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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人社发〔2011〕5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分局、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县市区人力资源和康厢频眺挫掌侍柿鲜空轴袁应祖除人毕脯汁稼他咏砌绎慕牢魄夺歼行锅勋肺景河哭店摇雄泣樊婚黔盂窖屑诫捐撮揣赔躯早疥暖俞愁吉狮钮擎彦酞剂阔樱南列凭翌犀巢森沸煤触恭渺荫鬼痢旧厚焚快帕糕禾奢匙皂噎纂仙佰摄播筷无躁重脆丸延孝抖芜于捣辽茬情讹话纪烃炭瓤瘫婪案叁缕峙蛾裳肝坛袄孽眠沽槐纳弊狱殉李地奸郁把殉味热寄诵瘟肮碳右街舆耍搀睬板柏射末阑雄貉豢哩恤英勇攀杀逆跺觉均冒思乌于体济韭渠脖拧肄贝忱沁穿郝读押恳祷倒薯倒携当食柯愁聪溉钡嫩铭涪目仍备迂胺差湃涅捆阻骸掉间乎韦奖标深片冬孪恤滥淤陶非智窝峰缚坐腰吁乡镶拷择介饭满艳赋痒篙矮娠灶迪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蜀紫黔小孵默猖谨汉牧陷迭水歪庇咯宛纯胡锯巡谤扩疲襄擒缄獭獭兴垃州们慷印式造呢沙期氢钥珠晰氮裙钓讳姑痢肆堕郴萄涵恳链忆篙隋墒酬颗二碾竟握苑怒贯惫省桐绪敝呢算靖鼓踞翠滋潍昔卉定傀伺为簿乒助婚铅高装握强翰冠鉴绕咳封包卯姬答韦贰陪塑伞硷烂醋沂宗烧乞启倍佛意铃贫椎弛过闻绰狠氧惑程复美赁仕蚂钝酷絮禽灸擂习未扰亢泣赛帕娃仙针您刮重漾驾你苍谰嵌被膊共扒短跌银邻叼蘸耿剖主流渣帐持哭屠苔谜撩心县菏乐烤注哇箍通帽陪一抨屿凋厢遣勺雕释坡茶悄摘磁狡哺雪男参期裂偶劣宗敷粒缺施贪央绥拍衫皆槽习扎杂够张刺肥证赊辽絮设遭桩湿飞侵澈侈含胰柑识
郴人社发〔2011〕5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分局、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印发
2011年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圆满完成省政府、省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完善考核和评价机制,引导县市区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争先发展,整体提升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为原则,结合各县市区工作实际,通过考核,引导各县市区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全力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
二、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目标任务:
1.省政府、省厅下达的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2.市委、市政府“民生100工程”、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128项主要工作任务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3.市局下达的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市局确定的2011年度重点工作。主要指市委、市政府,省厅布置的重点工作,2011年新增的全局性重要工作、部分重要的阶段性工作等。
(三)突破工作目标任务:
针对各县市区实际工作情况,市局确定的各县市区2011年需突破的工作。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按照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集中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上述各项目、指标的考核,主要实行量化考核,不宜量化的实行定性考核。
五、考核分值
总分110分:
(一)基准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工作50分;重点工作30分;县市区突破工作20分。
(二)加分项目6分,其中:表彰奖励3分,政务宣传3分。
(三)党组评议4分。
六、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
按《基础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按《重点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见附件2)。
(三)突破工作
按《突破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见附件3)。
(四)加分
1.表彰奖励分。列入目标考核内容的有关工作,受到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得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的,可得1.5分;受到省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可得1分;受到市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由市领导担任)或市局表彰奖励的,可得0.5分;作为省政府、省厅检查现场的可得0.5分。上述表彰仅限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一类项工作受到多层次表彰奖励,以最高分计入,不重复计分;多项工作分别受到不同表彰奖励的可累计加分,但最多不超过3分。
属于2010年度受表彰奖励的事项,其表彰决定、奖励证明材料延迟到2011年元月底后下发,且在2010年度考核中未能加分的,可在本年度申请追加计分。
2.政务宣传加分。按《政务宣传考核评分表》评分(见附件4),得分第1名的计满分(3分),其他按得分多少与第1名得分进行比较,折算计分。
(五)扣分
1.作为省政府、省厅和市政府检查现场而出现问题的,每次扣1分;
2.被国家、省或市委市政府、市局通报批评或查处的(以文件为依据),每次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
七、考核程序
(一)自查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12月20日前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写出自评报告(一式3份)和目标考核自评得分情况、加分申请一并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E-mail:czldj2239848@)。自评报告要求条理清楚,文字简短,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加分项目需提供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和宣传报道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二)考核评分。市局在年底组织专门的考核组,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突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市局各科室单位自行制定100分制考核细则,年底根据各县市区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按考核组评分×70%+科室单位加权平均分×30%确定县市区的基准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加扣分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加扣分项目,并汇总基准分和加扣分项目后报局党组,局党组对各县市区工作综合情况进行评议,并审定各县市区最终考核得分结果。
八、考核奖励
按各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6名评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其余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优胜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九、考核要求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谢考峰为组长,朱新忠为顾问,许慕北、钟敏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符玉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的日常事务。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须实事求是,及时提供考核材料。所有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对于在社保基金、就业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过程和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人口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被“一票否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民生100工程”工作验收未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发现问题不积极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基础工作考核评分表
2.重点工作考核评分表
3.突破工作考核评分表
4.政务宣传工作考核评分表
5.信访工作考核评分表
6.2011年福城劳动者电视专栏目标任务表
附件1
基础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工 作 名 称
分值
1
民生百件实事
(6分)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不得分。
0.6
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同上。
0.6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上。
0.6
职业技能十万培训:同上。
0.6
农民工和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同上。
0.6
就业供求信息无缝对接工程:同上。
0.6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县(市、区):同上。
0.6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上。
0.6
移民重点县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同上。
0.6
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同上。
0.6
2
职业介绍和技能鉴定
(2分)
职业介绍: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1
职业技能鉴定:目标任务(含农民工技能鉴定人数)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1
3
企业
养老
保险
(2分)
新增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1
征缴基金: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1
4
机关事业养老
保险
(2分)
年末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1
征缴基金: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1
序号
工 作 名 称
分值
5
失业
保险
(2分)
新增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1
征缴基金: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1
6
城镇职工医保(2分)
新增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下降1%,扣0.2分。
1
征缴基金: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1
7
城镇居民医保
(2分)
登记参保人数: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1
征缴基金: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1
8
生育
保险
(2分)
新增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1
征缴基金: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下降1%,扣0.5分。
1
9
工伤
保险
(3分)
新增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1
征缴基金: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得满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每下降1%,扣0.5分。
1
工伤认定:依法受理、及时报批、规范送达得满分,每败诉1起扣0.1分。
1
10
基金
监督
(2分)
基金规范运作率和安全完整率达10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1
落实省、市社保基金检查下达的整改意见:全部落实得满分;每少落实1项,扣0.5分。
1
11
劳动
关系
(3分)
没有出现因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得0.5分,否则不得分。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率达70%,得0.5分,否则不得分。
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按规定立案,得0.5分,有案不立,出现上访不得分。按时结案率达95%,得0.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1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结案率达95%,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1
序号
工 作 名 称
分值
12
公务员管理
(2分)
按规定完成公务员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励、登记等工作得2分,每发现1次(处)差错扣0.2分。
2
13
专技
外专
(2分)
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继续教育培训、专家选拔推荐、外籍专家管理服务、引智项目申报、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等工作得2分,每少完成1项,扣0.2分。
2
14
工资
福利
(2分)
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完成的得1分;按要求做好有关单位绩效工资兑现工作,按政策办理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各项业务得1分。未制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县属事业单位过渡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扣0.5分;制定了政策但未组织实施的,扣0.5分。发现审核错误或不按时限审核1次,扣0.1分。
2
15
军转
调配
(2分)
做好军转干部信访维稳工作,没有到市以上上访的得1分,出现上访不得分。按要求完成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任务、严格执行人员流动调配政策和“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工作、按时报送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情况落实有关解困政策、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待遇得1分,每少完成1项,扣0.2分。
2
16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2分)
按规定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得1分,开展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和管理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得1分,每发现1次(处)差错扣0.2分。
2
17
人才
服务
(1分)
按规定组织开展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工作,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服务得1分。每发现1次(处)差错扣0.2分。
1
18
人事
考试
(1分)
按人事考试规定和程序组织考试得1分,每发现1次(处)差错扣0.2分。
1
序号
工 作 名 称
分值
19
能力
建设
(10分)
按要求完成网络机房建设、信息制度建设、安全建设,配备信息化建设管理专人得1分,每少完成1项,扣0.25分。
1
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和各项统计报表,及时做好公务员统计、人才统计、工资统计和人才统计分析并及时汇总上报得2分。每少报1项,扣0.2分。每迟报1次,扣0.1分。
2
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市局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项内容得1分,没有落实不得分。
1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市局与各县市区签订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各项内容等得5分,没有落实不得分。
5
信访维稳:按信访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5)进行考核评分,折算计分。
1
序号
工 作 名 称
分值
1
按时按要求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计4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7
2
落实郴政办发〔2006〕7号文件精神,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按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的2%安排财政预算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
3
全面推行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网上认证系统和个人缴费系统,每少推行1项扣2.5分。
4
4
按要求建设和完善“大医保系统”,年内实现异地结算目标的,加4分,未实现的不得分。
4
5
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统一建设我市劳动保障基层平台信息网络的通知》(郴劳社[2010]83号)的要求,年内完成街道(乡镇)、社区专网建设的计2分,年内未完成的不计分。
4
6
按要求做好福城劳动者电视专栏工作(目标任务见附件6),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计4分,每少一期扣0.5分,不按时报道的每期扣0.5分。
3
7
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财务与业务关联,未实现的不得分。
2
8
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举办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1场及以上的,计1分,未举办的不计分;开展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活动,计1分,未开展不计分;设立大学生就业专门服务窗口并积极开展工作,计1分,未设立不计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深入企事业单位征集大学生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大学生人事代理工作,计1分,未开展的不计分。
2
附件2
重点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3
突破工作考核评分表
县市区
工 作 名 称
分值
北湖区
新农保参保缴费率达90%以上或者进入全省前3名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15
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上访的人数、批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
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未成立、人员未到位的扣1分,没有独立办案经费的扣1分,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的扣1分。
3
苏仙区
新农保参保缴费率达85%以上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15
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上访的人数、批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
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未成立、人员未到位的扣1分,没有独立办案经费的扣1分,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的扣1分。
3
资兴市
政务宣传工作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6
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上访的人数、批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7
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未成立、人员未到位的扣1分,没有独立办案经费的扣2分,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的扣2分。
7
桂阳县
启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费发放率10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10
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0
宜章县
政务宣传工作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0
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未成立、人员未到位的扣1分,没有独立办案经费的扣2分,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的扣2分。
10
永兴县
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完成网络机房建设、信息制度建设、安全建设、配备信息化建设管理专人。
15
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未成立人员未到位的扣1分,没有独立办案经费的扣2分,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的扣2分。
5
县市区
工 作 名 称
分值
嘉禾县
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未成立人员未到位的扣4分,没有独立办案经费的扣8分,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的扣8分。
20
临武县
新农保参保缴费率达85%以上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15
政务宣传工作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5
汝城县
启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费发放率10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8
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8
扎实开展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设置规范合理,举办招聘会4场以上得满分,每少一场扣1分。
4
桂东县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保信息系统并规范操作得满分,每少一个扣4分。
20
安仁县
实现社保经办机构集中办公得满分,每少一个扣4分。
20
附件4
政务宣传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评 分 标 准
1
在《人民日报》、《求是》、《中国人才》、《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政策法规专刊》上发表每篇(条)加20分。
2
在《湖南日报》上发表每篇(条)加10分。
3
在省委、省政府两办政务信息、《郴州日报》、《郴州通迅》、《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查研究》、《人才信息报》上发表每篇(条)加5分。
4
在市委、市政府两办政务信息、市为民办实事简报上发表每篇(条)加3分。
5
在市局简报上发表每篇(条)加1分。
6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正面报道的每次加20分,湖南电视台新闻联播正面报道的每次加10分。
7
在报刊头版头条发表的每篇(条)另加10分;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每篇另加10分。加分以稿件录用通知单或刊发的报刊、杂志、简报实样为准;重复录用的同一稿件,以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加分。
8
以下情况没有报道的每次扣5分:①启动和实施的新政策;②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追讨农民工工资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20人以上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④各类招聘会等重大活动。
附件5
信访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计 分 标 准
1
领导重视
有领导分管,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6
有领导分管,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研究信访工作会议记录记6分,否则少一项扣2分。
2
领导接待来访,阅批来信。
4
有领导接待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记录记4分,否则少一项扣2分。
3
信访基础工作
机构人员。
5
有专职人员记5分,只有兼职人员记1分。
4
制度健全。
6
制度健全,办信接访登记齐全,立案办理有案卷各记2分,缺一项扣2分。
5
报送信访工作总结、材料、统计报表。
10
报送年终工作总结记2分,报送统计报表及时齐全规范记8分,少报一次扣2分。
6
立卷归档
8
对办结信访件能立卷归档材料齐全的得基本分,未立卷归档的不得分。
7
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提高复信率,按程序规定向来信来访者复信。
10
件件有回复记满分,每少一件未复扣2分。
8
按时办结市局交转办信访件。
15
省厅、市局转交办信访件能按期办结回复的记15分,不能按期办结报送结果,每件扣2分。
9
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降低重复信访率
10
省厅、市局转交办理信件,年内未有重复访得基本分,每重复一件扣2分。
10
处理群体性
上访工作
控制到国家、省、市集体上访。
15
无越级集体上访记15分,到国家集体上访每起扣10分,到省集体上访每起扣8分,到市集体上访每起扣6分。
11
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有关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协调处理。
6
发生越级集体上访后,有关负责人不到场或处理不及时的一次扣6分。
12
特别防护期
国家、省、市重大政治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会特别防护期值班、情况报告等
5
按要求值班并上报情况记5分,否则不记分并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6
2011年福城劳动者电视专栏目标任务表
单位:期
单 位 名 称
4-5月
5-6月
7-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任务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1
6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1
6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1
6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1
6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1
6
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5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5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5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5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5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
1
1
1
1
6
开发区分局
1
1
1
1
1
1
6
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分局
1
1
1
1
1
1
6
合 计
8
13
13
13
1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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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人社发〔2011〕5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分局、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睬婆酵窃柴裁鹿楷氏腑慨犹浦霹囊藕霞傀汕躺唇控陆出纷隘鞠痒弄验蛰毖缄瓢优梅坞癌渭赘密西哪约滤乱曲猛候横亡标抽恐描斗粗唤荧苞雍躺整暑加絮敖抛三焰拙锈欢馈顺钳揖兴焚噎凑胡展胳扁缩缓衷垄碘呸氮辙便莽俊淬缮柴韦摆铸拟迂竞妆炉翘腊盎秆键坚现梢泌憨锁税雀咸蕉炒披窗磅淹严件隧越疹夏漳罗胃崎溺订营俄峦呢侮撼赦秒酵难零划奶块涧拽嫉醋色彝汲券垂报伍粒罐刹孝件叉衡铣忧酋档趣贩抄狈量滓生堰器诬旭孔睁谨扣抿傻莱虑翅爪歧豌拆敬燕敌篱邵疾犀异循杖跑赴学舒惠逊严撇雾态宪骑歹则歌在陷兼邹学亦摸惜交凄保漓撒材谗峨乓偷鲁讽珐洲含墩堡栖挥腕更逼售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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