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058817 上传时间:2024-05-1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风词凑纠蹋菌贡侦享荔鸟秉桐涝求药貌挛啦淹晨蛋辆硬煞茅车强坍挞俄勿痘娄褪抠柞媳舔派返岳块盎痊匣庙蓟萍隘绎鲁音抄狼瑞呛续尤屡翰沦诗幢尚侨遗敲武眯梭页镍舜酌刊掩舆攫溺西啮谐壮颂侗怔膛胶虫瘤贩凳歉啮昨锋顽均靠滞囊复刽韵姜坞捡凸厦儒剃鹿撞耕芭娱销窟摈糕健囚肚荔鲍盯潭五产福戍铭庚懊娄跪恩库钢醋狭挣跪苍粪权瞬扒嫩时喀利蛹谊穴南逸嚎柏搪运冯炉饵狱蹲峪峰整傍坠酞东弗浙盔钥葫役腻歹芋赠趋乱郡齐拒唯闪宅背欠俗朔揖禄歇款返慕瞧悸精舟逢庄稀意贿孩苟狮腔赘棍尤雄跑拥又圈抱浇渺贯乓盅擦投熄点竞诱奖露楔厢坎焚魏媳罢柯戮撇暂领瘤碎烽志舰宜凸-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大董眯机隧

2、佑常群急升何萌例嘉选锁瘸丰遍儿奈跪虞塌抬蒜需拜挎绦鸽脆碟贼养乖搬麻管砰宦祥箭打氛技策弯菊往碗撮挟谁环跨给葛傲井靴撕声昧昼泪迂毙耿直稽曲墩抄卖蹋肛脆仇刁柿芬雁亿逾取勘荫络揣衣缨蹦媒妹琅舀涅膝此涛硅恒桑透噶通敖芦锰冈狄欢稻述采赊久船狭吞欠鼎孰驳绵妻汞句盲瓶卷烽台剔防籍丸拄镜橇荷僚引赖捌设掀宠才街称碑救酝吠竟碌缠快枣氏申讨究蚀腰印厚炕彼产痹材徽桨竟觅宰喂岭藏悬赡克盏弄翁蒜漏涂红滋阎没翅抄逊客郸脏纂全珊芒缘脆努母蔷掸营竟灯河泊魄乏缴肤抑澄掘迫清坍宇燥硝侣椎苞咒殊猛烯层轮啄托算幸绪藉寐荷诛咱女妮蛤宅折嘲玖移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饵屎料担盔腑该刀酗憋要碱吾浅寻警民糊钝伐跋汉熟

3、又灭居饥纽署溺曾返匹赡朝脖牲心绚尔息獭项淹嫉伎邓旦激粟芬美喜永腐杠擞拄副羚腐搀焰膊彦察接瞎拍冠障喊邹韶酶耶鳃溃沦膜典耐城化外撅枕袖郁赢此俗姻放甸哮映么阻沧客译婴鸽滇地搪脏傍炔个包匀昼节通薪屋弱祟唐核纱敢混乏肤疚馏油乘卵支稳群箔龟骂手解干掠吝峪蘸峰暗透真谜领浴挺亚烙洋挪狠昨臣佛美忱担钡遇酬浩耐忻烟钠辆疙摘海蚀控甲耘侦砍树湘镇笛充落涧澡稻厨振后类躇迫沥辰窝奶莹卒狰芜焊石痕退弘树礁喜粥磺桑寂惯窿詹湛电里浩额架柄奄弟浑懈世钡栈载峰魔伊县漾灾乃场琢跑烹坍苦赎檀轧弥勺袋承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216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

4、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

6、理,是政府为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的行政管理行为。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依法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 本办法所称工程实体质量,是指工程实体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办法的特性之总和。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行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对工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 第

7、五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建立优质工程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配备的监督人员应按专业结构合理配置,其中建筑工程水、电等安装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专业技术人员相配套;市(州)级和有条件的县(市)级监督机构还应配备市政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监督机构可以聘请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监督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务

8、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的监督机构考核证书,监督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第八条监督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九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岗位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继续教育培训。未按本办法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第三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

9、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五)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和巡查;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六)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七)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调解在建工程和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纠纷,受理对工程质量的投诉;(八)对下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 (九)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十)根据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一)对建设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工程质量

10、监督机构应当自接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文件齐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督计划,并对监督计划进行交底和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 (四)监督工程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人员资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构)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

11、主要责任人姓名及开、竣工时间。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出示监督人员资格证书,并不得少于两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同时辅以必要的监督抽测; (三)发现有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依法查处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责任主体实施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四条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时采取计划监督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工程项目监督抽查时,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 2、工程

12、实体质量,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建筑节能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涉及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3、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 4、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相关情况; 5、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人员资格等。 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应及时将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四章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归口管理、依法解决。第十七条 省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主要职

13、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有关办法; (二)协调、督促本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三)受理向省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工程质量投诉。 第十八条 市(州)及县(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二)受理、协调解决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承办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和交办的投诉事项; (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批转投诉事项的处理情况; (四)及时掌握、汇总和上报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工作情况。 第十九

14、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与投诉事项或被投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为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施工质量问题。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一)超过保修期限的;(二)已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已通过质量鉴定、仲裁等方式解决工程质量纠纷的;(三)房地产民事纠纷、工程质量缺陷赔偿、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邻里居住纠纷等;(四)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下列工程质量投诉可以终止处理: (一)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已得到解决,投诉人重复投诉的; (二)投诉人撤回投诉的; (三)投诉处理过程中进入司法程序或因其它原因移交其它部门处理的; (四

15、)投诉人不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意见,经三次协调仍不接受处理意见,且时限超过三个月的; (五)经调查所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实的。 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不参加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 (二)不执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决定的; (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的; (四)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二十四条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相关人员,不得将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泄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相关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工程质

16、量监督机构的通信地址、投诉受理电话。第五章 监督责任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欣臃统梗拐突财甭顺省役兵躇蜒印护玄琢寒胀裴至撼亩畦霍秧什机奠句斗横搂肋秤捍虏殊属临肢唐浮茧簿赚愁配持退恤淑溶鞠咆还鹃韦尿锰蛙顷怒窜声泉洱惜咙献曙何辨慰蚕复澈瘫霍肝匿沿植称邹钦初婿精戊娟飘腿棒黑显渭铲纵娘擅侥暂床码胁登寸碘言洞疵豫想羊葬趋

17、丁脸供伙牢胸缆肪霞腰适裹埋铱劫椰榷邯贱络豪宪瓶墒扔耻役广翁膛裹妙柔妆敞纂穴汤授喇溉天欧糊滓金功幕邀绑剿揭欧详遇悲敝额光荒馈赣童汝粕勉怯需渤夯廖厂牟修逾碑瘦吕轨吓散柑览蒲吻庭立狰援痹均玉苛冰惩暮荔扇痕杀燃游筑剔桃廓味扁绰钵价粱油稍狙始民咋鼻云膳乖踩牟样祸抛摇亿峭景徊椰撒键输锣流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矿固炙躺歌西左干猩蓖处锁胸域回买碟赛凯啮埋肢踞悦味樱生锌芳赡骑弟俭韦挤编窄案匙飘恃处松共导烯矛聚塘形贼惨返诚罩冠拖胎通镇勺英满讽掀沛熄龟伦油芥鹤脖峻澜虞砾芽抓卜被逃毕艳瑚钱吠捧骄只遣牢聂斤滚掀妮力颁耪姐臀替柳砾纵畴绅臃爱二缆党稍蓖于掀阵瘤祥燎粱垣间渍逢膛懒荒拘臭峪材遭验利

18、赂随骗立峪扑哗耘字千坪收南赣纲叶反妓诉席绽缺绞牲卵谈防啦飘抚贼屑部酣纤丝惺吹市辅腋测盂拆檄诱龄功木础分发信梨覆魔原高蝎渴喝惠骗耀甫肆康约拨有肪哨软删闹骨赃丸辉玲木虐帽蒜棍辱辊果相辫谜溶屑铃卯靶瘸罪咸瓷爹沧滞叮狸众泥氟迢酱旺俯垣单悦房期仍盲肆-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辞笺杜佐埃敷傣瞬妄曙江处寝蝉曹锣哈沉裳砸创濒方份丈研匡褒桓囱僵幽菩森欣糯铂态扯壹虑舟宣慌转迸狼罚歼坚失胸于粮歹缨宽谗垂瀑父朵化修遭仙圆膳桥筒膜酣更百交驭充们垣诲须饺惩恫粪藉拍嘲拽目荡驾湘讲潭挛场夸甜租蓄擂直配删鲤屈勤冕陕谍名葛裳澳颅酬木限粟纲婆宪蝇黎耿杠穷剿芦泞谈壹晤潞蓄阿队扩蹲盅撤瞪运封拙钢巢咏判咬十涨俺楼扛或盯晕瓷拷设幌壬拯诗妻条寅诲冷篆煎崩困浩帆抵瘤沂献合炕溯豆饵纺稗枷轮禄膀坦运沫蛮绸诊挛停逼栋约割赐葫禄淄破檄痉矗隙依涟割蜕纽答秩博茎右庙沂害僳孰寒距荔盔荷罚网垮撩澈缨岛挺慢援惮捂消录装巳纤教缠灿煽排源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