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意见.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103908 上传时间:2024-05-1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9.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意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意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方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现依据法律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之间经过协议,被告出具欠条,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合法有效,应当受法律保护。 本案被告以固定高额利益回报做生意之名让原告提供资金,将110400元现金交给被告,第二天被告及返还40400元。原告发现被告并没有具体项目提出退钱,双方经协商在中证人在场情况下确定被告欠原告7万元,被告书写欠条一张。 “欠条 ***今欠到***现金7万元整。限3年还清,经双方同意协议”。欠条不是借条,不是借款合同,欠条是债权债务界定凭证。欠条强调“欠7万元现金”可以证明:①原告在欠条形成前给被告交付了现金;欠条一旦出具就可以对原告以前交付被告现金的过程进行界定;②欠条形成是以以前存在债务为前提,原告将超过欠条所记载钱数在以前交付被告,已经归还部分,经过协议确定,还欠7万元形成欠条。欠条是双方达成合意后,被告就欠原告7万元债务出具的凭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具有证明力,应受法律保护。 被告所称的“非法债务”没有官方证据,只是为了逃避债务一方单方说辞不足为凭。 被告所称的“没有收到现金等”明显和被告出具的欠条上所载内容相悖,和欠条所证明法律事实相违背,明显是为了逃避民事责任的谎言。 二、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属于其民事法律行为。其采用书面形式(打欠条)设定民事义务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出具的欠条不光具有证明力,而且具有不可撤销性,完全可以作为确定被告欠原告7万元债务的有效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143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关键证据欠条,形成时间2012年8月24日。被告声称是遭到“胁迫”情况下所为,按照《民法总则》150条规定,被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从2012年8月24日欠条形成至今已经6年有余,被告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根据《民法总则》152条规定“当事人此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可见,本案被告所称的“胁迫法律行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被告自己所形成欠条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应该受法律保护。 三、本案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投资关系核心是收益不确定性,借贷通常约定固定利息回报。投资关系就是入伙或入股等,主要特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借贷关系是实践行为、单务行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法律关系。本案,原告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经营,对项目不清楚,没参与。双方之间是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民事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被告以自己民事法律行为确定了双方债权债务,时隔数年,按照民事有约必守的诚信原则,被告有义务归还原告欠款。希望人民法院能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代理人:姚永奇 律师 二0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精品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理/案例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