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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协议书范文.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111005 上传时间:2024-05-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5.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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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为施工生产全过程保驾护航,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发生安全、消防、保卫重大责任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西安市及浐灞管委会等有关文件和本工程的合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陕西省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制定颁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劳务分包在施工现场施工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单位” )。 第二章 项目部职责 第四条 项目部下设质安部、保安部,全面负责对参与浐灞中学工程建设的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五条 质安部、保安部有权依据本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各种违章、违法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罚,并对发现、举报、破获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 第六条 项目部和质安部、保安部要带头遵守本规定,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对现场履行合同的全面照管责任,包括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协调。 第七条 项目部要求施工现场实行持有效证件上岗制度,所有人员必须挂证进入施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和业主指挥部保卫部的管理。证件由总包与指挥部保卫部联合制发。 第八条 按照合同规定,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负有全面管理权,全权负责现场组织、监督和管理,全面执行本安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以及由于分包单位违章造成责任事故的连带责任。 第九条 项目部成立现场安全、消防、保卫生产委员会,下设质安部、保安部全面负责全现场文明安全、消防、保卫的施工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组织与进场的各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安全、消防、保卫安全协议书,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并建立安全、消防、保卫保证体系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落实安全、消防、保卫检查制度,专人定期、不定期检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消防、保卫隐患。对发现的较大危险隐患必须逐级上报并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 项目部有权利依据本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 劳务分包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按照合同规定,劳务分包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必须按照指挥部和项目部要求,与项目部签订生产安全协议书,建立安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相应的实施预案。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北京市、市建委和总包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工种管理,必须持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分包必须接受项目部、总包、监理和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教育。 第十六条 对于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第四章 违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执行指挥部对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逐级处罚制;如指挥部发现分包单位有重大违章行为,除追究劳务分包单位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总包、分包的连带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安全违章处罚 A. 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 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赤脚、袒胸、赤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 违章、冒险作业,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不挂安全带; 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B.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 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 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他人和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 3. 在安全防护不严的设施及其它设备上无可靠防护冒险作业; 4. 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使用机具、电器设备; 5. 接到隐患通知,不按规定整改,不报送整改回执; C.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 指派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3. 私自拆改安全防护,电器设备设施; 4. 违反规定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纠正、检查、处罚; 5. 未按监理批准的方案和规程支搭各种防护脚手架,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D. 有以下违章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或造成少量财产损失的; 2. 不服从纠正,辱骂执法检查人员; 3. 违章作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4. 有以上违章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 E. 有以上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十九条 消防违章处罚 A.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50元以下罚款: 1. 施工现场吸烟; 2. 未经批准使用电热器具; 3. 特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用火证; 4. 重点防火部位不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材料; 5. 明火作业不按规定设置看火人员,灭火器具; B.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 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2. 不按规定使用电焊机、气焊气割作业; 3. 明火作业不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可燃物品; 4. 重点防火部位吸烟,乱扔烟头; C.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 重点防火部位附近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2. 垂直下方有易燃、可燃材料不采取措施,违章进行明火作业; 3. 强令工人无证从事明火作业; 4. 擅自动用、拆改消防设备、设施; D.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冒烟事故; 2. 破坏消防设备、设施; 3. 随意堆放易燃材料不采取防火措施; 4. 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5. 随便乱泼乱倒易燃、易爆材料; 6. 生活违章用火,造成重大危险隐患; E. 有上下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治安保卫违章处罚 A.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 进出场不出示证件,不接受保安检查; 2. 不服从管理、经劝告无效; 3. 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 4. 乱扔废弃物; B.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下罚款: 1. 打架骂人,饮酒后闹事; 2. 不服从检查,无理取闹; 3. 聚众堵博,影响他人休息。 C.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 破坏公物、半成品和成品; 2. 随地大、小便。 D.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1. 3人以上群打、群殴、或打保安和成保人员; 2. 偷事公司和私人财物; 3. 食物中毒和冬季煤气预防工作不到位; 4. 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 5. 被公安机关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 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和盗抢刑事事件,队按国家规定处罚外,取消目标责任奖。 第二十二条 以上罚扣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安全管理有功单位和人员,包括举报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5日起执行。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浐灞中学项目部 2014.3.5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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