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厚德旺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nbs
2、p; 身份证号: 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nbs
3、p;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经营 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经营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 *2、住 所: * 3、法定代表人: * 4、注册资本: * 5、经营范围: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
4、、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公司启动资金 * 元(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运营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
5、得撤回。(5)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账户。2、注
6、册资金(本) 元(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经营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5)甲
7、、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
8、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三方共同协商后处理。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
9、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10、。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 个月第 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
11、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若
12、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 %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 %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 %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
13、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14、,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
15、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
16、nbsp;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