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海盛荟天地红星美凯龙施工合同甲 方: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乙 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单位(全称):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证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订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论况 1.1工程名称:北海盛荟天地红星美凯龙 1.2工程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与南珠大道交汇处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本工程承包范围:北海红星
2、美凯龙项目,单面彩钢酚醛风管的管道安装,辅材、风管加固,吊装、及风阀与风口的安装,脚平架的搭拆、调试、验收以及保修期内因安装产生问题引起得维修与返工、技术支持和培训。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形式。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3.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市场生产要素的价格波动,施工环境的变化和政府行为而调整。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开工日期:2016年3.22日,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口头或书面开工会为准。 4.2竣工日期:2016年6.22日,竣工日期指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 5.1合同文件 5.1.1合同履行中
3、或合同终止前双方商洽,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 5.1.2合同协议书 5.1.3合同专用条款 5.1.4合同通用条款 5.1.5合同约定验收记录 5.1.6合同的计价清单 5.1.7施工图纸 5.1.8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5.2合同文件的解释 5.2.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5.2.2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异议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条约全部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5.2.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
4、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经办人:日期: 日期: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一 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与解释(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行约定,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3 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下雨、大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第十五条,定义
5、的“不可抗力”除外。 1.4 验收:指甲方代表和监理对施工图纸及工序进行检验,并通过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针对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并取得验收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遵循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乙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8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按规定
6、天计算的,开始当天不计算,从次日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 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9 合同文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10.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书面文件,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需办工程签证。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是工程签证结算的唯一依据。 1.11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的所有纸质资料(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分的变更) 1.12 样板: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满足乙方完成供货任务及甲方收货验收所需要的实物样板(包括外观、颜色等)。第二条 甲方代表2.1 本工
7、程甲方代表,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可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 2.2 甲方代表人;甲方应七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包括口头通知,和乙方见面协商确定. 第三条 乙方代表: 3.1 本工程乙方代表,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 合同约定的职责。 3.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盖章后交给甲方代表后视为有效文件。 3.3 乙方代表及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
8、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工作与责任 4.1 甲方负责协调总包的配合与管理工作,包括设备卸货堆放区域、施工用水、用电、交叉作业接口交替等,现场到货的物件由乙方保管(指设备的说明书及保修卡等) 4.2 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进度、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鉴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等。 4.2 对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完成,按发生的费用120%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扣除。 4.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其工作质量和行为不符合合同要求且不接受指导的员工.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与责任 5.1 乙方
9、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及收尾工作)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5.2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每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应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如: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的施工人员,包括对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的施工人员。 3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4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 5与本工程施工无关人员。 5.3 未经甲方许可,本工程禁止任
10、何不属于乙方人员(甲方授权人员除外,甲方授权人员均可佩戴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如出于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参观本工程,必须经甲方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5.4 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人员住宿(除现场看守员外)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如经甲方确认 ,可在规定的场地提供乙方搭设临设,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现场管理6.1 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执行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合同施工图纸及样板,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并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要求。 6.2 对甲方移交后的施
11、工现场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工期、人员财产等。对与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索偿或法律诉讼责任。6.3 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6.4 在本工程施工之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有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落实后方可施工。6.5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一须报送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方,(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的工作;未完成的情况说明;(注:包括采取措施,最终完成的时间等。)6.6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
12、的各种安全事故(火灾,偷盗,人身伤亡等),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6.7 乙方负责将自己施工垃圾运到总包单位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如乙方的垃圾乱放,作业地面清理不到位,由其他作业队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乙方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无条件接受批评,甚至罚款。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他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照价赔偿。 6.9 室外电源安装后,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进行配合。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调试。第七条 其他规定: 7.1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变更应本着“书面形式”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2天发文给甲
13、方,口头汇报不做依据。 7.2 乙方应在整个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内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合理有效地配合,并无条件服从甲方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计划控制、质量检查等。 7.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给本工程的社会影响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 8.1 乙方保证施工质量与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如不按图纸及现场管理人员协调施工所产生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等因素,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8.2 甲方代表和监理对工程任何部位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文件规定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工期管理 9.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5日内向甲方和监理提交
14、详细的安装进度计划,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和依据,甲方和监理在签收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同意。 9.2 乙方提供的进度计划视为符合要求和实际能力的,考虑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农忙、材料供应以及自然气候对施工的影响,同时提出应急措施。 9.3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执行,调整计划不作为合同工期调整,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4 因乙方原因造成和不等因素在相应工期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条 工程竣工 10.1
15、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代表顺延的日期竣工。10.2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 11.1 在施工现场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大小便,如被甲方和监理方发现按每次500元处理,批评。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2 乙方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甲方及监理可勒令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乙方应立即予以无条件执行,由于整改所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1.3 乙方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
16、的规定进行施工。(乙方禁止使用童工及未成年、年长者进场施工) 11.4 乙方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第十二条 工程分包及转包 12.1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应由乙方自行施工不得分包,如发现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费用。第十三条 保修责任13.1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维修义务,保证维修质量及效果。(指施工
17、过程中留下隐患及施工质量标准) 13.2 由乙方施工的质量原因,导致业主提出的经济赔偿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20 的违约金从工程款及保修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14.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中出现,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合同。 14.2 合同涂或成手写修改部分应双方公章确认及签字确认,否则无效。第十五条 乙方清单报价 15.1 乙方须提供详细的清单报价,合理的市场价。(附件在合同的最后一页)第十六条 工作界面的划分 16.1 甲方将乙方友好约定的工作界面划分,乙方进行确认。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