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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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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设备事故的管理,减少人为设备事故。 适用范围:工厂所有设备事故管理。 职责: 内容: 1 设备事故的定义:因检修质量,操作失误,备件的质量差,润滑油脂缺少而造成的设备和公用设施的损坏。 2 设备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1000-5000元/次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5000-10000元/次 特大事故,损失金额10000元以上/次 3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设备值班工程师和值班主任,24小时内报告生产副厂长和技术设备副厂长。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生产副厂长和技术设备副厂长。 4 设备科立即组织抢修;需要外援,及时与当班值班主任联系;值班主任积极组织人力配合。 5 值班工程师在下班前填写《事故报告表》上交设备科。 6 设备科在技术设备副厂长领导下及时组织人员对事故展开调查分析,并 按““四不放过”原则和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7 赔偿处罚原则 7.1 根据事故的大小、性质和损失金额和影响生产的程度,结合事故原因,核定处罚金额,报厂领导审批。 7.2 赔偿金额的规定(只包括设备本身损失的金额) (1)违反操作规程(含润滑不合格)原因的设备事故: 一般事故按 5 %赔偿 重大事故按10 %赔偿 特大事故按 50%赔偿? (2)检修质量不合格,备件的不合格造成的设备事故: 一般事故按5%赔偿 重大事故按10%赔偿 特大事故按50%赔偿 7.3 处罚规定按工厂《员工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一般事故每次警告1次。 重大事故每次记小过1次。 特大事故每次记大过1次。 (以上红字内容请审查确定,建议赔偿百分比不随事故由小变大增加。)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目的:为加强设备润滑,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可开动率,满足生产需要。 适用范围:工厂所有设备润滑工作。 职责: 内容: 1 建立设备润滑油(脂)的档案,确定每个设备润滑的技术要求。 2 建立设备润滑油(脂)的加注,更换记录台帐。 3 润滑油(脂)的加注,更换必须按设备各摩擦副的技术要求分类,分品牌,分标号,严格“定时、定人、定点、定质、定量”的“五定”原则。 4 润滑油液的加注更换必须按照“三级过滤”(出油桶的一级过滤,出油壶的二级过滤,进加油点的三级过滤)的要求。 三级过滤网的配置要求: 4.1 各类齿轮油: 一级40目滤网 二级60目滤网 三级80目滤网 4.2 各类机械油: 一级60目滤网 二级80目滤网 三级100目滤网 4.3 各类液压油、气机油: 一级100目滤网 二级150目滤网 三级200目滤网 5 润滑油位的润滑脂的填充量 5.1 循环油润滑油位应保持储油器油标2/3高度。 5.2 油润滑规定油位(运转油位) (1)转速>3000转/分钟,油位位于轴承最下部滚边体中心以下,但不低于滚动体下缘。 (2)转速1500—3000转/分钟,油位位于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上 ,但不高过滚动体上缘。 (3)转速<1500转/分钟,油位位于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上缘或漫沿滚动体。 5.3 润滑脂填充量 (1)转速500—2000转/分钟,加注轴承室的1/2高度。 (2)转速2000-3000转/分钟,加注轴承室的1/3高度。 注:转速>3000转/分钟,采用油液润滑方式。 6 减速机润滑油位规定 6.1 正齿轮减速机,油面应浸没大齿轮齿高的2—3倍。 6.2 伞齿轮减速机,油面应浸没其中一个齿轮的齿面宽。 6.3 涡轮减速机,蜗杆在下方,油面应浸没齿高的2—3倍。 6.4 摆线针齿减速机,油面应保持油标2/3高度。 7 按机械的技术要求,设备科应定时、定期对设备的润滑进行检查,分析设备的润滑情况,分析润滑油(脂)的好坏,建立改善润滑的技术方案。 8 定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润滑知识的培训,讲解润滑要求,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操作水平。 9 认真管理好润滑器具,根据各工段的润滑情况,按工段分配油量,加油壶、油桶、油枪、滤网等。 10 润滑油脂工具严格管理,规定存放地点,油具定时保养,防尘、除锈、防火。 11 废旧润滑油(脂)应按规定的地点回收,原则上按牌号、标号、分类别,由维修系统统一管理,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四 违反润滑规定的处罚 根据违反润滑规定造成的设备损坏程度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设备科工具管理规定 目的:为加强物资管理,确保个人配置工具和公用工具适应生产工作需要,杜绝浪费、遗失。 适用范围:工厂各部门和员工个人。 职责: 内容: 1 根据部门和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公用工具和个人工具种类、规格、数量配置标准和更换周期。配置标准和更换周期由各科长同岗位员工商定,上报生产副厂长审批决定。更改配置标准和更换周期程序相同。 2 因特殊工作需要的工具领用,由需用人申请,科长审查生产副厂长批准后发放。 3 达到使用周期,不能继续使用的工具按以旧换新原则,由使用人或部门直接到库房领取。 4 工厂库管工按标准规定或完善审批手续的例外申请发放,并建立台帐。 2 设备科自建下属机械班、电仪班公用工具和个人配置工具台账。 4 各部门公用工具统一由科长、机械班、电仪班班长负责管理。 5 设备科每月由科长牵头组织人员对班组公用工具和个人配置工具进行检查;其他科长每季度组织对本科共用工具和个人工具进行一次检查。无故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6 设备科重要精密测绘、调校工具由设备科指定专人管理,下属班组工作需要由使用人向设备科借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不得无故损坏。 7 特种安全工具、计量仪器建立档案,定时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能使用。 通用安全防范措施 一 防火灾、防爆炸 1 控制与消除火源 (1)加强流动火源的管理,严禁厂区内流动吸烟和作业场所吸烟、携带火种、穿带钉皮鞋进入易燃易爆区。 (2)在易燃易爆区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 (3)应尽量避免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动火,如果必须动火,应按动火级别办理动火许可证,在输送、存易燃易爆物料管道、设备上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特殊动火许可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设置防火隔离带、准备消防器材等。 (4)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型电器。 (5)不能随意在易燃易爆场所抛掷金属物件,撞击设备、管线。 (6)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7)按规定采取和设置防静电网措施,作业人员在易燃易爆场所应选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8)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移动通讯。 (9)工程机动车、运输机动车、电瓶车等车辆无阻火设施,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2 严格控制设备、管线完好状态 (1)设备、管线、阀等要选用质量好的合格产品,并把好质量关、安装关。 (2)管道及其仪表等有关设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试压。 (3)对设备、管线、阀、报警器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完好状态。 (4)按规定安装电气线路,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完好状态。 (5)有易燃易爆物质挥发或散落的场所要采取隔热、密闭措施。 (6)在已铺设的煤气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煤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架空的电力线路交叉时,交叉处的煤气管道必须可靠接地; (8)架空煤气管道靠近高温热源铺设,以及管道下面经常有装载易燃物品的车辆停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放散管口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平台4米,离地面不小于10米.(符合GB6222-86标准) 3 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的跑、冒、滴、漏; 4 加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 (1)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守工艺纪律,防止工艺参数发生变化; (2)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安全阀、防腐、消防及救护设施是否完好,管线、进、出料截止阀、自动调节阀等是否泄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等; (3)检修时,特别是易燃易爆的设施要彻底清洗干净,在分析合格后,并有现场监护及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方能行动火作业; (4)检查是否有违章违纪现象; (5)加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5 安全设施、安全标志要齐全完好 (1)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齐全并保持完好。 (2)易燃易爆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3)生产、储存场所作业地点的紧急通道和紧急出口均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箭头。 (4)在所有易泄漏的设备、管道,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地点的醒目处,设置提醒人们注意的安全警示标志。 (5)阀门布置比较集中的生产区域,易因误操作而引发事故,应在阀门附近标明输送介质的名称、符号或明显的标志。 二 防人员中毒、窒息 1 严格控制设备、管线质量及安装的质量,消除泄漏的可能性,同上“防火灾、防爆炸”项目中的“2”“3”“4”条。 2 各工段煤气危险区的一氧化碳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宜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为30㎎/m3。 3 泄漏后应采取相应措施。 (1)查明泄漏源点,切断相应阀门,消除泄漏源,及时报告。 (2)如泄漏量大,应疏散有关人员直至安全处。 4 定期检修、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检修时,要彻底吹扫清洗干净,并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氧含量,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有人员监护和抢救后备措施,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5 在特殊场所下(如在有毒物场所抢救、急救等),要有应急预案,抢救是要正确佩带好相应的防毒过滤器或隔离式呼吸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 作业、检修、巡检人员在易泄漏源点要佩带好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7 防止车辆行驶时撞坏设备、管线。 8 组织管理措施 (1)加强对毒物、有害物质的检测,检查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跑、冒、滴、漏。 (2)教育、培训员工掌握有关毒物的毒性,预防中毒、窒息的方法及其急救方法。 (3)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设立危险、有毒窒息性的警示标志。 (5)设立急救点,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器材。 (6)培训医务人员对中毒、窒息等急救处理能力。 三 防触电、防电气事故 1 配电建筑结构、配电装置及线路要严格按有关电气规程。 2 按规定对设备、线路采用与电压相符、与使用环境忽然运行条件相适应的绝缘,并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状态。 3 使用有足够机械强度和耐火性能的材料,采用遮拦、护罩(盖)、箱匣等防护装置以及确保安全距离,将带电体同外界隔绝,防止人体接近或触及带电体。 4 架空线路、室内线路、配电设备、用电设备、检修作业,应按规定要有一定安全距离。 5 根据要求对用电设备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6 建立和健全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 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8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三违”。 9 对静电接地、防雷装置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保持完好状态,使之有可靠的保护作用。 10 做好配电室、电气线路和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11 严禁非电工进行电气作业。 12 在电线护网、高压设备围栏、变配电设备遮栏等屏护设施上根据各自屏护对象特征设置相应警示标志。 四 防高温灼伤 1 设计中选用质量好的合格容器、管线等,精心安装。 2 选用合适的防腐材料,保证焊接质量及连接处的密封性;高温的设备及管线根据规范采取防烫保温措施。 3 定期检查有无跑、冒、滴、漏,保持槽、罐、器、阀、泵、管线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防护保温完整无缺。 4 涉及有关酸碱液、高温物料作业时,要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 5 在检查前必须先将要检修的设备、管线等清洗干净,并与其他部分隔离,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6 加强对有关化学品、高温物料灼烫、化学灼伤的预防知识和临时急救处理方法的教育。 7 加强个体防护。 8 现场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药品,如洗眼器等。 9 在高温危险作业地点的醒目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五 防高处坠落 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登高”。 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及紧身工作服。 3 高处作业前要事先检查梯子、搭设的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全牢固。 4 在高空人行道、屋顶、塔器以及其他危险的高处作业,要装设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5 入罐等进行工作时要检测、分析毒物浓度、含氧量等,以确定能否进入工作,并要有现场监护。 6 上、下层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中间隔板、罩棚等隔离设施。 7 临边、洞口要做到“有洞必有盖”、“有边必有栏”,以防坠落。 8 对平台、栏杆、护墙及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9 六级以上大风、暴雨、雷击、下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空作业。 10 可以在平地做的作业,尽量不要拿到高处做,即“高处作业平地做”。 11 在高处作业时设置安全信号和安全警示标志。 12 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工作; 13 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 防物体打击 1 起重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保持完好状态。 2 起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 3 不在起重作业、高处作业、高处有浮物或设施不牢固处行进或停留。 4 高处需要的物件、工具应摆放和固定好。 5 将要倒塌的设施及时修复或拆除。 6 进入厂区的作业人员和一切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戴好安全帽和系紧安全帽带子。 7 物料、产品堆垛要稳,要经常检查铲车,不能故障运行。 8 加强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9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0 在易受到物体打击作业地点的醒目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 防听力损伤 1 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2 设置减振装置。 3 配戴适宜的护耳器。 4 实行时间防护,即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停留时间。 5 高噪声场所如设置隔声操作室。 八 防机械伤害 1 工作时要集中注意力,要注意观察; 2 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 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 采用防护罩、防护屏、挡板等固定防护装置; 5 危险运动部件的周围应设置防护栅栏; 6 机器设备要定期检查、检修、保证其完好状态; 7 作业地面要清洁和防滑; 8 当运动部件不能使用防护装置时,应设置传动联锁保护装置, 9 严禁人员跨越皮带输送机和从皮带输送机下面穿行。 10 在易受到机械伤害作业地点的醒目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九 检修安全防范措施 1 一切检修项目应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参与检修的所有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培训,明确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搞好预知预警(KYT)活动及做好详细记录。 2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安全。 3 根据检修任务书,划定检修区域,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检修区域。 4 对检修阶段存在火灾爆炸危险性、中毒、窒息、灼伤及其它人身伤害事故的环境,应引起高度重视。如:加强对本项目自身特点与规律的研究和重视,加强对有关知识、技术的宣传教育,设专职巡查人员,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做好下班完工时人员、工具清点及安全检查等事项。 5 建立健全检修安全制度,如:各项动火、检修、现场监护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6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物料清除、排除降温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7 从事动火作业前,应按防火防爆要求,对被检修的设施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和分析,并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8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9 一切检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应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的各项规定。 10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非检修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11 在安排有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12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13 在检修时,应设置监护人员,当发生事故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报警。 十 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 各种电气设备和不带电金属外壳均设置保护接地、接零系统,电动机均设有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 2 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设有火灾检测点,变、配电房、控制室要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3 厂区设有环行给水管网,消防用水的水量、水压由给水管道保证供应。 4 消防给水,道路一旁设有消火栓,间距≤120m,另有高位水池,事故停电时可用于消防。 5 水量5 L/S,室外15 L/S,火灾延续时间3小时。 6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电气防火和防雷设施。 7 设置安全标志,建立消防责任制。 8 根据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制定消防工作计划,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消防训练场地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十一 暴风雨造成事故 1 在本地雨季到来之前完善电气设备防雨措施,避免人员触电和设备损坏事故。已经发生电气柜淋雨潮湿,应立即断电,处理干燥后方能使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禁止靠近或接触电气柜。 2 在本地雨季到来之前完善熔分电炉炉后厂房防雨措施,避免地面潮湿发生爆炸事故。已经发生淋雨,地面潮湿,密切注意避免液体渣铁倾倒或撒落。 十二 山体滑坡 1 当发生大雨,高位次水池或水管破裂等可能引发山体滑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2 当即将发生山体滑坡时,应首先紧急疏散人员,断水停电,然后视情况抢救财产。 3 道路发生滑坡,应立即设置路障和警视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设备巡检制度 目的:为及早发现、处理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隐患和故障,监督操作人员正确地使用设备,减少设备事故。 适用范围:工厂所有设备巡检管理。 职责: 内容: 1 巡检工作的岗位、时间由机械、电仪班长分别统一安排,实行看板管理,必须挂牌,巡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履行巡检工作,严禁在巡检过程中逗留、玩耍。 2 根据生产流程和设备的特点,制定巡检计划表,重点对大型设备,特殊设备进行点检和巡检。每点检巡查后须请工段的操作区域负责人签字。 3 每日的值班记录表,巡检表必须清楚,真实,严禁乱写,表面干净整洁无涂改的墨渍,次日由班长交设备值班工程师。 4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必须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听、摸、查、看、嗅、测、比”及时发现和处理 生产中各类“跑、冒、滴、漏”隐患。 5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应监督,指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有权,有责任纠正和对其加以处罚。 6 巡检中若发现较大隐患,马上面临造成设备大型事故,巡检人员有权,有责任指令操作人员立刻停机,同时上报当班值班主任。 7 巡检中,巡检人员应深入操作人员了解设备状态,认真检查操作记录,分析设备的运转润滑状况。 8 巡检人员应服从厂负责人的指挥,调配,协助生产。 9 生产中若出现隐患,操作人员找到当时不该巡检的人员,不该巡检人员应及时解决,处理,严禁推诿、拒绝。 10 处罚:按工厂《员工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1)在规定时间内巡检人员未履行巡检,警告1次。 (2)巡检表、值班表未经操作工负责签字,乱写,假填,每日值班表,巡检表未上交,警告1次。 (3)巡检中若发现隐患而不处理,经查实,记小过1次。若因为处理隐患造成工段系统停车或设备事故,记大过1次,并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用电安全。 适用范围:工厂所有用电。 职责: 内容: 1 专业电工要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2 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从事上述工作。 3 倒闸操作和有可能接触带电体的一切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4 严格控制装临时线路。在一般情况下,都应有计划正规安装,如果生产上十分紧急,必须装设临时线路。应经有关部门(厂部或设备科)批准,按规定装设短路保护。导线绝缘良好,对地距离、室内不得低于二点五米,还应加强检查,用后应迅速拆除。 5 在现场检修电器设备时。应在变电所,配电室拉断电源开关后(高压设备线路还应接地)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 使用临时手提行灯,电压不超过24伏,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24伏,低压变压器的低压接头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7 凡用电动工具(如手提砂轮等)在使用结束时或暂停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8 使用电钻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垫好绝缘板。 9 在没有安全措施保护的情况下,禁止任何带电作业。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经试验确实无电后再接上地线,方可进行修理。因生产不允许停电而需要修理时,应在安全工作规程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10 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用的电器设备)未经验证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绝对不能接触。 11 运行中的电器设备部分,非电工人员不接触已安好罩或拦杆等隔离装置不准随意拆除。 12 电器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水、汽、酸、碱、易燃和其它杂物进入,影响绝缘,损坏设备。 13 挂放在电器设备上的警告标志牌原挂放人员或未经原挂放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移动。 14 在更换灯炮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更换。 15 发现有断头或拆开的电线,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16装在潮湿、有灰尘、有腐蚀性气体,酸、碱处的电器设备应使用封闭式。 17 新装电器设备在通电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术规范要求,其额定电压,是否与所接线路电压相符合(允许不超过额定值的±5%)方可通电使用。 18 电器设备的拆卸、(装拆)移动、更换、保养设备主要附件或变更操作条件,必须经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批准,否则不得擅自进行。 19 在变电所、配电室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至少应有二人进行,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监护。 20 所有电器设备接地、防雷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校验,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21 桥式吊车在钢轨的两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 电器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要保留的电线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23登高作业应检查所有的登高用具,梯子、安全带、保险绳、蹬板、绝缘防护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 配电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堆放杂物(包括电工用具)应配备四氟化碳“1211”等灭火机。 25 电缆沟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严禁水、油、碱浸入。 26电器设备停车二十四小时后再开车,应经电工测量绝缘电阻,并经电工允许后,方可启动开车。 27 严禁在一切电线上晒衣物和悬挂东西。 28 岗位操作人员检查电机机壳温度时,宜用手背接触外壳不能用手掌接触以免被电接触脱离不开。 29 各用电设备保险丝熔断了,严禁岗位操作人员用其它金属导体代用,一定要找电工按规格、型号进行更换,决不允私自更换。 30 电器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只准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 灭火机或干燥砂去扑灭。 31 万一发生了触电事故,应千方百计切断电源,严禁采取人拉人的办法抢救。在一时无法断开电源的情况下,可用干燥的竹杆、木棒、木条、木板切断电源,一定要沉着、冷静、慎重。 32 凡触电休克人员必须争分夺秒,进行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压法或采取强制输氧进行抢救。坚决禁止没有触电抢救经验的医务人员采用打强心针的办法,进行抢救。 设备系统员工交接班补充规定 设备系统员工除严格执行工厂《员工交接班管理制度》外,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 严格执行当面交接班,接班人没有来,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 严禁拖延,遗留工作,更换的设备机械应维修完好,正当理由未能维修完毕,需要说明理由原因,否则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 3 接班人员必须继续进行上班正在进行的工作和上班非本身原因遗留未做的工作。 4 交班前,交班人员必须将钳工房和周围及所管辖的公共区域打扫干净,值班房的物资也应整齐,垃圾废品应清除置放在指定地点。 5 交接中出现问题由当班值班工程师协调处理。 6 处罚 (1)经查实,无故拖延,遗留工作警告1次。 (2)接班人员若推委,拒绝处理上班非本身原因遗留工作,记警告1次。 (3)交班时值班房基周围清洁未打扫,值班房凌乱,垃圾废品未清理,警告1次。 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易燃易爆场所安全。 适用范围:工厂所有易燃易爆场所。 职责: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执行和解释。 内容: 1 凡是生产、使用、输送、储存可燃气体、物料的场所均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本厂下列场所属于易燃易爆场所: 输送煤气管道 熔分电炉煤气区 煤粉站 煤粉储存仓 输送煤粉管道 乙炔、氧气瓶存放区等半径40米等区域内 2 在上述区域内因检修设备或管道系统,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3 动火级别: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作业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 (1)一级动火:一是在煤气和煤粉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本体上,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二是在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 (2)二级动火:是指直接接触煤气的作业场所,在一类(易发生中毒)的要害部位,二类(易发生火灾)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阀门动火。 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安全部门审查,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厂级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煤气加热炉、煤气和煤粉管道、阀门有煤气、煤粉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设备科和技术科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公司级批准安全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三级动火:是指在有煤气、煤粉区域内动火;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 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生产科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4 动火前的准备: (1)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是能够拆卸的,应事先拆下,移到非禁火区去动 (2)能够采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应尽可能以其他方法代替,而不要动火; (3)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的,一定要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中毒、火灾、爆炸安全措施。 6 动火手续应包括的内容 (1)必须由动火单位提前填写动火计划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要有的动火原因、动火地点、动火部位、动火项目、动火时间、动火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人和制定防止中毒、火灾、爆炸的安全措施方案。 (2)根据动火级别,决定动火审批手续: 一级动火:经由技术科、设备科有关工程师审核,厂安全员签署意见,厂领导和审核批准并开具动火许可证。重大危险区域动火由工厂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并研究动火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由安全员负责监督动火措施的落实与检测监护,才能动火。 二级动火:经由技术科、设备科有关工程师审核,厂安全员签署意见实施。 三级动火:由当班值班工程师审核,值班主任批准实施。 (3)有关负责人在批准前,要对动火的项目、安全措施等进行认真的审核; (4)对在重要部位动火的项目、安全措施等进行认真的审核; (5)如果在原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要延长动火时间的,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超过动火证批准的动火时间而继续动火者和扩大动火范围的,属违章行为。 (6)不办理动火手续,基层管理人员纵容、强令工人进行明火作业的,更是严重的违章行为,由此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安全措施 (1)动火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认真验看动火申请报告、动火许可证,无申请单或手续不全的,工人应拒绝动火。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动火前,应完全排除设备和其他连接管道内的可燃气体或液体,排放口下风向1O米内应禁止明火,然后关闭所有进出口阀门。 (3)在所有煤气区,动火之前要对空气中煤气含量进行检测,工作区要有不间断的通风。 (4)动火前,应先使用测爆仪测定,确认安全后方准动火。 (5)电焊动火前的动火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6)对附近尚在运行的设备应用湿帆布分隔,对周围的油槽应采取局部遮盖措施。 (7)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8)乙炔发生器、电焊机不得直接进入禁火区内,可采取加长橡皮管和电线等措施。 (9)动火时应有人监护,并备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及灭火器材。 (10)动火检修完毕后,要彻底检查现场并消除残留火种、火源,撤离乙炔发生器和电焊机。 (11)煤气设备动火检修完毕后,封闭底部入孔或倒门,然后依次抽除盲板,用惰性气体或煤气缓缓置换空气,直至排放样品中含氧量小于2%时,方可使用。 电器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目的:为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地运行。 适用范围:工厂所有电器设备维护检修。 职责: 内容: 1 高压电器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大检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其中包括变压器、变压油流瓶、避雷针器、高压互感器的年检,耐压实验和保护设备的整组试验,技术要求按DL408-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器安全工作规程执行,不合格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更换,禁止高压设备带病运行。 2 高压输电线路,做到春秋两季进行巡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后患。当时不能解决的要作好记录,同时也要做好巡线日期的记录,安全适当时间会同有关部门更换处理。 3 主要电器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月不定时进行小修,对室内外,盘内外明线,管线做到排列整齐、美观、防腐良好,禁止一切电线路乱拉,乱接。 4 运行电机的定子绕组,电阻须达1ΜΩ以上,经常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定期给予清洗加油。测定绝缘,掌握数据作好记录。对于大中修后的电机入库应用作好台帐记录。 5 维护、检修一切电器设备要做到“三落实,一不放过”。(维护检修的设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达不到标准不放过)。对于大修后的电器规定达到原出厂质量标准,并做原始记录。检修高压电器设备时,一定要做到保护良好。在没有搞好安全措施之前,一律不准进行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6 对各种电器、仪表、高低压配电、终止运转情况,应建立好台帐,作好记录。 维修班值班规定 目的:为使维修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确保设备连续正常工作,为生产服务。 适用范围:维修值班员工。 职责: 内容: 1 值班人员责任重大,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离岗。 2 上午、下午照常参加班前、班后会,点名、签到。 3 值班人员中午须在值班室就餐,保证值班室随时有人待命。 4 无检修任务时,晚上22:00后方可休息,早上7:30分前结束休息。 5 有检修任务时须随叫随到,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出发,5分钟内须到达现场并处理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在现场处理问题10分钟之后摸不清头绪者,须及时联系班长安排人员及时处理,若因拖延时间较长,引起影响生产或投诉,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值班人员和其它人员离开值班室或校验室必须给留守人员说明去向,保证能随叫随到。 7 严禁因非工作原因在值班时间内回宿舍或脱岗。 8 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及时合理安排工作。 10 凡违反上述规定任一条警告1次,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1 值班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12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按厂部及设备系统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维修班物资管理规定 目的:为加强物资管理,保证设备及时维修,满足生产需要。 适用范围:维修物资管理。 职责: 一 责任 1 责任是指专项物资指定专人负责;对象皆有专人管理,并根据本制度进行流动。 2 物资分八类: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工程工具、校验器具、维修件、备件、库房备件、资料档案。 3 以上物资分别由以下人员负责:个人,值班组,工程器具管理员,修旧利废校验负责人,物资管理员,库房相关人员,资料管理员。 4 工程器具管理员,物资管理员,资料管理员由设备科管理员指定专人负责。 5 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建工具卡,按设备部有关制度执行;工程器具、校验器具,资料档案建清单及移交借用手续,遗失或不当损坏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备件应依据相关制度予以领用及作好记录。 二 流程 1 流程是指电钳仪物资计划验质、入库、库房领用、维修、报废或再利用程序。 2 电钳仪物资入库前须由设备部电钳仪管理员验货和校验室校验,合格由设备管理员签字后方可入库,不合格填写“供货质量事故报告”,并对入库的电钳仪物资情况进行统计,以月报表形式上报设备部,并将部分重要信息反馈至供应部。 3 物资领用须遵守公司领料制度。 4 特别强调:物资领用分为工程领用(包括技改项目)和生产领用。工程领用开具《工程领料单》,由物资管理员制单、工程施工人员领料和相关上级领导签字;生产领用开具《生产领料单》,由物资管理员制单及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料,500元以上设备须经设备科长签字,2000元以上的经技术设备副厂长签字,技改项目在领用单位一栏填写“设备科”并附上技改报告,工程物资在领用单位一栏填写“工程部××工程”,用途一栏写明使用单位及用途。 5 物资须按规范使用,并由生产岗位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维护。 6 从现场拆回的设备物资必须在班组物资管理员处登记并讲明来源,且将仪器仪表打扫干净,若为技改拆除的应退回库房,由物资管理员办理退库手续。若为待修件,应放入待修货架,由维修组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用材料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维修好后须由校验室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原则上何处来何处去。校验室应做好登记并贴上合格证,维修好的物件列为仪表室备件,并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如不能维修好的物件应统一交由厂家维修或作报废处理。 三 备件 1 备件包括供应部购回已校验合格存放在库房的备件和维修小组维修好并校验合格的存放库房和值班室内。后者领用不计入车间成本,但必须在物资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 2 备件的管理实行专人管理,由管理员指定一名校验员兼任物资管理员,做日常的入库,出库,使用和维修件的统计。管理员根据维修最低库存量和技改等生产实际情况,按《矿冶公司物资管理制度》于每周四进行物资申报。 3 备件的管理实行微机管理。备件的库存情况和耗用情况均在微机上体现。 4 备件的耗用情况定期统计分析交上报设备部。 5 维修件须及时更换易损件,保证生产使用。 6 对每台设备备件进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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