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济宁学院新装1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DZCCS-01-2015-15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济宁学院
代理单位: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14
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0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23
第六部分 附件 24
第七部分 报价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29
第九部分 评分标准 4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宁学院委托,就济宁学院新装1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济宁学院
地址:济宁市曲阜新区杏坛路1号
联系方式: 0537-319600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济宁学院新装1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SDZCCS-01-2015-15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是济宁学院新装1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工程 ,一个标段,要求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包括1250KVA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智能控制装置等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设备的调试。
(2)要求成交供应商充分考虑学校特殊环境,解决好电源问题,保证安装施工期间正常的用电,不允许停电影响正常教学与生活。
(3)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箱式变压器相配套的土建施工,土建按照相关规范施工。
(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负责与供电部门对接办理妥当全部送电事宜,及时接通电源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且保证验收过关。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还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济宁市中区运河城D座1716室
联系方式:高经理 0537-2109622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0:00整。
地点:曲阜市杏坛1号路济宁学院图书馆六楼A607会议室
八、 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成科、关传平
联系电话:0531-82029088 传 真:0531-82029388
E-mail:zbyb82029088@
2015年8月18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采购单位:济宁学院
项目名称:济宁学院新装1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学院新装1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包括1250KVA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智能控制装置等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设备的调试。
(2)要求成交供应商充分考虑学校特殊环境,解决好电源问题,保证安装施工期间正常的用电,不允许停电影响正常教学与生活。
(3)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箱式变压器相配套的土建施工,土建按照相关规范施工。
(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负责与供电部门对接办理妥当全部送电事宜,及时接通电源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且保证验收过关。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图纸清单。
供 货 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10 天内供货到现场, 10 天内安装完毕。
工程质量要求为: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检验合格。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22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还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磋商文件 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5
质疑提交
时间:供应商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2日内。
地点: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501室)
供应商提交书面质疑的同时,提交一份质疑文件(需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文档发送至 E-mail:zbyb82029088@并电话通知公司查收。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报价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90日历天
8
质保期
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9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2015年8月28日之前缴纳至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
10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优盘或光盘)。
12
踏勘现场
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报价供应商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时间:2015年8月 21日上午10:00
地点:济宁曲阜市杏坛路1号济宁学院校区南门口集合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537- 3196169
(供应商不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不准确,供应商自己负责)。
13
付款方式
主要工程完成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工程款,余款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14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济宁学院图书馆六楼A607会议室
时间:2015年8月29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15
公开报价
时间:2013年8月29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学院图书馆六楼A607会议室
16
项目预算
预算:陆拾伍万元整。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17
履约保证金
无
1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总 则
一、说明
1、“采购单位”系指济宁学院
2、“代理单位”系指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
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实力最优,综合得分最高的取得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含有关技术资料)及相应的安装施工。
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服务、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应承担的义务。
二、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还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与报价的资格。
(四)勘察现场
供应商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等进行勘察和查看,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2015年8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zbyb82029088@ 并电话通知竞争性磋商资格公告所列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准备的报价文件必须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基础,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
1、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代理单位就竞争性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由报价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1)报价函部分
a.报价函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报价一览表
(2)资格审查部分
a.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磋商文件要求的)
b.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包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查询函(投标人自行查询,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
说明:磋商评审专家有权随时要求供应商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验,供应商的任何缺项和延迟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若磋商评审专家经核实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成交行为也将导致被取消报价资格。
(3)商务部分
a.分项报价表
b.综合单价分析表
c.商务偏差表
d.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情况
e.关于质量、工期、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f.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4)技术部分
a.产品的描述说明、检测报告、合格证、3C认证证书及产品授权书、质保函等有关材料
b.产品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参数
c.售后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d.施工技术部分
①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针对施工过程中技术难点的措施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②产品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概述、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案、主要技术措施、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劳动力和材料计划、施工进度图、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e.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①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② 项目经理简历表以及项目经理的同类项目业绩;
③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④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f.技术偏差表
g.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的装订
(1)报价文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2)报价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每份“报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在一起,与报价文件同时递交。在封面加盖公章并注明为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报价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报价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是正本的组成部分,当报价一览表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公开唱价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报价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方可有效。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注明“于2015年8月29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学院图书馆六楼A607会议室
(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单位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概不接收。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收。
(5)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电子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6、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给出货物清单,由供应商按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货物的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清单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将以折合后的低价为准,并将对商务报价酌情减分;除非评审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供应商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得出现多方案报价,否则均视为废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所报产品的数量和技术参数必须与磋商文件一致,不得改变磋商文件清单中的数量、项目、顺序,否则商务报价以零分计。
(2)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最终报价以本磋商文件、补充说明及各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为准,最后一次报价为成交价格。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代理单位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报价币种:人民币。
再次报价对总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产品的质量等级不得变更。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结算价格=最终成交单价×实际数量。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量是一个暂定数量,采购人有权调整采购数量。最终采购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进一步核实后确定。如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增加了清单范围外的产品,由采购人提出增加产品的相关参数,其单价套用相近规格型号的成交价;若规格型号相差较大,由成交供应商对产品进行报价,经采购人同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成交人方可进行供货。
(3)供应商应在清单报价表中应准确地标明所供货物的单价以及合计价。上述单价和合计价应当包含工程设计费(成交金额的6%,由成交供应商直接联系设计院或交至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交)、材料费、材料实验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机械费、人工安装费、成品检验检测费、利润、税金、深化设计费、质保期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的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所列货物清单的全部,应充分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示意的一切费用与价格,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供应商免费提供的货物,应先填写该货物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6)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五、报价有效期
1、自提交报价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如供应商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代理单位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磋商费用
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以最终报价为基础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相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
3、公证费(见证费):本项目的公证费(见证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转账等形式
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须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应于2015年8月28日前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户单位: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东城支行
帐 号:626384710
退还保证金需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黄老师18354171206
3、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及其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布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八、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或装订的。
3.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5.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仪式及谈判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报价、谈判、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报价的。
6.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供应商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5.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7.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8.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9.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0.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1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
1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1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15.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6.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7.检察院查询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九、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财政局投诉。
十、付款方式
主要工程完成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工程款,余款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一、公开报价
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济宁学院图书馆六楼A607会议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8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2.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8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报价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 参加公开报价的供应商应持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参加报价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业绩原件同时递交律师查验。
5.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无效的报价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6.公开报价程序:
(1)报价会议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和报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报价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6)供应商还应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作为加分的依据。有关证书加分情况详见“评分细则”。
二、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由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将在报价前随机抽取确定。
2.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审阅报价文件,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3.磋商小组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存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它与采购谈判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回避条件的。
三、谈判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谈判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谈判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谈判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评审供应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信誉及综合实力、项目班子配置等综合评估法,以报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施工方案可行,社会信誉高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对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评审,满分100分。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等则视为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
2.谈判: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标函,达不到要求者为废标。
(4)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强且完整、科学,施工网络计划合理,劳动力、材料计划准确,施工机具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具体、合理、妥当者为佳标。
(5)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供应商,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另行采购。
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第三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此次谈判失败,重新谈判。
四、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评审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五、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须按时返回。
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六、成交通知
1、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供应商向参与采购、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一切与采购、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在采购、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采购、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供应商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供应商主办的或赞助的活动,不得进行暗箱操作。
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采购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
3.如发现供应商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无条件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采购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基本概况:
本项目是济宁学院新装1250KVA变压器采购及安装,一个标段,要求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包括1250KVA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智能控制装置等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设备的调试。(见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2)要求成交供应商充分考虑学校特殊环境,解决好电源问题,保证安装施工期间正常的用电,不允许停电影响正常教学与生活。
(3)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箱式变压器相配套的土建施工,土建按照相关规范施工。
(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负责与供电部门对接办理妥当全部送电事宜,及时接通电源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且保证验收过关。
主要设备材料明细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箱式变压器
S11M-1250KVA/10,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 ,带高压开关柜、外形尺寸、损耗、重量、空载电流
台
1.00
设备
2
电缆分支箱
一进三出带开关
台
1.00
设备
3
智能控制装置
台
1.00
设备
4
电缆肘型头
ZT-15/200、外壳材质
只
9.00
主材
5
故障指示器
只
6.00
主材
6
标示牌
4张 塑制
套
1.00
主材
7
绝缘靴
20KV
双
1.00
主材
8
绝缘手套
12KV
付
1.00
主材
9
遮拦
固定式,塑钢
米
40.00
主材
10
交联电缆
YJLV22 ,8.7/ 10 ,3×702 ,外径62㎜,铝芯
米
90.00
主材
11
玻璃丝钢管
CGCT-150/4,不含砂
米
72.00
主材
12
铜铝接线端子
DTL-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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