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操作 一、印花税概述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税法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凡书立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以立合同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2.凡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以立据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3.凡建立营业账簿的,以立账簿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4.凡领受权利许可证照的,以领受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例举的各种凭证。具体包括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批准的其
2、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纳税方法 印花税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通常简称贴花)的缴纳方法。具体贴花时间,根据凭证种类确定。各种合同应当于合同正式签订时贴花;对各种产权转移书据应当于书据时贴花;对各种营业账簿应当于账簿启用时贴花;对各种权利、许可证照应当于证照领受时贴花。 为了简化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指一份凭证的应纳税额超过500元者)或者同一种类凭证使用数量较多需频繁贴花的,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定期汇总缴纳的方法。汇总缴纳的具体期限和限额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四)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
3、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主要适用于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其他则一律采用比例税率。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都按每件5元贴花;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资金账簿按凭证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租赁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借款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五)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或者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或者税额计算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
4、税凭证所载的金额(或费用、收入额)适用的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所载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股票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双方分别按照适用的税率缴纳。 二、印花税税收优惠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减免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印花税的减免税优惠主要包括: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印花税实施细则)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
5、例和印花税实施细则)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实施细则) 4.我国的各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贴息贷款及由各商业银行按照规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实施细则)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指由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提供资金,具有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项目所签订的政府间协议),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实施细则) 6.中国人民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日拆性贷款(20天内的贷款),对
6、此类贷款所签订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征印花税。(国税函发1993705号文件) 7.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88)国税地字第037导文件 8.出版合同,免征印花税。 9.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89)国税地字第142号文件 10.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0173号文件) 11.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按照国税发1990173号文件规定,运输下列特殊货物免征印花税: (1)凡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设备的军事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2)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
7、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输结算凭证; (3)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属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12.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按照国税发1999124号文件规定,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需要给予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须由企业(单位)按下列要求提出申请报告: (1)转让方企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经济性质、企业或单位所在地址; (2)受让方企业
8、(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经济性质、企业或单位所在地址; (3)转让股权的股数和金额、转让形式、批准部门以及申请豁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理由; (4)申请报告应附证明文件和材料应当包括: a.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审批文件; b.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c.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受让企业(单位)章程; d.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受让企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向社会公布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事宜的预案公告复印件。 企业(单位)通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所在地市一级国家税务局提交上述申请,经核实后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审查批准后行文通知上海、
9、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通知证交所执行。 按照财税字2000008号文件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在2000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 按照国税发2000036号文件规定,对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内进行棉花交易所签订并经该市场管理部门盖有合同见证专用章的棉花购销合同,在2002年底前暂免征收印花税。 按照规定,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是用于生活居住的,可暂免贴花。(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件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也暂免贴花。(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件 另外,对于亏损、微利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第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在3年内分次贴足印花税。(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件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