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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A2、A3、A4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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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目 录 1 前言.3 2 总则.6 2.1 编制依据.6 2.2 编制目的.8 2.3 环评执行标准及更新情况.9 3 原项目概况.12 3.1 原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12 3.2 原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2 3.3 原项目污染物排放源.15 3.4 原项目主要环保设施.19 3.5 原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及环评影响分析结论.22 4 变更后的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污染物排放情况.24 4.1 变更后本项目建设内容.24 4.2 变更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30 4.3 项目平面布置情况.41 4.4 项目工程进度.41 4.5 环保投资变更.42 5 变更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变更情况.43 5.1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43 5.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43 5.3 水环境质量现状.44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44 5.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45 6 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45 6.1 变更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46 6.2 变更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46 7 项目产业政策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59 2 7.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59 7.2 选址合理性分析.59 7.3 布局合理性分析.62 8 总结论.64 8.1 产业政策分析结论.64 8.2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64 8.3 建议.65 8.4 竣工验收一览表.66 8.5 环境监测.67 3 附件附件 附件 1:“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委托书;附件 2:备案文件;附件 3: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034 号,见附件);附件 4:关于的批复(昆环保复201259 号,见附件);附件 5:关于的批复(昆环保复2012197 号,见附件);附件 6: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规划条件;附件 7: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的排水补充说明;附件 8:检测报告 附件 9:昆明市文物管理局意见 附图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评价范围图 附图 3:项目变更后平面布置图 附图 4:项目变更前平面布置图 附图 5:项目水系图 附图 6:项目雨污管网图 4 1 前言前言 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由昆明怡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44亿元在昆明市黑林铺建设,西临玉案山和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南临丽阳新城片区,东临中晟溪城,共建设6个地块(即A1、A2、A3、A4、A5、A6地块),分4期建设,分别是一期建设A1、A2地块、二期建设A3、A4地块、三期建设A5地块、四期建设A6地块。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于2009年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2月3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034号,见附件3)(以下简称“原环评”)。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于2009年6月开始施工,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已经竣工,三期工程和四期工程尚未动工。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在实际建设工程中,建筑面积、技术经济指标、功能布局及规模等均发生了变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变更内容应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一期工程中A1地块已于2012年1月编制了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于2012年2月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259号,见附件4),于2012年5月9日已经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昆环保复2012197号,见附件5)。因此,本次环评对象为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A2、A3、A4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环评中A1、A2、A3、A4、A5、A6地块总投资44亿元,总用地面积463982.47 m2(净用地地面积368565.28 m2,代征市政道路及绿化占地面积95417.19 m2),总建筑面积1923982.95 m2;其中A2、A3、A4地块总投资22.44亿元,总用地面积197815.44 m2,总建筑面积1145705.56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7046.43m2,地下建筑面积258659.13 m2,地下设置2层,主要设置停车场和设备用房等),容积率4.48,绿化率45.76%,建筑密度24.07%;建设 33栋1536层的住宅楼(总住户6531户)、8栋独立商业楼以及商业裙楼、1所36班小学、2所12班幼儿园,并配建地 5 下停车位、社区活动用房、社区医疗站、中水回用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A2、A3、A4 地块)总投资 22.44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255 万元,占总投资的 0.56%。项目总用地面积 197823.40m2,净用地196498.86m2;总建筑面积 1057227.07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04984.11 m2,地下建筑面积 252242.96 m2,地下设置 2 层,主要设置停车场和设备用房等;容积率 4.11,绿化率 42.48%,建筑密度 20.85%;项目共建设 24 栋住宅楼(其中 2栋 30 层的住宅楼、5 栋 31 层的住宅楼、3 栋 33 层的住宅楼、14 栋 34 层的住宅楼)、5 栋商住混合楼(其中 1 栋 14 层的商住混合楼、2 栋 30 层的商住混合楼、1 栋 31 层的商住混合楼、1 栋 27 层的商住混合楼)、3 栋 3 层的独立商业楼、2栋商业综合楼(其中 1 栋 11 层的商业综合楼、1 栋 27 层的商业综合楼)、1 所36 班小学、1 所 12 班幼儿园,地下设置 2 层作为停车场和设备用房,项目同时配套垃圾收集房、中水处理站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总住户 6277 户。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A2、A3、A4地块总占地面积增加7.96 m2,总净用地面积减少了1316.58 m2,总建筑面积减少了88478.49 m2(地上建筑总面积减少-82062.32 m2,地下总建筑面积减少6416.17 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减少了54494.74 m2,社区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减少37985.32m2,幼儿园建筑面积减少5789.86 m2,小学建筑面积减少1964.46 m2,社区医疗站建筑面积减少4500 m2,商业建筑面积增加52374.1 m2;共减少4栋住宅楼(其中A2地块减少1栋住宅楼,A3地块减少2栋住宅楼,A4地块减少1栋住宅楼),减少4栋独立商业楼(A2地块减少4栋独立商业楼),增加2栋综合楼(A2地块增加2栋综合楼),A2地块未建设社区活动中心,A4地块未建设公寓、12班幼儿园、社区医疗站,A4地块增设社区活动用房;项目总住户减少254户,居住人数减少813人,地下停车车位增加1759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地块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见附件 1)。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对项目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结合项目原环评报告的内容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供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部门。6 2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1)原环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4 月 29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8 月 28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9)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10)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更新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2013 年 5 月;(1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2006)第 458 号令);(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 年修正)。2.1.2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1)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05 号令(2002 年 1 月 1 日);(2)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 修正)2004 年 6 月 29 日;(3)原环评滇池保护条例(1988.7.1)更新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3.1.1);(4)原环评昆明市主城噪声功能区划更新为昆明市噪声功能区划(2011-2015 年);(5)原环评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DB53/T 168-2006)更新为云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53/T 168-2013);(6)云环发 101 号省九湖办关于组织开展滇池流域水污染综合 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7(7)云环发2013151 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 年本)的通知。(8)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昆政办201188 号)2011 年 7 月 4 日;(9)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2007 年 7 月 1 日;(10)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89 号)2011 年 7 月 4 日;(11)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06 年 5 月 1日);(12)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13)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2009 年 9 月 22 日);(14)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6 年 5 月 1 日);(15)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188 号),2011年 8 月 1 日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6)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 29 号,2008 年 9 月 12 日;(17)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46号),2003 年 10 月 29 日;(18)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1 年 11 月 9 日发布,2011 年12 月 15 日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109 号;(19)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20)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批准,2003 年 3 月 28 日施行);(21)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 2013 第 55 号);(22)云南省文化厅关于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建议;(23)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2007 年 1 月 1 日);(11)原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2001.6更新为云南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20102020 年;8(24)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人大,2004 年 6 月 29 日修正;(25)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05号;(26)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2013 年 3 月;(27)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3 年 1 月;(28)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6 年 5 月);(29)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2002 年 1 月)。2.1.3 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及更新情况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及更新情况(1)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更新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2017 年 1 月 1 日);(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原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19-1997,更新为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011 年 9 月 1日)。2.1.4 项目相关资料项目相关资料(1)“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A2、A3、A4 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委托书;(2)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3)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一期(A1)1#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其批复;(4)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规划条件;(5)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的排水补充说明;2.2 编制目的 通过对项目调整变更内容进行工程分析,重新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对其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减缓污染防治对策,为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环 9 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3 环评执行标准及更新情况 2.3.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补充评价所用标准与原标准没有变化,但有所更新,具体情况标准如下:(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原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域,变更后不变。该地区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国家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原标准为 1996 版本,现已废除)中的二级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 2-1。表表 2-1 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平均 300 g/Nm3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年平均 200 g/Nm3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 150 g/Nm3 年平均 70g/Nm3 二氧化硫(SO2)1 小时平均 500 g/Nm3 日平均 150 g/Nm3 年平均 60g/Nm3 二氧化氮(NO2)1 小时平均 200 g/Nm3 日平均 80 g/Nm3 年平均 40 g/Nm3 备注:TSP、PM10的小时浓度限值按该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的 3 倍考核。(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原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新运粮河,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年)(原项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废除),新运粮河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见表 2-2。表表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 (mg/L)指标 PH 氨氮 总磷 CODCr 石油类 BOD5 类标准限值 6-9 1.5 0.3 30 0.5 6 变更后的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与原项目相同。(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位于昆明市黑林铺,西临玉案山和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南临丽阳新城片区,东临中晟溪城,现状属于商业、工业和居住混合区,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2-3。10 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海屯路、18#规划路(慧谷路)为昆明市城市主、次干道,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海屯路、18#规划路(慧谷路)道路红线两侧外 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3。表表 2-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单位:LeqdB(A)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4a 类 70 55 变更后的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标准与原项目相同。2.3.2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废水、学校生活废水、入驻商铺废水、物管人员生活废水等,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内部绿化景观,剩余部分通过地块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目前,项目区周边海屯路和 18#规划路市政雨污管网已经投入运行,并与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相连通。项目回用水执行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以及 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2-4。表表 2-4 项目回用水执行标准值项目回用水执行标准值 项目 pH值 色度 嗅 BOD5(mg/L)浊度(NTU)氨氮(mg/L)溶解氧(mg/L)总大肠菌群(个/L)绿化 69 30 无不快感 20 10 20 1.0 3 道路清扫 69 30 无不快感 15 10 10 1.0 3 水景景观 69 30-6-5 1.5 2000 本项目 69 30 无不快感 6 10 5 1.5 3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要求,污水排放执行标准值见表 2-5 所示。表表 2-5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单位:mg/L 标准类别 pH 值 COD SS 动植物油 NH3-N 总磷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6-9 500 400 100/GB/T31962-201 下水道 A等级标准 6.5-9.5 500 400 100 45 8 对比原环评,项目外排废水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11 三级标准及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要求,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与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关于氨氮和总磷的标准值一致。(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标准限值详见表 2-6。表表 2-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单位:mg/m3 污染因子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 1.0 另外,项目设置中水处理站、垃圾收集房,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恶臭执行 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新扩改建项目的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变更后的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原项目相同。(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位于昆明市黑林铺建设,项目 A4、A2 地块西临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路宽 60m,道路红线与项目临路建筑物最近距离 80m;A4、A2 地块东临 18#规划路(慧谷路),A3 地块西临 18#规划路(慧谷路),18#规划路(慧谷路)路宽 15m,道路红线与项目临路建筑物最近距离 20m;A4、A3 地块南临海屯路,A2 地块北临海屯路,海屯路路宽 25m,道路红线与项目临路建筑物最近距离 20m。根据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靠近海屯路、18#规划路场界执行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 类标准,其余场界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标准值见表 2-7。表表 2-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单位:dB(A)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4a 类 70 55 变更后的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标准与原项目相同。12 3 原项目概况原项目概况 以下内容节选至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0 年 2 月 3 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034 号,见附件)。3.1 原原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 原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昆明怡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昆明市黑林铺;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463982.47 m2(其中 A2、A3、A4 地块总用地面积197815.44 m2);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1923982.95 m2(其中 A2、A3、A4 地块总建筑面积1145705.56 m2);总投资:44 亿元(其中 A2、A3、A4 地块总投资 22.44 亿元);建设工期:2009 年 6 月开始施工建设,2013 年 12 月竣工,建设期约为 48月。3.2 原项目建设原项目建设规模及规模及内容内容 3.2.1 原项目原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原环评中A1、A2、A3、A4、A5、A6地块总用地面积463982.47 m2(净用地地面积368565.28 m2,代征市政道路及绿化占地面积95417.19 m2),总建筑面积1923982.95 m2,容积率4.17,建筑密度22.25%;设置商住混合小区,配套设置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站等其他设施,总居住户数为11760户,总居住人数35280人,具体的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1。表表3-1 原原环评中环评中A1、A2、A3、A4、A5、A6地块经济技术总指标地块经济技术总指标 项目 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万m2)46.40 净用地面积(万m2)36.86 总建筑面积(万m2)192.30 其中 居住建筑面积(万m2)127.12 商业及公共建筑面积(万m2)12.86 公寓建筑面积(万m2)5.48 13 学校建筑面积(万m2)1.296 幼儿园建筑面积(万m2)1.14 社区医疗站建筑面积(万m2)0.45 地下建筑面积(万m2)43.95 居住总户数(户)11760 居住总人数(人)35280 容积率 4.17 建筑密度(%)22.25 停车位(个)7450 拆迁户数 2050户 原环评中A1地块已于2012年1月编制了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于2012年2月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259号,见附件),于2012年5月9日已经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昆环保复2012197号,见附件)。原环评中A2、A3、A4地块总用地面积197815.44 m2,总建筑面积1145705.56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58659.13 m2,地上建筑面积887046.43m2),总绿化面积90528.96 m2,容积率4.48,绿化率45.76%,建筑密度24.07%,设置商住混合小区,配套设置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站等其他设施,总居住户数为6531户,总居住人数20899人,具体的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2。表表3-2 原原环评中环评中A2、A3、A4地块地块具体的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具体的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经济技术指标 A2 地块 A3 地块 A4 地块 合计 占地面积(m2)84606.03 28622.27 84587.14 197815.44 净用地面积(m2)84606.03 28622.27 84587.14 197815.44 总建筑面积(m2)473189.34 101706.53 570809.69 1145705.56 地上建筑面积(m2)391089.21 73197.53 422759.69 887046.43 其中 居住建筑面积(m2)312547.21 47637.53 364463.6 724648.34 商业建筑面积(m2)33842 12600 18394.05 64836.05 社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m2)39000 0 0 39000 12 班幼儿园建筑面积(m2)5700 0 5700 11400 36 班小学建筑面积(m2)0 12960 0 12960 公寓建筑面积(m2)0 0 29702.04 29702.04 社区医疗站建筑面积(m2)0 0 4500 4500 地下建筑面积(m2)82100.13 28509 148050 258659.13 建筑物占地面积(m2)20660.79253 6116.58 20833.81 47611.18 道路广场占地面积(m2)24129.63976 9036.05 26509.61 59675.30 绿化面积(m2)39815.59772 13469.64 37243.72 90528.96 容积率 4.62 2.56 5.00 4.48 建筑密度(%)24.42%21.37%24.63%24.07%绿地率(%)47.06%47.06%44.03%45.76%居住户数(户)2350 481 3700 6531 14 居住人数(人)7520 1539 11840 20899 车位(个)1200 731 2200 4131 拆迁户数(户)400 650 1050 3.2.2 原项目原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原环评中 A1、A2、A3、A4、A5、A6 地块建设商住混合小区,配套设置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站等其他设施。其中原项目 A2、A3、A4 地块要建设独栋商业楼、商业裙楼、住宅以及相应的公用、环保配套设施。主体工程建设 33 栋1536 层的住宅楼(总住户 6531 户)、7 栋独立商业楼、2 栋公寓、1 所 36 班小学、1 所 12 班幼儿园,并配建地下停车位、社区用房、社区医疗站、中水处理站、中水回用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见表 3-3。表表 3-3 原原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内容 地块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m2)基本情况 主体工程 拆迁-原项目涉及原有建(构)筑物拆除,拆迁 1050户,拆迁和土地平整工程由政府完成。A2 地块 住宅楼 312547.21 共设置 14 栋住宅楼,其中 2 栋 36 层住宅楼,8 栋 31 层住宅楼,4 栋 26 层住宅楼,共设置 2350 户住户(可为 7520 人提供居所)。商业楼 33842 共设置 7 栋独立的商业楼,其中 4 栋 3 层独立商业楼,3 栋 5 层独立商业楼 12 班幼儿园 5700 位于社区用房的东南侧。A3 地块 住宅楼 47637.53 共建设 3 栋住宅楼,其中 1 栋 33 层、2 栋24 层住宅,共设置 481 户住户(可为 1539人提供居所)。商业楼 12600 3 栋住宅楼 1F2F 为商业建筑用房。36 班小学 12960 位于地块东侧。A4 地块 居住建筑面积 364463.6 共设置 16 栋住宅楼,其中 8 栋住宅楼 33 层,4 栋住宅楼 30 层,4 栋住宅楼 15 层(为公寓),共设置 3700 户住户(可为 11840 人提供居所)。商业建筑面积 18394.05 1 栋 4 层的独立商业楼。12 班幼儿园建筑面积 5700 位于地块东侧。公寓建筑面积 29702.04 共设置 2 栋公寓,均为 24 层建筑物。辅助工程 社区用房 39000 位于 A2 地块东南角,独立的 1 栋 8 层建筑物,主要为主要用于设置社区活动用房。社区医疗站 4500 位于 A4 地块两栋公寓之间的商业楼内。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原项目从海屯路市政管网引入给水管,在界区周围形成环状布置,保证项目室外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根据市政供水压力,本工程一三层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下行上给式供水,其它由地下室设备房内两组变频供水装置分区供水。室内生活给水采用 PP-R 给水管,热融连接;雨污排水采用 UPVC 管,胶粘连接;室外生活给水管采用 PP-R 给水管,热熔连接;消防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柔性胶圈接口。卫生洁具由建设单位选型,二次装修安装。15 排水工程 原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原项目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海源北路雨水管网。原项目 A2、A3、A4 地块污水排放方案分近远期两种分案,近期,即项目周边 18#规划路污水管网未建设之前,项目内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餐饮业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进入项目内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废水达到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以及 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项目内部绿化、道路清扫、景观用水,剩余部分废水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后排入雨水管网;远期,即项目周边 18#规划路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之后,项目内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餐饮业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部分废水进入项目内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GB/T18920-2002 城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绿 化、道 路 清 扫)以 及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项目内部绿化、道路清扫、景观用水,剩余部分废水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三级标准及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要求外排至 18#规划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供电工程 市政供电。人防设计 原项目设置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停车库,具体面积及等级要求待报请昆明市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建设单位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平战转换方案,配备相应器材、构件,并与工程同步验收。人防工程的专用防护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通风系统 原项目环评在地下车库拟设置排风排烟系统,采用自然进风或机械进风,机械排风。排风量按每小时 6 次换气次数设计;补风量按不小于排烟量的 50计算。火灾发生时,由消控室开启相应区域的排烟风机排烟。水泵房、变配电室均设置排风系统,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排风量分别按每小时 6 次和 15 次的换气次数设计。空调及制冷系统 原项目商业楼设不设中央空调,只设小型空调,由将来商业办公楼使用单位自行安装。环保设施 雨污分流系统 原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化粪池 原项目环评拟设置化粪池,容积不明确。隔油池 原项目环评拟设置隔油池,容积不明确。中水处理站 原项目环评拟在A4地块设置1套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不小于2600m3/d 内置烟道及餐饮油烟排气设施 住户厨房油烟由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内置烟道排至屋顶高空排放。垃圾收集桶 原项目拟在项目区内设置若干个移动式带盖垃圾桶。设备噪声治理 原项目拟设备放置独立的设备房内,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临路一侧安装隔声窗。绿化景观 原项目拟设置绿化面积 90528.96m2,其中 A2 地块绿化面积 39815.60m2,A3 地块绿化面积 13469.64m2,A4 地块绿化面积 37243.72m2。3.3 原项目污染物排放源原项目污染物排放源 3.3.1 废水废水 1、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16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和食堂,施工期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9.00m3/d,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项目内部洒水抑尘,不外排。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的冲洗水、混凝土养护用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项目内部洒水抑尘,不外排。2、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 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住宅区居民的生活污水、商铺营业废水、幼儿园的生活污水等,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原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情况见表3-4。表表 3-4 原项目原项目用水及废水产生情况表用水及废水产生情况表 A2 地块 用水项目 用水人数 用水量标准 自来水用水量m3/d 中水回用水量m3/d 污水产生量m3/d 住宅(人)7050 140(L/d人)987 789.6 商场(m2)33842 5(L/m2)169.21 135.37 幼儿园(人)360 50(L/d人)18 14.4 绿化景观(m2)-254.5 0 A3、A4 地块 住宅(人)12543 140 1756.02 1404.82 商场(m2)30994.05 140(L/d人)325.98 260.78 学校、幼儿园(人)1800 5(L/m2)90 72 绿化景观(m2)-50(L/d人)-324.56 0 合计 3346.21 579.06 2676.97 原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SS、动植物油、氨氮和总磷等,自来水用水量为 3346.21m3/d(122.14 万 t/a),废水产生量为 2676.97 m3/d(97.71 万 t/a),中水回用量为 579.06 m3/d(12.45 万 t/a),废水排放量为 890235.05t/a。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原项目 A2、A3、A4 地块污水排放方案分近远期两种分案,近期,即原项目周边 18#规划路污水管网未建设之前,原项目内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餐饮业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进入原项目内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17 部分废水达到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以及 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原项目内部绿化、道路清扫、景观用水,剩余部分废水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后排入雨水管网;远期,即原项目周边 18#规划路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之后,原项目内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餐饮业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部分废水进入原项目内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以及 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原项目内部绿化、道路清扫、景观用水,剩余部分废水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三级标准及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要求外排至 18#规划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3.3.2 废气废气 1、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均是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 和 NOX,属无组织排放,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建设施工过程中墙体的粉刷及内屋的装修所用的涂料和油漆中的有机废气,属无组织排放,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2、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 原项目废气主要为小区住户油烟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垃圾转运站、中水处理系统异味等。(1)厨房、餐饮业废气 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居民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每栋楼内的内附式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区拟在建设时将预设专用排烟烟道,将餐饮区油烟引至自身建筑物楼顶排放。18(2)停车场废气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汽车尾气排放量为:NOx0.0012t/d,HC0.0171 t/d,CO0.0397 t/d,设置抽排风系统,通过大气扩散及绿化吸收进行处理。(3)异味 项目中水处理站,化粪池及垃圾房会产生一定异味,通过绿化吸收及大气扩散处理,垃圾房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后,将使垃圾转运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异味。3.3.3 噪声噪声 1、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 原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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