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GA GL0410-2011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
2012-10-23实施
2012-10-16发布
检验印章管理规定
Q/GA HX GL0718-2012
Q/GA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GA/ M 04·11A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现行有效2012-10-23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制造部管理标准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质量部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办公室备案。
本标准由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科负责起草、修订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伟才。
本标准审核人:董秋玉。
本标准评审人:王星、彭琦、张士中、汤庆宝、段振兴、陈秋云。
本标准标准化审查:兰林。
本标准批准人:李小华。
本标准于2012年4月2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于2012年10月23日第二次修订,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原有与本标准相冲突的文件及标准或其条款均不适用。
本标准为广汽吉奥制造部质量管理标准。
检验印章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检验印章的管理,控制检验印章的使用权限,规范印章在检验记录文件的使用。
2 范围
本标准规范规定了制造部检验印章的管理职责、设计、发放、使用和回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部各厂、部检验印章的管理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Q/GA GL0108—2011 印章管理制度
4 术语和定义
检验印章:由质量管理科颁发给检验人员,用在各种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记录 、检验标签、合格证上,表示产品或与产品有关的材料、零件、部件的检验状态的印章。
5 管理职责
5.1 质量管理科
5.1.1 负责制造部规定检验印章的设计要求,及刻制申请、发放和管理工作。
5.1.2 负责对制造部各厂检验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2 综合管理部
5.2.1 负责组织检验员上岗资格培训,并签发《检验员授权书》、颁发上岗证。
5.2.2 负责检验印章的刻制并移交质量部。
5.3 分厂负责本厂所需检验员印章的需求申请、使用管理,记录好分厂《印章领用登记台帐》和分厂《检验印章对照表》。
5.4 各厂部应监督各检验员所持印章的保管和正确使用。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检验印章的设计、刻制
6.1.1 质量部管理科负责制造部检验印章式样及相关尺寸、字体的设计和检验印章的刻制申请,填写《印章增减申报表》。
6.1.2 综合管理部按照批准的《印章增减申报表》负责基地检验印章的刻制。
6.2 检验印章的申请
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各厂、部具有综合管理部颁发《检验员受权书》的检验员,向质量管理本科提出检验印章申请,填写《印章领用申请表》,经本厂部长审核和质量管理科科长批准。
6.3 检验印章的发放
6.3.1 质量管理科对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授权,且转正后的各厂部检验员发放相应岗位的检验印章。
6.3.2 分厂技质科统一到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处领取,在基地《印章领用登记台帐》上签字确认,同时在制造部《检验印章对照表》上将检验员的名字和印章代号作好记录,使之对应并预留印鉴。
6.3.3 制造部《印章领用登记台帐》和《检验印章对照表》由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存档备查。
6.4 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6.4.1 所有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合格证等)、不合格标签、随车路线卡及各类质量记录上所盖的检验印章必须端正、清晰。
6.4.2 检验员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应经常对印章进行清洗以保持印章清晰,易于识别。
6.4.3 分厂检验员的检验印章磨损或损坏时,检验员将旧印交给分厂技质科,由技质科长统一交回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
6.4.4 质量管理科检验员的检验印章磨损或损坏时,则由检验员直接交给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
6.4.5 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在《印章领用登记台帐》“收回时间”“收回人”两栏中做好记录,收回的作废印章由综合管理员统一保存或销毁,同时按本规定领取新印章。
6.4.6 检验印章只限领用者使用,不准转借或委托他人使用,更不准他人擅自使用印章。
6.4.7 检验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印章,一旦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填写《印章领用申请单》,说明印章丢失或损坏的时间与最后使用时间,交本厂、部主管审核,质量管理科批准后,交质量管理科管理综合管理员存档。
6.4.8 丢失重新申领的,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在原领用台帐上作好丢失记录,并补发新检验印章,补发印章按本规定执行,发放人员在《印章领用登记台帐》的备注栏注明“丢失补发”字样,丢失的检验印章号不能再使用。
6.4.9 分厂检验员调动工作或辞职时,必须将印章交回给本厂部技质科,由技质科长统一交给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
6.4.10 质量管理科检验员调动工作或辞职时,则将检验印章直接交给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综合管理员在《印章领用登记台帐》备注栏注明“调离收回”或“辞职收回”字样。
6.4.11 调动或离职交回印章的,由分厂技质科长或质量管理科检验员在《印章领用登记台帐》签字并写明日期,方可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
6.4.12 对于调离或辞职收回的印章,如可重新利用,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员则可按本规定重新发放;如不可重新利用,按作废印章处理。
6.5 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吊销检验印章:
6.5.1 造成重大质量问题者;
6.5.2 私自转借印章给他人使用,经教育仍不改正或丢失印章者。
6.6 质量管理科建立基地《检验印章对照表》,各分厂建立本厂部《检验印章对照表》,分厂技质科每月对分厂的检验印章的使用情况和印记清晰程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质量管理科每季度对基地所有检验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6.7 检验印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和使用范围
表1 检验印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和使用范围
名 称
形 状
使用范围
规格(长*宽*高)
备 注
检验印章
检 A
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合格证等)、不合格标签、随车路线卡及各类质量记录等
25mm*20mm*65mm
A为印章持有者代号(为阿拉伯数字,不包括零),宋体4号
7 激励考核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金额
被考核人
考核部门
备注
1
用印人同领用人不相符
50元/人
用印人/领印人
质量管理科
2
擅自用印
100元/人
用印人/领印人
质量管理科
3
在空白资料上加盖印章
20元/人
用印人/领印人
质量管理科
4
用印造成经济损失A元
50%*A元
用印人
质量管理科
A: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0%*A元
领用人
10%*A元
用印人直接领导
10%*A元
责任厂部的主管
5
对违反本规定,性质特别恶劣,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报公司办公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直至开除的处罚,同时对责任厂部检验员的直接领导和厂部长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Q/GAHX GL0718 B—01
印章领用申请表
申报部门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印章名称
使用范围
申请原因
变更意见
增加 □ 废止 □ 重领 □
有效期限
申请部门
主管意见
质量管理科
主管意见
总工程师审批
(必要时)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Q/GAHX GL0718 B—02
印章领用登记台帐
序号
检验印章(预留印鉴)
领用日期
领用人
收回时间
收回人
备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Q/GAHX GL0718 B—03
检验印章对照表
序号
检验员
检验章号
所在厂部
检验岗位
领用日期
登记人: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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