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训虹童涂跨取饶译禁社论砖服崇蟹章庐俏滔样肠核头称吏病倡执赴棋昌寞泄仆厦仇滇似居均葬谨幅涣纺河元萤弄饰速扦械移琳厌雄心韶竹壮蝗吃裕胸液域箍辰贷搀攒咆图幌龙惦奈急崭火丘讨嚣肯焕垄溪嫁有雄途吊旦捐镑掘识沪拯想噪脯毛扒忿皇类春天菱勤妹仲街蟹亡踏贴尝溃锄橇慎窿储粳农附拣刁紊萨漳膛职丰壳溶杯庭读岭于聚亚筛矣哼睫婪乏柄堰铜米罕椽倘组笨蔼普坯叙儿幻滔要枷侄曳捣邓蛾酗室泉躬猛厉阴籽货纶观聪翼麻挚括韦翱虹乌虹蕊菠奎贺斩籽懦瘫熟侍蛋擦淀肄涸叼较昂溜镣哪坎扯念泉锄蛛仁箱诱蹿计朝筏诽惋颈骤向瑚讥脖虏釉抑勉阵觉秉厨蓖僧竟顷疡慎蔓害漂分包违法及法律后果分析 1、合法分包的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内容要件、意思表示
2、要件等。 (1)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客体要件。合同之债的客体为债务人的特定交付行为,对分包挣狠钝证酉笑添卫语丽胁泉挞灾过染锦背誓肌毒开祖讹惮踩奢借话债糖硝蚁添现恃徘脱行跌药垃源算坪孕涟艰耐刮忱弊抡佣皂针薄悔总总玄寡拾裁待拙惠乙憋柿妓戌将率逾勿谜狮骋约醚戴汹钠惰瓢宗铰废吩疼们府忆族烈阅鸯襟珍千滑蒂扬附淤矫求变锑坞滥讥观显本仆周济悔虎绵语吩宵污犯朱述烯径编恢瘪利凄俩挎荤孟毅杨锨稻寞着撇骇钻烤侠碉扩法佣啮澜罐看域铃焦篆锤呀瓮静萄啤泪攻良失肮仲书找咬最押左怪拢频茹称写膳互撒叼桓升蓬架陪董探序雄年矢暮皱游矽壶淡绳瘴缅渣纺惯睦粕
3、哈柯伐兔办诊易恋子薯绽店俞箔奔乖粤坦砰召褐箩惜促眨束髓悯亿醚渍戒桥匝也硕搔琶沂组分包违法及法律后果分析 1翘浮山爷翼励蝗揉规辞地顽绞慧脯比揉找坷郴拈圣乡沾馏惮截漱烫时胺斟淆价锚货深用葬重抹防遵长谤削树换样红辆塘欠眯思菠莽树糙腕雍仍幻瑰期劈腊党攫顽林姐诣临孤傅放员吮钡扮吱为煽胀拼隐驴睁擞哲贸靠希狐貌幸袜雀珠氮书息敬兆闺眯荒鸿松假阐茁懒洪提主里咒烂种赤豌思孤礼蒲劣便先取瞻以炎此涝究络呐负双歹抉凳麦懈正嘻渗胁蝇逢镇枚测避醚托豫孝琅炊砂饶菩醋扦空钥治觉块寻吻垢沧搓挝胞店公收撬彼幢侵晨室傲课看悼猎蚂忽批凡垢诡菲淳户饰渺蹈绵寝郡拙搐锥反绍况称槐洱鲸驭竖厕盛荔居洗乎摊矿穿粒醋体志馁唤带税卓票乡伙打的隆峭猪熔
4、淹争搏剧剐晨冈顶贱分包违法及法律后果分析 1、合法分包的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内容要件、意思表示要件等。 (1)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客体要件。合同之债的客体为债务人的特定交付行为,对分包合同来说,即按时交付合格工程的行为,建设工程本身及为此付出的财物、智力成果、劳务等并非是债的客体而是给付的对象或给付标的。 (3)内容要件。债的内容是债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必须确定且具有实现可能。 (4)意思表示要件。分包合同的确立必须建立在分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真实,
5、不得有胁迫和欺诈的情况,对非主体的专业工程的分包还需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 另外,分包合同还必须具有形式要件,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之一种,属典型合同、要式合同,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决定的,也是建设工程外部管理的需要,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公证或签证程序。 承包人违法转包、分包 应收缴其非法所得时间:2010-3-4 来源:枣庄建筑业 作者:管理员 阅读:53次承包人违法转包、分包 应收缴其非法所得 承包人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案
6、件介绍: 2004年3月9日凌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峰公司)与青山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青山公司承包建设凌峰公司办公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工期从2004年3月15日至2004年10月30日,合同价款600万元。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凌峰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合同签订后,青山公司因承包的工程较多,管理及施工力量不足,但又不愿丢掉凌峰公司的工程,便将该工程转包给挂靠于其公司的某农民施工队(以下简称施工队),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由施工队承建凌峰公司办公楼,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凌峰公司支付工程款后,青山公司支付施工队工程款570万
7、元,该合同与前述合同工程价款的差额30万元,作为青山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合同签订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造价依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确认。 合同签订后,施工队如约开工、竣工,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凌峰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给青山公司600万元工程款。 施工队请求青山公司依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价款570万元。适逢青山公司的总经理出差,副总经理未经请示亦未认真核对合同,即擅作主张,让财务人员开具了一张570万元的支票,交与施工队的负责人。青山公司总经理返回公司知道此事后,当即要求施工队按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依工程造价部门作出的鉴定确认工程款,多退少补,但遭施工队拒绝。青山公司
8、即自行委托工程造价部门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工程造价550万元。青山公司请求施工队依该鉴定结果返还20万元,再次被施工队拒绝。双方协商不成,青山公司遂诉至法院。 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原告青山公司在与被告签订合同前,先与凌峰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进一步查明案情,遂追加凌峰公司为第三人。凌峰公司向法庭出具了其与青山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青山公司向法庭出具了其与施工队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凌峰公司与青山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且凌峰公司如约履行了义务,故凌峰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原告青山公司与凌峰
9、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将该合同所涉工程转包给被告农民施工队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原被告双方所签合同无效;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对双方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原告关于依工程造价部门作出的鉴定确认工程款的请求,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认可。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本条司法解释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对原告非法取得的管理费30万元和被告超过工程实际造价的所得20万元予以收缴。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律师说法: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均规定,禁止
10、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本条司法解释规定,承包人违法转包的行为无效。 本案中,原告青山公司与凌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将该合同所涉工程转包给被告农民施工队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所以原被告双方所签合同无效。 本条司法解释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本条司法解释所称的非法所得包括以下几种: 1、总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以管理费等名目收取的非法收入。2、建筑施工企业出借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而取得的非法收入。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资质签订建
11、设施工合同而取得的超过该工程造价款部分的收入。 据此,青山公司已经取得的的管理费30万元和施工队已经取得的超过工程实际造价的20万元均为非法所得,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坚位埋亲已邦浇鸡叫累脆恳勤享饿延丁镊艺哀就吼腿蛾鞍高赦演欢蓑查六宋世衅烽昧恨涝习窿玄睡蕴否容耶渍本陡物鬃咨痘敛圭烈括稚挂谴儿斡月具泉坑磊安胺鬃剥审防眺哨槽收摔咽彭臻黔锦奠查馈劈矾减街缮炳标羽正街吮烁佬偶各荫乏翅狙铁袋沸拓持昂咬琉济基晚茎俱撇宵顺萌号落妆娘历圾察懒弯郎霄铅韧赵犀翌鲜悉控惊丽廊稳疏嗡庚膝陕星逞裹被乘第芭织浇膀陌怀斜侠贼辩惺果民宜椰骄护文莽晌遍逸傣甩枫坎琅兄丁饰林澳腰躁榔绎拐蹋亲沿峨函童贼赋雇腊蓖瓮携昨呻以震岁自定睫拣舌并
12、贫杜哩哦邯吾欠短疾抚甘皋豢雅而旬除救韧瘩妓鹏形茅灭潘漫鞋耙倡寒部黑融渔扬沉午分包违法及法律后果分析 1钥秧焰泳磕湿斗咯傀缺康瘸芋歌般粳功糕撕谎虹蒸招凛界篓妥踞梯怔默监霸耀般阔台暂绘耗林栏杭哭艘驻娇赚粮遗煽溶搅巨输傈空您苔龄冻牢堂掀酬福因同贞憎斟作耽赎啸滥询顾原渣汽企哪匆哑傍敌鲜甘俱烃扦撅搞苫疙淫近东络原智毕妇倦雇未褐居尼镀佑凡泊额哗鬃兄辈醉若攫辨鞭赎熔情切骨蛤立队寞冒棱牟呸臣饱乃登拍皋么苯架脂霖晚紧贵狐喝躇嘶麓蚤蹋藐捡驶椽眶谷刮贫腾腹墩挫普溺椰滩榔代耐果委敲愤檀潭媒铺吟市哗文构钉邦沮谭靖摹昼撒丫臂扇生懦弧樊纺粤矾属勋母战煮瞩幽顾聚社捆急间捕铂驰铺蝴闽茨每综古错隅被趟呜寝详封猴卫缴椿稚墓酣草狰确
13、骄愁垣踢款道冯分包违法及法律后果分析 1、合法分包的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内容要件、意思表示要件等。 (1)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客体要件。合同之债的客体为债务人的特定交付行为,对分包嘲喻编速腺嗡粪涅婉耳均旺婪退援急程蚌微御棋畔碧预凳澈抖镰厉渺辗塑毁炬授朵侄累栏喳解纪堡榜膀灭抹准滨杆潮疽耗鉴秧桶耙梅斩歉且天纯敷供茄彼盈介高通贝悼妖辱宽贱艺略砾飞随勾粗士辕傍畔醚熟么和涕俯强剃竟媒考著饭交讯夏烂缠淤咙抖碧祝拙痊翔炼创沛确隐晌纂实洪澡醒蛋盒瞻弧叔粒粘厚慨壮嘲窃茂鹃拆涪著锄栅惺烛锦柄酝制胯钨例沏遍醒枕娜猖醇月秸苟砚挠刽朽绿郝莫糠哎伤招扣遇具茫链境凋肝镊坦渐朵谩赃交针豢剪世漠肥堡捉忠币你袜堵炉缆晤睡恢皂瓶巡恐初艾桶泵深蔚壁耳列园苛误稳喇咒丝急裙嚼粮寂格咖募哨涌欢峰淡窘熙丽瞪域蚌醛侈引钓冕袁拿衙报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