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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林业局召开2010年绩效考核汇报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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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林业局召开2010年绩效考核汇报会 2010年同心县林业局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化建设两大目标,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三北防护林工程城镇及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工程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管护措施,创新造林模式促发展,树立典型建基地,明确责任抓落实,全年共完成各类造林绿化面积154055亩,植树1520.27万株;退耕还林补植补造24000亩;封山育林新封20000亩;新增各类育苗2661亩;秋季造林整地完成55478亩。组织申报了“同心圆枣中国驰名商标”、“同心圆枣宁夏著名商标”,同心圆枣宁夏著名商标获批后被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表彰,“同心圆枣栽培技术规程”荣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标准创新二等奖”,同心圆枣获国家3A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蛀干害虫0.89万亩,扬树天牛0.53万亩,药物注射4.2万株,食叶害虫8.5万亩,苗圃害虫柳樱蚊61亩,在两个试点乡镇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确权勘界面积12470.9亩,核发林权证418本,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行政执法、依法防治、应急机制和应急体系、责任落实、站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受到自治区林业局的通报表扬,村级森防员培训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此外,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全年共破获林业行政案件15起,处理15起,处罚15人次,刑事案件1起,移交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清查收购木材贩运场所28处,有效遏制了毁林破坏森林资源以及偷返运林木木材事件的发生,以上各项工作的完成和取得的成绩是全体林业人为之奋斗的结果,在2011年工作中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全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最后,县纪委派驻第一纪工委书记检查分局局长荆玉贵同志对林业局的绩效考核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林业局的这一工作做法值得大力提倡,为我县绩效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给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把理论和业务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用理论来实践,用学习促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林的工作能力,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林政执法工作;三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惩防工作体系,尤其,是要加强对基础林业干部的管理工作,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再接再厉为全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做出林业人的积极贡献。 二、职能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超额完成300万亩以上营造林任务,造林绿化加速推进。   1、超额完成年度营造林工程建设任务。经过多方努力,今年全省共争取并下达营造林计划390.12万亩,其中退耕还林50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130万亩,珠防二期工程51.5万亩,省级植被恢复费特色商品林项目人工造林10万亩,地县级植被恢复费项目营造林39.47万亩,石漠化治理项目营造林109.15万亩。截止目前,全省完成营造林面积341.86万亩,超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任务13个百分点,其中天保工程完成130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完成63.64万亩、珠防工程完成51.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完成46.16万亩、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完成10万亩、地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完成40.56万亩。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37个,义务植树2630万株,为计划数的105%。完成育苗面积1.5万亩,生产合格苗木4.5亿株。完成了一批城郊绿化、通道绿化和景点景区的绿化美化。在工程建设中,我厅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为切实抓好春季营造林工作,于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营造林督查工作的通知》,由计资处、造林处、营林总站、珠防办、天保办、退耕办等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分别由分片区厅领导带队,对全省林业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查。2009年7月又组织5个督查组深入雨季造林县开展了为期20天的雨季造林督查,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加大配套投入。为保障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实效,今年共投入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省级配套资金3426万元,为提高营造林质量、加强造林后期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保证了营造林工程成效。   三是严格质量把关。我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营造林质量检查的通知》,安排各地对2009年营造林质量进行全面自检。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我厅还通过重点抽查、省级复查等方式严把质量关,确保了工程造林质量水平。   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得到有效控制。2009年我厅积极开展检疫执行工作,推进防治机制创新,全面落实防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使林业有害生物得到了有效遏制。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全年发生面积434.60万亩,其中病害17.30万亩、虫害396.61万亩、鼠(兔)害20.69万亩。在发生面积中,轻度发生367.55万亩,中度发生54.66万亩,管理方式发生12.3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6.42万亩,成灾率为0.61‰,比年度目标4.6‰低3.99个千分点。   (二)抓紧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年初,我省由于气温升高较快,加之春耕生产农事用火频繁,以及去年雪凝冰冻灾害造成林内可燃物成倍增加等因素,造成了春季森林火灾频发。面对严峻形势,全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积极应对。一是强化防火宣传。春防期间,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等,通过省通信管理局,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文明祭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相关公益短信达3000多万条。全省各级森防部门组织各种形式宣传5万余次,动员60余万人次参与,共印发各类宣传品700余万份,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培训5次,基本做到了宣传教育无死角。二是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督查。一年来,为切实做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由省林业厅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防火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展了6次森林防火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应急处置,确保防范措施到位。春防期间,全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通过层层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采取地面瞭望台监测、人员巡查、气象台监测和网上接收卫星图片信息四种方式进行严密监控。各市(州、地)森林防火指挥部与110、119形成联动,互通信息,各地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形成空中与地面相结合的监控网,加大了对森林火灾防控的准备,确保及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截止目前,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560次(其中一般火灾1154次,较大火灾400次,重大火灾6次),过火总面积1216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728公顷,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53‰,因森林火灾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森林火灾次数减少1008次,下降38.7%;受害森林面积减少801公顷,下降18%;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0.11个千分点;人员伤亡减少19人,下降67.9%,全面完成了今年省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8‰以内的目标任务。   (三)精心组织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工作。   一是按照《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要求,我厅及时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全省9个市(州、地)86个工程县(市、区、管委会)。   二是及时印发了实施方案编写大纲,督促指导各地、县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批复工作。   三是为确保补植补造造林质量,我厅督促指导各地林业部门加强苗木检疫,严格执行“一签两证”制度,成立种苗调运组,专职协调调运项目造林所需苗木,确保了上山造林的11300万株苗木全部具备“两证、一签”。四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任务下达后,我厅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地抢抓造林季节,狠抓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种协调会、培训会、电视电话会及时通报各地补植补造任务的进度,总结经验;由包片厅领导带队,到各地进行现场督查;11月份及时组织专业队对2008年度补植补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截止目前,全省已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26.33万亩,占计划的100%,其中完成退耕地造林补植补造84.73万亩,成活率达到95%以上,荒山造林补植补造141.6万亩,成活率达到85%以上。   (四)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1、林业建设投资创历史新高。2009年,我厅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编制完成了我省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道路建设、用水安全和供电保障等3个工程规划和贵州草海高原湿地博物馆等18个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苗、病虫害防治等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上报。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完成了各地县、厅直有关单位2008年度入库的地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和资金下达。   经过多方努力,截止目前,我省共落实林业建设资金25.86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17.5%,其中中央24.36亿元,省发改委513万元,省财政专项经费1.33亿元(包括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090万元),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1260万元。   2、超额完成农民林业增收目标。通过营造林生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投资净增长的拉动效应,2009年全省资金投入总额比2008年净增加(增减相抵)43985万元,2009年全省林业增加农民人均收入16元,超计划14.3%,超额完成今年林业促进农民增收14元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针对采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规范森林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林木采伐申报、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实行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木材产销见面、竞价销售,打破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为林农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林农收益。同时,在锦屏等10县(市、区)启动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力求在“非林地上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等七个方面探索经验。   二是针对森林资源变现难,林农贷款难的问题,在2008年与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下发《关于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的基础上,2009年又与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还与省人民银行、省财政厅、贵州银监局、保监局五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五部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制定了《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这些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据统计,截止目前全省共办理森林资源抵押贷款8000多万元。   三是针对明晰产权后,如何保障农民经营公益林的利益问题,2009年我省首次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3000万元),按照每亩每年5元的标准,率先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并开展对非天保工程区地方公益林的补偿工作。截止目前共拨付资金1222.75万元,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的244.55万亩集体林实施了生态效益补偿。   四是针对林业基层执法人员工资等经费纳入财政的问题,2009年4月,省林业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基层林业执法单位人员和经费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共调查林业管理和执法基层事业单位1826个,经费缺口为5229.3万元。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厅已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将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通知》,要求县级政府将本县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经费从2010年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执法单位经费管理体制不顺的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针对林农税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凡是未列入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同时结合贵州实际,与财政厅联合制定《贵州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待批稿),对征收比例、征收范围等进行调减,征收比例从原来的20%调减为10%;林副产品、经济林等不纳入征收范围;对胸径10厘米以下的间伐材减半征收。   六是针对经营林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我厅积极与省财政厅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配合,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调查研究,提出了在我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的建议,并被省委 省政府采纳。   七是针对经营林业周期长、林权流转不规范的问题,我厅草拟了《森林 林木 林地流转条例》,已进入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   八是针对林业产业发展滞后,对经济社会和农民增收支撑力较弱等问题,我厅与省委政策研究室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建立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政策措施,形成了《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各地执行。为了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省政府已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林业厅下发了《贵州省省级植被恢复费商品林建设项目造林补助办法》等,将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将产生积极作用。   (六)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截止12月底,我省共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28亿亩,勘界确权率98%;林权登记、数据录入面积1.27亿亩,数据录入率99%;共发林权证410万本,发证面积1.24亿亩, 发证率97%;共清理出林权纠纷78165起,调处65045起,调处率83.2%。至此,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三、申请目标绩效管理进步奖情况   2009年是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破冰之年,也是推进林业各项建设的攻坚之年。在这一年里,林业厅广大干部职工同心同德、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重点难点问题实现重大突破。为此,特向省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考评工作组提出申报目标绩效管理进步奖,其申报理由如下。   (一)开拓进取,在协助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1、开拓性地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我厅牢牢抓住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历史性机遇,紧紧围绕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实现全省林业历史性跨越的目标,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对涉及我省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顺利召开了林业工作会议,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成果之多、效果之好、影响之广,为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所罕见,对推动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二是省委林业工作会议以后,省委省政府适时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9]16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任务以及加强生态建设、加快产业发展、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涉及林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这个重要文件的出台,可以说是确保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健康稳步推进的指导性文件,在全省上下引起了广泛关注,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共鸣。   2、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事关我省林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全省农村群众热切期盼。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2009年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顺利完成主体改革攻坚任务。全省林地勘界确权率达到97%,林权证发证率达到97%,均超过年度目标任务两个百分点以上。二是配套政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针对采伐管理不规范、森林资源变现难、林农贷款难、明晰产权后如何保障农民经营公益林的利益、林业基层执法人员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林农税费负担过重、经营林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林权流转不规范、林业产业发展滞后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撑力较弱等难点热点问题,我厅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协调,敢于解放思想、勇于突破难点,深入基层调研、埋头扎实工作,先后制定了11个具有科学性、开拓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在推动林业加快发展、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等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受到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基层群众的广泛认同。   (二)全力以赴,在超额完成林业各项建设任务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一是超额完成营造林建设任务,今年全省共争取并下达营造林计划390.12万亩,已经完成营造林面积341.86万亩,超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任务近14个百分点,核实率、合格率分别达到96%、99%,为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二是全省林业生物有害率、森林火灾受害率创历史新低,分别只占年度控制指标的13.3%、77.9%。   (三)真抓实干,在争取林业建设投资、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创历史新高。一是全年共计争取到各类林业投资25.86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数17.5%,其中中央投资24.36亿元,创历史同期投资额新高。二是林业实现全省农民增收16元,超过年度目标任务数14.3%,林业投资的真金白银为农民现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强化管理,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一是改进作风,主动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社会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林业系统行业风气的满意率为96.6%,省人民政府纠风办综合评定满意度为89.8分,对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实现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各级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普遍好评。二是勇于创新,率先在省直部门开展了林业厅13个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活动,建立了巡查工作制度。通过巡查,全面摸清了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看到了工作差距,找准了突出问题,理清了工作思路,有效推动了直属单位党组织各项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事业持续健康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五)效能明显,在上级组织、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方面受到广泛好评。一是工作绩效突出,生态建设和林业投资超额都在14%以上,增长幅度大、创历史新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超额完成,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工作效果好于预期;配套政策密集出台,难点问题实现突破,对全局工作影响深远。二是全年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对林业厅大力支持赫章县发展核桃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非常感谢林业厅为赫章县百万亩核桃的发展做出的努力”,同时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也给予积极评价。省政府副省长禄智明对林业厅2009年度各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林业厅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履行职责、敢于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埋头扎实工作,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配套政策改革取得重大创新突破,超额完成营造林建设计划,为全省“三农”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成绩可喜可贺”;对林业厅认真落实中央第三地方巡视组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给予高度评价:省林业厅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同时效果好。三是社会各界对林业系统行风评议活动给予高度评价,社会满意率达到96.6%,政府满意度达到89.9分。四是各级新闻媒体对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做了多方位的报道,其中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中国林业等媒体都对贵州林业各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扩大了林业影响力,提高了贵州知名度。 龙岩市林业局2010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一年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厅2010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林改(标准150分,自评150分) 1、深化林改。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中共龙岩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加快闽西现代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都有成立林改机构。全市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277万亩,其中家庭承包面积1062.77万亩,占已确权面积的83.2%。标准50分,自评50分。 2、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县(市、区)林业局成立林权登记中心并组织业务培训,按省厅要求建设好合格的林权管理服务平台,成立专门的林权档案室,乡、村档案设施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各级林权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权登记电子档案数据库,做到科学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截止12月底,全市已发(换)新林权证面积2090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2388万亩的87.5%;发(换)证宗地数16.8万宗,发(换)林权证9.67万本。自林改以来全市己领林权证农户数51.75万户,“一户一证”比例50%以上。自林改以来全市林权流转面积118万亩,流转宗地1.51万宗, 流转金额77339万元。标准40分,自评40分。 3、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下发了《龙岩市关于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图区划绘制工作的通知》,将我市符合条件的区域进行生态区位区划,连城、漳平、武平、新罗、梅花山已完成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区位图制作工作,其余三个县均已完成工作量的80%。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理摸式,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已建立辐射7个县(市、区)的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平台。标准20分,自评20分。 4、推进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市新罗区和五一国有林场列入国家林业局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两个单位都已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并报省厅批准。新罗区主要以两个采育场进行试点,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核定采伐限额,采伐限额指标由蓄积量和出材量双项控制改为由蓄积量单项控制,实行五年总控、五年平衡。商品林采伐类型简化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三种类型。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可占用主伐指标。商品林采伐各项指标可向以后各年度结转使用。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和采伐规划实行备案制。漳平五一林场除采取新罗区类似的方法外,还简化伐区设计,已设计64个伐区,4913亩,蓄积48801立方米,总体效果良好。标准20分,自评20分。 5、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林业局已成立了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82人,现有在岗人员282 人,人员到位达编制数100%。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处罚权,职责明确,并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批准编制10人,机构正在组建中。标准20分,自评20分。 二、森林资源培育(标准230分,自评230分) 1、林木种苗。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及行政执法大检查,主要造林树种苗批合格率达95%,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58%。全面完成良种基地建设,质量合格。新建马尾松2代种子园700亩、杉木三代种子园500亩、油茶优良无性系采穗圃300亩。全市完成大田育苗536.3亩,容器育苗5225万袋,总产苗9390.3万株,可供造林82.66万亩,满足今冬明春的造林绿化用苗需求。标准50分,自评50分。   2、植树造林。全市植树造林合格面积31.5万亩,占省厅下达计划30万亩的105%,完成“二沿一环”(沿路、沿江、环城一重山)造林10.1万亩,占计划7.5万亩的134.7%;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2万亩,占计划8万亩的140%。完成矿山“青山挂白”治理5个,治理面积78.5亩,占计划5个的100%。标准50分,自评50分。 5、城乡绿化一体化。大力实施“四绿”工程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按时报送工程建设有关数据和材料。积极开展绿化争先创优工作,已推荐全国绿化先进单位一个。有效推进“种植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全市非规划林地造林250.47万株,省、市、县三级示范村共开展125个,完成种植珍贵树和乡土树种共130.01万株,其中省级示范村11个完成种植珍贵树及乡土树种16.41万株,占计划的95%。标准40分,自评40分。    三、森林资源保护(标准270分,自评268分) 1、限额采伐。全市林木采伐商品材计划指标(不含国有林场)蓄积198.187万立方米,材积134.387万立方米,至12月底,已审批办证17.39万亩,蓄积78.29万立方米,材积57.07万立方米,未突破年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没有违返规定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全市抽查设计伐区51块,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抽查采伐伐区88块,其中3块不合格,合格率为96.6%。对存在问题要求县级整改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使全市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和伐区管理质量年年有所提高。配合国家林业局完成在长汀检查200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林地管理情况工作,历时两个月。标准30分,自评30分。 2、林地保护。全面开展林地大检查,组织专项督查、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涉林专项治理等活动,完成“十二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2010年全市征占用林地审核302起,面积1703.2383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0752.995万元,分别为上年同期178.7%、229.1%、246.2%。其中工业用地191起,面积1252.7023公顷,分别为上年同期217 %、271.3%。办理林地预审项目31起,为上年同期221.4%。没有违反规定或越权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标准20分,自评20分。 3、森林资源监测与林业站管理。各编案单位的编案工作正在进行,预计2011年上半年将全面完成。完成全市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省级、县级样地复查工作,省级样地798个,县级样地8808个。完成“十二五”采伐限额编制上报工作。连城、长汀、新罗、漳平、武平已全部完成林业基本图矢量化工作,其余县市已完成工作量的80%。制定了《龙岩市“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统一林业站站徽站牌,统一林业站站房建设标准,统一林业站站务管理,全面完成2010年林业站标准化和林改配套服务网点建设。标准25分,自评25分。 4、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经调查统计,龙岩市自然保护小区455个、湿地面积24443.32公顷。认真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禽流感防治工作,部署落实禽流感防控的各项措施,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协助组织开展长汀圭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上报工作,以及天宫山自然保护区区划考察工作。标准40分,自评40分 5、森林防火。2010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4起,受害面积4455亩,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6.52%和93.6%,其中商品林18起,受害面积2823亩,占省控指标的16%和17%;生态林6起,受害面积1632亩,占省控指标的25%和51%;均未突破 “双控”指标。全年无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事故,无瞒报森林火灾事件。2010年各县(市、区)除连城县生态林受害面积突破省定指标外,其余各县(市、区)未突破省定“双控”指标。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龙岩市森林防火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下达《2010-2015年龙岩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党政领导齐抓森林防火的局面逐步形成。全市组建县级扑火队59支、1353人,乡级扑火队员2800名,并配备有关装备,提高了扑火队伍的专业化和机具化。标准80分,自评78分。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测报准确率89.05%。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病季度调查和疫情月度巡查制度,松材线虫病普查覆盖率达100%,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全年清除松枯死木4341 株,松树枯死木的清理由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和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共同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成灾率0. 21‰,无公害防治率100%,有效防治率91.7%。全市共检查了498批次的检疫执法,发现17起违规案件,并作出了处罚,处罚金额112307元。检疫执法案件查处率100%,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率100%。标准75分,自评75分。  2、科技推广。开展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全市林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现有677名。按照上级部署,选派了12名林业科技特派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服务方式,深入基层、企业、乡村开展挂点服务。做好科技推广示范,继续实施花卉、竹业、油茶、林木良种示范片建设,武平十方-城关国道两边及一重山绿色通道示范多次获得上级表彰,漳平五一林场的马尾松良种基地建设已经成为国家级马尾松种质资源库、国家级马尾松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福建省马尾松良种繁育中心和龙岩市马尾松研究中心。标准35分,自评35分。 都江堰市林业局关于2004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都江堰市林业局关于2004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关键词是都江堰市,林业局,自查,目标,情况,年度,报告,工作, 都江堰市林业局 关于2004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 自查报告 成都市林业局: 2004年,全市林业工作在成都市林业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严格按照《 2004年区(市)县林业局工作奋斗目标》的要求,紧紧抓住林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着重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深化林业改革,使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就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一)完成创新目标4项 1、完成了退耕还林数据库建立,分别列出了经济林种类及分布,并制作了年度自查验收汇总图; 5、建立、健全了全局目标运行体系。对承担的省、市目标,按专题、季、半年、年终进行自查总结,做出了书面情况报告。 (二)完成重点目标26项 1、实施天保森林管护103万亩,完成天保公益林造林800亩,封山育林10200亩,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并在天然林保护区建立了具有现代理念的公益林公示牌20个; 3、切实加强全市木竹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办理合法经营木竹生产加工企业80家,达到了从源头制止乱砍乱伐、乱收乱购的目的; 4、报送林业信息共计115条(其中,都江堰市采用20条,成都市林业局采用11条); 5、建立了全市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并在天然林资源管理、退耕还林建设等方面广泛应用,达到了准确、高效、便捷的效果,使林业信息化传输、管理上了个新的台阶; 7、依法实施各类林业证件审批,做到依法、规范、科学管理; 8、以金盾网为平台,完成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计算机网络建设; 12、已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防火设备设施管理规范,档案齐全,有防火预案;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护林防火集中检查4次、护林防火宣传6次,出动宣传车19 辆次,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实现连续十八年无森林火灾; 14、完成退耕还林幼林地抚育管理5万亩,补植补造2万亩,实施退耕还林0.5万亩。造林成活率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 18、完成了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并通过省级验收,成果资料被评为优级。森林覆盖率从53.86%提高到59.59%,提高了 5.73个百分点。新增森林面积11198.6公顷,有林地面积达到69155.6公顷;活立木蓄积达476.8万立方米,增长了155.9万立方米; 19、完成"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 20、森林采伐1461.8立方米,严格控制在成都市林业局下达的采伐限额范围内; 21、完成新育苗185亩; 22、完成了2003年度2万亩退耕还林地的林权登记和审核发证工作。启动全市林权证换发工作,完成国有林(保护区)林权证换发工作,完成工作量30%以上; 26、完成义务植树131.2万株(含以金代劳),组织28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三)完成日常目标7项 1、按时上报了营林生产、退耕还林等各种报表(档案),报表(档案)合格率达到100%; 2、严格按照要求上报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各种作业设计,上报审批合格率达到100%; 5、在森林病虫害方面,着重抓了预测预报、适时巡护检查、及时防治三个环节,全年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6.07万亩,杜绝了病虫鼠灾害的发生;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目标管理,推动制度建设 今年是整个成都市林业系统实施新的目标管理体系运行的第一年。我局按照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林业局的要求,全面实行"双目标管理",把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林业局下达的任务层层划分,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每月一小查、季度一大查、半年一总结",对合格且超标准完成目标的给予表扬,对未完成目标的予以批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林业局机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夜间值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新制定了《林业局规范化服务细则》、《林业局办事导引图》,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更加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增强林业队伍活力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深化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一是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8月6日结合本局实际对林业局科室现缺中层干部正职实行竞争上岗。经层层考核,周辉等三位同志分别担任了森林资源管理科、财务科、科技绿化造林科科长。二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根据考评成绩聘任95人,缓聘3 人,并对缓聘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了激励机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行能力 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是我局近年来常抓不懈的工作。年初,我局就制定了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的要求认真实施。一是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干部 (四)狠抓林业重点工程,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 ——退耕还林工程 为确保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效,巩固已实施的7万亩退耕还林和4.6万亩荒山造林成果,我局着重加强工程的检查力度,今年2月由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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