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国税总局的高新技术企业精华十问!(老会计人的经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第十一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2、不低于10%;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高新技术企业发
3、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应如何处理?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第十七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发生重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是否会被取消?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
4、201632号)第十七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2016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是否需要申请重新认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八条规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
5、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什么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按什么税率进行预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6、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结果公示之前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公告如下:“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境外所得的适用税率是多少,在税收抵免方面有何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7、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一、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二、上述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8、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认定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企业.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同时又处于其他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一、关于居民企业选择适用税率及减半征税的具体界定问题:(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9、(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中,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包括什么?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三、认定条件(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2.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10、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11、(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
12、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8)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
13、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的规定,一、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经认定的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