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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垃圾焚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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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资建设垃圾焚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 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垃圾焚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 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 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 1.3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9 1.4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15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7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7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8 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20 3.1现有项目简介……………………………………………………………………20 3.2拟建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排放情况……………………………………27 3.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30 3.4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2 3.5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34 3.6环境风险评价结果………………………………………………………………36 3.7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结果…………………………………36 3.8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37 3.9环境管理制度及监测计划………………………………………………………37 第4章 公众参与……………………………………………………………………………38 4.1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38 4.2公开环境信息情况………………………………………………………………38 4.3结论与结论………………………………………………………………………39 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0 第6章 联系方式……………………………………………………………………………41 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41 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41 I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 建设项目地点 拟建项目在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厂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南临大山路,西临木板加工集中区,北侧和东侧为空地。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5°6'36",东经118°13'51"附近。 拟建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1-1。 1.1.2 建设背景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收入一是来自上网电量的电价收入,二是来自生活垃圾的补贴收入,拟建项目改扩建后,设备达到三炉两机的配置,运行调整的灵活性和运转可靠性提高。 现有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两炉一机,即2×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1×24MW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处理能力为800t/d。此种设备配置过于单一,设备运行调整缺少灵活性,汽轮发电机设备检修时必须全厂停运,且由于垃圾焚烧锅炉检修周期短,单炉运行时24MW的汽轮机只能发到15MW左右,设备只能达到60%的设计出力,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生产能力,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也得不到保证,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改扩建完成后,项目规模达到三炉两机,其中任意两炉运行可以使24MW的机组满负荷运行,任意一炉运行可以使12MW机组满负荷运行,使项目运营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和安全可靠性,实现项目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 同时,临沂市政府已经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定点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从2010年1月份开始将主城区及周边城镇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集中焚烧处理,同时要求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二期工程建设。 临沂市经过近几年的迅速扩展,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在2007年争创全国模范环保城市、2008年争创全国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临沂市委、市政府计划在2010年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此项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必须加大生活垃圾的收集范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临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定点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近期内将主城区及周边城镇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集中焚烧处理,以提高城市的文明卫生程度,达到争创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 1 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垃圾焚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临沂市建设局初步调查测算数据,临沂市主城区及周边城镇2015年日产垃圾1782t,预计全年可产生生活垃圾的总量为65.0万t,其中要求焚烧处理的垃圾量约占70%,即45.5万t。现有项目一期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29.2万t,2011年实际处理垃圾29.0万t,尚有近16.5万吨的生活垃圾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如果采用卫生填埋的方法处理,会给附近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而且垃圾的成份日益复杂,使其危害也越来越大,将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临沂市于2010年开始规划在罗庄区建设生物技术处理生活垃圾项目,处理罗庄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苍山县城、郯城县城的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工艺为生物堆肥,处理规模为300t/d,目前尚未建设。现状临沂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优先运入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剩余部分运往临沂生活垃圾填埋场。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垃圾堆放地附近居民也将强烈反对,这势必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而将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焚烧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临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已于2009年11月中旬通过专家评审,规划要求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016年前达到2400t/d的处理规模。 拟建项目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号)文中规划建设的的项目,规划名称为“临沂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工艺为“焚烧+填埋”,规模为300t/d。拟建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700t/d,处理工艺不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经同意调整规划项目的建设规模。 拟建项目将掺煤量占入炉总量的比例由现有项目的12.05%降至5%,增加垃圾处理量,降低燃煤量,增加垃圾焚烧补贴,降低燃煤费用,综合比较,提高了项目收益率。项目建成后填补了临沂市短缺的电力资源,进一步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 1.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2.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项目新建1×700t/d垃圾焚烧锅炉、l×12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系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并改造建设输料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设计年焚烧垃圾23.38万t,每年对外供电5.14×107kWh。 拟建项目建成后,达到三炉两机的配置,即2×400t/d+1×700t/d垃圾焚烧锅炉、1×24MW+1×12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 拟建项目新增员工26人,工作制度与现有项目相同,主要生产岗位实行连续工作制,每年工作日334天,每天3班(部分岗位每天2班),每班8小时。辅助生产系统与主要生产系统相适应。 拟建项目的单台焚烧锅炉年运行时间为8016h,每天运行24小时,3台炉同时运行。 1.2.2 项目组成 拟建项目由生产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组成;拟建项目组成情况具体见表1.2-1。 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项目组成见表1.2-2。 1.2.3 总平面布置 在现有主厂房南侧新建垃圾预处理仓,垃圾转运车沿现有项目建成的斜坡桥至卸料平台依次进行卸料。 扩建锅炉房位于现有锅炉房西侧预留的扩建端,采用半露天方式布置。汽机房和除氧间呈南北布置,固定端与现有项目汽机房和除氧间对接。锅炉房北侧依次布置为烟道、布袋除尘器、烟囱等。 厂区东北侧建设污水处理站。 拟建项目厂区平面图见图1.2-1。 40 表1.2-1 拟建项目组成表 项目 名 称 建设内容 主 体 工 程 联 合 厂 房 垃圾仓 在卸料大厅南侧新建一座容积19800m3的垃圾预处理仓,增设2套由垃圾抓斗、垃圾受料斗、受料链板机、均匀拨料装置、拣选式板式给料机、皮带输送机、除铁器、溜槽等设备组成的垃圾分选系统,生活垃圾经分选后送入垃圾成品仓(即现有项目垃圾仓内) 垃圾上料系统 增加一台垃圾抓斗,增加两台出力为25t/h的链板转运机和两台25t/h的链板输送机,两台25th无轴螺旋给料机 焚 烧 间 设备 新增1×7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 蒸发量 60t/h 设计热效率 75.5% 设计燃料质量比 (垃圾:煤) 19:1 出渣系统 机械干式排渣,增加两台额定处理能力8t/h的冷渣器 汽机间 新增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新增1台15MW发电机 给水除氧间 增设1台85t/h电动给水泵,增设1台80t/h压力式旋膜除氧器,增设1个40m3除氧水箱,与现有并联对接 其 它 卸料大厅、给煤系统、控制楼及升压站(主控楼)、电力系统、点火油泵房等依托现有项目 飞灰稳定化系统 由飞灰计量称、水泥料仓、水泥螺旋输送机、水泥计量称、螯合剂原液槽、螯合剂配制槽、螯合剂储存槽、螯合剂计量称、螯合剂输送泵、混合搅拌机、压块成型机等组成 公 用 工 程 供水设施 生产用水主要采用中水和清净下水,少量新鲜水,但不增加全厂新鲜水消耗量;生活用水采用新鲜水 空压机站 增加SA-18W空压机一台,在新增烟气净化系统旁设置1个10m3的储罐 循环水系统 新建配套循环水管网 供电设施 增设一台低压厂用变压器 洗车台 在厂区内东南新增1处洗车台,用于冲洗垃圾运输车辆 其 它 办公生活区、地磅房、供热系统、化学水处理站、加压泵房依托现有项目 储运 工程 贮煤、输煤系统 延长输煤皮带 其 它 油罐区、飞灰储存系统、炉渣储存依托现有项目 环 保 工 程 废气处理 总体情况 增加1套烟气净化系统,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加入氨水)+脱酸塔(加入氢氧化钙、活性炭和水)→布袋除尘器→引风机→通过高120m、出口内径3.2m的烟囱排放;1套在线监测设备 二噁英、重金属控制措施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99.9% 烟气除尘措施 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 酸性气体控制措施 SNCR脱硝+脱酸塔+布袋除尘;脱硫效率85%、脱硝效率60%、HCl去除效率96% 废水处理 清净下水处理措施 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 排入雨水管网 化学水处理站废水 经中和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 污水处理站 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300m3/d,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厌氧产生的沼气引至1#焚烧炉燃烧处理,部分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重点保护区标准后回用,剩余部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同时满足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经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陷泥河。浓缩液回喷至锅炉燃烧处理 渗滤液处理措施 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 其余废水处理措施 采用“MBR超滤+纳滤(NF)+反渗透(RO)+消毒”工艺 事故水池 在污水处理站设置一个容积500m3/d的事故水池 固废处理 飞灰经固化后,送至临沂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炉渣作为制砖原料外售 表1.2-2 项目建成后全厂项目组成表 项目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备 注 主 体 工 程 综 合 主 厂 房 卸料大厅 设7个垃圾车卸料门,垃圾运输车洒落的渗滤液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流至垃圾仓门前的地漏汇集到管道中,导入渗滤液收集池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垃圾仓 一座容积19800m3的垃圾预处理仓,2套垃圾分选系统,垃圾预处理仓可贮存6天垃圾处理量 垃圾预处理仓上方侧墙设有焚烧炉一次风机吸风口,使垃圾仓呈负压状态。 垃圾预处理仓设有隔栅门,使垃圾渗滤液通过隔栅流至渗滤液沟,再流入污水处理站; 根据季节变化定期向垃圾仓内喷洒药液进行杀菌消毒除臭 新 建 一座容积12800m3的垃圾成品仓(即现有项目垃圾仓内);垃圾成品仓可贮存4天垃圾处理量 垃圾成品仓上方侧墙设有焚烧炉一次风机吸风口,使垃圾仓呈负压状态。 垃圾成品仓设有隔栅门,使垃圾渗滤液通过隔栅流至渗滤液沟,再流入污水处理站; 根据季节变化定期向垃圾仓内喷洒药液进行杀菌消毒除臭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垃圾上料系统 桔瓣式抓斗吊车2台,垃圾给料线4条,并设置有称量装置 现 有 桔瓣式抓斗吊车1台,垃圾给料线2条,并设置有称量装置 新 建 给煤系统 煤仓间位于垃圾仓和焚烧间之间,布置一条皮带运输机,给料层布置2台胶带给煤机和2台垃圾链板运输机,运煤层与给料层之间设有原煤仓,2个煤仓,单个煤仓有效容积210m3,并设置有称量装置 现 有 焚烧间 设 备 蒸发量 设计热效率 设计燃料质量比(垃圾:煤) 现有:2×4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 2×75t/h 84% 7.3:1 现 有 新增:1×7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 1×60t/h 80% 19:1 新 增 出渣系统 现有:机械干式排渣 现 有 新增:机械干式排渣 新 增 汽机间 现有:1×24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 现 有 新增:1×12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 新 增 给水除氧间 采用反渗透+混床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20t/h,出水水质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96)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控制楼及升压站 (主控楼) 控制楼分两层。一层是35kV开关室配电室、10kV、0.38kV厂用变配电室和主变压器室、厂用高压备用变压器室;二层是中央控制室、热工仪表机柜室、电气、热工仪表维修室及中心化验室等,并配有办公室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电力系统 以两路35kV线路接入临沂220kV区域变电站35kV母线上,其中,一路工作,一路备用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点火油泵房 两台KCB-55供油泵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飞灰稳定化系统 由飞灰计量称、水泥料仓、水泥螺旋输送机、水泥计量称、螯合剂原液槽、螯合剂配制槽、螯合剂储存槽、螯合剂计量称、螯合剂输送泵、混合搅拌机、压块成型机等组成 现有飞灰固化系统停用;现有依托新建 公 用 工 程 办公生活区 设有综合楼,内设有办公室、食堂、浴室、倒班宿舍、小车库等设施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供水设施 生产用水主要采用中水和新鲜水;生活用水采用新鲜水 深井4眼,3用1备,取水许可证号:取水(鲁临沂)字[2012]第00001号;地上式储水池1座,有效容积2000m3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空压机站 4台空压机,3用1备;2台冷冻式干燥机,1用1备;1台除油除尘过滤器;1台油雾过滤器;空压机出口设置10m3的储罐1只,在每套烟气净化系统旁设置10m3的储罐1个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新增1台空压机,形成4用1备的规模,在新增烟气净化系统旁设置10m3的储罐1个 新 增 化学水处理站 反渗透+混床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20t/h,出水水质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96)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循环水系统 设计循环水量6000m3/h。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塔底部设有490m3储水池。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供电设施 厂用电低压配电系统为380/220V,三相四线,动力和照明混合配电。 四台低压厂用变压器,其中一台备用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供热系统 生产热负荷由汽轮机0.98MPa抽汽口供汽,当汽轮机检修时由主蒸汽母管通过减温减压器供汽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地磅房 1处,位于厂区东南侧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洗车台 1处洗车台,用于冲洗垃圾运输车辆 新 增 储 运 工 程 贮煤、输煤系统 一座贮煤库,长84m、宽24m、柱距12m,贮煤量约5600t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油罐区 0#轻质柴油,1个20m3钢质地下轻柴油罐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飞灰储存系统 1套飞灰输送系统;1个1000m3钢筋混凝土飞灰库,可储存2天的飞灰。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炉渣储存 1个渣仓,设计储存能力1天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环 保 工 程 废气处理 锅 炉 烟 气 净化监测设施 现有2套烟气净化系统、2套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项目包括烟尘(颗粒物)浓度、SO2、NOX、CO、HCl的浓度,烟气流量、温度、湿度、含氧量等 现有,增加HCl监测项目 新增1套烟气净化系统、1套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项目包括烟尘(颗粒物)浓度、SO2、NOX、CO、HCl的浓度,烟气流量、温度、湿度、含氧量等 新 增 烟气净化系统 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加入氨水)+脱酸塔(加入氢氧化钙、活性炭和水)→布袋除尘器→引风机→通过高120m、出口内径3.2m的烟囱排放 二噁英、重金属 控制措施 现有项目: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二噁英处理效率99.9%,重金属去除效率90% 现 有 拟建项目: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二噁英处理效率99.9%,重金属去除效率90% 新 增 烟气除尘装置 现有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8% 现 有 拟建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 新 增 酸性气体控制措施 现有项目:SNCR脱硝+脱酸塔+布袋除尘;脱硫效率85%、脱硝效率60%、HCl去除效率96% 改扩建,提高脱硫效率、增加脱硝设施 拟建项目:SNCR脱硝+脱酸塔+布袋除尘;脱硫效率85%、脱硝效率60%、HCl去除效率96% 新 增 其它环节除尘措施 在贮煤、输煤系统共布设袋式除尘器5台,除尘效率均不低于99.5%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采用自然通风,厌氧沼气引入焚烧炉助燃处理; 外置式MBR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管道送入酸雾喷淋塔内酸碱中和大部分NH3后,残余其它恶臭气体再送入SPM-系列TiO2紫外光解催化氧化除臭设备内,经高能紫外线光解催化氧化处理后,由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 新 建 废水 处理 清净下水处理措施 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化学水处理站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污水处理站 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300m3/d,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厌氧产生的沼气引至1#锅炉燃烧处理;部分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重点保护区标准后回用,剩余部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同时满足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经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陷泥河。浓缩液回喷至锅炉燃烧处理 新增,处理现有和拟建项目废水 渗滤液处理措施 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 其余废水处理措施 采用“MBR超滤+纳滤+反渗透+消毒”工艺 事故水池 在污水处理站设置一个容积500m3/d的事故水池 新 增 固废处理 飞灰经固化后,送至临沂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炉渣作为制砖原料外售 现有,拟建项目依托现有 注:厂外1.1km的污水管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1.2.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拟建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2-3。 表1.2-3 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新增占地面积 m2 3200 现有厂区内 2 新增建筑面积 m2 2400 3 新增年发电量 kWh/a 6.42×107 4 新增年供电量 kWh/a 5.14×107 5 综合厂用电率 % 20 6 电 价 元/MWh 650 7 发电成本 元/MWh 610 8 小时最大耗煤量 t/h 1.54 年平均耗煤量 万t/a 1.23 9 年节约标煤(供电折) t/a 17976 10 年垃圾焚烧量 万t/a 23.38 11 年工作日 d 334 12 新增员工 人 26 13 项目总投资 万元 9840 14 年平均销售收入 万元/年 4074 不含税 15 项目建设期 月 10 16 投资回收期 年 7.89 所得税后 17 盈亏平衡点 % 75.23 18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3.84 所得税后 1.3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的投资主体是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由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和香港建设(临沂)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第12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九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第4条“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该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项目。 拟建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2))、《“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号)等相关内容的要求。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1。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分析拟建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2。 表1.3-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政策来源 规 定 拟建项目 是否符合 1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第五条:积极扶持和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 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3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城镇垃圾综合利用工程 鼓励类 3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九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第4条“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垃圾处理厂 鼓励类 4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2003年修订) 第二大类第10条: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共伴生油母页岩、高硫石油焦、煤层气、生活垃圾、工业炉渣、造气炉渣、糠醛废渣生产的电力、热力及肥料,利用煤泥生产的水煤浆,以及利用共伴生油母页岩生产的页岩油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5 《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计投资[2002]1591号) 鼓励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资源化设施 垃圾资源化 符合 6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1.6条:……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 垃圾焚烧 符合 7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 ……支持综合利用城市垃圾等低热值燃料产生热力、电力,并给予优惠政策 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8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6]7号) 第7条“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 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9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10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明确指出要“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鼓励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2)) 采用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 掺入煤5% 符合 12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 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符合 1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城市和相邻的县(市)共同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资源共享,实现规模效益。 处理临沂市兰山、河东、罗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五个城区的城乡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扫垃圾。 符合 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号) 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地区,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符合 16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定点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09]153号)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中环新能源二期工程建设 属于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符合 17 《临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9~2020年)》 2016年焚烧厂扩建至2400吨/日,焚烧残渣和飞灰资源化利用 扩建至1500t/d,炉渣资源化利用,飞灰固化、安全填埋 符合 表1.3-2 拟建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 鲁环函[2012]263号要求 拟建项目情况 一、基本原则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属于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 (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 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符合要求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符合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已经总量确认,编号:SDZL(2013)63号、SDZJS(2013)31号 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7月22日以鲁环审[2002]12号《关于临沂市垃圾焚烧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现有项目进行了批复。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验[2009]72号《关于临沂市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同意现有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拟建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的建设与选址符合环发[2008]82号文的要求 (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按照要求设置风险评价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符合要求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不在环境敏感区内 (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 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 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 未区域限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 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未流域限批 3.企业从严审批。 企业出现1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不属于从严审批企业 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它原则 (六)热电行业的建设项目 1.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1]55号),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 拟建项目属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燃煤量1.23万吨 2.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拟建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非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利用项目 1.4 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要求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7月22日以鲁环审[2002]12号《关于临沂市垃圾焚烧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现有项目进行了批复。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验[2009]72号《关于临沂市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同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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