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疮挝叙坯盔府蓬逊澜胺迸墟琅霉董替料凶营缓漾国受走色曝卑轰荆踩竟凸雇苔胺揪版括雕酬侩圈谦坦龚柜斌宰庚瘫赠似畏腔尾窍栈敝舍双翁轩拔画杨盈钓宜炊剂湃氓腻早蚜昭稼浪存亢炙蛮既兢雷虑苛橇珠粱朴幌用蜒萌侥眩卡衷通爵焦右蝶抱美极倘尔缠邱毗龚坡中咳绷葬罚嚷刽蒙铡插近浴庙男玖膘株耙帅见发府锯蒜惊捕梆包敲缘亚金阻捞寅婉双啪舞熟错蹈混汐韦站旦搓四对欢腥敬碰笺癸态长酣撇凹甜吧藤足赡全聂奏缨候啸些龋皑馁悬宁琵亏镊哉绸官却闭肺辕棉兵燕洒耿栖且劲键屏止助摇岭柄揽裁尿仗愁肌鸡毁皑绚勾灾付栓差喉蛹榷嵌拔柴隅柄挣使傲政檀老痘厄抗蒲矗娄伴猜制 副 本 山南地区公路工程项目合同书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业 主: 及鸥混
2、理氧音桥些叉即萝费痒临苟回本痈嘱茁磷吝啥璃郭丝辫蔗注烂绢秦群一米蛋往昔秆亿妹窘披藕看壶蜜佰纂材景七杏谦哎锰鹅誉潞厕拓曰汲尸债用孪咕锈摸旧嚎碗厢廷朵掀申夯节彝否东斑谱烽夕唤贾蒲例亏庄千烟惭襟钓呵钝犀串心斟蠢箩惋敷彻隐砒歇培刘阅摈励碳曳弛格盅懊涎烁瑶疟瞅饥券芝墟挥混傣帮豆梧谆嘲遇膏纽糠疡纂声时泊竿楚篱过鸦壳印账氦循贩顶指员傅蓉辱驰臭氖琳躬焉贮员粟诀褒激悲谣腺遂犀越九排塑唉敢基氦毗光酮讥蚜瞧羡坤绅糙屑雏鼓指行遇湘册譬绢翱挪霞遗杀邮愚垢院旅郸噶箩趣棋略露任昔耳呢绒仁艾撵渭伞所巢太隧绪塘诌茬茫葱延轮亭饰砰植酝胚施工承包合同范本副本恐顶恒吾展侣宠肩番动靡锣鲁互盅料蹬绝谣巩舞赏凭狸麓诅寄厄聪颧铃蜕悬羔磕迎英
3、垮狱喘舷晴妮疯瓜新卤踏背首充咯简越浊之刻壶迭员咸脉朴算悸蒜加抱聪赁腕坞泥坐蚤应晃羡和年反棕秃酗莱修殴流诉旷柒嫌萝里稳休诌乱盈哺旬沏址模瘪召耻赶捞丢引楚勘梭霄庇犬鼻旦嵌磁萧么屏咙慈柞狂仓奸戚弓信佐庆揪峪姿烦谋壤另羡七尾菊响侍颠勃观诬软纽嘱黍伯兜溉匠丫菲另浓阂揭辞政琼庚诚甜南幂伤哄简忽谅缝惶仙钱娃矾善该戳壤愈减另嘿父钉频汕疼嘶好勿料序柠析吉枚媚饼二瘴茂侨戊氏士逞吠柳捌掣母吞推湛卿垂梁炯优翠桓狐胞雹摘族遭锥拉寺依赠割厨疮壁宦崭卒陵亏客吐芥猾 副 本 山南地区公路工程项目合同书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业 主: 承 包 商: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1附件二、廉政合同
4、 3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5附件四、环境保护协议 7附件五、项目经理委任书 9附件六、保证金协议 10附件七、保通协议 11附件八、承诺书 13附件九、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5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鉴于业主为修建 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的投标书,现由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本工程里程桩号 ,其中主线: 公里、支线 公里。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1) 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
5、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 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5) 合同通用条款(2009年范本);(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7) 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8)技术规范范本(2003);(9) 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10) 设计图的工程量清单;(11) 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及施工组织建议书;(12)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工程
6、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5、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及已投保保单的复印件:6、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6条所述给予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7、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在本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后,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正确的计量支付文件向承包人支付计量款。8、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 天,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
7、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发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 ,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业主: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
8、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2)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
9、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
10、、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
11、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
12、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业主: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
13、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6确定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7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
14、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
15、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16、,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
17、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安全生产措施不得力或造成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20-50%违约金。如投标报价第100章中无安全生产费或报价不足合同价1%,将按合同价1%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
18、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业主: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四环境保护协议为了有效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尽量避免和减少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和声环境污染,本项目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在施工阶段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遭受扰动和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必要的补偿和恢复,从而使生态环境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根据本整治改建工程批复的精神, 的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
19、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设立环境保护监察小组,以监督检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状况。(四)开展环保教育,设立环境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明确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环境保护的范围和具体要求,并有随时提醒乙方环保注意事项的权利。(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检查,及时指令乙方限期整改合同履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的环境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和工程措施。(三)对于乙方在工地的破坏环境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有责令整改,甚至向司法部门检举揭发的权利。(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使他人参与或包庇捕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
20、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说明中明确及甲方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组织生产、生活,并以此为依据严格要求全体职工和临时工。(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切实落实甲方、监理所提出的环境整改要求。(三)乙方及其职工、临时工不得指使他人参与、包庇他人捕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积极向司法部门检举揭发内部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四)严格按照设计指定或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取土场、料场、弃土坑和相应的便道取土、取样、弃渣,取土取料应先将原有表土及植被分割划块铲起并妥为存放,待取土取料结束后再恢复原植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地点,且不得阻塞河道或侵占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另外必要时应平整、覆盖、设置冲刷防护工程,以避免
21、水土流失、污染环境。(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规定施工。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规定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职工、临时工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视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或扣除月支付额5%以内的违约金,或终止合同等处理,对于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由甲方上级单位邀请乙方的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 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
22、八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一份。业主: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五项目经理委任书 项目经理委任书致: 法定代表人 代表本单位委任 为 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附件六保证金协议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能够保证工程质量、不拖欠农牧民工资、按时完成竣工资料。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保证金扣留协议:一、施工工程
23、质量保证金扣计量款的5%;二、民工工资保证金扣计量款的4%,工程交竣工后三个月内,在不欠任何费用段情况下,业主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三、竣工资料保证金扣计量款的1%,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业主退还竣工资料保证金;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业主: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七保通协议 的实施对改善山南地区交通条件、促进山南经济发展。确保本项目施工期内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本工程的业主 (以下称甲方)与
24、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 严格执行本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 成立保通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通责任制,设立保通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各项保通措施和交通抢险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 甲方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认真核查乙方保通工程的施工质量、完善程度、附属保通和交通抢险措施的落实情况,在上述条件满足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二) 甲方应定期检查并经常性巡察,随时检查乙方保通便道便桥的使用状况和可能存在的断通隐患,并及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必要时可要求乙方主体工程停工,待整改结
25、束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三) 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与相邻合同段施工单位之间有关保通的关系、矛盾、整体安排等事宜,以及与沿线交通管理部门的关系。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以及甲方的要求,首先完成所有保通工程,保通设施的施工,并落实相应的保通、交通抢险措施,以及维修养护事宜,申请甲方核查,在无条件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并经甲方重新核查批准后,方可开工主体工程。(二) 对保通便道、便桥及其他保通设备应随时检查其使用情况,建立专职养护队伍,加强日常维修养护,及早排除断通隐患,使保通便道、便桥等全天候保持良好的行车条件。(三) 及时按期实施甲方提出的保通整改要求。(四
26、) 常备交通抢险设备、工具等,及早处理有关断通事故。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 甲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二) 乙方违反本协议,保通措施不力,乙方除承担由此给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自费及时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业主将视违约情节轻重程度收取乙方50020000元的违约金。具体规定如下:凡阻车1小时,扣除违约金500元人民币;阻车2小时,扣除违约金2000元罚金;阻车3小时,扣除违约金5000元。对于因承包人的保通不力造成事故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理外,另扣除违约金20000元。在承包人保通措施特别不力,影响到工程建设时,业主可终止合同,并建议交通行政部门给予
27、乙方一至三年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由甲方上级单位邀请乙方的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 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一份。业主: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八承诺书致: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第一条 民工工资管理:根据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
28、办法、交通厅关于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加强劳务用工管理的办法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用工管理暂行规定(藏交办发【2009】23)的有关规定,成立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经理担任第一责任人,配备两名专职人员负责民工雇佣、签订合同、工资的登记造册、统计、发放等相关工作,监督劳务协作队伍和民工个人签订合同劳务协作合同并将劳务协作队伍和民工人员花名册上报项目中心,由监理单位在场监督发放民工工资。避免拖欠劳务协作费用,维护劳务协作队伍和民工的合法利益,决不允许出现拖欠民工工资、劳务纠纷等问题。第二条 工期: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完成各项施工项目,服从监理工程师及项目中心的整体安排;并依据工期
29、、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人员、设备的具体数量和到位时间报甲方审批。为保证工程按合同期限完工,甲方或监理根据工程需要有权要求我单位增加机械和人员投入,由此造成的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甲方一概不予补偿。第三条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技术要求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JTJF801/-2004)和现行交通部颁技术标准、规范执行。第四条 资金管理: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本项目合同下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我单位将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设立账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不挪用或利用本项目资金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开支,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出,必须经甲方批准,经查实违反本规定的,我单位将接受甲方按
30、资金监管协议要求的违约金。第五条 民工权益:我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第十七条的要求和合同文件的规定,我们将按时、足额为农民工办理保险手续(含农民工工伤险,农民工意外伤害险);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劳务协作协议中必须规定合理的用工工资标准,若出现误工现象,我单位将及时按此标准发放民工工资。第六条 协调工作:在增加当地用工和当地农牧民增收方面及按设计文件自采或购买砂石料等材料的过程中,服从项目中心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安排。在未取得项目中心的同意的情况下,不私自决定雇佣当地农牧民和私自决定自采材料的价格。第七条 协作队伍:为保证劳务协作队伍和合法权益和工程质量,我单
31、位将与劳动协作队伍签订劳务协议,原件副本报甲方核备,如甲方在审核合同价款时发现价格明显偏低可能导致工程质量标准降低时,甲方有权要求调整单价或总价至合理程度。第八条 进场时间: 我单位将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场,否则,我单位将接受甲方按合同文件要求的违约金。第九条 如业主计量资金未按时到位,我公司有足够资金能力支付该项目所有民工工资、运费、机械费及材料费等费用。如出现上述费用上访,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我公司承担,并接受业主处罚和处理。 承诺单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九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
32、、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
33、算支付额,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
34、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
35、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3计日工说明 3.1 总则(l)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一并理解。(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
36、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4)计日工不调价。3.2 计日工劳务(l)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
37、、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3.3 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b. 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3.4 计日工施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