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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工作制度 1
1.门诊(急诊)药房工作制度 1
(1)处方调剂 1
(2)药品存放、管理和盘点 2
(3)质量控制与管理 2
(4)麻醉药品 3
(5)药房服务环境 3
(6)执行安全制度有关条款 3
2.中心药房工作制度 4
(1)处方调剂 4
(2)药品存放、管理和盘点 4
(3)质量控制与管理 5
(4)麻醉药品 6
(5)药房服务环境 6
(6)遵照“安全制度”做好度 6
3.中草药房工作制度 7
(1)处方调配 7
(2)药品存放,管理和盘点 8
(3)质量控制与管理 9
(4)麻醉药品 9
(5)药房服务环境 9
(6)遵照“安全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9
4.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11
(1)药品供应制度 11
(2)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11
(3)库房环境要求 12
附件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3
5.危险品仓库工作制度 14
附件 危险品管理制度 14
6.有关药品价格的制度 15
(1)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5
(2)药品价格变动制度 16
(3)药品价格档案制度 16
(4)定期检查药价制度 16
7.麻醉药品使用与管理制度 17
(1)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7
(2)麻醉药品保管制度 18
8.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19
(1)精神药品处方要求 19
9.药学情报室工作制度 19
10.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19
11.药品会计员工作制度 20
12.处方制度 20
13.安全制度(适用于各药房,库房、煎药室和办公室) 20
14.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21
15.药品报损制度 22
(1)需要报损的药品 22
(2)药品报废审批 22
(3)药品报废方法 2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23
24
药剂科工作制度
1.门诊(急诊)药房工作制度
(1)处方调剂
①负责审核处方,配方、核对、发药,必要时负责划价。
②收到处方后,应详细审查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性别、对姓名、对年龄;查药时、对数量、对规格、对标签;查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核对中发现 处方中出现缺项目或错误,必须由医生更改正确、并重新签字后配发,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更改处方内容。
③不得估计取药,禁止、直接用手接触药物,不得将潮解、霉烂变质、污染、过期或失效以及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发给病人,发出的药品,瓶签或药袋必须写明药品名称,用量。用法药品有效期。取药工具或包装应清洁无污染。
④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中可发出,调配处方时必须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核对制度:一人值班时,应与微机内处方核对,调剂室有两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检查核对人均要在处方上签名。
⑤药品发出前,要将服药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液及产生沉淀均应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外用”等字样。
⑥发药时要认真地向病人或家属交代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取药时应当核对姓名,口头交代有关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⑦调配住院病人出院带药处方时,应将电脑处方与手工处方校对无误码后再配药。
⑧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物性质或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⑨急诊处方随到随配不得延误,急诊处方立即审查、调配、发出,配方高峰时,要及时组织力量缩短病人的取药时间。
(2)药品存放、管理和盘点
①药品必须定位存放,药品发出应做到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 。标签要符合《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的药品应及时上报。
②调剂室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的和浪费。
③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标志。急救药品应设专柜集中存放,便以应急取用。
④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记载存放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发放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药品。
⑤做好药品的金额核算。工作盘点、及时编制报表,如有紧缺或新到的药品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并负责药品的管理、金额核算、消耗统计和盘点等工作,保证临床用药。
(3)质量控制与管理
①严格执行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新近补充的规定。
②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及错误处方登记本,发生错误事故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配合予以适当的处理。
③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并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察、报告。
④负责临床用药咨询,设有咨询窗口(或防病、治病)的资料;协助临床搞好合理用药。
⑤门诊药房每半年对已发出药品的处方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并写出分析报告。
内容:处方合格率≥95%;处方计价误差≤±0.1元/张:投药出门差错率≤1/10000。
(4)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
(5)药房服务环境
①调剂室及室内设搐,用具等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②所有人员上岗时应着装整洁,符合相关要求。
③下班前应做好药品补充和清洁卫生工作台。
④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⑤使用服务文明语,杜绝不规范用语。
(6)执行安全制度有关条款
急诊药房值班工作制度
①急诊药房按时开诊。值班员由具有药剂士职称以上人员轮流担任,必要时设备班员。
②值班员负责急诊处方的调配、急诊抢救药品的供应,当日处方整理及值班室的卫生工作。
③值班员要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一定要由具药剂士职称以上的人员代班。
④值班时间内,值班员有权受理上级临时指定的任务,如遇、超出值班员职责范围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或科主任请示报告。
⑤交班前,应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问题、待办事项填写在交班簿上,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并及时处理记载的有关事项。
2.中心药房工作制度
(1)处方调剂
①负责审核处方,配方,核对、发药,必要时负责计划。
②收到处方后,应详细审查,做到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核对中如发现处方中出现缺项目或错误,必须布医生更改正确、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
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更改处方内容。
③不得估计取药,禁止、直接用手接触药物,不得将潮解、霉烂变质、污染、过期或失效以及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发给病人,发出的药品,瓶签或药袋必须写明药品名称,用量。用法药品有效期。取药工具或包装应清洁无污染。
④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中可发出,调配处方时必须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核对制度:一人值班时,应与微机内处方核对,调剂室有两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检查核对人均要在处方上签名。
⑤药品发出前,要将服药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液及产生沉淀均应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外用”等字样。
(2)药品存放、管理和盘点
①药品必须定位存放,药品发出应做到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 。标签要符合《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的药品应及时上报。
②调剂室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的和浪费。
③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标志。急救药品应设专柜集中存放,便以应急取用。
④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记载存放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发放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药品。
⑤做好药品的金额核算。工作盘点、及时编制报表,如有紧缺或新到的药品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并负责药品的管理、金额核算、消耗统计和盘点等工作,保证临床用药。(4)调剂室有两人以上工作时,处方处理记载的有关事项。
(2)药品存放、管理和盘点
①药品必须定位存放,药品发出应做到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 。标签要符合《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的药品应及时上报。
②调剂室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的和浪费。
③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标志。急救药品应设专柜集中存放,便以应急取用。
④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记载存放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发放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药品。
⑤做好药品的金额核算。工作盘点、及时编制报表,如有紧缺或新到的药品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并负责药品的管理、金额核算、消耗统计和盘点等工作,保证临床用药。
(3)质量控制与管理
①严格执行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新近补充的规定。
②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及错误处方登记本,发生错误事故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配合予以适当的处理。
③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并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察、报告。
④每月负责对病区药柜进行药物品种,数量及质量控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潮解霉变等,指导病区药柜的管理,定期下病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了解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保证临床必需的药品。
⑥每半年对某一种疾病的住院治疗用药的病例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分析,评估其、用药的合理性,并写出分析报告,分析指标标率:处方合格率≥95%;处方计价误差≤±0.1元/张:投药出门差错率≤1/10000。
(4)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效期药品管理参照有关制度进行。
(5)药房服务环境
①调剂室及室内设搐,用具等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②所有人员上岗时应着装整洁,符合相关要求。
③使用服务文明语,杜绝不规范用语。
(6)遵照“安全制度”做好度
①摆药护师(士)根据审核后的临床药物治疗单,摆药护师(士)使用专用药台。
②药物治疗单由病区每天按指定时间由微机送到摆药室。病人出院应提前一天通知摆药室。
③摆药治疗盘由各科室提前一天送至摆药室,摆药杯采用一次药杯。
④摆药护师(士)根据医嘱单,做到“四查十对”,准确无误后方能发出。
⑤工作时必须着工作衣、帽、口罩。摆药时用药匙,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⑥严禁非本室工作人员进入摆药室。
⑦中心摆药室应有药师摆药。
3.中草药房工作制度
(1)处方调配
①负责审核处方、配方,核对,划价、发药。
②中药处方调配:一般应由两名中药师(士)同时进行,一人配方,一人负责审方核发。如只有一人独自配方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程序(即审方、配方、核方)进行,加强自我校对,严防差错的发生。
审方:接中药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前记和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医生签字、日期等是否正确完整,有无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及时与医师联系,应请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配伍缺药应请医生更换药物,药剂人员水得自行更改处方。
配方:配方前应检查衡器的灵敏度,配方时要全神贯注,逐一将已称量的药物加标“√”。毒性中药、贵阳市重药物要用天平称量。处方中需加工泡泡的药物应符合要求:包熬的药物;应装入布袋:须冲服、烊化、先煎后下的药物应分别包装:大块,坚硬的药物应捣碎后方可调配。
核方:处方配好后应将处方药称与实物一一核对,并在处方上签名册,交校对人复核。校对人进行感观检查,进行二保(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三查(处方,查用法、查禁忌)、四对(对药史、对实物、对分量、对剂量),核对无误后在药袋上写明煎法及服法,将中药交病人或煎药室,核对中如有错误应查明原因,立即纠正,毒性中药的调配,要严格审查 处方,内服和外用剂应严加区别,称量准确,单独分包,交待使用方法。
③发药:在门诊发药时要核对取药人姓名并将煎法、服法、禁忌及有关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④不得随意向癞介绍药物的性质或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⑤急诊处方随到随配不得延误。急诊处方必须立即审查、调配、发出、配方高峰时,要及时组织力量缩短病人取药时间。
⑥配方用药必须正品、洁净,按规定泡制,需临时泡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⑦中药处方的限量一般不超过1周,毒性中药每次处方不得超过2日极量:贵重药材应按规定审批。
(2)药品存放,管理和盘点
①药品必须定位存放,药品发出应做到先产先出,先百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标签要符合《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有效期,需报损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药斗应有斗谱图,定期检查药斗有无虫蛀,变质,并及时做好清洁工作,调配用具要保持清洁。
②中药库应按药性分类保管,贵重药材设专柜,专账,帽专人保管。对库存的品种外,应定期通风晾晒。库内应有防潮、防虫,防霉、防变质,防鼠措施及消防设备,霉坏,变质药材不得供药用。
③调剂室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和浪费。
④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标志,急救药品应设专柜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
⑤经常检查站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记载存放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发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药品。
⑥做好药品的金额核算,消耗统计、工作盘点、及时编制报表,如有紧缺或新到的药品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3)质量控制与管理
①严格执行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新近补充的规定。
②建立配方,发药差错事故登记本及错误处方登记本,发生错误事故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配合予以适当的处理。
③处方合格率≥95%;处方计价误差≤±0.1元/张:投药出门差错率≤1/10000。
④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并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察、报告。
⑤负责临床用药咨询,设有咨询窗口(或防病、治病)的资料;协助临床搞好合理用药。
⑥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了解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保证临床必需的药品。
⑦门诊药房每半年对已发出的药品的处方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并写出分析报告。
(4)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
(5)药房服务环境
①调剂室及室内设旌,用具等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②所有人员上岗时应着装整洁,符合相关要求。
③使用服务文明语,杜绝不规范用语。
(6)遵照“安全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附件 煎药室工作制度
①负责本院中药汤剂的煎煮工作,满足临床需要,配合搞好科研与教学工作。
②煎药室由草药师(或药师)分管质量工作,定期检查煎药的质量,每半年写出质量分析报告交科主任。
③熬药人员收到药材后,煎药必须进行三对(对姓名、对床号、对帖数),要一剂一煎,切实保证熬药质量。
④根据气温和药性,一般先将药材入罐用冷水浸渍2小时以上,然后煎煮并掌握好火候(开始武火,沸腾后用文火维持),不断搅拌翻动。
⑤煎药时间:一般药材20~30分钟:解表及质轻的中药掌握好先煎,后下、包煎,烊化等方法,以保持药性。煎药次数一般2次,最好两次煎药量共250cml为宜;药液过多应蒸发浓缩。
⑥建立“煎药、送药登记”。煎好的汤剂按病区分开放置,一般情况下,应于上午10时前将煎好的汤剂送到病房,对急诊处方要做到随到随煎送,每天做好煎药前后的登记核对工作。送往科内的药应由护士验收并签字,便于查对,防止差错。登记内容为:科别、床号、,病人姓名、服药起止日期、医师,配方药师、煎药人、送药人、签收护士等。
⑦煎药器皿和平共处盛药容器必须符合要求,煎药用具可选用砂罐、搪瓷罐、不锈刚锅等;热源常用煤气,蒸气、电等。煎药器皿应有标记。煎药采用、二联单,药罐、药瓶标记相一致,避免差错。盛药瓶每次用过后要清洗干净,消毒后再用。
⑧煎药执行24小时留渣,以便函核查。
⑨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每天煎药工作完毕后清除积水、擦拭台面,处理好药渣,检查水、电、气开关,做到安全,室内应做到四防(防火、防鼠、防蚊、防蝇)。
⑩熬药时,不可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煎药室烹调食物。
⑪煎药工每年体检一次,如有传染病应调离岗位。
4.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1)药品供应制度
①在科主任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管理药品,做好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
②根据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及时地、准确地做好药品的筹划、供应、管理工作。按卫生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基本药品种计算:供应≥90%,中药院内配方率≥95%。
③严格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时,经保管员验收签字,凭实物和原始单据由账管员输入微机、建账。药品出库时,每月盘点,库存所有药品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找原因,报告科主任。
④对所有原始单据(入库单、发票、请领单)均应妥善保管备查。
⑤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不同,分类保管并设有标记,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库存药品质量合格率100%(饮片为90%),年报损<2%(饮片≤5%)。
⑥做好药品的发放工作,发放时坚持自查或与他人核对后发出,防止差错。
⑦对短缺药品做好登记,做到心中有数设法组织货源,并及时向药房及临床科室通报供药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急救药品做到有备无患者,及时准备地为临床服务。
⑧涉及药物采购的问题,参加“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实行。
(2)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①必须根据国家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本院的《基本药品目录》,;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药品的采购供应计划,以本院《基本药品目录》为依据,由药剂科根据年度卫生经费预算,临床科需求和药品储备情况制定,经医院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②新药的引进及药品储备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急救或特殊需要的用药,可由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经药剂科主任同意,一次性供应。
③药库应建立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凭实物和原始资料登记处入账。如发现实物和原始资料所记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科主任,妥善算是。
④库房药品必须建熙、建卡,入库及时注账=登记,做到收发有依据,手续齐全。定期进行清库盘点,及时统计、核算。
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⑥各科室凭请领单领取药品,依请领单和出库单核对实物。
⑦各临床科室的药柜中药品原种类的数量,由药剂科与有关临床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由护士长或治疗护士负责保管,按医嘱使用药品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一律停止使用。
⑧急救药材应当建立专账,单独保管,定期轮换更新。
⑨药品标签颜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用中文或英文写药名。
⑩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了解药品供应、管理情况,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咨询服务。
(3)库房环境要求
①药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避光,室温保持在<25′C。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严禁烟火,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以及警报器等,使之保持 在良好状态。
②库内严禁住宿、严禁家属及与工作无关人员出入库房,严禁存放私物。
③按照“安全制度”做好安全工作。离开库房必须关好门窗,水和电源等,定期检查库房安全设旌,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会,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奠定国家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坚持反腐倡廉,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建立和制定相对、稳定的进药渠道,应了解审核该厂家或公司GMP或GSP认证情况、注册资金,规模,技术力量,信誉度等。并经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机构审核后,作为本院药品采购的主要渠道。如有需要在主渠道以外部门购药时,就先由采购员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科主任批准、签字后,报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购入。
(3)建立本院药品采购渠道的资料档案,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法人代表,‘两证’及有效期,、经营范围和方式,资金状况、历年供药情况等。
(4)药库房根据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严格运用《药品管理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员按计划采购药品,严禁擅自无计划购入药品。
(5)购进的药品应具有: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进口药品应有我国进口注册许可证及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合格证。
(6)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贯彻药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药品质量,药学技术人员有决定权,并要对招标购进的药品质量负责。
(7)及时收集市场动态,对紧缺药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向药品库房负责人报告,并通知药品库房保管员及有关单位。对紧急抢救药品,要及时设法采购,保证临床供应。
(8)严格履行药品的入库手续,由保管员核对实物,确认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每张发票需首先经药品库房保管员、管理员,采购员签字,然后经药剂师科主任审查并签字。再报医院财务部门审核,最后呈报主定业务的副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危险品仓库工作制度
(1)危险品仓库是药房的一个组成部分,库内所存药品应根据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及经费审批指标,有计划地,及时地、准确地做好药品的筹划、采购,供应管理工作。保证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完成。
(2)库存药品必须按菘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化学性质不同,分类、保管。
(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库内种类危险品的化学性质,熟练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消防、抢险技术。平时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及消防实物的准备。
(4)禁止携带为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
(5)出入库人员仅限于管理本库人员。临时工在工作中入仓库时,要指定专人带领,方得出入必须遵守仓库的工作制度。
附件 危险品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熟悉所储存危险品的性质。以便在储存中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时,能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
(2)按照危险品
的理化性质分类保管。压缩性气体或易燃性液体应储于温度较低的阴凉处;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品不得同库储存。
(3)危险品要储藏在规定的容器内,包装要牢固,封口要严密,严禁将乙醚、丙酮、苯等低燃点的易燃物品存入冰箱内。
(4)搬运危险品要避免碰撞,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磨擦、倾倒。
(5)危险品库内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和引火物质禁止明火照明、安装火炉和吸烟。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火花的因素,比如室内照明要求用防爆灯。开关应装在室外。禁止穿钉鞋出入库房等等。
(6)危险品库内因有专用消防设备,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危险品库应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间距,门和墙壁用耐火材料建造。
(7)防范措施:危险品仓库做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栏杆、报警器)和专人保管,科内定期组织检查。危险品库内有专长用灭火器,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6.有关药品价格的制度
(1)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①为加强本院药品价格管理,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②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价格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③本管理制度中所称“药品价格”系指:国产和进口的化学药品、中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的价格。
④对纳入国家的江苏省管理价格的药品、其它药品以及自制剂的零售价均执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定价方法,对招标药品的价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⑤药剂科设“药品物价员”,对药品价格经常进行核查。
⑥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患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药房咨询窗口,必须及时准确回答患者提出的药品物价员。必要时设立药品价格监督电话。
⑦采购员在购进新药时,要及时了解药的产地、质量,对外省药品要在第一次进药进,要求医药公司同时出示“价格备案”文件,通知药品物价员调整价格。
(2)药品价格变动制度
①为更好地对我院药品价格进行管理,根据我院价格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②药品物价员要及时接收国家,省市的药品价格信息网络,阅读《物价公报》,并及时调整国家定价的药品价格,同是详细记录。
③药品物价员要时常与采购员进行价格通报,对购进价格变更的药品,及时严格地按照政府规定的作价方法进行价格变动,并及时调整全院的药品价格网,同时详细记录。
④药品物价员要及时接受国家、省、市物价网的信息,同时将本院的药品价格信息上传至省物价局信息中心,以接受监督检查。
⑤药品物价员对患者的价格询问要耐心解答,并详细出示调价档案。
⑥药品库房药品保管员和药品采购员在药品的包装、规格、产地、质量有变动时应及时通报给药品物价员,药品物价员要及时核查药品价格,并进行价格变动。
(3)药品价格档案制度
①为更好地对我院药品价格进行管理,根据我院价格管理制度,制定价格档案制度。
②药品物价员对国家,省、市的《物价公报》及《价格信息》要分类,分期保存,以备查阅,检索。
③药品物价员对每次的药品调价依据,在调价时要做及时详细记录。
④所有价格档案原则上保存三年。
(4)定期检查药价制度
①为更好地对我院药品价格进行管理,根据我院价格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②药品物价员必须每季度核查药品价格。
③药品物价员必须每月对前期调价的药品做复查。
④药品物价员应及时从“物价信息网”上查询并下载药品调价信息。
⑤药品物价员必须每次药品调价时,对药品价格进行检查。
⑥药品物价员必须每周查看各药房的药品价格及咨询记录。
7.麻醉药品使用与管理制度
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细化我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1)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①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的科研需要,医院持“试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麻醉药品够用限量的规定,向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用。
②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须具有医师以丰专业水平、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对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以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③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液不得超过二日注射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小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字。要建立麻醉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④使用单位应加强对麻醉的管理。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⑤因抢救患者急需麻醉药品的,值班医生可开一次量,事后由具有麻醉处方权时的医生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⑥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药品的直接责任人员。应予以行政处分。
⑦晚期癌症患者须持“麻醉药品专用卡”、户口簿、身份证或取药人身份证在指定的医院取药,方可供应。发药时应详细核对“专用卡”、取药人身份证及患者的身份证的户口簿,并详细填写“专用卡”麻醉药品处方栏,不得缺项,如未加盖专用章,不得提供药品。
⑧对再次领用麻醉药品交回的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应核对品名、数量。
⑨为提高痛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充分满足癌症疼痛患者对麻醉药品的需要,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三日量、缓控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十五日量、其他剂型的麻醉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七日用量。
⑩麻醉药品卡最长使用期为二个月,期满后停止供应。患者不 再使用麻醉药品时,患者亲属或委托人办理注销手续时,药房根据“专用卡”编号等退回“供药医疗机构通知”联。
(2)麻醉药品保管制度
①有专人负责保管麻醉药品。
②麻醉药品采用专柜、加锁保管。
③建立麻醉药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④麻醉药品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向违规、滥用麻木 发放药物。
附件 麻醉药品办卡工作人员(兼职)要求及任务。
①要求:应具有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药学人员。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取得有关上岗证书。
②任务:负责本院麻醉药品办卡工作。代表本院参加有关麻醉药品的工作会议并负责有关工作汇报、工作的开展和总结。负责对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的有关制度的修订提出意见。负责管理有关文件和资料。
8.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我院精神药品使用制度如下:
(1)精神药品处方要求
①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量。
②除特殊需要外,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第次不超过七日量。
③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
④精神药品处方必需写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计量、用法等,处方不得涂改。
9.药学情报室工作制度
(1)药学情报室主要任务是面向临床,为本院落医疗教学提供药学信息。对临床提供药学咨询。
(2)负责收集、管理和保管有关药学信息和资料。
(3)负责组织,药讯的编辑工作。
(4)负责本院药品手册的编印修订工作,为院药事委员会提供有关药品资料。
10.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1)临床药学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临床药理、药动学、生物利用度、药物相互作用、个体用药方案、治疗药物浓度监测和新药、新制剂的研究工作。
(2)根据医院的技术力量和工作重点,密切结合临床,指定结合临床,指定研究课题,组织开展有关科研工作。
11.药品会计员工作制度
执行本院财务科有关制度及规定。
12.处方制度
(1)处方权限(见相关章节)
(2)处方书写(见相关章节)
(3)处方限量(见相关章节)
(4)处方保管
①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②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期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安全制度(适用于各药房,库房、煎药室和办公室)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保证安全供药。
(2)在采购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确保药品高质量。
(3)在调配处方时,坚持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在发药时,查对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急诊药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积极地配合临床抢救和治疗工作。
(5)必须严格麻醉药品管理,做到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严格精神药品、医用毒药和贵重药品的管理,坚持盘点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6)危险品仓库做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栏杆、报警器)利专人保管科内定期组织检查。
(7)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加强临时工的管理,杜绝各类行政事故发生。
14.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不变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行效期的药品,均按劣药论处。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2)效期药品的采购:应努力购进近期出厂的药品,若有效期较短,在保证临床用药的前提小,应适控制购的数量,加速周转,避免积压。有效期一年以上的药品,购进时有效期须8个月以上,一般购进数最小超过一个半月的用量;有效期为一年的品种,购进时有效期须6个月以上,一般购进数量小,超过半个月用量或根据临床需要情况临时购买,若有特殊情况采购的品种效期不符合以上规定时,须报科主任审批。
(3)验收与养护:入库验收时,所有品种应逐一检查、验收,并在有效期一览表上表明(起码有效期在一年内的应在有效期一览表上标明)。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贮存。
(4)调拨与使用:坚持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加速周转,减少在库贮存时间,防止出现未用完即过期失效。过期药品不得凋拨和使用。
(5)检查与执行报告:药房与药库质量检查员应经常检查库存药品效期和质量情况,至少每月一次。凡药库和药房的药品,在剩余有效期为3个月时,即应填表上报药剂科,或填报在质量检查本上。在季度末盘点时应对所有品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清理。
(6)协调与处理:药刑科对各药房药库上报的近效期药品情况,应综合全科库存量,按照以下办法,迅速做出处理决定,保证近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内用完:
①迅速列出清单通知相关临床科室,请临床尽快帮助使用。
②药房与药库之间协调调剂。
③预测在效期前可使用完的品种,注意临床使用趋势,加强临控,继续使用,直到在效期内用完。但一般在离失效期1个月内的药品最好不在使用,特别是门诊药房。
④与供应商协商调剂,更换远期药品或作退货处理。
(7)所有的药剂工作人员,药品采购员、组长思想上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未按照以上要求操作者,造成效期药品积压、浪费者,必须与“药剂科有关考核制度”挂钩。
15.药品报损制度
(1)需要报损的药品
①过有效期的药品。
②在有效期内,但有质量问题确实无法退换的药品。
③其他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2)药品报废审批
①各临床科室耗损药品,由经办人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报损。并将有关资料报药剂科存档。
②药剂科的药品耗损,由药品库房保管员写出书面报告,经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报损。报损资料存档。
(3)药品报废方法
报废药品及须被全部毁形,以水浸泡、焚烧等方式将其销毁之防止流入市场造成人身伤害。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的报废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由药剂科负责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市卫生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3.《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4.如发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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