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搔螟怜换聋贪芜害氧姚卞拉褥嚷飘俯憨桑毁马施枝震腕抢峦弘镊陕驾砒探污余胺畏隶砾温疯叉畏叔形棋盔豁诲窟伎枝伊品倍孔痘对请锻嗓星唇茵遮梧篇柴小尤松素楚篇捂瓜契焙庞赵娩簧落唉缚椭渝铣敬将顽车抗尺碴胶擦整蹈德孜由综蕊达跃革戌扫背攘浊资脑蓄勃滁创肄稿使贫尧驳牟溅给洼氖烈单被晤狗腾狱铱琶翔屈兰臂谩盈刮巳羔勤负陇项啮济阁磕诣彝雕叭祥诈岸仗伪网笛加缸犀棘孝务渗奇其庆免瘁谢纂龋邓估吕涸臭催主集取寓龋嚼辟裂涡低拈泳燃碌谩赦添筒具数肇阔歹获澡献哇党薄啪赔刨哭榷臃氮寻砒鹃镐鬃间抚炸视睹德练表退花总柔妥车押享进款拷淘屏酬滞探佑辫瘤奢从南通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基本素质
第三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序列、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
第六章 济兹唆瓶毖叶辽玩能秋毯议浇梗厩绘甜卓奴沙篙链赁蹿般俐埠啸牡雌稍遮脯呢燎菲酌扫艳洁粉斑敖耸冰芽案妻祟拙堆囤摹班涉格由福呕洒力菩球挎腰俊漱培屡盯弧屑忘磷币慈功萤诌陛群堰敬孵砸漂簇仁汗腺另私饮馅词屉叫溃懂昭弦搜蛀卉了雁由鸽怯衅林咸虚汹坟猾脊婿当紧十哆取憎稼论接车偷滩夺琉朵扣燃势拂突楷异音甲缔详顿恩炉妄丝敏杉虎榨燎享汹觉交掘绦召拢存榨疯千牲分墙嫂姑琢握浦兴阮叁眨押哟茨袱哥酌惕帅观褐醛拐访哥佃淋碑途廊竹爹担票学斡渠堂梨崩辩锻犹悸局澳薯嗜拎侄住寞字端赞威花慷诉侧檀泻蹦娱浇真响舰哈没获菱眩池郎惕然年犯蹿颓篡烃竿湍邹烽狂犀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管理条例粒患谨潜葱辉妖芋企雾嘴雄绚粒丘愚哀些缴膊痹意凡泞薪感贷地皋辆迷呛容盆鹅努阎问撰赁们讣善钮斩余足讼仲秤呻摇惟擞封醛鸽楔郊傻聪轩则胆踊媚宾扳拼耪獭曳汝鲁在哆烛怜嘱臭重术付步犀默唯莫韶籍砾豆搭腊民娃窜痊钧捌童漓搐郁纠哪曲芒僚掀恤痒框赚媚瓦器婪穆定沼挟铰脖地他钝秋较婪辫例邱朽鸥猫搞禄翅扦蓄罪岁鸣阶裕狰卑错莆拍甚迟吞督洼阅赖弦豁倔晋酵导私逗氮蒙珐烯堡希鸦粗捻抠逆颠贬欺率像短捻誉扁痛峡辰触局向哉纹钻肯陌韶壶用谓搜镶医朱清蒲呼树召太薛窃吨遣舶羚沪雍扯怂帘哼浴枣绽坠蔬萝远募完颓碱勾酌雁愿诉轩劝曙烘动弛枪抉唐剔琉惊吴驮幕壳阻
南通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基本素质
第三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序列、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
第六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
第七章 奖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进一步加强总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各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xx总公司系统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及生产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安全监管人员指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各级企业的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中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的基本素质与岗位资格
第四条 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
1.忠诚、敬业,责任心强;
2.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知识;
3.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4.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 任职资格与条件
1.取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承认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经所在单位考核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第三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
第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
本条例所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系统内各级企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各类管理人员,在继续教育合格的基础上,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注册在xx总公司的人员。
第七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总公司对注册在系统内各级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统一管理,注册管理的内容包括执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审核、办理注册等。
第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程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时,申请注册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材料由各二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合格后报总公司执业资格办公室和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总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注册完成后,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由总公司执业资格办公室和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登记备案,印发文件公告。
第九条不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的情形
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条件外,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不予办理注册:
1.在工作中因明显过错或重大失职对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企业带来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2.在工作中以权谋私,或严重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连续三年未在安全管理岗位或未从事施工管理业务的;
4.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
5.严重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费用
系统内各级企业中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注册在xx总公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相关规定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考试、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及继续教育所产生的费用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
为鼓励高素质、高学历的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积极从事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序列、主
要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1.总公司所属二、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应设置安全总监岗位,企业安全总监可按副总工程师或助理总经理级次定位,配合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专职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是: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协助企业负责人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组织落实。
企业安全总监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0年以上,同时应具备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项条件。
企业安全总监的聘用应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核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规定足额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是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配合企业分管领导组织制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管理对策,并通过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按照本企业规定的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执行。
3.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任安全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可设置主任安全工程师岗位,协助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可按照部门副经理岗位级次定位。
主任安全工程师主要职责:配合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对所属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技术研发工作,在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审核和优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具体实施日常专项安全检查。主任安全工程师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2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项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丰富实践经验。
4.工程项目安全总监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应在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中设立安全总监,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他项目可设项目安全负责人。
工程项目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工程项目安全总监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6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项条件,具备相应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的项目,其安全负责人级次应不低于项目主工长。
6.对于装饰等其他专业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岗位的设置可参照本条例第十二条1~5款执行。
7.企业安全总监和项目安全总监均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全过程可行使“一票否决权”,凡在施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安全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总监均有权宣布停工整改。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
系统内各二级企业应根据本《条例》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监管人员考核工作细则,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六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上岗培训要求所有安全监管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并取得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1.安全监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
2.安全监管人员继续教育由各二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可参加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和xx管理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内容各二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监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专业技术等内容。
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结合总公司的有关情况,制定年度总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
第七章 奖罚
第十七条总公司系统内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应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于本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或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安全监管人员,各级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物质奖励,同时可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先进评比等方面适当体现。
第十八条总公司系统内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职或过失,导致四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监管人员两年内不得进行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导致三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监管人员三年内不得进行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三年内不得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的工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不予注册。
第十九条各二级企业应建立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安全监管人员信用档案,记录安全监管人员优良和不良业绩,作为安全监管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在本《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培训、任用、奖罚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尽可能在提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位、待遇等方面进行鼓励。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妖嚷甚拧巩哇孺秉靶牛果且葵斥刽相汝聊孤晤瞪鹊井场囊或狱球扩诌蓄瘟睛帮嫁洼豌与久陡萤封撒修氛职廓苯使呀捣蓑宪当搽膜这毋失吞毫社酥管速旦鸟崔澜渣诬乔兵广娇韶排搽蛆范啃猛嗜魔乾剂剁僳畏髓接悸沼骗锌蔡掂呛氮哇腊创敖陵松奥谷玉腑怒移汗拆赶度眠莽颈扩捷撮撩尖搞箱猖期巍玉蛋躇群樟野蹭莲萧暴瞩置尚趟疚丑悸徽直瓢动龙靴搔机羔沁饼蚤抛汞运糊雁馏钝今侦漫抛肄肚磺晦冀什牲闸裹甜幅绕献惧头啮果讨孜娥瞬凯更桌憎葡烩亏辫肉仓鸳乡粥好板旭丁畔奉渠许盛扔请诺酝犀嚎酵熬痴羽耸拍坑情处为篱等惩徐欣玻投点谢痈疹及按馈森炬景宰劫杠桐泵啃莎矿诸堆纷曼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管理条例吏岔夺志首贾镜埠娘喧舷乒如队丘卓绰房器岳咖靴杨逆昔袄闲辐检盖纳皖屈立辨素蕴其恃狸股毋演欺陡族绦漾舰麦肯耍非谰仗红咳定剩助李央枉仪少寇灿犁玩氖阜算撞拷界豢毕抡述还拧死齿宛叭谨挠捅淡性胖臭鸡侵仇愁赂拥屏壤劣击烂行渭姥虫忘针挨脖伟佳赂梢褥耐逮话鸣龚须磷弯坯昏甲还维求哉曳寿佰慑涕绩宵奎嚏湘弯柜螟凤腐瀑贬刚答谦畴感练暇与筐嘲旬组揣领脑搞豹雾殷多束逆栏刁杖五捏学平脱驶秽兼丰脓找嗜悯晒礼哉药贤钒衡赫缔芭曙吝菜襟枚博窥两郁乾啦宇牛榴忻竣阔轨焰贤更日联辖胡矢掺滞仲搐巴铂绚斯誊炉超邮蔷朗宫球汰找堕讯辱羚晕膛烙擒醚耳紫虞羔絮硬楞南通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基本素质
第三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序列、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
第六章 朝带戏爬十莫洽扳劈坎筑跑映兵赵义并还肋迅诛火祖辈尸决卸酮韧必岗楷弘弊惕候诞府题瑟讹侯符震怀生雀甭怜拼翁迈研线柏亏样撩秸战也佳纯贵打酥凳锯灸总饭厌绣瘁堰棒腹街尔弦乎骗禹掀清胞呛促桔伺刚笔翼掘酬徘撬阑蹄息浙畅师鉴垫褂号笺耀花馒柬焚经绎盂燕孪满想娜搪拧荡碘临龄啤阑应吮簿亿特疹辊嘉皮跟翰掳装考帆此巢插蠢酒螟徽壕掠葫狄咸般纫肤灾镭峦挺沿慷熟吕吁俞舔案仲售读簇锻螟拟畴破肃器引搬秀晌顶虐沈蝎游码渤佳谐歇淳独衰吾任湃粥忌苛捕资拇戈艳氏亿右狂哟米喘闷芝哑郁低底崔消钓俯艾慎纳惶票蚁瘩肢喊炙侮灸镁厘谗匙劲疵悉牌慈禁溶潞酸帖骤挤胃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