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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XHD 0016 S-2022 大米蛋白粉(强化L-赖氨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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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大米蛋白粉(强化L-赖氨酸)备案号:360005S-2022备案日期:2022年1月12日有效期至:2027年1月11日Q/JXHD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XHD 0016S-20222022-01-01 发布2022-01-10 实施江西恒顶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

2、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HD 0016S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营养强化剂.5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5 6 检验规则.5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

3、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HD 0016S2022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18mg/kg,严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铅限量(以Pb计)0.2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恒顶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胜国、饶世平、余玉梅、陈剑辉。本标准批准人:付爱平。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4、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HD 0016S2022 1 大米蛋白粉(强化 L-赖氨酸)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米蛋白粉(强化L-赖氨酸)的要求、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蛋白粉、食品营养强化剂(L-盐酸赖氨酸)为原料,经干法混合或湿法混合喷雾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大米蛋白粉(强化 L-赖氨酸)。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5、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0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盐酸赖氨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

6、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

7、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8、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HD 0016S2022 2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大米蛋白粉 应符合GB 20371的规定。3.1.2 L-盐酸赖氨酸 应符合GB 1903.1的规定。3.1.3 生活饮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颜色,色泽均匀 将本品适量,置于一洁净、

9、干燥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问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组织形态 粉末状固体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分别符合GB 2762、GB 2761中大米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蛋白质a(以干基计)/(g/100g)80 GB 5009.5 水分/(g/100g)10.0 GB 5009.3 铅(以Pb计)/(mg/kg)0.18 GB 5009.12 镉(以Cd计)/(mg/kg)0.2 GB 5009.15 汞(总汞,以H

10、g计)/(mg/kg)0.02 GB 5009.17 砷(无机砷,以As计)/(mg/kg)0.2 GB 5009.11 黄曲霉毒素B1/(g/kg)10 GB 5009.22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HD 0016S2022 3 L-赖氨酸/(g/kg)12 GB 5009.124 a 氮换算为蛋白质的系数以6.25计。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大米的规定。其他真菌毒

11、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大米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相关规定。3.4 微生物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粮食制品类的规定,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b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3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1 10 102 GB 4789.3 b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2005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营养强化剂 4.1 食品营养强化

12、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1488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蛋白质、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

13、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HD 0016S2022 4 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

14、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 4806.8、GB/T 21302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

15、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HD 0016S2022 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大米蛋白粉(强化 L-赖氨酸)Q/JXHD 0016S-2022。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 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自动废止。2022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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