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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汇算清缴-涉税备案不可小觑.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136004 上传时间:2024-05-1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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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汇算清缴,涉税备案不可小觑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务中,不少企业最容易忽略的细节就是企业所得税备案工作。所得税备案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备案,纳税人由于缺乏对税法的了解,有些涉税项目未按税法规定备案,有的虽然备案了,但没有分清事先和事后备案的项目,从而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机会。为此,笔者对涉税备案相关规定进行梳理,仅供参考。政策依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备案类减免税,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纳税人未按规定备

2、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规定,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列入事先备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向税务

3、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如发现其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应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一般来说,免税收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税额式减免属于事先备案的项目。对于不征税收入如何处理,税法也有明确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

4、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财税201170号文件同时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

5、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对于不征税收入,虽说不是税收优惠,但实质上在预缴所得税时已从收入中扣除,纳税人有义务提供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证明材料,即事先备案,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才能从预缴所得税申报表中剔除。而对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虽然目前税法没有明确为税收优惠,但在预缴所得税时也从所得额中扣除,纳税人也有义务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事先备案项目目前列入企业所得税事先备案的主要有下列项目:1.不征税收入。2.免税收入。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或20%减半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6.从事农、林、牧

6、、渔业项目的所得。其中,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7.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

7、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此类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8.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上述2、3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9.非居民企业的下列

8、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10.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此项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

9、业所得税税款。事后报送资料除上述涉税项目外,其他涉税项目应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由于在预缴所得税时,纳税人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因此没有义务事先备案,属于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情形。目前,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情形主要包括减计收入优惠、加速折旧优惠、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三新”研发费和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创投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技术转让所得和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等税收优惠。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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