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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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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背景 “十三五”是武汉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经济总量“万亿倍增”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时期,也是武汉工业发展进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发展“倍增计划”,进一步发挥工业在城市经济升级版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武汉制造2025行动纲要》,组织编制了《武汉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合理规划武汉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定位、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及重点项目,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从决策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7年2月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邦公司”) 承担武汉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规划概述 2.1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武汉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区域,包括中心城区和新城区。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2.2规划战略导向 ——创新驱动、内生发展。坚持把创新摆在武汉工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结构优化、高端发展。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先进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坚持把提质增效作为推动工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推动工业向高端发展的同时,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围绕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创新设计、制造技术及生产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大资源整合度,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城区三个层面工业联动,发挥武汉区位和政策优势,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长江经济带、 “一带一路” 建设等国家战略,着力提升产业协同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同融合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发展。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工业管理方式,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加快实施“走出去” 战略,强化产业对外合作,提升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2.3规划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初步框架。部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优势行业竞争力显著增强,质量和品牌价值大幅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 ——规模总量。到2020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7600亿元,全部工业总产值实现27000亿元。 ——创新能力。到2020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产业创新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到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掌握100项达到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形成300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创新产品。 ——工业投资。“十三五”期间,工业投资累计超过10000亿元。其中,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35%以上。 ——节能降耗。“十三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9%。 具体规划目标体系见表2-1。 表2-1 武汉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 号 指标分类 指标名称 “十三五”末 规划目标 1 规模 全部工业增加值(亿元) 7600 2 总量 全部工业总产值(亿元) 27000 3 创新 能力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 2 4 规模以上工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 1.3 5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20 6 质量 效益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2010年不变价) 49 7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85.5 8 两化 融合   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 90 9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 80 10 宽带普及率 100% 11 绿色 发展   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 年均下降4%;5年累计下降18% 12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吨) 年均下降5%;5年累计下降22% 13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 99%以上 2.4规划目标任务 培育三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聚焦重点领域,打造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一批成长型产业集群。 打造三个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优势产业:以汽车及零部件、精品钢材及深加工、高端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培育引进产业链中高端环节核心企业、关键项目,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优势产业向中高端升级 做强三个辐射中部、带动周边的时尚消费产业:围绕食品烟草、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等时尚消费产业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支持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重点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 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工业倍增发展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慧园区,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宜居的产业集聚区。 促进工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发展智能制造,促进军民融合。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业质量品牌,大力实施绿色制造,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3规划协调性及制约因素分析 3.1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基本符合《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湖北省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武汉制造2025行动纲要》等上位规划要求,与《全国功能区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武汉都市发展区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基本协调。 3.2规划制约因素分析 (1)近年来,武汉市大气污染物常规监测指标年均值出现超标现象,需改善空气质量 2016年5月18日环保部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当项目所在区域无环境容量或者环境质量不能达到标准且拟采取的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措施不可行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根据《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2015年武汉市PM2.5年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倍;PM10年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49倍;NO2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倍。 综上所述,武汉市2015年PM2.5、PM10及NO2均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故本规划在实施的过程中,既要满足工业的发展需求,又要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总量控制,改善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 (2)规划的实施会加大水体环境的污染负荷,需加快开发区域内市政管网的建设,实现区域雨污分流,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规模及排放标准,降低对水环境压力 根据规划区域的现状可知,规划区域的主城区部分区域仍然处于雨污合流的状态,新城区配套市政管网设施存在滞后,部分区域雨污水管网尚未连通,部分污水处理厂已达到饱和,部分水体已出现超标现象。如不及时加快开发区域周边市政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现规划区域雨污分流,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规模及排放标准,随着本规划的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规划区域产生工业废水及污染物量的增加,将会进一步加大规划区域水体环境的污染负荷,从而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反过来制约区域的发展。 (3)规划区内推行工业企业集中入园、入区已显成效,但仍有少量工业企业零散分布,局部区域工居混杂,未形成产业聚集,不利于长远发展。 2011年武汉市开始实行“工业倍增计划”,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入园、入工业集中区布局,形成产业聚集区,目前武汉市已建立多个工业倍增区。但截至目前,仍有少量工业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资金、供地等问题而留存原地,零散分布,与周边居民区混杂。此外,部分工业倍增区因缺乏规划的有效指导或规划布局不尽合理,造成园区主导产业不明确,功能组团布局凌乱,局部区域工居混杂,未形成产业聚集,不利于长远发展。同时,产业的交叉布局可能造成不同行业间的交互影响。 4区域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1区域概况 (1)社会环境概况 长江、汉水纵横交汇通过市区,形成了武昌、汉口、汉阳三镇鼎立的格局,通称武汉三镇。辖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13个行政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和武汉新港等5个功能区。区下辖149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3个乡。全市群众自治组织3152个,其中社区居委会1327个,村民委员会1825个。全市土地面积8596.2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522.7平方千米。 2015年武汉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0905.6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9.81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4981.5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5564.25亿元,增长9.6%。人均生产总值104132元,增长6.8%。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4081.91亿元,增长8.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11户。产值过100亿元的企业17户,过10亿元的企业121户。11大工业行业中,5个行业产值超千亿元。 2015年城建攻坚完成投资17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7%。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东湖通道、第十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等项目相继完工。 全年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480.7万吨。全社会用电量464.2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3%。供应液化石油气0.9亿立方米,供应天然气15.2亿立方米。 年末公园75个,其中免费开放69个。公园游人量9586万人次。新增绿道233.7公里,增长5.3%。造林7.03千公顷,森林覆盖率28%,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 (2)自然环境概况 武汉,简称“汉”,俗称“江城”,位于中国腹地中心、湖北省东部、长江与汉水交汇处,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湖北省省会。地理位置为北纬29°58’-31°22’,东经113°41’-115°05’。 武汉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具有常年雨量丰沛、热量充足、雨热同季、光热同季、冬冷夏热、四季分明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5.8℃~17.5℃,极端最高气温41.3℃(1934年8月10日),极端最低气温-18.1℃(1977年1月30日)。年无霜期一般为211天~272天,年日照总时数1810小时~2100小时,年总辐射104千卡/平方厘米~113千卡/平方厘米,年降水量1150毫米~145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6月~8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40%左右。 武汉市江河纵横,河港沟渠交织,湖泊库塘星布,滠水、府河、倒水、举水、金水、东荆河等从市区两侧汇入长江,形成以长江为干流的庞大水网。总水域面积达2217.6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6.1%。其中,5千米以上的河流有165条;有湖泊166个,其中城区内有湖泊43个;各类水库273座,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6座,总容量9.25亿立方米;共有塘堰8.51万口,蓄水能力3.3亿立方米;据测算分析,在正常年景,地下水静储量128亿立方米,地表水总量达7145亿立方米,其中境内降雨径流38亿立方米,过境客水7047亿立方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万千瓦。 根据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名录(截止2015年)及相关更新内容,武汉市现有自然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小区9处,总面积30841hm2,占武汉市总面积的3.59%,保护区主要分布于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等区,主要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物为主。 (3)生态环境概况 武汉市土壤种类繁多,共有8个土类、17个亚类、56个土属、323个土种,其中,水稻土面积占总面积的45.5%;其次为黄棕壤占24.8%,潮土占17.0%,红壤占11.2%;其他有石灰土、紫色土、草甸土、沼泽土等共占1.5%。 武汉市植物区系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向北亚热带落叶阔叶林过渡的地带。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的蕨类和种子植物有106科、607属、1,066种,兼具南方和北方植物区系成分。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组成的混交林是全市典型的植被类型。长江、汉江以南以樟树、楠竹、杉木、叶茶油茶、女贞、柑橘为代表;长江、汉江以北以马尾松、水杉、法桐、落羽松、栎、柿、栗等树种为主。 武汉市动物资源种类繁多,有畜禽动物、水生动物、药用动物、毛皮羽用动物、害虫天敌动物、国家保护动物等。畜禽动物主要有猪、牛、鸡等10余种、70余个品种。鱼类资源有1l目、22科、88种,主要经济鱼类有草、青、鲢等20余种。“武昌鱼”(团头鲂)是经济名贵鱼种,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水禽有雁、鹳、鹈等8目、14科、54种。白鹳属国家一类保护的珍贵稀有水禽。特种经济水生动物有白鳍豚、江豚、鳖等。白鳍豚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江豚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在野生动物资源中,毛皮兽类很少,主要是药用动物、农林害虫等。 4.2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5年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2天,较2014年增加10天;优良率为52.6%,较2014年上升2.7个百分点。其中优33天、良159天、轻度污染124天、中度污染30天、重度污染16天、严重污染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4年减少16天。全年173个污染日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有 113天,占65.3%;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有44天,占25.4%;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11天,占6.4%;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NO2)的有4天,占2.3%;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有1天,占0.6%。 2015年武汉市各大气污染物具体数据如下: 2015年武汉市PM2.5年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倍,较2014年下降14.6%。PM2.5日均浓度范围为11~280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66.0%。各国控监测点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64~76微克/立方米。 2015年武汉市PM10年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49倍,较2014年下降8.0%。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12~282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81.8%。各国控监测点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92~110微克/立方米。 2015年武汉市SO2年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较2014年下降14.3%。SO2日均浓度范围为6~79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各国控监测点SO2年均浓度范围为15~24微克/立方米。 2015年武汉市NO2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倍,较2014年下降5.5%。NO2日均浓度范围为13~126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89.0%。各国控监测点NO2年均浓度范围为43~58微克/立方米。 2015年城区O3年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上升5.7%。O3日均浓度范围为6~238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84.3%。各国控监测点O3年均浓度范围为81~101微克/立方米。 2015年城区CO年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与2014年持平。CO日均浓度范围为0.4~2.6毫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各国控监测点CO年均浓度范围为0.9~1.2毫克/立方米。 (2)地表水环境质量 ①河流(港)水质 2015年全市11条主要河流(港)的29个监测断面中,10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9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4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4个断面达到Ⅴ类水质;2个断面劣于Ⅴ类水质。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的断面有20个,占69.0%。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 2015年全市主要河流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的平均浓度分别为2.9mg/L和0.337mg/L,分别较2014年下降6.5%和24.3%。与2014年相比,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保持不变,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下降10.3%,河流整体水质有所好转。 ②湖泊 2015年全市166个湖泊中,西湖和道士湖不具备水质监测条件,未开展监测。开展水质监测的164个湖泊中,2个达到Ⅱ类水质,5个达到Ⅲ类水质,62个达到Ⅳ类水质,58个达到Ⅴ类水质,37个劣于Ⅴ类水质。与2014年相比,水质类别为Ⅲ类及以上的湖泊个数增加1个,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的湖泊个数减少13个。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17个湖泊为中营养状态,77个湖泊为轻度富营养状态,59个湖泊为中度富营养状态,11个湖泊为重度富营养状态。63个有功能类别的湖泊中,达到水质功能类别标准的有24个,占38.1%。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 ③大、中型水库水质 在2014年开展水质监测的9座水库中,划定功能区类别标准的6座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余3座水库中,三姑井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巴山水库和矿山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Ⅲ类。与2013年相比,三姑井水库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其余8座水库水质保持稳定。 ④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状态 2015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中未提及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状态,故本段内容采用2014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数据。 按照《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 2014年武汉市重点湖泊中,中营养湖泊15个,占17.2%;轻度富营养湖泊46个,占52.9%;中度富营养湖泊24个,占27.6%;重度富营养湖泊2个,占2.3%。 2014年武汉市非重点湖泊中,中营养湖泊1个,占1.4%;轻度富营养湖泊27个,占37.0%;中度富营养湖泊35个,占47.9%;重度富营养湖泊10个,占13.7%。 2014年武汉市9座大中型水库中,三姑井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8座水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⑤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5年10个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9个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011~2015年全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为100%。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武汉境内地下水主要分为第四系全新统孔隙承压水、第四系上更新统孔隙承压水 (含上第三系裂隙孔隙水)及碳酸盐岩裂隙岩溶水三种类型,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冷却水和地温空调冷却水。2014年全市共设地下水水质监测点28个,其中包含第四系全新统孔隙承压水监测点13个、第四系上更新统孔隙承压水(含上第三系裂隙孔隙水)监测点11个,碳酸盐岩裂隙岩溶水监测点4个。检测结果显示,与上年相比,枯水期水质有所好转,丰水期水质保持稳定。 图4-1 2014年武汉市地下水水质质量比例图 (4)声环境质量现状 2015年武汉市道路交通噪声为“较好”水平,区域噪声为“一般”水平,与历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①道路交通噪声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2015年武汉市中心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6分贝,比去年上升0.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评价为好和较好水平(70分贝以下)的路段占全部监测干道总长度的61.2%,与2014年相比,下降0.7%。 ②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武汉市建成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9分贝,较2014年上升了0.6分贝。建成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评价为“一般”。评价结果为好、较好和一般(60分贝以下)的网格覆盖面积为364平方公里,占网格总面积的80.7%。 (5)污染源现状排放情况 ①废气 2015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6011.05亿标立方米,较2014年增加2.35%;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8.19万吨,较上年下降9.20%,其中工业排放7.50万吨,较2014年下降11.24%;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10万吨,较2014年下降11.68%,其中工业排放量7.51万吨、机动车排放量4.41万吨,分别较2014年下降10.81%、14.20%;全市烟(粉)尘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下降2.55%,其中工业有组织烟(粉)尘排放总量2.08万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0.47万吨,分别较2014年下降3.26%、4.08%。 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共安装工业废气处理设施1616台(套),其中脱硫设施86台(套)、脱硝设施27台(套)。 ②废水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量9.2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55亿吨,生活污水7.69亿吨;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3.75万吨,较2014年下降1.65%,其中工业排放量1.40万吨、农业源排放量3.85万吨、生活源排放量8.13万吨,较2014年分别下降6.04%、0.77%、1.57%;全市氨氮排放总量为1.659万吨,较上年下降1.25%;其中工业排放量0.138万吨、农业源排放量0.329万吨、生活源排放量1.167万吨,较2014年分别下降0.72%、3.24%、0.27%。 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共安装工业废水处理设施351台(套),年处理工业废水10.66亿吨;全市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6座,年处理污水约7.91亿吨。 ③工业固体废物 201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334.23万吨,综合利用量1324.05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6.04万吨),处置量49.23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2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7.96%。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1.48万吨,综合利用量6.34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42.5吨),处置量24.36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14万吨),贮存量0.92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7.08%。 5规划调整建议 (1)产业结构优化的建议: 加快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集约高效、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对经济贡献大、资源消耗大和污染严重的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节能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对于经济贡献小,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逐步淘汰;对于经济贡献小,资源消耗小和污染小的企业,可以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于经济贡献大,资源消耗少和污染物排放少的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其健康发展;逐渐淘汰污染严重、水资源消耗大。控制能源消耗大的产业,适当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物耗能耗以及废物。 (2)能源结构优化的建议: 适当开发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降低能源使用过程中的污染排放量,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进行能源结构调整,加大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3)实行循环经济的建议: 在工业园区内、工业园区之间以及整个武汉市内实行循环经济,实行能源梯级利用、分质供水,提高工业用水的回用率和废物综合利用率,实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升经济效益的双重目的。 (4)项目布局的建议: 严格控制和管理生态和环境风险敏感流域、园区或区域的项目布局,对位于敏感区内的同类型敏感项目原则上不应进行建设,应考虑优化选址或易址。 建议本次规划位于武汉市内工业园区范围外,污染排放较大,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应入园,便于污染集中治理和风险防控。 对于不符合本规划产业指导定位的重大项目,建议在下步项目前期工作中具体论证其选址合理性。 (5)补充环境管理内容的建议: 建议增加规划方案中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规划目标应考虑武汉市环保“十三五”规划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等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规划实施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化学品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完善规划重点项目所在园区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能力,营造环境友好的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6环境保护对策 6.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以“清洁”能源为主是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工业园区除了严格控制未来工业污染外,必须优化该区域的能源消费结构。能源转向以清洁能源电、天然气和低硫油等。对冶炼企业的余热综合利用,以达到节能降耗和减排目的。 (2)合理布局,严格环境准入 入驻企业的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布局。针对入驻项目排放的工艺尾气情况,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布局和调整厂区平面布置,排气筒高度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以最可能减少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 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和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违反“节能减排”原则、违反“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有关要求:不再批准市区建成区每小时20蒸吨以下及其他地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在项目环评阶段,对涉及铅、镉等有毒污染物排放的,应对相应污染物进行评价,并提出污染减排控制措施。 (3)建设期扬尘防治措施 由于各项目施工时,扬尘污染较大,需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4)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 对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的,要根据生产工艺特点选择相应的更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等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烟(粉)尘、SO2、NOx污染物源要装在线监测设施。 (5)严格控制重金属尘排放 ① 工艺过程严格控制,降低重金属进入烟气的量; ② 尽可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企业厂界监控点处污染物浓度必须达标。 ③加强含重金属颗粒物烟气的收尘处理。 (6)工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应在产生有机废气工段的设备上安装集气装置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可有效地降低有机废气对周边的环境。      (7)合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对按法规需要设立卫生防护距离的工程,必需设立相应的防护距离,各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具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准。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建设居民区、生活服务区、办公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已有的环境敏感区应分时段、有计划的实施迁出。 (8)加强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消防和风险事故防范意识,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和检查,制定各类风险事故应急措施,特别是使用和贮存强酸、强碱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9)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各工业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尽可能在有限的排污指标范围内引进更多生产工艺较先进、排污较少的项目。各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最终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境允许排放量。 6.2水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污水集中处理与就地处理相结合,企业的工业废水均须先进行预处理达到达到车间排污口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才可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应标准后排放,严禁随意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受纳水体。 (2)促进废水循环综合利用,减少废水排放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加强水资源的综合调配和管理,促进污水循环再生回用。在区域管理层次上,采用调配的方式尽量利用较清洁的工业废水。鼓励节约用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提高水的循环使用率。企业应严格控制用水定额,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 (3)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实行工业园区、企业两级排污总量控制,工业园区的放总量不得超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或将排放总量控制在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容量之内。引进工业项目时尽可能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废水控制措施,拒绝水耗高、废水排放量大、废水处理难度大的项目,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从源头上减少废水污染源的产生,以保证工业园区和城市总体水环境质量。 (4)实施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 持续推进实施清洁生产,特别是新引进的项目,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原有的落后的生产工艺,应尽量淘汰或技改。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企业保护水资源,通过经济和荣誉上的双重刺激对清洁生产执行好、排污量少的企业进行激励,对水量大排污量大的企业进行限制。 (5)控制用水总量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6)专项整治重点行业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建、改建、扩建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7)污水处理厂、管网必须与规划区同步建设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园区应按规定限期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8)加强污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入工业园区企业必须设置废水事故排放应急系统,一旦发生事故排放,能及时处理,将对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强化日常监测与分析,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尾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并成立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在事故排放发生后及时予以控制,最大限度防止规划区污水污染。 (9)防止工业“三废”对地下水污染要切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采取闭路循环、把工业“三废”的污染消化在生产过程中。工业“三废”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强化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禁渗坑渗井排放,所有排污沟、渠应全部硬化和密封,严禁下渗污染。特别应注重对用水量较大企业的排污治理,实行达标排放。 6.3声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工业噪声控制 为了防范于未然,建议各工业企业在噪声污染控制上做到: ①工业企业各种噪声源必须做到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②从噪声源上控制噪声是最积极、最有效、最合理的措施之一。各企业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在选型、采购时应考虑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 ③对各企业而言,要针对不同的噪声源特性,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如可采用消声器来降低空气动力设备的进排气口噪声和沿管道传播的噪声;采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来降低噪声发射引起的混响声;此外还可在噪声传播途径上设置隔声罩、隔声室、隔声屏、隔声棚、隔声门、隔声窗等来阻挡噪声传播。 ④优化工业区内部布局,将一些主要以噪声污染为主的企业设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 ⑤各工业企业应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的中央,以增加噪声的自然衰减距离,发挥建筑阻挡噪声传播的作用,既可减少车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可减少噪声治理费用。此外各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正常使用。 ⑥各工厂企业在厂区车间外、厂区道路两侧、厂区围墙内侧均应进行绿化设计,既美化环境,又有降噪、除尘作用。 ⑦工业区内的企业的围墙应根据噪声污染情况采取不同于一般的修建方法,建设实体的生态化隔音墙。 目前,围墙从形式上大致可分为装饰型、实用型、环保型等三种类型。工业区涉及的企业多有噪声污染,围墙的设计应更多的考虑其阻隔噪声污染,保护周边环境的功能。建议在临近居民区的边界及生产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边界重点建设实体性隔音墙,适当加高,并大密度种植浓密植物,作为对噪声、扬尘及有害气体的防护墙。以体现工业区建设的环境优先的原则和生态性。 (2)建筑施工噪声控制 建筑施工噪声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影响是不同的,其对环境的污染主要在土石方、基础和结构施工阶段。施工机械中的高噪声设备有打桩机、振动棒、电锯、搅拌机、切割机、运输车辆等,最高声级达100dB(A)以上。对建设施工噪声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控制和管理: ①建设中采取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如用液压打桩代替冲击打桩,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代替传统的高噪声设备。 ②对一些固定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如搅拌机、木工机械、线材切割机等设备应放置在远离居民住宅处,并采取一些噪声屏蔽措施。 ③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建设项目施工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批准,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对于那些必须连续施工工程在夜间施工时,应经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并事先向居民做好宣传工作。同时,教育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消除那些不必要的噪声,以减少施工噪声污染危害。 6.4固废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固废和废液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要控制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必须从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散失,并采用有效处置方案和技术。 (1)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 首先规划区域应按照循环经济手段来发展产业,调整能源结构;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一步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发生量。对产生的固废应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原则,提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方案。对有用物料回收再利用,对目前还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遵循“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有效处置。 (2)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臵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探索建立重点监管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转移GPS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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