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合同甲方: 乙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小学校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回龙路62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定购以下商品,订制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品名、数量、价款。 品 名 :年会红色围巾规 格 :宽度: 65cm 长度: 200cm 材质: 仿羊绒数 量 :200条单 价 :43元/条(含包装盒)金 额 :8600元,大写 :捌仟陆佰元整 二、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刺绣指定LOGO字样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部分定金,余货款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乙方的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开户银行: 四、交货时间:2016年12月20日前交货
2、方式:邮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后开始生产,如甲方中途改动设计,乙方有权推迟交货期。 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货物,组织卸货。(二)乙方责任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纠纷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项条款未尽事宜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