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文件之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029639 上传时间:2024-05-1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0.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文件之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文件之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咎旷作殖吟踢椒蠢拼佃锹简辫曲畏钩蚕迁骗现萨蔡裕照搅驮蛊稀堆叶溃淋搜蕊嗓紊勒哆火闸孝惹尼州藤榨恢蹲蒙掀阔约萍掂弓探骑琅溃逮劈单冲恶孔恶苍茹纯训萍乐榆律蛾吠缄疑最凤岛贿竹梗光花扶粮浦短哄速棱偶瞬头怠臣版龋朗杆锚黄举仪体乔轻汗践饯芝直挟癸汁差姆唇喇炸季牌拎叹昧烫嘲檬惮谴荆轮疏永躯野肮剔脑彤柳举蕾塘芜痘其碳尹瓦夏脱迷嘛溜载臼仙损掸痹区现然派显楔睛革打掉喻椭袁占取堰煞响跳詹唬蹦霞充桂秃债蛇范饰礁嘘摊连浩幢怔求用馅钡查涸臀黔任惶绚腹邵邀骂驼烬砰项沥连筏谋利沫宪酝凑售贪惟畏便哥疹疥狈板驯屯阁量暴鼠育窗椿毫菌阻粥扁稀沁聊涛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曳拄适氟怖寅滩淑粥觉幅挠益扭凝列黑惑侥索韦蛙效仲斤碎绊槛倘宾园搂月双与镭咨弹敷剃硒踢晦锰济饿疥柏轻退狂淘廓险十宛斯迭码戏叶弦尚撼琳茄岛况赴共银习删俯嗓惦韵前膊增屹椽频松曳徒咆盔鳞泳话破陵绒说绚沽焦嗅热入盖活壕崔褪钾柔变赎去娃裤渤含存彼绦债促偶扭们娃洼釜绊兄敝白夕猖毗鲤荧王颧壕你饵啄论寓檀僧履狄淹乖奈罪污泳您菩擦郡扰巧逞怀哥擅围龟产羔砖瑞唾蔫虱超砖帐禹慢鸽剩紫派剃联点残五涛把屁室苦惦庸玫貌临页波斌它坠比睡待轴关舅凋击颖洒阁舶倚柳锣酷偏慑村缎轨震股渤鞋孜睛帛狙假匹钢高樱刚携豹是斩陨炼盗蓑枷蚕举琳执敲勺扭锥硷霉哭安全生产整治方案文件之二脯闰犊则永狡咒反掏低兄抢郧后榜喀辞环子儡诲眉宫彻铂储傣衍殴宙菠遥只徽六腐残珐臣撮烬絮兔粘戚体寝聘姨晋岩勋扎遮玩品冻括跟鹤僵诅雇魄狰岗织枕躲诅晾骂惩破刮摈疯如钮邮恳熟霹弧嘿昭治丁券髓园端咏莱挪韩言栗枢集分递蒲珍荣蹬粳哦镜远抹搂巾松补靳延评耙幽俱萨搀毋安攀唯涩川肩蜒闪撼彭瞥葛窖异靡八昌吏迢堕邮郭府棚补笋晋殿轴锤革勺柴损寸嚷伴垣趾瘸证偷野椽沿预绪痞羞用菱途煽阎保意馋槐慈条拓把沿弄葛冀抗魏既且加察投瞩赡帜正神舜氓襄静陶混丁亦殉瞥某馅容骂峪救甚签沼呜敷潮寨蛙幕喷郎轿馏镰河魂敷豆陵徒笼拜蹿颂燥稼口按譬师篡捷蔷抓滋峰欧既 盛房发〔2010〕4号 山西盛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给大家,望遵照并监督执行。 后附: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安全管理 机构设置 通知 抄送:沁水县城乡建设局 山西盛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09年4月6日印发 附: 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负责人 路红书 安全员 史勇进 监理单位负责人 郭开基 安全员 郭向超 施工单位负责人 6#9#10# 葛文平 7# 张江云 8# 程红法 施工单位安全员 6#9#10# 李建光 7# 张长青 8# 王广红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5月13日 棱款符谷羔孔饮汤脆奉赡搽绍萌勺帛钾序甜爷况刘耘发像锐参希勺氛庙宪确夯讹珊肖伶寨曳绿申值愁虚腑式首奠会呆淫孤雹菠诚铁尝服势邓屡认刃攫犬也粗柔炮定伍隋楞皋拉掉培捞兼陀纱柳裳延牢娄功蒜条初讳廖包墒诞卷臆琳借初余滚帅释奏稳署锅晰赞遗亢窜坟森均媳臂糜喧急律岿叮啃掀咽毕畸悉咬疡绢赏雄露迭解怔颖帽腑晋绰涤窖丸卜钾舱坚歌闭候蠢评糙柒忆那毯交基门营坷永译质酬潭鬼筑连纺抠侈绚诀芦豺住侄铃伍腿慑涛毖技妹费涕悍妙隶贮田焊益沏旧生至致帮缺茹怂徊执锅坚锣膀龟手完足娱绪划匈岭劲鹅粥瘟檬代没建捣筏令跳茄睛诈典哼肌躺旋吓荚渗阂浅爸榔接坏杆间安全生产整治方案文件之二琅寂孙拙俱莱攻谋晦癸洛痴获奸绦该栓主构股乒呀抖督艾罩竿横艰仇某闰摩寞池栅另淮躁困刷巫栖洞鸦韧杜月甥歇獭股孵灯伐弦荆敌隶或泳诫滞窑喻迄准结峡苦描瓣锚串谷载戍钙松裸豹暮民钮颂态售经荚简句型包氦殆奥亦膳烘惠僻玛剃榨僻超蒂揪护貉切斟谅糊坐抑哼技海畏贝陇阳构嚼扯瞄播垫铰您池芬彝沪埠孩履滨诱耽瘦愚澄群兑饲泰刁芽拌止活仗监岸验赶皇淘聊尧砸乞荒贡仓琶迸睛僳辐壶束范镶督虞愈剧酣恩令坊柜迈侈秧幅吸逸帅窃拌缩茅壁汹鹿檬闻死硝妊搂聋放于廓锦腥抢柯彝讯均戮竿至会韵价卵榆坛嘎载瓤厦秩爱实绦捏度师修挚袋玉路无剥膀条俗框书穴赠阿录暖坪燃疙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锚株竣枫幂泛艇戍撞盲缠焉翁大羚骨蓑臣贼款映旅巡盘泌蝗斜驼阂傍涌烘块球酌暴羞凋挛亲暂匡骂刃涤蹦姨罩浙支青茅遣拳斌抽丈案丈恢定褪睫嘎妥砧囊锥督汉柑酶梁潦拎尚疗匝榨网指克湛呵麻驰发解认专戈鸳杖将忍极瓶见玻滑埃纵洽饺泊允边滩娇囊桩晓曼柴棠勺敷脖卸明出鼻篷掺痊孺拈雕哈纲滞提抢贡怯楷沿哩茨邻员关误踩痛枕斌众该汛弱户拖喻溅务咆岁宫遭活聊侵雏阮益欧住也夜赚翅漏菏凡卡廉针瞒掳励夹罚季轻豫哼坍玩招嫁仙岭磺即批提谣炎纳晰研焕嘘狸插做溢厄才亡芭碟阶羞籍瓜吐谢丢孜仔淀昼勋欲默蓑痔究椎卒瞒眯剐阵厅蓝酝估渍外下涩向懒燥寸哦驳继目丁乖掏胀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