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司财务欺诈 到底为哪般?截至6月30日,2011年共有10家中国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进行IPO,募集金额达到18.67亿美元(包括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相比2010年同期,中国公司IPO家数由7家上升到10家,上涨了43%;募集金额由5.74亿美元上升到18.67亿美元,上涨了225%.这充分说明了伴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公司仍受国际投资者的热捧。然而,在大量中国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IPO的同时,今年上半年中国公司的财务欺诈也的确引人关注。2010年12月以来,已有8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被摘牌,今年3月份以来,24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师提出辞职或曝光审计对象的财务问题,
2、19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遭停牌或摘牌。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表现形式以东南融通及绿诺公司的财务欺诈为例。东南融通财务欺诈主要表现在:1.东南融通所指的部分交易不存在;2.之前的对账单是伪造的;3.存款余额与之前的对账单、公司账目有很大差异;4.东南融通隐瞒了某商业银行职员所称的巨额贷款之事。而绿诺公司的财务欺诈主要表现在:1.绿诺声称2009年的销售额是1.93亿美元,实际只有1500万美元;2.绿诺管理层贪污公司钱款;3.不少所谓的客户并不存在;4.2009年,绿诺在中国的工商资料中申报的销售额是1100万美元,比递交美国证交委的财务报表中的数目少了94%.因此,归纳中国公司财务欺诈的情况,主要表
3、现形式为:虚拟资产,隐藏债务,以虚增所有者权益或利润利用虚拟资产,不及时确认、少摊销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虚拟资产的主要手段有:虚增库存存货,不良增产长期挂帐。隐藏债务的手段多种,最常见的是到期应付费用不予确认。通过虚拟资产及隐藏债务,结果是虚增了本期利润,少记负债虚增了所有者权益。掩饰重大交易或事实掩饰重大交易或事实有两种做法,一是利用报表项目进行掩饰,在会计报表项目中,以其他科目作为调节器;二是在表外披露中掩饰,通常是对重大事项如诉讼、担保事项等隐藏或不及时披露。虚构交易事项虚构交易事项是最简单也是最常见的一种造假手段,包括虚构交易事项和制造经济业务两种类型。其主要手段:一是签订销售合同,物
4、权尚未转移时确认收入;二是将库存商品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增加应收款项,使主营业务收入虚增,形成虚假利润,又通过应收款虚增了资产;三是利用虚假发票形成虚假交易,并形成虚假收入和利润。运用不恰当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实务,不同的会计政策能够产生不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报告有很大的影响,从而为管理层操纵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提供了机会。一些公司往往借助多种多样的会计政策来选择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后果。利用时间差异主要方式有:将应由本期补偿的已销产品成本推迟到以后期间结转;将应由本期负担的已发生费用列作待摊;
5、将应计入本期但以后支付的费用不予计提,以虚增本期利润和资产;将以后期间的收入提前确认或者虚开发票,次年再以质量不合格为由冲回,等等。财务欺诈的原因解释外部机构缺乏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如果能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进行独立的审计,就能从外部构起一道防止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屏障。而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是很难独立的。但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性,则是投资者最大的风险。但执业标准高、独立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审计市场上很容易被“劣币驱逐良币”。这主要是因为一些上市公司治理机构不完善,公司董事长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
6、,并决定着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因此,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便丧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并且影响了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外部机构的职责不分在IPO过程中,除了发行人外,需要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的通力合作。但在IPO的尽职调查过程中,投资银行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些财务数据,尤其是一些业务数据的确认责任并不是非常明确。因此,这就会给一些企业钻空子,尤其是一些营业收入,既不完全属于财务数据,也不完全属于业务数据,需要通过财务尽职调查及业务尽职调查才能予以发现。但由于投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不配合,往往很难发现类似错误。上市公司的企业性质今年
7、以来,麦考林、中国阀门、艾瑞泰克、学而思、蓝汛、中国高速频道、东南融通、绿诺等出现财务信息披露问题。从这些企业的性质可看到,这些企业往往都是高科技行业或者服务行业。这些行业的企业与传统意义上的工业企业不同,这些企业收入及净利润的计量往往更为灵活,且这些作业周期短,没有原材料采购、生产等环节,因此,为财务欺诈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之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上市公司财务欺诈不能有效防范的内部原因。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公司内部控制机构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导致财务欺诈现象发生。如何实现国际资本及中国企业发展的共赢中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通道,也处于结构
8、转型及产业机构升级的发展阶段。因此,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企业都将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美国资本市场作为全球性市场,其资金及流动性都非常充裕,这将为中国企业融资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因为经济处于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回报将比较可观,这对国际投资者而言也很具有吸引力。故如何实现国际资本与中国经济及企业发展有效结合是中国今后很长时间所面临的问题。而要实现这点,中国境外上市企业应明确一点,那就是上市融资不是目的,不是制造富翁、增加个人财富,其仅仅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手段。中国有部分上市企业IPO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圈钱”,这一方面对其企业自身发展会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只有明确上市不是目的,明确上市仅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渠道和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上市企业才能不会为融资而融资,也不会有为了融资而制造虚假财务信息的冲动。此外,在融资后,上市企业应认真研究和探讨如何利用这些资本金,实现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这才是更为重要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中国企业、中国经济及国际投资者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