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尘服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透气(湿)性织物或材料制成的防止一般粉尘的防尘服。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B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CB 282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 3917.1-1997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1部分:撕破强力的测定冲击摆锤法
GB/T 3921.1-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试验1
GB/T 3922-199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
GB/T 3923.1-1997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条样
法
GB/T 5713-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 8630-1988 纺织品在洗涤和干燥时尺寸变化的测定
GBl2014-1989 防静电工作服
GB 13640-1992 劳动防护服号型
GB/T13661-1992 一般防护服
LD 30-1992 劳动防护雨衣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Dustproof clothing
保护作业人员免受一般粉尘危害的防护服。
3.2 一般粉 General dust
对人体皮肤无毒、无放射性危害的粉尘。
4 产品分类
4.1 按用途分为A类防尘服(普通型)和B类防尘服(防静电型)。
4.2 按款式分为连体式防尘服(图1)和分体式防尘服(图2)。
5 要求
5.1基本性能
A类、B类防尘服的防尘效率、沾尘量、带电电荷量应符合表1规定。
5.2 服料的物理指标
5.2.1 服料的断裂强力和撕破强力应符合表2规定。5.2.2 服料的缩水率:经向小于3%,纬向小于3.5%。
5.2.3 服料的色牢度应符合表3规定。
5.3 结构
5.3.1 防尘服要求领口、袖口、裤脚口紧,分体式要求下摆紧,其余各部位松紧适度,易穿易脱。
5.3.2 防尘服开襟处使用拉链或纽扣时,不得外露。
5.3.3 B类防尘服不得有金属附件外露,内衬非防静电面料不得超过其内表面积的20%。
5.3.4 防尘服不得采用明兜。
5.4 缝制
5.4.1 衣片缝纫强力不小于100N;纽扣缝纫强力不小于140N。
5.4.2 缝纫部位要紧密牢固,采用双折边缝制,各处缝缝不小于0.8em。根据面料性能恰当地确定针号、缝线规格、针距密度。
5.4.3 针距:细线12~14针/3em,粗线不小于9针/3em。钉扣:细线不小于8根/眼,粗线不小于4根/眼;眼位距离均匀,扣与眼位相对。
5.5 规格
连体式防尘服规格设计参考附录C;分体式防尘服规格设计参考CB/T 13640。
5.6 外观
5.6.1 连体式或分体式应局部结构与整体结构比例协调,各部位线条流畅,造型自然。
5.6.2 无破损、残洞、斑点、污物及其它影响服装穿用的缺损。
5.6.3 衣领及袖上正,对称部位一致,线头剪净,熨烫平整。
表1
防尘服类别
防尘效率型
%
沾尘量度
mg/(10cm×15cm)
带电电荷量
c/件套
洗涤前
洗涤后
洗涤前
洗涤后
洗涤前
洗涤后
A类
≥90
≥90
≤250
≤250
―
―
B类
≥95
≥95
≤150
≤150
≤0.6
≤0.6
表2
服 科
断 裂 强 力
撕 破 强 力
厚料
经向
≥800
≥60
纬向
≥490
≥40
薄料
经向
≥490
≥40
纬向
≥390
≥30
表3
项目
水浸牢度
皂洗牢度
汗浸牢度
退色
沾色
退色
沾色
退色
沾色
级别
3~4
2~3
3~4
3
3~4
3
6 试验方法
6.1 防尘效率按附录A方法试验,沾尘量按附录B方法试验;带电电荷量按GB 12014-1989中附录A试验,耐洗性能按GB 12014-1989中附录B试验。
6.2 缝纫强力按GB/T 13661-1992中,7.5条试验,纽扣缝纫强力按LD 30-1992中6.7条试验。
6.3 断裂强力按GB/T 3923.1试验,撕破强力按GB/T 3917.1试验。
6.4 缩水率按GB/T 8630试验,色牢度按 GB/T 5713、GB/T 3921.1、GB/T 3922试验。
6.5 外观质量应在自然光或600lx光源下目测。 结构及缝制按相应条款规定内容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查批由同一时间交货的同一品种数量构成,每批不超过1000件(套)。
7.1.2 产品出厂按GB/T2828-1987表2样本大小字码抽样。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项目、不合格分类、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AQL符合表4规定。
表4
序号
检查项目
不合格分类
对应条款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AQL
1
沾尘量
A
5.1
S—2
2.5
2
结构
B
5.3
S—2
6.5
3
缝制工艺
B
5.4
S—2
6.5
4
规格
C
5.5
S—3
6.5
5
外观
C
5.6
S—3
6.5
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检验单位进行。型式检验按CB/T2829,采用判别水平正—次抽样方案,以每百单位产品数计算。检查项目、不合格分类、判别水平及不合格水平RQL符合表5规定。
表5
序号
检查
项目
不合格
分类
对应
条款
判别
水平
样本
n
不合格质量
水平(RQL)
判定组数
Ac
Re
1
防尘效率
A
5.1
Ⅱ
5
30
0
1
2
沾尘量
A
5.1
Ⅱ
5
30
0
1
3
带电
电荷量
A
5.1
Ⅱ
5
30
0
1
4
服料
B
5.2
Ⅱ
5
65
1
2
5
结构
B
5.3
Ⅱ
5
65
1
2
6
缝制工艺
B
5.4
Ⅱ
5
65
1
2
7
规格
C
5.5
Ⅱ
5
80
2
3
8
外观
C
5.6
Ⅱ
5
80
2
3
7.3 检验结果处理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合格与不合格判定分别按GB/T2828和GB/T2829-1987中4.11规定进行。
8 标志、包装和贮运
8.1 标志
在成品衣领上和裤腰内侧部位须钉上产品商标,并附有规格、等级、检验证。
8.2 包装
8.2.1 包装整齐、牢固、标志明显、数量准确。应有装箱单和说明书。
8.2.2 每包注明货号、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单位、出厂日期、合格证,并有该批产品检验报告单。
8.3 运输
严禁与酸、碱、油、有机溶剂等腐蚀及溶解性物品混同运输,防止日晒雨淋。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产品应远离热源(一般为2m以上);不容许与腐蚀性或溶剂性物品同存一库房。
有效贮存期为3年。3年后应按规定抽样重检,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防尘效率试验方法
Al 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测量和评价防尘服及服料的防尘性能,用%表示。
A2 仪器和材料
A2.1 设备
A2.1.1 转动式透尘试验装置(见示意图A1)
基本参数:转速120r/min±1r/min,转轮半径100mm±2mm。
A2.1.2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A2.2 试验粉尘
精致滑石粉,置放恒温干燥箱105cE烘干恒重,经过150目筛过筛。
A3 取样及试验准备
A3.1 取样
在抽样的服装上,分别裁取样布6块,每块尺寸为15cm(经向)×10cm(纬向),其中3块为洗涤前测试用,另3块为洗涤后测试用。
A3.2 洗涤
采用洗衣机标准洗涤,水温为常温。每升洗涤液中加人中性洗衣粉5g±0.5g,连续洗涤4h,漂洗3次(每次5min)晾干,熨平整。
A3.3 试样加工
将试样缝成小袋(正面朝里)沿经向对折,以针距16~20针/3cm缝合并留出小孔,缝线处距试样边缘为1cm±O.15cm。
A3.4 将质量为l0g±0.1g的试验粉尘装入袋后
缝合。
A3. 5 试验环境条件
a)温度:22℃±5℃,
b)相对湿度:50%±3%。
A4 试验
将试验尘袋悬挂在转动式透尘试验装置上,转动1min取下称重。
A5 结果处理
A5.1 每一试样防尘效率按下式计算
(A1)
式中:
—防尘效率,%;·
m1——试验前袋中粉尘质量,g;
m2——试验后袋中粉尘质量,g;
A5.2 每一试样防尘效率
洗涤前防尘效率:取3块洗涤前试样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洗涤后防尘效率:取3块洗涤后试样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附录B(标准的附录)
沾尘量试验方法
B1 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测量和评价防尘服及服料的沾尘性能,用mg/m2表示。
B2 设备和材料
B2.1 设备
B2.1.1 发尘箱(见示意图1);
B2.1.2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B2.1.3 恒温干燥箱。
B2.2 粉尘种类及要求同附录A A2.2。
B3 试验准备
B3.1 试样
在抽样的服装上,分别裁取样布6块,每块尺寸为15cm(经向)×10cm(纬向),其中3块为洗涤前测试用,另3块为洗涤后测试用。洗涤条件同附录A A3.2。
B3.2 试样测试前放入恒温干燥箱,调至105℃烘干至恒重备用。
B3.3 试验环境条件
a)温度:22℃±5℃,
b)相对湿度:50%±3%。
B4 试验
将试样悬挂于发尘箱内,开动发尘器,将浮尘引入发尘箱中,使其浓度大于80mg/m3,经2h后取出试样干燥(105℃),用吹风机(220V,450W)以距离为20cm±1cm吹试样上的浮尘后称量。
B5 结果处理
B5.1 每一试样的沾尘量计算
(B1)
式中: Q——沾尘量,mg/(10cm×l5cm)
m1——试验前试样质量,g;
m2——试验后试样质量,g。
B5.2 沾尘量
洗涤前沾尘量:取3块洗涤前试样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洗涤后沾尘量:取3块洗涤后试样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附录C(提示的附录)
连体式防尘服规格
Cm
号
150
155
160
165
170
175
180
(公差)
衣长
136.0
140.0
144.0
148.0
152.0
156.0
160.0
±1.5
袖长
55.5
57.0
58.5
60.0
61.0
68.0
69.0
±0.5
胸围
98.0
102.0
106.0
110.0
114.0
118.0
122.0
±1.5
总肩宽
41.6
42.8
44.0
45.2
46.4
47.6
48.8
±0.8
臀围
98.0
101.0
104.0
107.0
110.8
114.2
117.0
±1.5
腰围
74.0
78.0
82.0
86.0
90.0
94.0
98.0
±1.0
裤脚围
22.0
22.5
22.3
23.5
24.0
24.5
25.0
±0.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兴仁、钱昌俭、刘茜、张洪举、白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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