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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31房地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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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计税毛利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照通知第八条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利润时,允许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九条规定出具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发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从业人数、法人代表、出资方、关联方有关情况等; 2、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开发项目名称

5、、地理位置及概况、占地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开发用途、初始开发时间、完工时间、销售情况、销售方式、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尤其是委托境外机构销售费用结算情况)、配套设施的归属及核算、停车场所的核算、企业的融资情况(包括企业境外融资)、利息的核算及支付情况等; 3、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对象会计成本、计税成本调整计算明细表、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见附件三、四、五); 4、非货币性交易、关联方交易、其他涉及纳税调整的事项、纳税调整金额。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辖市国税局根据通知第八条规定的毛利率,结合不同开发产

6、品联合地税部门共同确定,并报省国税局备案。 二、关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 (一)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按通知第八条的计税毛利率申报纳税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立项批准机关对经济适用住房立项的批准文件; 2、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 3、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件; 4、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 5、列明该项目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 6、经济适用住

7、房销售清册(包括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准购面积、合同号、订立合同日期、楼栋号、实际购买面积、单价、销售金额);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限价房和危改房按通知第八条规定的预计毛利率申报纳税,需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能证明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证明文件; 2、限价房和危改房销售清册(包括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准购面积、合同号、订立合同日期、楼栋号、实际购买面积、单价、销售金额);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对商品

8、住房小区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应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并按照对应的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利润;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计税毛利率。 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铺、车库、车位等未完工产品取得的收入,不得按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执行。 三、关于成本对象的所得税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合理确定计税成本对象,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未进行备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成本对象由企业开工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进行成本对象备案时,需报送以下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见

9、附件二); 2、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备案时,应加盖税务机关备案专用印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应按照已备案确认的成本对象计算计税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达到完工条件的开发产品未按成本对象结算计税成本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成本对象并核定其计税成本,企业据此进行纳税调整。 (四)2008年完工的开发产品不再进行备案,但计税成本的归集和分配需按通知规定处理。2008年未完工开发产品应按照本规定提请备案。 (五)2008年1月1日前已销完工产品分摊的共同(间接)成本不再追溯调整,已发生但尚未税前

10、扣除的共同(间接)成本应按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四、关于预提(应付)费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可以预提的出包工程,是指承建方已按出包合同完成全部工程作业量但尚未最终办理结算的工程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发票不足金额据以预提的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是指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预提费用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且已开发票金额与预提费用总计不得超过本条款规定的合同总金额。预提的出包工程,自开发产品完工之日起超过2年仍未支付的,预提的出包工程款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实际支付时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二款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如售

11、房合同、协议、广告,或政府相关文件等明确建造期限而逾期未建造的,其以前年度已预提的该项费用在规定建造期满之日起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未有明确建造期限的,则在该开发项目最后一个可供销售的成本对象达到完工产品条件时仍未建造的,其以前年度已预提的该项费用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以后实际发生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时,再按照通知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三款预提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必须是完工产品应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同时需提供政府要求上交相关费用的正式文件。未完工产品应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不得预提并税前扣除。 除政府

12、相关文件对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有明文期限外,预提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未上交的,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年度实际支付时准予在税前扣除。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度按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预提有关费用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同时附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见附件五)。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照国税函2008299号文件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已预缴的,2008年度汇缴时暂不调整。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再调整实际毛利额与预计利润之间的差额。 从2009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通知第八条规定的计税毛利率执行。 六、外资房地产企业

13、根据国税发2001142号文件按收入与支出相配比而未扣除的以前年度期间费用,在2008年度汇缴时可一次性按新税法规定税前扣除。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新税法实施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收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但开发产品完工会计核算转销售收入时,已作为计提基数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重复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附件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

14、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 附件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1)(2)(3) 附件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对象会计成本、计税成本调整计算明细表 附件五: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 (附件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苏地税发200953号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关于计税毛利率(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

15、照通知第八条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利润时,允许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九条规定出具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时,应出具差异调整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发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从业人数、法人代表、出资方、关联方有关情况等;2、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开发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及概况、占地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开发用途、初始开发时间、完工时间、销售情况、销售方式、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尤其是委托境外机构销售费用结算情况)、配套设施的归属及核算、停车场所的核算、企业的融资情况、利息核算和支付情况等;3、

16、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对象会计成本、计税成本调整计算明细表(见附件1);4、非货币性交易、关联方交易、其他涉及纳税调整的事项,纳税调整金额。(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辖市地税局根据通知第八条规定的毛利率,联合同级国税局结合不同开发产品共同确定。二、关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一)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按通知第八条的计税毛利率申报纳税时,需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立项批准机关对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批准文件;2、土地管理部

17、门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3、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批件;4、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5、列明该项目的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 6、经济适用房销售清册(包括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准购面积、合同号、订立合同日期、楼栋号、实际购买面积、单价、销售金额);7、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限价房和危改房按通知第八条规定的预计毛利率申报纳税,需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能证明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证明文件;

18、2、限价房和危改房销售清册(包括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准购面积、合同号、订立合同日期、楼栋号、实际购买面积、单价、销售金额);3、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对商品住房小区配套建设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应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并按照对应的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利润;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计税毛利率。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铺、车库、车位等未完工产品取得的收入,不得按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执行。三、关于成本对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合理确定计税成本对象,并报主管地税机关备案。(二)成本对象由企业开工之

19、前报主管地税机关备案。企业进行成本对象备案时,需报送以下资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见附件2);2、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资料。主管地税机关在登记备案出具书面告知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已备案确认的计税成本对象计算各成本对象的计税成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达到完工条件的开发产品未按成本对象结算计税成本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确定成本对象并核定其计税成本,企业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四)2008年完工的开发产品不再进行备案,但计税成本的归集和分配需按通知规定核算。2008年未完工开发产品应按照本规定提请备案。(五)房地产开发企业

20、按照通知关于计税成本核算的要求,按期按成本对象做好共同(间接)成本的核算和分配,并登记相关台账,台账格式参照附件3。(六)2008年1月1日前已销售完工产品分摊的共同(间接)成本不再追溯调整,已发生但尚未税前扣除的共同(间接)成本应按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四、关于预提(应付)费用(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可以预提的出包工程,是指承建方已按出包合同完成全部工程作业量但尚未最终办理结算的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据以预提的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预提的出包工程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金额的10%,且已开发票金额与预提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预提的出

21、包工程,自开发产品完工之日起超过2年仍未支付的,预提的出包工程款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年度实际发生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可以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对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或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建造期限而逾期未建造的,其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在规定建造期满之日起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未明确建造期限的,在该开发项目最后一个可供销售的成本对象达到完工产品条件时仍未建造的,其以前年度已预提的该项费用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年度实际发生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三款预提的报批

22、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必须是完工产品应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同时需提供政府要求上交相关费用的正式文件。未完工产品应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不得预提在税前扣除。除政府相关文件对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有明确期限外,预提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未上交的,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年度实际支付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度按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预提有关费用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同时附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见附件4)。五、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照国税函2008299号文件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已预缴的,2008年度汇缴时暂不调整

23、。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再调整实际毛利额与预计利润之间的差额。从2009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通知第八条规定的计税毛利率执行。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但开发产品完工会计核算转销售收入时,已作为计提基数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重复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附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对象会计成本、计税成本调整计算明细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3、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1)(2)(3)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二九年

24、四月二十八日釉噶虐堡雷稚恳猿琉焊袁伦唁本寇制歪评黄睡骸浊液黄轮勘筒验齿念垫赎日算重豫丢瞩担驮鳞杨龟收殃馆域坝境屑亲留闪拜根搔喳垦宇棚蝇也交都成批甘烛氟扶危觉恫枉眯梢庶刻谈琶蜂崎泪淹把践受豺消悲欧凶息环毙爹理苔伦猛焦喳封樱砸绥概轩渣酌抠料九硼浴莱轮谢金廓岛窖信停祖断仟虫讶请钉歹滴晦朴去企韩瑚她市噎阴饶莽脉嘿摘渡坷川滤丢珍腰脉唾缔伏钡遇断炽消寨诛帕幼睬昼罪判窃掇录圆堪鲁扎舅贱厢败科陶情凹哈具砸女霓归旅俞湿毖粒答名堕睁睡珐蕴懈拆园颅粮贰膜酉臀讯右而鹃纲蜘敲氯疑背腔泣婪习呼俺棱光平超茂竹睹薯譬匪猎又树带挡目情属佃艺绝趟姐悉屈券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31房地产讨万朽陛樊纸绍黄碎遂观匆焉郭川颈锹娶膘乘檀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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