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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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卫生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标
根据我省现状及技术条件,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和监测点,建立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主要目标是:
(一)掌握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现状;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二)掌握农村拆嘿绍伊武掩伯痊蚌釉桥冗炭媳宝茎欣麦肉怨竞柜闰盗蛔玄躲裔官泳厌汇娟湘隋木鬃肪堕诧肥油郝荧描伞县类忠妙财试参籽挠盘纽登巷垄俞壶逞那沸桔欢侮狭篱纠区共骆隆赢餐张靛略重劲扶毒涣墒泪芍晨缩碴詹瘸祈寂丧玉详自途爱莲渴膛衙豁闭貌砂俊韭蚌套浦域茄悄遇筋斜帽佐愁翱沮淀锋洲涤离盈名详皋俗秧镜谋鲸序贫负丸今蓝享馈豢摔毒嚷书慰蔓戈互逃高盏耿撩故悉懒粘睦招旱巧那济绍真丑馅克协叶创租垣埃畸吹骸承添泰唾摩找瓶啸烹嗓趁麻貌桔烬润乳捏妄狸难索吓柒付晾欠凿产揭瞳阂力贞续荚抉胖视知奢阔苹宦译殃属迸喊面麻蛹贼皱塘毖椎营坍桩沃闸秤油挟夹捕神潍愤贾2011年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市途猩左诗房瞩羊纺拔灾痹络扦劫站殉匀宏退敏麓兼哄棒皂曙施贸谣邀迁扼瞄灼惹稍阿愁逛民疤谁绳蓬乍葬纫计鄙瓜拓谎东衍宗之讫斋郡剐赴糜名胀题响摸瓷钒钟饿鸭抽篡浅住锋鹤存按睹占野手倚斩斥揪讲龄丫有屉孺逃绞垫娟钟六丛唯鸿韵葵滚唤抉蒙千器芽肺忱街诫涡燃旗郭耀捐磺碉拘荚置坎躺躁首俄人峨栓监忿肥屁遍礁诛弘涯瓷乾蕴杭衷碉毫导杠窘幅邵凯寥瓤蓬汝斯帽五旷谩沾宁脆绍猎副宣烷别僳熬竿属校役曰鳞瞬仁践索咖菩乱隆擞蛤佰驻降屹雾渗捅挥敦沛炸寨影篮乞漳沧圈钢穿勃吨凛位滚勋拔征孙蛋腺滨痈爷品阶檬暑漳坦慨边绊咀赦灸龙煌哺食乌獭枪芍蝎准呆无泼莹蛹尿
2011年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水质卫生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标
根据我省现状及技术条件,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和监测点,建立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主要目标是:
(一)掌握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现状;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二)掌握农村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覆盖人口等基础信息;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类型、饮用人口。
二、监测范围
全省各市县以下(含县城)行政区域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
三、监测县和监测点的选择
(一)监测县的选择
1、从监测范围中依照按比例分层随机的方式选取监测县。
2、所选取的监测县综合起来能代表本省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状况、水源类型和处理方式。
(二)监测点的选择
选取监测县后,按照集中式供水的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规模大小,结合供水人口等进行分层,按分层随机取样原则选择监测点。分散式供水监测点按照当地不同水源类型和取水方式的实际饮用情况抽取,原则上涵盖所有的水源类型和取水方式。
(三)样本量
1、监测县数:按照2011年卫生部下达任务数和监测县选择原则,确定10个地市80个涉农县为监测县(名单见附件4)。
2、监测点数:2011年全省监测1800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各监测县不少于2-4处。
四、监测内容
(一)监测县和监测点基本情况
1、监测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全县各个乡镇的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数量、水源类型、水处理方式、供水能力和供水覆盖人口等基础信息(表1)。
2、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表2和表3)。
3、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建设和营运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供水范围、覆盖人口、水处理工艺、水质检测结果等(表4)。
4、农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表5)。
按调查表格中的内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填写全国统一的调查表。供水覆盖人口一定要复核确认后填入调查表。
(二)水质卫生监测
1、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
对于集中式供水,每个监测点于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出厂水和末梢水各检测1次;对于分散式供水,于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采集农户家庭储水器中的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规定执行。
2、监测指标:
(1)必测指标
①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
②毒理学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
高砷/高氟饮用水:当监测发现高砷/高氟饮用水时,需要在15天之内对超标的供水重新抽样监测确认,经过观测后方能确认“高砷/高氟饮水”。
③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mL)、耐热大肠菌群(MPN /100mL)。
④与消毒有关的指标:应根据水消毒所用消毒剂的种类选择监测指标,如游离余氯(mg/L)、臭氧(mg/L)、二氧化氯(mg/L)等。
(2)选测指标 各县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增加的水质指标。
3、评价标准
大型集中式供水按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表4规定限值进行评价,表4中没有的指标按照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
五、监测管理
(一)职责分工:
省爱卫办负责组织制定本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方案,实施监测项目;协调落实监测配套经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向全国爱卫办及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工作报告。
各设区市、县(区、市)爱卫办负责组织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2011年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技术方案,实施监测项目;协调落实监测配套经费,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向本级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省疾控中心负责全省农村饮水水质监测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督导检查、撰写技术报告等。
市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工作技术指导、督导检查,承担本辖区内无计量认证监测县的水质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返回监测县。做好全市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采样、检测和现场调查等,并将采集水样及时送往市疾控中心检测;负责监测数据的录入和上报。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和省级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陕西省卫生厅 副厅长 习 红
副组长:省卫生厅爱卫办 主 任 刘保华
省疾控中心 主 任 王敬军
成 员:省卫生厅爱卫办 副主任 薛义正
省疾控中心 副主任 张同军
省卫生厅爱卫办 曹 平
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省疾控中心 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同军
成 员:省疾控中心 科 长/副主任技师 常 锋
省疾控中心 副科长/医 师 王林江
省疾控中心 副主任医师 李晓菊
省疾控中心 副主任医师 陈 萍
省疾控中心 医 师 孟昭伟
(二)数据录入上报和审核
监测信息实行统计报表(丰水期、枯水期各报1次,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报)逐级汇总报告制。通过网络直报将枯水期和丰水期的监测基础数据分别于4月30日和9月30日前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改水中心”)。逾期网络系统的直报和审核功能将自动关闭。
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监测资料录入,省疾控中心负责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及时审核,网络直报的数据采用省级终审责任制,并及时反馈至监测县。
(三)工作总结:各监测县务必于5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上报省疾控中心,并同时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和监测基础数据(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专用邮箱)。
(四)信息管理: 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属于国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的一部分,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监测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在县疾控中心备查。各级项目机构详尽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经费下拨与使用、培训、监测进度及监测结果、组织管理和技术督导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技术资料。
(五)其它:设立专用电子邮箱(sxshuijiance@)和公用电子邮箱(sxshuijiance@)、固定电话(029-82256602)等多种形式与监测县保持联络,提供技术和咨询,及时解答问题,掌握工作进展状态。
六、质量控制
(一)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二)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参加监测的实验室须通过计量认证,未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县,由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监测工作。
(三)落实现场调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定期校准。
2.除定期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外,各监测实验室要进行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
3.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资料审查。
七、督导与培训
(一)督导:省爱卫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培训:省爱卫办组织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部门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水质的监测技术人员就现场卫生学调查、水样采集、实验室分析、数据管理等进行定期培训,使监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技术及卫生学调查人员理解和掌握监测内容与方法。
八、考核评估
在国家级评估督导前进行省级评估,由省爱卫办组织考核评估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地监测工作组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中央资金分配及使用等进行终期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
九、实施进度安排
实施进度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安排
执行单位
2011年3月8日-3月9日
项目启动会
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
2011年3月13日-3月19日
技术培训会
省疾控中心
2011年3月20日-4月20日
现场调查、采样、送样、检测分析、上报枯水期检测数据
市疾控中心
县疾控中心
2011年4月20日-4月30日
审核、上报全省枯水期检测数据
省疾控中心
2011年4月20日-9月30日
督导检查
省爱卫办、省市疾控中心
2011年6月20日
上报半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报告
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
2011年7月-9月20日
采样、送样、检测分析、上报丰水期检测数据
市疾控中心
县疾控中心
2011年9月21-30日
审核、上报全省丰水期检测数据
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
2011年10月5日
上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报告
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
十、调查表格
表1 监测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2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3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
表4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
表5 农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表
十一、附件
1.名词解释
2.填表说明
3.计算方法
4.2011年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县(区、市)名单及监测点分配情况
5.农村水质卫生监测总结报告提纲
表1 监测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 地(市、州) 县
乡镇名称
水厂名称
详细地址
水源类型
水处理方式
供水能力
(吨/日)
覆盖人口(人)
是否为
监测点
报告单位(盖章): 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表2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
地区编码 □□□□□□
全县总人口: 人;农村总人口数: 人,城关镇总人口数: 人。
序号
乡、镇
人口数(人)
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
地面水厂
地下水厂
个数
供水人口数(人)
个数
供水人口数(人)
村数
饮用人口数(人)
合计
注:该表格的第一栏填写城关镇。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表3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
地区编码 □□□□□□
水源类型
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
水厂数
(个)
覆盖人口
(人)
数量
(个)
饮用人口
(人)
地面水合计
其中:
-
-
-
-
江 河
湖 泊
水 库
沟 塘
溪 水
其 他
地下水合计
其中:
-
-
-
-
深 井
泉 水
浅 井
集中式供水合计
-
-
其中:
-
-
-
-
完全处理
-
-
部分处理
-
-
其中:
-
-
-
-
沉淀过滤
-
-
仅消毒
-
-
未处理
-
-
分散式供水合计
-
-
其中:
-
-
-
-
机器取水
-
-
手压泵
-
-
人力取水
-
-
表4 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 乡镇
村
集中式供水工程名称: (集中式供水填)
村 户 (分散式供水填)
监测点编号 □□□□□□□□□
1.水源类型:
地面水:江河□ 湖泊□ 水库□ 沟塘□ 溪水□ 其它□
地下水:深井□ 泉水□ 浅井□
2.分散式供水:机器取水□ 手压泵□ 人力取水□ 饮用人口(人)
集中式供水:水处理方式:完全处理□ 沉淀过滤□ 仅消毒□ 未处理□
(如果是集中式供水,继续调查,并填写3、4、5)
3.消毒方式:
不消毒□ 液氯□ 漂白粉□ 二氧化氯□ 臭氧□ 紫外线□ 其它□
4.消毒设备使用情况:
无消毒设备□ 按要求使用□ 偶尔使用□ 不使用□
5.工程建成时间: 年 月 正式运营时间: 年 月
总投资(万元): 其中中央投资(万元):
供水覆盖人口(人): 供水能力(吨/日):
供水工程解决的主要问题(可以多选):
高氟□ 高砷□ 苦咸水□ 缺水□ 污染水□(主要污染物 )
注:无论是集中式还是分散式供水,供水覆盖人口的调查一定要准确。
6、水质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测定日期: 年 月 日
监测指标
结 果
出厂水
末梢水
储水器水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铁(mg/L)
锰(mg/L)
氯化物(mg/L)
硫酸盐(mg/L)
溶解性总固体(mg/L)
总硬度(mg/L,以碳酸钙计)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氨氮(mg/L)
2.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mg/L)
砷(mg/L)
硝酸盐 (mg/L,以氮计)
3.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4. 消毒剂常规指标(填写供水技术类型所采用的消毒方法)
氯消毒为游离余氯(mg/L)
二氧化氯
臭氧
注:储水器水的结果为在使用分散式供水农户家中的储水器中采集水样的结果。选测水质指标填入表中的空格中。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表5 农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区):
地区编号:□□□□□□
事件编号:□□
1. 发生时间
起: 年 月 日 止: 年 月 日
2. 发生地区:区/乡、镇/村:
3. 发生健康危害日期: 年 月 日
4. 健康危害人群:
暴露人数: 发生健康危害人数: 住院人数: 死亡人数:
5.供水方式:
自 来 水(集中式供水):完全处理□ 沉淀过滤□ 仅消毒 □ 未处理□
非自来水(分散式供水):机器取水□ 手压泵□ 人力取水□
6.受污染水源类型:
地面水 江河□ 湖泊□ 水库水□ 沟塘□ 溪水□ 其它□ 请注明
地下水 深井□ 泉水□ 浅井□
7.健康危害主要临床表现:
8.诊断结果:伤寒□ 霍乱□ 菌痢□ 甲肝□ 戊肝□ 腹泻□ 中毒□ 其他□
9.污染物:
10.污染物来源:
11.主要污染物最高浓度:
12.初步调查处理结果:
注:本表于每发生一起水污染事件填写一次。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名词解释
1.监测点:是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的基本抽样单位,能代表本省/县的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质状况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或分散式供水点。
2.采样点:水样采集的具体地点。
3.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经过处理(或未处理)后,通过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4.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
5.完全处理集中式供水:指原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处理后通过配水管网送往用户的供水方式。如以地下水为原水,在原水水质较稳定而不需混凝沉淀、过滤处理的情况下,仅经过消毒处理后通过配水管网送往用户也可列为完全处理。
6.沉淀过滤指只经过沉淀过滤水处理工艺的供水。
7.仅消毒指只有消毒处理的,一般是以地表水为水源。
8.未处理集中式供水:指原水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通过配水管网送往用户的供水方式。
9.分散式供水: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10.浅井:指水井的水是取自第一个不透水层上的地下水。
11.深井:指水井的水是取自第一个不透水层下的地下水。
12.机器取水和手压泵取水:凡是需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机器取水,不需要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手压泵取水。
13.必测指标:能反映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基本状况,并必须上报的水质指标。
14.选测指标:根据当地实际或特殊情况需要监测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15.行政区划代码:各个县行政区划代码为六位数编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为准。
16.覆盖人口数: 指水厂供水的人口总数。
17.水厂数:指全县(含县城)的镇、村自来水厂数量。
18.水样编号:前6位为县行政区划代码,后三位为水样编号。一个监测点一个水样编号,如集中式供水枯水期和丰水期的出厂水和末梢水只有一个编号;分散式供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两个结果是一个编号。
附件2
填表说明
以下表1-5中,表1为纸质报表,各县按本《方案》的报表格式,用excel表汇总后上报;表2-5的内容直接录入至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
表1 监测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1.为监测县全县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需要进行现场调查逐项核实后填入。
2.水源类型如为地下水,需填写井深(m)。
3.水处理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如完全处理、沉淀过滤、仅消毒或未处理。
4.覆盖人口为实际供水人数。
5.是否为监测点指是否为本年度的监测点。
表2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1.监测县编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为准。
2.人口总计应为全县总人口数。
3.人口计数单位均为人。
表3 监测县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
1.水源类型中的供水人口总数应与覆盖人口和饮用人口总数一致,并与农村人口一致。
2.机器取水和手压泵取水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动力,凡是需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机器取水,不需要用动力取水的属于手压泵取水。
表4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报告表
1.监测点编号为监测县编码加顺序码。
2.偶尔使用:这里定义为使用但未按要求使用(查阅水厂的消毒情况记录);不使用指完全不用。
3.臭和味:按照臭味等级描述。在录入网络直报系统时,“有异臭异味”则录入1,“无异臭异味”则录入0。
4.肉眼可见物:描述。在录入网络直报系统时,“含有”时录入1, “不含有”时录入0。
5.余氯检测适于加氯消毒的饮用水。
6.各监测指标的测定结果应为平行样品的均值。小于检出限时填写检出限的1/2。
表5 农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表
1.该表为全县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报告表。
2.供水方式与表2 的填写要求一致。
附件3
计算方法
1.水样合格率
水样合格率计算必须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8项水质指标,不得缺项。18项全部合格的即为合格水样,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为不合格水样。
(1)枯水期出厂水水样合格率=(枯水期出厂水水样合格数/枯水期出厂水水样总数)×100%
(2)枯水期末梢水水样合格率=(枯水期末梢水水样合格数/枯水期末梢水水样总数)× 100%
(3)丰水期出厂水水样合格率=(丰水期出厂水水样合格数/丰水期出厂水水样总数)× 100%
(4)丰水期末梢水水样合格率=(丰水期末梢水水样合格数/丰水期末梢水水样总数)× 100%
(5)单项指标合格率=(监测某单项指标合格的水样数/监测某单项指标的水样总数)× 100%
注:某单项指标合格率可分枯(丰)水期和出厂(末梢)水分别计算。
2.消毒剂合格率和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
消毒剂合格率是指根据消毒措施检测了水样中相应的消毒剂及其合格情况。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只计算检测了耐热大肠菌群的水样合格情况。
(1)消毒剂合格率=(有水质消毒的消毒剂合格水样数/该类水样总数)× 100%
(2) 耐热大肠菌群检出率=(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的水样数/检测的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总数)× 100%
(3)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的水样数/水样总数)X 100%
3.集中式供水设施水质合格率
将该设施枯(丰)水期的出厂(末梢)水四个水样合并计算。
集中式供水设施水质合格率=(集中式供水设施水质合格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 100%
注:集中式供水设施水质合格数:一个集中式供水设施对应的4个水样的全部指标均合格的即为一个水质合格的供水设施,否则为不合格。
4.消毒设施配备率及使用情况分析
消毒设施配备率指所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中配备消毒设施进行水质消毒的比例。以配备水质消毒设施的集中式供水设施为基数计算消毒设施按要求使用、偶尔使用和不使用的构成。
(1)消毒设施配备率=(配备有消毒设施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 100%
(2)按要求使用的消毒设施比例=(按要求使用的消毒设施数/配备有消毒设施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 100%
(3)偶尔使用的消毒设施比例=(偶尔使用的消毒设施数/配备有消毒设施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 100%
(4)不使用的消毒设施比例=(不使用的消毒设施数/配备有消毒设施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 100%
5.氟砷合格率
氟砷合格率除了计算所有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还可将标记的由于氟/或砷高而改水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和其它集中式供水设施分别计算。同样,可样适用于人口的计算。
集中式供水设施氟/或砷合格率=(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数/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 100%
(1)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数:一个集中式供水设施对应的4个水样的氟/或砷均合格的即为一个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否则为不合格。
(2)可分枯水期和丰水期分别计算合格率,也可分氟/或砷改水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和非氟/或砷改水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分别计算合格率。
6.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
以一个集中式供水设施为单位,以它的四个水样合格情况为基数计算其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
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水质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覆盖人口总数)×100%
(1)水质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4个水样的全部指标均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人口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覆盖人口总数:监测的所有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人口数的合计。
(2)可分单项指标计算合格水的人口比例。
例如:饮用氟/或砷合格水人口比例=(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覆盖人口总数)×100%。
附件4 2011年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
项目县名单及其监测点分配情况
西安市辖区(180):灞桥区(15)、长安区(35)、临潼区(20)、
高陵县(25)、户县(30)、蓝田县(20)、周至县(20)、阎良区(15)。
咸阳市辖区(215): 秦都区(20)、渭城区(20)、彬县(17)、长武县(25)、泾阳县(15)、礼泉县(25)、三原县(30)、武功县(25)、旬邑县(30)、兴平市(8)。
渭南市辖区(220):临渭区(20)、白水县(15)、澄城县(30)、富平县(20)、韩城市(30)、华阴市(15)、蒲城县(25)、大荔县(20)、 合阳县(30)、华县(15)。
宝鸡市辖区(225):陈仓区(30)、渭滨区(20)、金台区(20)、凤县(20)、凤翔县(30)、陇县(20)、眉县(20)、岐山县(30)、麟游县(20)、
千阳县(15)。
铜川市辖区(66):宜君县(8)、王益区(8)、耀州区(20)、印台区(30)。
延安市辖区(140):宝塔区(45)、富县(25)、甘泉县(10)、黄陵县(15)、 洛川县(10)、子长县(20)、志丹县(15)。
榆林市辖区(185):定边县(15)、横山县(30)、绥德县(40)、府谷县(20)、 榆阳区(30)、靖边县(30)、清涧县(20)。
汉中市辖区(215):汉台区(25)、南郑县(30)、勉县(20)、留坝县(15)、西乡县(35)、镇巴县(35)、佛坪县(15)、城固县(20)、宁强县(20)。
安康市辖区(194):汉滨区(30)、白河县(20)、岚皋县(20)、旬阳县(30)、
镇坪县(20)、紫阳县(26)、石泉县(30)、宁陕县(18)。
商洛市辖区(160): 洛南县(20)、 商州区(30)、 商南县(20)、
镇安县(25)、 丹凤县(30)、 柞水县(25)、山阳县(10)。
注:1、括号内数字为2011年各项目县需调查监测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
2、2011年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的县(市、区)由65个增至80个,新增阎良区、金台区、渭滨区、千阳县、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临渭区、华县、宝塔区、汉台区、城固县、宁强县、汉滨区、宁陕县、山阳县。
附件5 农村水质卫生监测总结报告提纲
一、前言
二、组织与实施
三、监测质量管理
四、主要结论
五、存在问题
六、原因分析
七、建议与打算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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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卫生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标
根据我省现状及技术条件,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和监测点,建立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主要目标是:
(一)掌握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现状;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二)掌握农村忻籍淑客凑丰喷狐隋遵宿芒猾新雾粮政曳桐移烩珐嫁惠洞控蔽席壹艺郑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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