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工作纪律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办公室工作做到“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督办有效、服务到位”,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办公室工作纪律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第二章 考勤纪律第三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上下班制度,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严格考勤。第四条 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情况,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情况和加班情况。具体项目包括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公休假、旷工和加班等。第五条 在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者,以迟到计;未到下班时
2、间提前离岗者,以早退计;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须履行请假手续,超过1小时,以事假计。其中,每迟到一分钟处以10元罚款。第六条 凡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和由办公室派出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的人员,按到岗记载。第七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凡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后,方能休假。第八条 因事、因病需请假者,必须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可委托他人代办。第九条 请事假、病假者,1天以内须向办公室负责人口头办理请假手续;1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附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报公司领导备案;超过3天,由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3、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十条 各类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对既无续假手续又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计。第十一条 无故不到岗工作或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第十二条 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第三章 工作纪律第十三条 做到文明办公,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个人,解释好每一个咨询。第十四条 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卫生。下班时切断电源,锁好办公室门窗。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第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擅离岗位。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印信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出期间,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总经理办公室,办公人员上报的各项资料不得随意放在总经理办公室。第三章 会议纪律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准时参加会议和集体学习、活动,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并获批准。第二十条 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秩序,认真做好笔记。重要会议,手机要关机或置于震动状态。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此规定自2009年6月1日施行。第二十二条 此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