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弃增值税免税有“学问”按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销售比例法分摊。按理说,进项税额是已销货物(应税货物和免税货物)及存货的进项税额,存货也应分摊,由于存货没有参与分摊进项税,有时转出的进项税额比放弃免税后计提的销项税额还大,出现免税还增加税负的现象。因此,一些纳税人选择放弃增值税免税。不过,纳税人选择增值税免税或放弃免税都要综合考虑。若选择免税,销售免税货物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会影响企业经营业绩;若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改变。因此,如何选择增值税免税或放弃免税并使企业利益最大化,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问题。3年内进项税额过
2、大时可放弃增值税免税某小型航空运输公司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公司计划在未来3年内加大航空器材的投入,拓展货物运输业务,每年增加的进项税额比较大。由于公司新增的是货物运输业务,尚处于开拓期,货物运输收入不会很大。2014年,该公司计划购买航空器材花费金额1亿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1700万元,消耗航空油料及后勤的进项税额为300万元,取得航空货物运输收入1000万元(不含税),飞机播洒农药服务收入555万元(含税)。如果该公司选择增值税免税,飞机播洒农药服务应分摊的进项税=2000555(1000555)=713.83万元,这样应转出进项税额713.83元;如果选择放弃增值税免税,即正常纳税,只
3、需计提销项税额55万元(5551.1111),两者相差658.83万元。由于公司未来3年还要进行硬件投入,进项税额比较大,而货物运输收入不会增加许多,3年内放弃免税比较合理。3年后,公司的货物运输业务增加比较大,加上前3年选择放弃免税政策没有分摊企业的进项税额(包括留抵税额),这时选择免税就比较好。因为货物运输的比例大,而免税货物分摊的进项税小,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多,选择免税而分摊的进项税也不会超过放弃免税后计提的销项税额。“高抵低征”行业纳税人最好放弃增值税免税税法规定,购进农产品(000061‚股吧)若是收购发票或者取得销售发票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而销售农产品包括加
4、工后仍为农业产品的则按含税销售额进行价税分离,如收购100元的农产品,计提进项税额13元,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率要达到14.9才能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平衡,增值税形成了“高抵低征”现象。如农产品经初级加工仍为农业产品,加工消耗的机器、水、电和配件等进项税额需要扣除,需要更大的增值率才能使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平衡。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率普遍较低,一般都会有留抵税,有的企业留抵税额非常大,因此选择放弃免税比较好。某大米加工厂2013年收购稻谷100万公斤,收购单价2.6元/公斤,支付收购金额260万元,计提进项税额33.8万元,生产大米52万公斤、细米14万公斤、细糠10万公斤、粗壳22万公斤,加工
5、消耗电力3.64万元,进项税额0.6188万元,大米销售价为5元/公斤、细米及细糠的销售单价均为4.5元/公斤,粗壳的销售单价为2元/公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糠麸属单一大宗饲料为免税产品,大米加工厂可以选择免税。如果放弃免税,细糠一项应计提的销项税额为14.04万元;如果选择免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细
6、糠应转出的进项税额=45(452606344)(33.80.6188)=12.63万元,两者相差1.41万元。大米加工厂选择放弃增值税免税,有助于自身在销售中处于有利地位。如果选择增值税免税,细糠的购买方(油脂企业)就不能索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往往以此为由压低细糠的购买价格,使大米加工厂的利益受损。大米加工厂如果主动放弃免税,就可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购买方(油脂企业)找借口压低细糠价格。再有,这类企业放弃增值税免税并不会导致其多缴税,因为企业留抵税额本身比较大,放弃免税后计提的销项税额只是冲减一部分留抵税,并不会改变留抵税格局。 选择2、用于产品研发产品研发项目是据实扣除项目还是加计扣除项目没有实质区别。因为当年免征所得税,不管税前扣除多少,所得税额均为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