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事务所 为做好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被评价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专项资金投入运行情况,包括目标设定、目标完成、组织管理水平、实施成效等;总结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三、具体评价时间安排:评价工作将在 日内完成,乙方将在 月 日 前递交绩效评价报告。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评价目的和具体要求;2提供项目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3协助配合乙方收集评价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4
2、.对乙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5.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6.按协议规定支付评价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3对评价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安时完成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5.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价费用为¥ 元( 元整) ,评价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评估费用。六、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评价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评价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评价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评价费用。七、其他事项。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九、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事务所(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时间:2016年 月 日签约时间: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