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宇访客对讲系统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GB50339-2003GD3040433-1 0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所属子分部(系统)工程名称/分项(子系统)工程名称相关的验收部位(层、区、段、房、室)总承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承包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含企业的工艺规程、工法等)名称及编号相关施工图名称及其图号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通用规定 本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应执行 GB50339第3.3节的规定第13.1.9条 本系统检测应在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经过 不少于1
2、个月的系统试运行,且具备正常投 运条件后进行第13.2.1条 本系统的检测应以系统功能检测为主,结 合系统(设备、部件、配件)安装质量的检 查、设备(部件、配件)功能和性能的检测 及其它相关内容进行第13.2.2条 本系统检测应依据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 工图设计文件(含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变更 文件)、设备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第13.2.3条主控项目 访客对讲系统的检测要求如下第13.4.2条1.室内机的下列声音应清晰(1)门铃提示(2)与访客的通话(3)与管理员的通话 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通话保密功能(2)在室内开启楼宇大门的大锁功能2.门口机的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门口机呼叫
3、住户的功能(2)门口机呼叫管理员的功能(3)带可视功能对讲系统CCD红外夜视功能(4)电控锁的密码开锁功能(5)在火警等紧急情况下电控锁自动释放 功能3.管理员机的下列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管理员机与门口机的通信功能楼宇访客对讲系统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二)GB50339-2003GD3040433-2 0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2)管理员机与门口机的联网管理功能第13.4.2条(3)管理员机与门口机之间的互相呼叫和 通话功能(4)管理员机与室内机之间的互相呼叫和 通话功能 4.市电断电后,备用电源
4、应能保证系统正常 工作8小时以上 对于不设置家庭控器(系统)的住宅,可将家 庭紧急求助报警装置纳入访客对讲系统。家庭紧急求助报警装置的功能检测如下第13.6.3条 1.可靠性:准确、及时传输紧急求助信号 2.可操作性: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在紧急情况 下应能方便地发出求助信号 3.具有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 4.撤防、布防转换及控制功能一般项目 室内机应具备以下功能:第13.4.3条 1.自动定时关机功能 2.带可视功能的,其可视访客图像应清晰 管理员机对门口机的图像可进行监视 家庭紧急求助报警装置的检测应符合下列 要求第13.6.7条 1.每户宜在起居室、卧室等处所安装一处 以上的紧急求助报警装置 2.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设一种以上的报警 方式(如手动按钮、遥控、感应等)3.不同的报警求助内容宜用不同的信号 区别 4.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具备夜间显示功能专业承包安装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签名)施工班组长(签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名):年 月 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