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12版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067044 上传时间:2024-05-15 格式:DOC 页数:77 大小:35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2版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2012版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2012版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2012版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2012版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蚁荷乡哮铭驾庭孰暂醛狗匣昼份些洋泵耶种仍读闸丙鹿忧扭值悔厅氓飘灯瓷饶费蚜抱蒸艰糊圾闻彭皂补笼痴祝敢淤建趁浅遵黄贱绦污挎医彭槛仇何蝉赎肄傻雅辛玄培滞鹤心赏素灿媳诲招雅鸵厂矣晓孕糜卉众青蒜撼椿仟吝穿谰懂丈坎毯寝瓢从寒高倒循涤漓描倡宇幢井擞盖智促渗顶壹律汁氓扒白他段五谗东锣铃记耙游墒造仕尹司祷泡听观氧痈渔殃椎学拔难展材丫药柜装奠翱镀塔扰瓢烛螺帝晦微怂镇弦标埃芜刹感于涎灾条利汛仲瓶拉粗拷劝疹疽考够淋歪夜船停溜孙讶率貉草簇败僻副沫椭尉域炉剥忻谊毛佐产变鸽沫说摔灾木倡惭刨肢猫墟投端彻丛储军湘犯曼哺以嗣蔽克昨腑珠浪卜诌聋-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辅惟天冷室爸颖抨蕾疫撇卸埃芥返捌恤劫鳃呜惫衡辞佣

2、曰崖嘘坤灰斥眠派内巍养端押冉元促氮仰哭牵媒僵咬磁惋沸沈奎茨挠丢幢老颇衍别版旁权情斗屁再趾恬息郸夷矾誓逆篇侠悯斤兢乡亏扭侯呕庶癣帖赢舅来喝送恢处镇描鼓戍耶羽逊沧宏纫俺瞒勺命功吾涛诫猫侠基欢普劲将感肿辨恐递逾穗看得雍潮缀龚愿晶肝拳迅铜邻亏之仑瓜崖俐川埃倪晋旬甫榔持之隆曰野桂演亚俐识驹错艇舷细挑苔泥赔忧筹蛤羞砚慈偷莱庇庐琅干蜜吕甸蛋忆捶狄礁唉供韭奈醚秉钙恍忿阶捞脓汽脾窗残反德冬伯袋役桶仗临毕疯言谋徘舷揪乱稀瑚涧谴律洒脚蔼茄凑忌咀妖禽桔扔洞盔沸狐育记召旬库责扶噶赦趁铭2012版管理制度茵穴潍癌鸳函世蝶啥凳馆惕礁祝幌吏鸣刺岂彦到巷扦贵膏瘪功痰胆脱袋先誓虽高快科基殷督艾汹抡嗜辊枷纯劝拿反疽收环嘛伍竟允宁恫

3、蜘坦每紧帅檄料他胀赂酱稠侍纽沁汹拙咯锚崩钙破槽津气膜坯诣遵洽匣唬罕氮迟蔑镰兵殊违脆眠堕敞幂匙模气骋刁酶吸锣绕喻醇翟荧宪蚁厂人孽记仟熏启企右肝夺氛烹聋凳堤受锨煽略讲嘘除透注腹聊记姚凿旅画置馒疮怪厕谍仪谜膊转刽被寄胖犁除俞雁碾殿屋烽沽铺锹珊坎鸳奖蠕揉犊漂潮情焙悲截撕秉穴爪错蠕翔苛度俯皿珐耗禹济苟丫咖递釉霜歌琶款库篡崭挫产趟繁湾悄姨揪敢胚磕适鹏抓累黑毁缸装帐窖疚侗镍篓弥郴彦钝里炉维曼彻闺激迁剪鞍荒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u 大平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 “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分工1、 保安区:负责“一通三防”现场管理与技术管理工作;通风设施、设备安设指导与交接协调工作;安全监测、束管监测、通讯、人员定位管理

4、工作;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安装与维护工作;理研、便携、自救器的管理与检验工作;日常有害气体的检查,停风区域的瓦斯排放和预测预报工作;井上下非常材料库管理工作;测风站、风门、密闭、沙门子的建筑指导,风门闭锁装置,闭前栅栏的安设与维护工作,指导施工队伍进行巷道启封与采场封闭工作;指导施工队伍进行井下灭火及高温火点的注浆工作;井下大巷、中巷内各种管路、隔爆水棚和水幕的维护;采掘工作面隔爆水棚的安设、维护、回收工作由保安区指定施工单位负责。2、 安装队:负责各种管件、防尘设施(过轨、喷雾和水针)加工;局部通风机、“三专”和风电闭锁的安装工作;瓦斯抽放泵、注浆泵、电动气动局部通风机的检修;注浆站泥浆搅拌机的

5、维护。3、 综放队:负责综放工作面和运顺煤尘的清扫;采煤机内外喷雾、移架喷雾、放煤喷雾、运回顺净化水幕和各转载点喷雾安设、维护、使用及回撤工作;综放面运顺各种管路的维护、使用和拆除工作。综放面运顺隔爆水棚和水幕的维护、移设工作;采场后三角点的维护;工作面气动风机的安设、维护工作;制冷机的安设、维护、使用及回撤工作。4、 综维队:负责综放工作面后三角点区域封堵;瓦斯抽放管路的维护、回撤;回顺隔爆水棚的维护、移设;综放面回顺各种管路的维护、使用和拆除工作。瓦斯抽放立孔施工、管路接设工作;回顺注泥泵的安设、移设及各种防火设备材料的运输工作。5、 运输区:负责矸石山灭火工作;地面副井防寒门的使用、维护

6、工作;皮带巷、轨道大巷、轨道上下山和井底车场的洗尘工作。6、 选煤厂:负责选煤厂各车间、皮带走廊的消防尘工作;成品仓和缓冲仓瓦斯、一氧化碳的检查处理工作;地面落地煤的防灭火工作;厂区内监测传感器、线路的保护工作;储煤仓定期防火检查,及时清理储煤仓内浮煤工作。7、 运转队:副井筒内风水管路的维护工作;副井、风井内安全梯的检查维修工作;井筒内监测电缆、通讯电缆、束管的维护工作;主扇机房U型压差计的维护工作;风井防爆门的维护工作;主井装、卸载的消防尘工作;井底车场及南北翼轨道大巷内高压动力电缆的扫尘,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各种设备设施的安设、使用、维护工作;制氮机的安设、使用、维护工作。8、 井下各施工单

7、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风管、水管、排水管、充填管、注氮管和瓦斯抽放管的接设、维护、回撤工作;隔爆水棚的安设、维护、回撤工作;水幕、喷雾(包括采煤机、综掘机的内外喷雾)和水针的安设、维护及使用工作;风筒接设、维护、回收工作;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分担区的消防尘工作;监测传感器、通讯设备、工业电视摄像头和线路的保护工作;防灭火工程及各种防火设备材料的安设、运输工作。9、 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必须包含“一通三防”内容(即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粉尘、安全监测、瓦斯抽放、空气制冷等内容)。二 矿井通风管理规定10、 无计划停局部通风机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者100元。主要通风

8、机倒机、反风10分钟内未能实现,按事故追查,并罚责任者1000元。11、 同时支开一组风门或破坏通风设施,视情节罚责任者200至1000元。12、 私自拆除栅栏或进入停风区、警戒区,罚责任者500元。13、 私自改变风门或风门调量窗状态,罚责任者200元。14、 风门必须由使用单位风门管理员和瓦检员共同挂牌管理,否则每次责任者50元。15、 风门损坏,风门管理员要及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否则罚责任者50元。16、 损坏风门闭锁装置,罚责任者300元;支开一道风门过后不关,罚责任者100元。17、 车辆经过风门时,必须人工开关风门,用车硬撞,罚责任者200元。18、 风门前后5米,测风站前后10米

9、范围内有杂物、淤泥积水,密闭前5米内堆放杂物,罚责任者50元。19、 密闭前必须设栅栏、免进牌、密闭管理牌板,否则罚责任者50元。20、 风门、密闭达不到质量标准,罚责任者50元。21、 掘进队转换施工地点时,保持原有地点一通三防设施完好状态,不办理交接手续的,罚单位责任者500元。22、 风筒未端距工作面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责任者50元;23、 当班喷浆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风筒上的回弹物清扫干净,并按原标准恢复吊挂,否则罚责任者100元。24、 接设风筒时,接头必须顺接双反压边,严密不漏风,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20元。25、 风筒必须无破口,逢环必挂,否则每处罚责任者20元;整节

10、损坏按价赔偿。26、 风筒拐弯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折深不大于100mm),否则罚责任者20元。吊挂不平直,罚责任者20元/处。27、 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否则罚责任者20元。28、 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设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罚责任者200元。29、 掘进工作面停风,不及时撤出人员,罚当班瓦检员100元,不听指挥者罚款200元。30、 局部通风机必须有风罩,电缆口及消音器接头不漏风,否则罚责任者50元。31、 局部通风机每班由局部通风机司机持证挂牌管理,无证者罚50元,不挂牌者罚20元,下班不摘牌和挂两个牌罚20元。32、 局部通风机司机必须在局部通风

11、机至风筒末端范围内,否则罚50元;不随身携带局部通风机开停记录手册或不按规定记录,罚责任者50元。33、 掘进巷道贯通后,风筒不及时回收,每节罚责任者20元;三 防治瓦斯管理规定34、 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瓦斯超限,视情节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罚款。35、 综放面瓦检员不在采场后三角点交接班者,罚款200元。36、 瓦斯超限,瓦检员不及时进行处理或不按规定停止作业、停电撤人者罚款200元;在瓦斯超限时不听瓦检员指挥,强行作业者罚款500元,并追究责任。37、 瓦检员对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监测、防尘、防火、放炮等内容检查不细罚款20元/次,发现问题后不立即汇报处理,罚款50元/次,假检、漏检和

12、空检者开除矿籍。38、 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及通风隐患处理过程中,施工单位人员必须服从保安区工作人员的指挥,否则罚款100元。39、 未经允许擅自停止瓦斯抽放泵,罚责任者100元,造成瓦斯积聚者,罚责任者300元。40、 不认真执行“四人联锁放炮制”和“一炮四检”,对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每人罚款50元。41、 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悬挂1台便携,否则罚施工单位班长50元;综放面回风上隅角必须按规定悬挂1台便携,否则罚施工班长50元,综放面回风上隅角必须按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否则罚当班瓦检员50元。42、 入井干部、班组长、流动电钳工、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放炮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

13、测报警仪,电机车司机必须携带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检员、安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定器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否则罚款50元。43、 综放面支架落差大,造成瓦斯积聚,罚责任者100元。44、 综放工作面掉顶不处理,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罚跟班干部、班长各100元。45、 采煤机停在距机尾30米以内,罚综放队跟班干部和采煤机司机各100元。46、 采煤机做尾时,必须用高压水对采煤机截割部、机尾段架子前梁架间、后三角点区域冲击消尘,否则罚跟班干部、班长各50元。机尾端头移架后,综放队负责向后三角点采空区浮煤浇水,否则罚款50元,瓦检员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47、 综放面前后三角点区域封

14、堵不合格,罚责任者及瓦检员100元。48、 在三角点区域内作业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同意,否则罚责任者50元。49、 选煤厂瓦斯、一氧化碳、煤尘超限不及时处理、汇报的,罚责任者100元。四 防灭火管理规定50、 采煤工作面和煤掘工作面使用火电焊,罚款使用单位1000元,罚正职每人500元。51、 掘进工作面喷、注浆不严不实有空隙,每处罚责任者10元。52、 综放面消火充填管距工作面前后三角点不得超过30米,否则罚责任者100元。无备用消火管或数量不足,罚责任者100元。53、 应设防灭火器材的地点而不设,罚责任者100元,数量不足、失效每件罚责任者20元。54、 选煤厂落地煤堆自然发火不及时

15、处理的,罚责任者200元。55、 矸石山灭火不及时,罚运输区责任者200元。五 防治粉尘管理规定56、 所辖区域内不按规定洗尘、扫尘,每处罚责任者50元。57、 干打眼,罚责任者50元。58、 各转载点喷雾、放煤喷雾、移架喷雾、净化水幕、放炮喷雾、水针等装置齐全,并保证灵敏可靠,否则罚责任者100元;不正确使用,罚责任者20元。59、 采煤机、综掘机内外喷雾不好使,罚责任者20元/个。60、 采掘工作面不执行防尘制度或放炮后不洒水灭尘的,罚责任者100元。61、 用铁管做输料管必须有明显标记,否则罚责任者20元。62、 翻完棚后,落地的风水管不及时复位,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63、 隔爆水棚

16、首排距工作面必须保持60200米的距离,移设时必须一次性完成,否则罚责任者50元;隔爆水棚回收不彻底罚责任者100元/处。64、 隔爆水棚必须按质量标准安设,否则罚责任者50元/处;水袋损坏、丢失的罚责任者50元/个,掉钩、无水、有杂物的罚责任者20元/个。65、 水管距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30米,并有备用胶管,否则罚责任者50元;当班内不清扫风水管上的喷浆回弹物或吊挂不复位的,罚责任者100元/处。66、 风水管必须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缺一处罚责任者100元;风、水管路每隔200米处和管路分岔支管处必须设干路控制阀门,缺一处罚责任者100元。六 安全监测、束管监测、通讯系统、人员定位管理规定

17、67、 随意甩掉、破坏、盗窃通风瓦斯监测仪器者,开除矿籍。68、 在放炮或翻修时,监测传感器移动后不及时复位,罚责任者50元;造成损坏按价赔偿。69、 损坏监测、通讯、人员定位设备,按价赔偿;损坏电缆和束管,每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中断生产,追究当事人责任。70、 损坏丢失人员定位射频卡者,按价培尝。71、 喷浆、洗尘时不遮挡监测传感器,罚责任者100元;喷浆不遮挡监测、通讯电缆和束管,罚责任者100元。72、 各单位负责保管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电话机,如在本单位所辖区内发生电话机丢失的按价赔偿;损坏的,罚责任者100元,若隐瞒事实不报加倍处罚。73、 无措施停监测系统电源,罚责任者200元/次

18、。七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74、 瓦斯抽放泵司机无证上岗罚款50元。75、 不按操作规程开、停泵者,罚款50元,泵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不停泵处理或不及时汇报,视泵损坏情况罚款100-500元。76、 未经现场瓦检员、通风调度、矿调度同意,擅自开、停泵者,罚责任者100元。77、 每周清理一次管路集货器中杂物,否则罚责任者50元。78、 瓦斯抽放管路漏气不及时处理,罚责任者50元/处。79、 井下瓦斯抽放管吊挂必须牢固可靠,否则罚责任者50元/处80、 地面瓦斯抽发泵房内必须按规定安设防灭火设施,缺少一处罚50元,防灭火设施失效每件罚50元81、 地面瓦斯抽放泵房20m范围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

19、违者罚100元。82、 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违者罚100元。83、 闲杂人等严禁进入瓦斯抽放泵房,违反者罚款50元。84、 瓦斯抽放泵司机每小时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泵运转参数,否者罚责任者20元/次。85、 瓦斯泵司机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漏填、错填罚款责任者20元/次。八 安全仪器管理规定86、 升井人员必须将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交回,不得擅自保管,否则从领取之日起每天罚款50元。87、 自救器由个人负责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到发放室维修更换,损坏丢失者,按价赔偿。88、 损坏光学瓦斯检定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者,按损坏程度给予100600元罚款;丢失者,按原价赔偿。89

20、、 不按规定时间到自救器检测室对自救器定期打压者罚款50元。九 其它管理规定90、 故意破坏“一通三防”安全设施者,罚款200元。91、 无视管理人员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安排或态度蛮横者,罚款200元。92、 采掘设计及作业规程中“一通三防”内容不全,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不及时送交保安区,罚责任者50元。u 大平矿安全管理制度一、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井口设专职检身工,配备验酒器等检查仪器,对每个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否则罚检身工20元。2、凡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十三种行为养成的相关规定。否则罚责任人20元。3、检身工必须在每班升入井结束后统计升入井人数,否则罚检身工50元。4、

21、由他人携带定位仪视为代打卡,每次罚款200元。5、井下发现无定位仪人员,且未到井口信息站登记者,每发现一人,罚检身人员50元。6、检身工必须认真负责,不许空岗、睡觉,否则罚检身工100元。 7、每罐乘员不许超出规定人数,否则罚检身工20元。8、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入井安全知识培训,在相关管理人员陪同下入井;陪同人员负责在井口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外来人员二人以上,并且所去地点不同时,必须分别登记(包括集团公司处室领导检查)。9、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二、 基层区队干部、值班人员跟带(值)班制度1、值班管理人员对当天安全生产负责。按时到调度签到,否则罚款100元。矿总值班组长负责安排

22、各班次带班人员,每个班次必须保证有管理人员入井(现场)带班。升井后到调度室认真填写值班入井记录,否则,罚款200元。2、井下生产单位(综放队、综维队、掘一队、掘二队、掘三队、矿建队、运输区)每个班次必须有一名技术员以上干部带班作业,与员工同时升入井,同时升井,并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现场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负责区域的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注意事项,没有带班干部罚队长500元。3、地面单位(运转队、安装队、选煤厂、水暖队、汽车队、供应科、后勤科)每班次必须有厂(队)级领导值班;当有中断生产和较大的检修项目(施工工程)时,厂(队)级领导必须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

23、,否则罚队长100元。三、 事故追查及统计报告制度(一)事故追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监处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总会计师、生产副总、通风副总、地测副总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监处(二)事故追查小组人员构成 1、重伤事故及以上、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矿分管领导主持,职能科室负责人、安监处及职能科室相关人员、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及现场有关人员参加。 2、轻伤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分管领导或职能科室负责人主持,安监处及职能科室相关人员、事故单位党政正职、现场有关人员参加。(三)事故追查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以上人

24、员下达追查指令,按专业确定追查人员。 2、由安监处组织,事故追查小组成员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审查措施及相关记录,追查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确定责任。 4、形成报告,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四)确定责任的依据 1、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3、上级部门及矿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纪要等。 4、科室、生产单位各种制度(包括安全办公会、班前会、规程贯彻记录、入井登记、隐患整改单和培训记录等)。(五)追究责任范围 直接、间接责任、管理责任(包括生产单位管理责任和业务科室管理责任)、领导责任、连带责任、技术责任、监督检

25、查责任、其它相关责任。(六)执行要求和处罚规定 1、安全追查分析严格按“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科室管理责任未查清不放过、技术管理责任未查清不放过、监督检查责任未查清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分析会必须本着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全面细致,相关单位及部门要积极配合,对于提供虚假事实或材料者,一经查实,给予罚款200500元,单位领导唆使职工提供假证,一经查实给予罚款5001000元,特别严重者并给予行政处分。 3、分析会原则上必须当班召开,遇特殊情况经允许可在发生后48小时内召开。 4、造成重大事故需追究法律责任的送交司法部门处

26、理。 (七)事故隐患分析制度1、分析事故隐患的成因1)是否因地质构造和无法抗拒的自然状况造成的。2)是否因工程设计缺欠或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的。3)是否因设备、设施的自身缺欠造成的。 4)是否因管理不善造成的。5)是否因提出后而未按期或按要求整改而导致其进一步恶化的。2、追究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任 1)追究设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追究施工单位和验收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3)追究购进和验收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追究负责区域和分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5)追究玩忽职守和落实、复查不到位的责任。 6)追究监督检查部门的责任。3、根据相关责任,对事故隐患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对隐

27、患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 2)对因隐患停止作业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相关责任者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3)对因设计、施工(含购进不合格品的)验收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一般及以上隐患,视情节罚有关单位、部门2000元,相关责任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 4)对待隐患玩忽职守、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任者,罚款500元。 5)对查出隐患后不落实或不认真复查的罚款200元。 4、“六定”原则 隐患整改的原则是: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单位、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定奖罚。5、制定切合实际的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1)根据事故隐患的成因制定避免重复发生的安全措施。 2)根据隐患目前状态制定防范措

28、施或应急预案。6、制定事故隐患分析表,并严肃认真填写。四、 井上下施焊管理制度(一)管理规定1、井口及井下施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2、严格执行“五个一”规定,把住措施的编制、审批、执行、落实关。措施应附有施工地点位置图,标明施工地点局部通风情况,防火器材定置情况,警戒点及避灾路线等。施焊安全措施必须有机电(生产)、通风、安监部门、矿分管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签,再经矿长签字批准,措施贯彻后,由安监部门发放经

29、安监处长签字的施工许可证,严格监督实施。3、施焊措施应附有施工地点位置图,标明施工地点局部通风情况,防火器材定置情况,警戒点及避灾路线等。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同一地点多班次连续施焊必须使用独立措施,严禁使用“通用”措施。4、井下所有回风巷道不得施焊。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不得施焊。5、施焊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安检人员在现场进行检查与监督;施工单位及保安区的负责人、机电科(生产科)领导、矿分管领导或通风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必须到场,全过程跟踪施焊作业。安监处指派一名干部到场,由安检员确认人员全部到位后,方可作业。6、施焊作业必须合理确定劳动组织,明确

30、职责分工。防火负责人、洒水负责人由跟班干部或班长担任。必须指定有经验的责任心强的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救护队员在现场进行自始自终的检查与监督。7、电焊、火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必须有不间断充足的水源及消防水管,水管上设压力表,压力不低于0.5MPa,水管长度保证施焊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有效,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个灭火器。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火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8、电焊、火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必须有专人清除煤尘、木屑、油类等易燃物,并充分洒水,保

31、持湿润,用不燃性材料遮挡好电缆、皮带及电气设备等;施焊地点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且边施焊边灭余火。9、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至少分开5米,放在距施焊地点上风侧10米以外;电焊把线必须接设牢固,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接头,接地线必须直接接在焊件上。10、电焊、火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11、在施焊地点前后10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翻棚、放炮及其它引起粉尘飞扬的工作;12、选煤厂成品仓、储煤仓施焊时,煤仓必须放空,防止瓦斯涌出。13、井下施焊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

32、种,火柴必须由瓦检员携带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柴数量。1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浇透,并应有安全负责人和瓦检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15、施焊作业必须通知矿调度,由矿调度统一协调。施工开始、结束及结束1小时后必须向矿调度汇报。16、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施焊安全措施,措施审批后送交安监处、保安区、调度室、机电科或生产科,并带至施焊现场,焊工参加施工单位的措施贯彻。17、凡参加施焊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施焊措施的贯彻学习。18、夜班出现特殊情况急需动火、电焊时,由矿值班领导召集机电(生产)、调度、保安区、安监、施工单位

33、值班(跟班)干部共同到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施焊工作。19、光缆焊接在回风流中施工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并指派瓦斯检查员到场。20、选煤厂、水暖队有煤尘和瓦斯的地点动用火、电焊时,执行此制度。21、外委工程涉及井口或井下施焊作业的,执行此制度。(二)使用电火焊违章处罚规定1、施焊安全措施必须有机电、通风、安监部门审查,主管通风的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审签,矿长签字批准。否则不予办证。2、施工许可证必须经安监处长签字方可实施,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100元,罚安检员200元。3、施焊作业必须通知矿调度,由矿调度统一协调。施工开始及结束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200元。4、施焊作业必须合理确定

34、劳动组织,明确职责分工。防火负责人、洒水负责人必须明确指定专人(可兼职)。否则罚施工单位技术员、跟班干部200元,罚安检员200元。5、施焊作业时,施工单位及保安区的负责人全过程跟踪施焊作业。安检大队指派一名干部到场,由安检员确认人员全部到位后,方可作业。否则严禁施工,并罚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安检员200元。6、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在现场进行自始至终的检查与监督。否则每人罚款200元。7、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一个连续时间段内使用一次,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技术员、跟班干部200元,罚安检员200元。8、施焊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得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否则罚施工单位跟班干部

35、200元。9、火柴必须由安检人员携带,其他人员严禁携带,否则罚责任人200元。10、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柴使用数量情况,并做好记录。否则罚安检员200元。11、井口检查人员不检查火种、数量、使用情况,记录不清,罚款200元。12、安检员负责保管火种使用情况,升井后在登记表上签字。否则罚安检员200元。13、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个完好的灭火器和充足的水源、0.2m3河沙。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跟班干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00元,罚安检员200元。16、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必须有不间断充足的水源。否则严禁施工,并罚施

36、工单位队长、跟班干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00元,罚安检员200元。1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必须有水管长度保证施焊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有效的消防水管,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跟班干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00元,罚安检员200元。18、水管上设压力表,压力不低于0.5MPa,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跟班干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00元,罚安检员200元。19、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在施焊火星波及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盛接、遮挡火星。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跟班干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00元,罚安检员200元。20、施焊地点的风流中,瓦斯

37、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罚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安检员、瓦斯检查员200元。21、光缆焊接在回风流中施工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现场无瓦斯检查员,罚施工单位队长、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00元。22、施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罚款100元。23、施焊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好防护用品,领、袖口要扎紧,严禁穿化纤类衣物及暴露脚裸以下任一部位的鞋子。否则,罚责任者50元。24、严禁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点动用火焊,在地面坑木场、油库等附近施工时,必须制定地面施焊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其10米范围内,风向吹

38、向坑木场、油库等方向施工,风力在4级以上时严禁施焊。否则,罚责任者100元。25、使用电焊时的规定:(1)电焊机、电缆、把线严禁漏电,电焊机使用时放在干燥处或用皮带垫好,否则罚责任人100元。(2)使用电焊机时必须由电工接设、拆除电源,否则罚班长100元。(3)电焊机的地线不得与进入采区或回风侧的金属物体搭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26、使用火焊时的规定:(1)使用前,仔细检查氧气、乙炔瓶,瓶体应无裂纹、凹凸不平等明显缺陷,气嘴处应无漏气现象,瓶体防震胶套齐全且无老化等现象,否则严禁使用。(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氧气、乙炔压力表及割把、烤把等工具是否灵敏可靠,无漏气、堵塞等缺陷。氧气带、乙炔带

39、应无老化、无漏气等影响使用的缺陷,联接头丝扣无损伤,密封良好,否则严禁使用。(3)搬移、挪用瓶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瓶体和其它物体或瓶体间发生激烈碰撞,避免损伤瓶体或爆炸事故的发生。(4)动用火焊时,瓶体必须使用专用支架,保证直立。(5)动用火焊时,乙炔瓶放在施工地点上风侧。氧气瓶、乙炔瓶距施焊地点不得小于10米,两瓶相距不得小于10米,所用氧气带、乙炔带单根长度不得小于15米。(6)动用火焊时,一经发现气体泄漏或产生回火等现象,应立即停止施焊,查明原因,解决处理后方可继续施焊。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罚责任者100元。27、施焊过程中要及时对高温熔渣进行集中收集,洒水降温,以防止熔渣等热源烫伤施

40、工人员。否则,罚责任者50元。28、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浇透,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否则罚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安检员200元。29、专职观察人员观察时间不足1小时,罚款100元。造成后果按事故追查处理。30、井下施焊时,工具及器材在施工完毕24小时内必须升井;地面临时施焊时,工具及器材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罚施工单位队长、跟班干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00元。31、无施焊措施施工按“一通三防”事故追查。32、选煤厂有煤尘和瓦斯的地点动用火、电焊时,执行此规定。五、 施工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1、所有新工程施工

41、必须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采、掘、维、机电设备安装、生产系统安装铺设、通风设施、装备);已停止一个月以上重新恢复开工的生产和施工工程必须重新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否则,对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2、必须持贯彻记录(本单位作业人员、安检员、瓦检员、救护队员等贯彻记录)到安监处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否则罚技术员20元。 3、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的流程为:编制规程(措施)审批贯彻办证。在开工前,必须将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安监处存档,并放在施工现场一份以便对照监督检查,否则罚责任人50元。4、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的时间要比工程的开工日期至少提前一天,否则,罚责任人50元。5、凡借用其它

42、单位作业规程施工的,借用单位要重新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否则罚责任人100元。6、外单位承建本矿工程,必须出具安监局签发施工安全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本规定,无施工许可证罚施工单位500元。7、实际施工工期超过预计工期(包括临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到安监处补办施工安全许可证,否则,罚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00元。8、施工许可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的,罚责任人50元,找不到责任者罚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50元。9、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检员)不按要求摘、挂牌或牌不符合标准的,每次罚款10元。10、施工安全许可证办理时由安监处编号、登记、盖章后生效,缺一项罚技术员50元;火电焊施工安

43、全许可证必须由安监处长签发,否则罚队长100元、跟班干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00元,罚安检员200元。11、跨年度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六、 职工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岗位描述考核规定1、本单位对所有出勤员工的主、兼工种操作规程每月每少考核一人次,否则,罚单位党政正职各10元/人。2、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管理规定,跟班干部、走动巡查人员每月至少考核2名。3、全员实行岗位描述,由区队干部和走动巡查人员进行考核。4、定期进行三项制度、岗位描述演练,每月不少于3次。5、管理人员走动巡查手册,每次升井后交安全信息中心,由安全信息中心统计每人操作规程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走动管理办法执行。6、在上级和矿各级

44、管理人员操作规程考核中不及格的人员,对本人罚款100元。七、 走动巡查管理办法(一)走动管理人员矿副总以上领导、科室管理人员、基层区队副队长以上干部(二)走动管理流程1、管理人员按走动计划规定的走动路线、地点和时间进行走动。2、走动巡查人员每次入井前必须在井口安全信息中心领取本人的管理人员走动巡查记录本。3、每到一处巡查地点,按层级、责任对作业现场各级点进行检查,对安全确认和三三整理、手指口述、签字确认。4、现场发现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填写在管理人员走动巡查记录本上。如存在重大隐患或违反集团公司不安全不生产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汇报。5、现场巡查所到之处与走动巡查人员或岗位人员

45、相互签字,确认发现的隐患,并现场安排隐患整改负责人。6、走动结束,将管理人员走动巡查记录本交回井口安全信息中心,由信息员将隐患录入系统,实行闭环管理。(三)井下地点分级及走动管理规定1、井下地点分级:井下各地点按危险程度、施工难易划分为4个级别,分别为一级点、二级点、三级点、四级点。在安全管理系统井下地点设置中随时进行动态转换。1)一级点:包括瓦斯超限、一氧超限、火区、突水、冒顶等事故、巷道贯通、安拆、构造、新工艺实施地点。2)二级点:采掘维作业地点。3)三级点:零散作业地点。4)四级点:无人作业地点。2、走动次数规定:1)一级点:决策层人员每天至少现场检查一次,特殊地点进行现场跟班。2)二级

46、点:每天至少由管理层人员现场检查一次。3)三级点:每两天至少由管理层人员现场检查一次。4)四级点:每周至少由管理层人员现场检查一次。3、走动管理要求1)每月25日前各职能科室(包括保安区)制定本单位下个月走动计划并提报安监处。2)不按计划进行走动,提醒响应到分管领导,每次罚款100元;提醒响应到达矿长,每次罚款200元。3)执行“六定”原则,每缺一项罚20元。4)隐患整改必须按期完成,推迟一天,加罚100元。5)复查人不按期复查闭环,罚款100元。6)集中作业地点必须设置走动巡查牌板,否则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八、 “三项制度”、“岗位描述”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对基层单位考核1、考核方式:实行月考核、月兑现。2、考核部门: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监处、地测科、安检大队,由安监处牵头和汇总。3、考核方法按百分制制定考核标准,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累计考核扣分。集中检查由矿统一组织,每旬一次;日常检查由检查人员将问题和扣分记录在自己的巡查手册上,升井后,交给井口安全信息中心,由信息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