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全称):广西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西蒙山县百联星苑小区工程的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蒙山县百联星苑小区2、 工程地点:蒙山悬通文街3、 资金来源: 4、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和相关范围规定的工作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内的地基处理、基础、建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防雷工程、小区内室外水电工程、防水工程、道路、道路排水工程及附属设施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不含室内精装修、
2、消防工程、绿化、外置水电、大型机电设备工程、供电局统一要求安装部分、人防、发电机、生活用水加压泵、电梯等)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甲方自筹,乙方带资垫至0.00以上主体结构12层15日内,甲方偿还乙方垫资款的具体办法见本协议后续相关条款。3、工程规模:约38000万平方米,以业主最终审定的设计图纸为准。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取得施工许可并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从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按总日历天数及签证顺延工期计算。工期总日历天数:接到开工令机械、人员进场开工之日起: 日历天。(按总日历天数及签证顺延工期计算。第三
3、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暂定人民币(大写)约伍仟壹百叁拾万元整(¥51300000.00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价为准);其中:(1)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元)(以实际结算价为准);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或参考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套用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的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取费模式:广西13取费模式;安装工程套用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价格文件:人工调整(桂建标字【2015】),取费模式:广西通用模式;所有涉及取费的区间均采用中值取费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方、承包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后签证确定;(材料价格
4、按梧州地区、信息价每季度调整一次,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钢材浮动3%(含3%)以内、其它材料浮动5%(含5%)以内的不在调整范围内的,在乙方整体按合同达到支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未支付完部分工程款按利息月息分百分之二(2%)作为补偿返还给乙方。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入户门、阳台、窗台栏杆、楼梯扶手等安装工程由发包方指定合格的品牌材质规格型号与承包方商定单价作税前独立结算,在非恶意竟争的前提下,如承包方认为发包方给予的单价过低,承包方则有权放弃该单项施工任务,发包人另请他人承包的则按该单项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四(4%)作为配套费及管理费用支付给予乙方(此费不包含税金)。2、 在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完工
5、结算期间,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和增加费率时,包括政策性人工工资增加费,发包方不计补给承包方。第四条:工程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数)500天,开工时间暂定从2016年 月 日(具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上工期含国家法定假日;除工程如遇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顺延外(自然灾害程度以当地气象局及救灾部门的资料为准)。乙方提前完工每5天甲方奖励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奖励总额不超过合同造价的1%;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五天竣工,甲方按整体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处罚乙方,由于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处罚款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予
6、扣除给甲方。500天内完成至工程完工(工程完工以建设主管部门验收为准,附:在收到承包方提交验收报告,发包方45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项目合格。)甲方原因除外。以上节点可提前,但延期最多30天,桩基础可最多延期60天;否则甲方有权让乙方先退场,180天内结清所有完成合格工程款项的80%结算给乙方;如果由于甲方指定的分包商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乙方在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无故连续停工三天以上,视为违约,违约除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外,甲方还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1、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建设单位提倡施工队争创优良工程。2、乙方施工队各项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7、的,不合格的经过多次整改还未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甲方直接另聘队伍,所有该项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乙方不返工整改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严重的有权命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如因此造成其它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3、为保证工程质量,主体框架每个月完成量不能超过六层(包含六层)。第六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工程暂按预算书报价,结算进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1、 第一个结算点:乙方垫资施工至0.00以上主体结构封顶十二层单栋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百分这捌拾,
8、以后的工作量按每月的进度支付工程款80%结算。如果乙方春节没到主体单栋封顶时甲方自愿提前付民工工资80%,因民工回家甲方无条件提前付此款项。乙方也不得太多要求只能配合甲方处理民工工资回家过节。2、工程完成至验收通过支付百分之九十柒(97%),留百分之三(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按保修书的相关约定办理,乙方收到进度款后的十五天内开具税票交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开具税票,甲方有权停止付款。(附:在收到承包方提交验收报告,发包方45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项目为合格。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2、 四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清工程进度款的,余额按每月息百分之五(2%)计取利息给乙方,
9、最长延期不能超过贰个月(2个月)。3、 若乙方同意,甲方用未卖的商品房抵押给乙方,价格以按土地价加建安成本价加配套设施费计算抵押给乙方,且甲方无条件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出让手续。由承包方承担相关费用。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决(结)算后30天内支付至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结算款的百分之九十(90%),余下百分之七(7%)在所有资料、手续和工长程移交毕后60日内付清。5、 工程尾款的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并协助办理完成工程资料备案手续(若甲方相关资料不齐全而不能完成备案手续的,则不在该范围内,乙方提供合格的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办证所需相关费用甲方承担)。最终双方
10、确认应支付的合同价款扣除已拨付形象进度款(含甲方提供的材料的价款),余留质量保修金按双方确认的结算总值的百分之三(3%)计取,剩余部分工程款甲方于30天内支付清给乙方,保修范围金额按国家规范条文执行。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支付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返回乙方保修金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五(75%);所剩余额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7天内付清给乙方,质量金不计利息。(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室内与外墙防水为五年保修)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派人员维修,如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6小时内乙方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另聘人代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工程如遇自然灾害,不可抗拒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引
11、起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6、 本工程结算的审定时间以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给甲方后的45天内审定,若逾期甲方未能审定或双方有争议。则从第46天开始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定。期限定为60天。7、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转入乙方名下开户银行为: 这是唯一乙方认可甲方支付工程款等费用的支付途径,乙方不予认可其它任何支付方式(乙方书面提出或经乙方书面同意变更支付方式的除外),如甲方不按此方式支付所有责任由其自行承担。第七条:水、电及其他税费的承担甲方负责接通外水、外电、其余的临时设施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 本工程项目按建设行政主管部
12、门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必须使用烧结页岩多孔砖,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扣罚的款项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10)天内提供本工程用砖发票和砖的合格证明等资料给甲方,关协助甲方办理墙改费的退回工作。2、 乙方应交纳乙方应负责的一切税费及管理费(包扎资料员工资)。3、 在施工期间乙方免费提供塔吊、物料提升机配合甲方设备安装。第八条:甲方工作1、 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并进行场地移交手续。2、 甲方负责施工图送审、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3、 甲方会同有关部门测放并移交每柜门建筑物四角点控制坐标、并外延控制标点和标高参照点,并通知乙方派人现场验收和技术交底。4、 会审
13、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7天内。5、 甲方负责政府部门的一切办证(土方外运的“三城办”的相关证件和费用由四方负责),开工手续的费用,包括甲方部分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第九条:乙方工作、责任1、 乙方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其中招标代理费由乙方负责,陪标、围标费用由乙方负责。2、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承包的内容施工,并负责配合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3、 乙方委派的工地代表应以书面通知甲方,若有变更应以书面告知甲方。4、 属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及临时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及维护。属甲方部分的由甲方负责。5、 乙方应严格按现行有关规范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方、建设单位及质
14、监部分的监督和检查。6、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施工噪音、场容卫生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7、 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8、 负责做好每栋工程隐蔽验收和轴线开线并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员复核。9、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工建安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10、 成品保护的要求:工程未交付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并承担费用,工程交付发包人后或发包人提供前使用后的损坏及所需的修理费用、工程成品毁损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费用另行协商。11、 施工
15、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对影响相信建筑物及地下、商架线路的管道和电线、电话、闭路电视线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若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12、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场地的卫生要求执行。不按要求执行,受到处罚的由乙方承担。13、 由于工程质量不达到合格要求而造成逾期交付给住户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所造成赔偿给住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甲方同住户签订的违约金。14、 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安全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6、。第十条:图纸1、 图纸提供日期:合同订立( )天内。2、 图纸提供套数:6套,不够使用由乙方负责复印。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无第十一条:进度计划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应在开工前7天内送达甲方。2、 甲方批准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7天内批复。第十二条:检查和返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部门检查不合格的返工,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等级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第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按相关建设程序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钢筋、水泥
17、、水电材料,装修材料等乙方必须提供样板由甲方确认,乙方负责组织各项材料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检测费用,甲方不再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第十五条: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用书面形式送达乙方。第十六条:竣工验收由甲方通知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及时间:验收前15天按规定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应档案资料四份。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前7天提交竣工图及有资料四份第十七条:竣工结算 1、 结算方式:按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合同条款,以甲乙双方核算确认结果为准。2、 乙方提交结算书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3、 甲方审核结算报告时间: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60
18、天内,以双方核对确认的数据为准。4、 甲方所欠乙方的剩余工程款拨款时间:甲方按审定结算书通过之日起30天内,按本合同相关结算条款扣除相应款项后余下款项付给乙方。第十八条:争议解决争议的解决程序:1、 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 争议的解决方式:经调解无效后向合同签约地所在法院起诉。第十九条:违约责任1、 乙方因自身施工技术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且返工无效,致使工程无法使用,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 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计算,由引发责任负责支付。3、 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的有关违约罚款数额最高限额不超出乙方工程
19、总造价的5%。4、 本工程由于甲方办理手续耽误乙方工程进度及政府部门提出干预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因此有罚款情况的由甲方负责。5、 因甲方办理土地、报建等相关手续原因造成本项目实际停滞超过两个月,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全额结算给乙方。第二十条:安全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一条:工程分包乙方不得再对本工程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乙方如有分包的必须经甲方同意。第二十二条:保险范围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交民工工资保障金,乙方负责购买所有施工人员(含甲方分包单位工人)的意外保险,如甲方代乙方预交的保险费用,甲方可以支付进度款时扣除。第二十
20、三条:其它1、 合同生效和终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生效,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毕甲方支付清工程尾款后终止。2、 本补充合同系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给定有不同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未约定的内容,则按原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3、 如有不完善之处,双方可另行补充,补充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4、 合同份数: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 甲方:(公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