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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篇章结构解析篇章结构解析驻马店市纪委 刘飞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 领导体制第三章 线索处置第四章 谈话函询第五章 初步核实第六章 立案审查第七章审 理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九章 附 则(全文五十七条、8000余字)1.推荐阅读书目 王岐山王岐山: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说明 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刘飞同志:五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解读 2.一、关于规则稿起草的必要性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关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扎紧制度的笼子。第二,制定规则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制定规则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纪检机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第四,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必须有针第四,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性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3.二、关于规则稿起草过程二、关于规则稿起草过程 中央纪委先后召开10多次常委会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对规则稿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修改。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了规则送审稿,同意将其提交本次全会审议。4.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第一,坚持审查手段要宽、审查决策要严。第二,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三,提炼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5.需要重点探讨、理解的几个问题 一、为何监督执纪工作遵循的原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纪律处分原则存在不同;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六条规定的分级负责制与第七条、第八条是什么关系?三、案件审理是否必须执行双报告?四、审查报告、审理报告在写作内容、写作要求上存在哪些不同?五、线索处置,为何只有四种处置方式?六、线索受理:信访部门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有何联系与区别?6.七、核查组、审查组、审理组,有何区别?八、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否取消“两规”?九、党内轻处分,是否必须立案?十、初步核实阶段,核查组有哪些权力?十一,立案审查阶段,审查组有哪些权力?7.十二、审理阶段,审理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核实证据?十三、审理阶段,审理人员是否可以补证?此课件知识产权归属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案件审理室 刘飞同志。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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