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 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目标性、主体性、多样性、发展性、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
目标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目标导向性,其过程是判断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和达成度,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改进与达成。
主体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旨在促进学校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多样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引导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
发展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作引导、以事实来证明。
二、审核评估范围及条件
1.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的范围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含2011年前合格评估调研)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2.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相关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3年至2015年。
三、审核评估内容及重点
审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项目,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课程资源及其他教学条件,培养方案、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的开展,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具体审核内容及说明见附件2。
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进行判断。要考察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教师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
1.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和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计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估工作。
2.审核评估实行“管办评分离”的原则,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各地具备条件的专门评估机构负责实施,没有专门评估机构或评估机构尚不具备评估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或其他评估机构实施。
3.为规范审核评估工作,提高审核评估质量,由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评估专家库,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服务平台。审核评估专家须接受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的统一培训。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本地专家不得超过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对审核评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并将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评估计划报教育部备案,经同意后实施。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说明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2.专家进校考察。实施审核评估的机构应对学校提供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逐一描述,并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达成度的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赞扬、建议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3.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教育部评估中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年度就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总结报告进行审议后,正式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审核评估结论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客观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应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包括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科及学位点建设、专项经费、教改项目、教学成果评奖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六、 纪律与监督
大力推进评估工作的信息化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实行“阳光评估”,鼓励社会参与,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
审核评估相关政策文件、《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审核评估报告》等,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审核评估工作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监督检查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学校申诉并仲裁。
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人员与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做出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制定本办法。
二、 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目标性、主体性、多样性、发展性、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
目标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目标导向性,其过程是判断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和达成度,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改进与达成。
主体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旨在促进学校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多样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引导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
发展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审核评估强调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作引导、以事实来证明。
二、审核评估范围及条件
1.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的范围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含2011年前合格评估调研)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2.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相关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3年至2015年。
三、审核评估内容及重点
审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项目,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课程资源及其他教学条件,培养方案、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的开展,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具体审核内容及说明见附件2。
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进行判断。要考察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教师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
1.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和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计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估工作。
2.审核评估实行“管办评分离”的原则,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各地具备条件的专门评估机构负责实施,没有专门评估机构或评估机构尚不具备评估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或其他评估机构实施。
3.为规范审核评估工作,提高审核评估质量,由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评估专家库,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服务平台。审核评估专家须接受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的统一培训。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本地专家不得超过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对审核评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并将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评估计划报教育部备案,经同意后实施。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说明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2.专家进校考察。实施审核评估的机构应对学校提供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逐一描述,并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达成度的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赞扬、建议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3.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教育部评估中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年度就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总结报告进行审议后,正式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审核评估结论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客观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应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包括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科及学位点建设、专项经费、教改项目、教学成果评奖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七、 纪律与监督
大力推进评估工作的信息化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实行“阳光评估”,鼓励社会参与,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
审核评估相关政策文件、《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审核评估报告》等,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审核评估工作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监督检查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学校申诉并仲裁。
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人员与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做出处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
审核项目
审核要素
审核要点
1.定位与
目标
1.1办学定位
(1)学校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
(2)办学定位在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1.2培养目标
(1)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
(2)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1.3教学中心地位
(1)教学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
(2)教学中心地位的体现与效果
2.师资队伍
2.1数量与结构
(1)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
(2)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发展态势
2.3教育教学水平
(1)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
(2)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措施与效果
2.2教师教学投入
(1)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2)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
2.4教师发展与服务
(1)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政策措施
(2)服务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政策措施
3.教学资源
3.1教学经费
(1)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机制
(2)学校教学经费年度变化情况
(3)教学经费分配方式、比例及使用效益
3.2教学设施
(1)教学设施满足教学需要情况
(2)教学、科研设施的开放程度及利用率
3.3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
(1)专业建设规划与执行
(2)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的制定与结构调整
(3)优势专业与新专业建设
3.4课程资源
(1)课程建设规划与执行
(2)课程的数量、结构及优质课程资源建设
(3)教材建设与选用
3.5社会资源
(1)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措施与效果
(2)共建教学资源情况
(3)社会捐赠情况
4.培养过程
4.1课堂教学
(1)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与执行情况
(2)教学内容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科研促进教学的情况
(3)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手段信息化的程度
(4)考试(考核)的管理与考试方法的改革
4.2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与实践教学改革
(2)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开放情况
(3)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的落实及效果
4.3第二课堂
(1)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建设与保障措施
(2)社团建设与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及育人效果
(3)学生国内外访学情况
4.4教学改革
(1)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保障措施
(2)教学改革的示范性与应用性
5.学生发展
5.1招生及生源情况
(1)学校总体生源状况
(2)各专业生源数量及特征
(3)学校提高生源质量的措施及成效
5.2学生指导与服务
(1)学生指导与服务的内容及效果
(2)学生指导与服务的组织与条件保障
(3)学生对指导与服务的评价
5.3学风与学习效果
(1)学风建设的措施与效果
(2)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表现
(3)学生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
5.4就业与发展
(1)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2)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
6.质量保障
6.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质量标准建设
(2)学校质量保障模式及体系结构
(3)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制度建设
(4)教学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6.2质量监控
(1)自我评估及质量监控的内容与方式
(2)自我评估及质量监控的实施效果
6.3质量信息及利用
(1)校内教学状态数据库建设情况
(2)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反馈机制
(3)质量信息公开及年度质量报告
6.4质量改进
(1)质量改进的途径与方法
(2)质量改进的效果与评价
自选特色
项目
学校可自行选择有特色的补充项目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内容说明
为了准确理解审核内容,对审核要素作出内涵说明和支撑性数据要求。每项支撑性数据至少应提供4个数据,即上次评估当年数据和近三年(以学校自评年度为准)的年度数据。
1.定位与目标
1.1 办学定位
内涵说明:办学定位是指学校要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的潜力,找准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位置,确定学校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目标、层次、类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的潜力,是学校定位的依据。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主动服务国家、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定位要充分体现在学校的发展规划中,并应在人才培养中得到全面落实。
1.2 培养目标
内涵说明:培养目标包括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两个层面。学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总目标,制定每一专业具体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要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相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的毕业要求,能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5年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1.3 培养标准
内涵说明:培养标准是人才培养的行动准则。培养标准应符合培养目标,满足培养标准意味着能够达到培养目标。学校应坚持多样化的人才观和多元化的质量观,确定符合自己培养定位和培养目标的、反映自己培养特色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标准。培养标准包括专业毕业要求(或与此相当的质量标准)和课程(包括各主要教学环节,下同)教学要求(或与此相当的质量标准)两个层面。学校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相应专业的毕业要求,再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要求,由此形成学校本科培养的标准体系。要在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以及课程教学要求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全体学生和任课教师都应清楚这种对应关系。
1.4 教学中心地位
内涵说明: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高等学校的全部工作都是为了培养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都应服务于人才培养,都要有利于人才培养功能的发挥。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是教学,因此,教学工作始终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应把本科教学作为学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
支撑性数据:
(1)学校领导每年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的次数;
(2)学校领导每年听课次数。
2.师资队伍
2.1 数量与结构
明:教师是人才培养最重要的资源,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保障。学校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三支队伍的数量应满足教学要求。师资队伍要在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结构合理,符合学校的定位,适应教学的需要,适应专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校应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根据专业与学科发展需要,对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进行合理规划,并能得到有效落实。
支撑性数据:
(1)学校的生师比;
(2)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
(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2.2 教育教学水平
内涵说明: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师应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包括两方面:教育水平和教学水平。前者主要是教师的师德师风,后者主要是教师的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
支撑性数据:
(1)教师队伍中高水平教师的人数(如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和省教学名师、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2)教师队伍中获得国家和省优秀教师的人数(含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
(3)学校拥有的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数。
2.3 教学投入
内涵说明:学校不仅要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教育教学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而且教师要能够自觉履行教师育人的基本职责,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并能自觉地将科研资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将最新研究成果及学科前沿知识带进课堂。
支撑性数据:
(1)学校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分别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
(2)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总课程数的比例。
2.4 教师发展与服务
内涵说明:办学以教师为本。学校应重视教师职业发展,加强教师管理,满腔热情地关心教师、服务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教师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创造良好环境。
支撑性数据:
(1)教师每年外出学习、开会的次数,境内次数,境外次数;
(2)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数。
3.教学资源
3.1 教学经费
内涵说明:教学经费是教学资源建设和日常教学运行的基本保障。学校应优先保障教学经费投入,保障教学经费满足教学改革、建设及日常运行的需要。
支撑性数据:
(1)学校本科专项教学经费;
(2)学校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
(3)学校生均本科实验经费,生均本科实习经费。
3.2 教学设施
内涵说明:教学设施主要包括实践教学设施、课堂教学设施和辅助教学设施等。实践教学设施主要包括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课堂教学设施主要包括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房等,辅助教学设施主要指与教学有关的公用设施,例如图书馆、校园网、体育场馆等。学校的教学设施应满足教学要求,并得到有效利用。
支撑性数据:
(1)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2)学校生均实验室面积;
(3)学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4)学校生均纸质图书册数,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3.3 专业设置与调整
内涵说明: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依托。学校应根据办学定位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提出明确的专业设置条件,调整并优化专业结构,形成学校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支撑性数据:
(1)学校专业总数,新专业数,各学科门类的专业数;
(2)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数。
3.4课程资源
内涵说明:课程是教学的基本单元。课程资源包括课程、教材以及网络资源、学科与科研资源等辅助教学资源。这是进行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的“软”基础。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建成一批优秀课程与教材等,形成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内容丰富的高水平辅助教学资源。
支撑性数据:
(1)学校开设的课程总数;
(2)学校主要基础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基础、外语等)的班型情况如何(30人以下、30-60人、60-90人、90-120人,120-150,150人以上等);
(3)学校教师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数,其中国家规划教材数。
4.培养过程
4.1课堂教学(培养方案)
内涵说明:专业培养方案(简称培养方案)是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培养过程的“蓝图”。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主要教学环节及其安排,学制或学分要求等。培养方案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应建立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审批程序,以及监控和评审制度;应确保培养方案得到全面落实;应将培养要求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教学环节中,保障每一个教学环节都能达到教学要求。
支撑性数据:
(1)各学科门类的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大类课程、专业课程以及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
(2)培养方案调整的次数。
4.2 实践教学
内涵说明:创新人才培养知识是基础、思想是关键、实践是根本。实践是根本的原因在于: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应用、发展和验证;思想源于思维,而思维过程就是一个实践过程;能力在实践中形成,又由实践表现与衡量;品德在实践中养成,也由实践表现与衡量。创新人才四种基本素质——知识、思想、能力和品德,都离不开实践。高校应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理念,强调 “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强调 “学中做”、“做中学”、“做中思”;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建立与理论教学密切结合的实践教育体系;应大力推进实践教学内容及方式方法改革,增强实践育人效果。
支撑性数据:
(1)学校实验开出率;
(2)有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的比例;
(3)开放的实验室占实验室的比例。
4.3 第二课堂
内涵说明:第二课堂是指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主要教学环节以外的其他教育教学环节。学校应高度重视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并完善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支持各种类型健康向上的学生社团和俱乐部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应注重建设美丽的校园环境和浓郁的校园文化,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感染、熏陶和激励;应加强德育教育体系建设,在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德育教育优势;应充分利用学科和科研资源,为学生提供学术环境,支持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应积极创造条件,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国内外跨校和跨文化学习交流的机会。
支撑性数据:
(1)最近一年学校用于第二课堂建设和活动的经费;
(2)学校学生社团统计(名称、主要活动内容、参与学生数、活动周期、组建时间等),最近一年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和课外科技活动,本科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以及获得科技竞赛奖项数;
(3)最近一年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学生比例;
(4)近三年出国交流和国内交流访学学生的比例。
4.4 教学改革
内涵说明:提高教学质量必须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研究。学校应将教学改革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推动力,应将教学改革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应将教学改革与研究变成广大教学工作者的自觉行为。学校应大力推进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推动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支撑性数据:
(1)教师承担的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数;
(2)学校最近一次获得的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项数;
(3)教师发表的教学论文数。
5.学生发展
5.1 招生及生源情况
内涵说明:招生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的起点,生源质量是培养质量的起点。生源数量与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声誉。学校应高度重视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秀考生,提高生源质量。
支撑性数据:
(1)学校每年在所招生的地区(省或直辖市等)录取最低分数线与当地控制线的差值;
(2)学校每年各专业在所招生的地区(省或直辖市等)录取最低分数线与当地控制线的差值;
(3)学校每年各专业报到率和第一志愿录取率。
5.2学生指导与服务
内涵说明: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人才培养要以学生为本。学校应关心每个学生,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指导与帮扶体系,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指导,关爱学生。
支撑性数据:
(1)学校专职辅导员人数与学生的比例;
(2)学校专任教师参与学生指导的比例。
5.3学风与学习效果
内涵说明:学风是学校学生群体或个人在对知识、能力的渴求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带有倾向性、稳定性的治学态度、学习方法和行为, 是学生内在学习态度和外在学习行为的综合表现。学风是一种无形力量,它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学风是衡量一个学校办学水平、反映学校教学工作质量、体现学生素质的重要标志。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形成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环境和氛围,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效果是指学生的学习成就,也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结果,具体体现为德、智、体、美等方面。
支撑性数据:
(1)学生获国家、省、校奖学金数量及比例;
(2)考试违纪学生所占比例,受处分学生数量及比例;
(3)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学位授予率;
(4)学生的体质测试达标率。
5.4毕业生就业与发展
内涵说明:毕业生的就业与职业发展情况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窗口。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被社会的认可度。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情况,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的合理性、人才培养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等,最终由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来检验。毕业生的职业发展主要指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5年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发展情况。
支撑性数据:
(1)当年学生的一次就业率;
(2)当年学生的考研率。
6.质量保障
6.1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内涵说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是指学校以提高和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把学校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活动严密组织起来,将人才培养和信息反馈的整个过程中影响培养质量的一切因素控制起来,形成的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的有机整体。只有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才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6.2 质量监控
内涵说明:质量监控是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职能之一。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监控;应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应建立完善的评教、评学制度;应定期开展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和学校二级学院(系)的教学工作评估。
支撑性数据:
(1) 学校本年度发生的教学事故数;
(2) 本年度教师调课次数;
(3) 学生评教所反映的对课程教学的满意度;
(4) 参加认证或评估的专业数。
6.3 质量信息及利用
内涵说明: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反馈,是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建立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是高等教育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的重要途径。学校应建立制度,对能反映教学质量的信息进行跟踪调查与统计分析,例如:生源质量、在校学生学习状况、应届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毕业生社会满意度等,以及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机构与个人。学校有责任向政府报告和向社会公开人才培养质量信息,接受监督与评价。应该让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等各利益相关者能够及时了解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6.4 质量改进
内涵说明:质量改进是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质量保障体系进行持续改进,达到持续改进质量的目的。学校应针对质量监控和质量分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提出的质量改进建议等,制定纠正与改进措施;配备必要的资源,进行质量改进,并对纠正与改进措施的有效性适时进行评价。
(二)引导性问题
为了准确把握审核内容中各个项目及要素的内涵,每个审核要素设计若干引导性问题。引导性问题不具有限定性,可针对学校的具体情况,结合学校特色,选择不同的引导性问题。引导性问题一般应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
(1)在做什么?——学校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做这些?
(2)在如何做?——学校是如何做的?为什么这样做?
(3)效果如何?——学校这样做效果如何?如何证明?
(4)问题何在?——学校还存在什么问题?原因何在?
(5)如何改进?——学校应如何改进?预期效果如何?
对于“培养目标”可设如下引导性问题:
(1)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是什么?是否符合学校办学定位要求?
(2)学校的每个专业是否都有清晰的专业培养目标?是否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总目标相符合?
(3)教师和学生是否熟知培养目标,并清楚自己从事的活动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所起的作用?
(4)学校是是否对培养目标进行评价?如何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培养目标?
(5)学校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与评价是否有业界人士和学生参与?他们是如何参与的?作用如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
为了指导学校和专家做好审核评估工作,对每个审核要素设计了若干引导性问题。审核要素所选择的引导性问题,一般围绕学校“在做什么?在如何做?效果如何?问题如何?如何改进?”五个方面展开。审核要素的引导性问题起示范性作用,不具有限定性,可针对学校的具体情况结合学校特色,选择不同的引导性问题。
1.定位与目标
1.1 办学定位
(1)学校的办学定位是什么?依据为何?
(2)学校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3)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是什么?
(4)学校发展规划如何体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
(5)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对学校办学定位的认可度如何?
(6)学校在办学定位的确定及其落实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1.2 培养目标
(1)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是什么?是否符合学校办学定位要求?
(2)学校的每个专业是否都有清晰的专业培养目标?是否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总目标相符合?
(3)教师和学生是否熟知培养目标,并清楚自己从事的活动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所起的作用?
(4)学校是是否对培养目标进行评价?如何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培养目标?
(5)学校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与评价是否有业界人士和学生参与?他们是如何参与的?作用如何?
(6)学校在培养目标制定、评价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1.3 培养标准
(1)学校确立了怎样的育人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2)学校是否制定了每一专业的毕业要求?依据是什么?
(3)学校制定的专业毕业要求与专业培养目标间的对应关系如何?学生与任课教师是否都明确这种对应关系?
(4)学校是否制定了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这些要求与专业毕业要求间的关系如何?学生与任课教师是否都明确这种关系?
(5)学校是如何对培养标准进行评价的?培养标准的制定与评价是否有业界人士和学生参与?作用如何?
(6)学校的培养标准及其制定(修订)、执行、评价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1.4 教学中心地位
(1)学校领导每年专题研究教学工作的次数;
(2)学校领导每年听课次数。
引导性问题:
(1)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如何?有何政策与措施保障?
(2)学校领导是如何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的?
(3)学校是如何确保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的?是否形成了重视本科教学的文化氛围?如何体现?
(4)学校教学中心地位是如何体现与保障的?
(5)学校是如何正确处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四大功能之间的关系的?
(6)学校在确保教学中心地位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2.师资队伍
2.1 数量与结构
(1)学校专任教师的数量及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等如何?能否满足教学要求?发展态势如何?
(2)学校各专业主讲教师队伍的数量及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等如何?能否满足教学要求?发展态势如何?
(3)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数量与结构如何?能否满足教学要求?
(4)学校以及下属二级教学单位是否制定了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如何?
(5)学校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2.2 教育教学水平
(1)学校主讲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如何?
(2)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业务水平如何?
(3)学校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效果如何?
(4)学校采取了哪些奖励措施,激励教师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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