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政策解答.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118501 上传时间:2024-05-1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6.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政策解答.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会计实务: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政策解答.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政策解答 1.问:如果我公司出口货物后,一般贸易方式,不收汇,不退税,这样行吗?外管局会查吗? 答:(1)外管局方面:如果不收汇‚会使得资金流与物流形成偏离‚如果偏离金额较大时‚会导致总量核查指标异常‚引发外管局现场核查‚甚至导致降级处罚。 (2)税务方面:如果您公司出口货物后,不退税申报,也超过了免税申报期,只能是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2.问: 工厂与外贸公司是关联企业,工厂销售给外贸企业,是外贸企业出口。出口货物时为了能抵扣国内拖车费及港杂费的进项税额,工厂可否与贸易公司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时约定货物上船前全部拖车及港杂费由工厂负担? 答:工厂销售货物给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出口,工厂与外贸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合同就符合《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七(一)7.(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不退税视同内销征税。 3.问:企业是外汇局重点检测企业,之前需要提供收汇,就在金三中维护了一下信息,改成必须申报收汇。现在51号公告规定收汇的不含重点检测企业了,但是审核系统提示企业是收汇申报企业,从哪里再把这个信息给改过来呢? 答: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系统维护-标准代码维护-企业代码-企业代码扩展表”中进行修改,然后通过给出口退税申报预审数据反馈或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反馈的形式反馈给企业,企业将反馈信息读入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即可。 4.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与保税区内的企业签订合同并将货物运入保税区,取得报关单退税联。该保税区内企业采购多种货物自行联系外商办理出境,且离境备案清单中价格有所提高。我司与境外客商无实际接触。请问该种情况是否符合24号公告中关于保税区退税的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7条第2项规定: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正常退税申报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您公司与保税区内的企业签订合同并将货物运入保税区,该保税区内企业采购多种货物自行联系外商办理出境,不属于“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因此不符合24号公告中关于保税区退税的规定。 5.问:如果我们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且我已经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做了退税申报,那么系统和账务上是如何处理的?如果我还没做退税申报,又该如何处理呢? 答:(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2)外贸企业退运时的账务处理: 冲减退运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之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之差) 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消费税退税) 贷:银行存款 编辑推荐: 在管理会计实务中如何分析资产负债率 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政策解读 如何代开发票呢?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分析及纳税调整的计算 加盟店、直营店的相关核算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