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小印花税筹划省大钱印花税在税收体系中相对来说只能算是一个小税种,因而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常常忽视对印花税的纳税筹划。然而,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总是频繁地订立各种各样的合同,且有些合同金额巨大,因而印花税的筹划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一、减少参与人数节税法减少参与人数节税法的思路就是尽量减少书立使用各种凭证的人数,使更少的人交纳印花税,这样当事人的整体税负就会下降,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如果有几方当事人在书立合同时,能够不在合同上出现的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则就达到了节税的目的。例1甲公司将一笔价款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承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中的3000万元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200
2、0万元的工程承包给丁公司。则应纳印花税额如下:(1)各方均签订承包合同,则:甲公司应纳税2.4万元(80000.03%);乙公司应纳税3.9万元(80000.03%+30000.03%+20000.03%);丙公司应纳税0.9万元(30000.03%);丁公司应纳税0.6万元(20000.03%);四公司应纳税额总额7.8万元。(2)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让甲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分别签订3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合同,剩下的由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合同,这样甲、丙、丁的应纳税额不变,乙公司的应纳税额为0.9万元8000-(3000+2000)0.03%,比原先少缴纳税款3万元。这里要注意一个问题
3、,甲公司与丙、丁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是与乙公司原先打算分包给丙、丁的工程量相同,否则,乙将由此损失部分转包利润,但只要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后就很容易达到节税的目的。二、分开核算节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对于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如有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原材料金额应从总收入中剔除,另作购销处理。但同时又规定,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等金额不能剔除。显然,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纳税人应分开来进行核算,让合同上不同税目的金
4、额适用不同的税率,可以达到节税目的。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加工A产品,且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均由甲公司提供,甲公司向乙公司共收取加工费、原材料、零配件费用1000万元。(1)没有进行分开核算,根据税法规定,从高适用加工承揽合同0.05%的税率,A公司应纳税额0.5万元(10000.05%)。(2)分开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合同上不同税目的金额适用不同的税率。若原材料费用600万元,零配件费用200万元,加工费200万元,分别适用0.03%、0.05%、0.05%的印花税率。则:A公司应纳税额0.38万元(6000.03%+2000.05%+20
5、00.05%)。可以看出,分开核算比不分开核算要节约税款0.12万元。因而,纳税人在签定这类合同时,由于原材料适用的税率要比加工承揽合同适用的税率低,可以利用税法的这一规定,采取分别核算的方法来达到合理节税目的。三、模糊金额节税法税法规定:有些合同,在签定时无法确定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定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对这类合同的筹划方法,是指签定合同的当事人在签定较大数额的合同时,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意地使合同上所载金额,在能够明确的
6、情况下,不最终确定,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例3甲公司出租一套大型机器设备20年给乙公司,乙公司用来生产某产品A,按照规定,租金为该产品销售额的10%。这里,合同金额就无法具体确定,但我国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和适用的税率,因此没有计税依据,故而无法确定纳税人的当期应纳印花税额。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1号)第7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14条规定“条例第7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也就是说,经济当事人在书立
7、合同之时,其纳税义务便已经发生,应该根据税法规定缴纳应纳税额。根据规定,对这类合同,可在签定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如上例中,合同明确规定,设备租金为240万元,每年年底支付本年租金。则此情况下,应交纳印花税0.24万元(2400.1%)。经筹划,把合同改为设备租金每月1万元,每年年底支付本年租金,同时双方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情况就变成可以“先预缴5元印花税,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则每年应交纳印花税0.012万元(1120.1%),20年应交纳印花税0.24万元(0.01220)。可以看出,两个方案的应纳税额是相同的,都是0.24万元,但资金是存在时
8、间价值的,利用第二种方案,可以相应地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对企业来说是有利无弊的,且筹划简单易行,达到了节税目的,减轻了税负。四、其他节税方法1借款方式节税法。借款方式节税法是利用税法对实际借款活动中不同的借款形式作出的不同规定,来进行节税的方法。实际当中,借款方式多种多样,税法分别进行了不同的规定,企业应据此决定自己的借款方式,选择适合自己并且税率较低的借款方式,可以达到节税目的。如借款对象的不同,企业的纳税负担也会不相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定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应按照“借款合同”税目交纳印花税。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不用贴
9、花。因而对企业来说,和金融机构签定借款合同其效果与和企业(其他企业)签定借款合同在抵扣利息支出上是一样的,而前者要交纳印花税,后者不用交纳印花税。如果两者的借款利率是一样的,则很显然,向企业借款效果会更好。不过,企业应注意,企业间的借款,一般其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应根据情况而动。2保守金额节税法。由于我国税法规定,只要有签定应税合同的行为发生,同时便产生了纳税义务,应计算缴纳印花税,而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且规定,对已经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因而,签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充分考虑到签定合同以后可能会遇到的种
10、种情况,并对合同的金额确定一个比较合理、保守的数额。若这些合同金额属于难以确定的,也可以采用模糊金额节税法,等到合同最终实现后,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再补贴印花,这样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其他节税方式还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法、计税依据节税法等。印花税由于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单税法列举的税目就有13个之多,因而其筹划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孙金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