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财税201744号文解读:国家延续执行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政策的历史延续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联合发布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文件对农户、优惠政策、金融机构会计核算方面进行了规定,政策有效期3年,即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有效性到期,两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及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1744号),将上述优惠政策
2、延续执行三年又三年。政策的主要内容1.农户的界定(1)时间标准长期居住,即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住户。(2)地域标准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注意1】户口不是判断农户的准确依据。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注意2】经营事项也不是农户的判断依据。符合条件的住户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3、【注意3】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2.小额贷款的双重限定即既要看单笔金额,也要看农户贷款余额,两个金额都要不超过10万元。3.保费收入保费收入将再保险考虑在内,它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4.收入优惠政策(1)农户小额优惠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是对财税201636号文的政策延续,延续期3年。原规定中对2016年12月31日前农户小额优惠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收入减计90%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5.
4、会计核算要求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收入减计优惠政策。【注意】政策中未对保险公司的相关保费收入做出独立核算要求。建议能独立核算的还要分开核算。6.政策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7.政策衔接因财税201744号文于年中发布,农村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自2017年初至今已缴部分增值税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