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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建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3
第三章 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6
第四章 招标程序 8
第五章 招标管理 10
第六章 附则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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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建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3
第三章 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6
第四章 招标程序 8
第五章 招标管理 10
第六章 附则 14
附件1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览表 15
附件2 工程项目招标方案一览表(例表) 16
附表3 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归档和备案一栏表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工程招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贯彻集团阳光下经营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二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 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等。
第四条 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集团是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对各公司的工程招标采购工作以管理、服务、支持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为主;具体工作包括:
(一)制定招标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示范文本;
(二)对项目招标工作的整体策划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对招标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合格承包人信息库,逐步与承包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管理;
(五)逐步发展战略采购,建立集团战略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 各公司是工程招标采购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包括:
(一)参照集团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二)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总体招标方案,并报集团备案。
(三)编制单项工程招标计划,其中重大工程项目应报集团备案。
(四)组织工程招标工作。
1.各公司应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工作各环节进行集体决策,保证招标的公开、公正和效率;
2.各公司的设计、工程管理、招标采购、成本等各个职能部门应共同按照职能划分,完成招标工作,其中:
(1)设计和工程管理人员完成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编写,确定材料样板等,参加技术标的评审和评标,参与合同的起草;
(2)成本管理人员应提供成本限额,编写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参与商务表的评标,参与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的分析及定标过程;
(3)招标主办部门负责招标的组织工作
(五)通过集团的合格承包人信息库筛选施工、监理、咨询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单位;抽取评标专家。
(六)接受集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七)为集团的合格承包人信息库推荐投标候选人,参与合格承包人的资格评审和考察。
(八)参与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体系的建设,起草各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提供工程招投标方面的典型案例。
第七条 集团总部的工作职责
(一)集团总经理是集团工程招标的决策者,负责审议并通过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审批集团和各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方案,决定需集团审批的工程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决策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中的重大和突发事件。
(二)集团造价总监是工程招标的业务主管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各公司提出的招标方案,组织审核,提出意见或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审批。并且落实集团的审批意见。
2.处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
3.组织参与各公司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环节的招标工作。
(三)成本管理部是工程招标的业务主管部门,采购中心是材料设备采购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集团工程招标管理体系的建设,对各公司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服务和支持。其主要职责:
1.起草、监督和实施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和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2.逐步建立集团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咨询等方面的合格承包人信息库,以及集团内部和外部评标专家库,为各公司招标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3.逐步建立集团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方面的示范文本库,为各公司招标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4.逐步建立集团工程造价指标,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价格信息库,为各公司招标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5.对各公司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包括:
(1)督促和检查各公司根据集团要求编制工程招标管理细则或工作程序,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集团和各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和检查各公司在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总体招标方案并报集团备案。
(3)监督和检查各公司重大工程招标计划的编写和招标过程备案。
(4)参与各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重点环节的招标工作。
(5)提供其它招标咨询,协助解决招标中的其它业务问题。
(6).监督和检查项目招标方案和招标计划的执行情况,为集团考核各公司提供参考依据。
6.配合审计部做好工程招投标审计、监察工作;
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工程项目招标人员的业务交流、培训等工作。
(四)集团各业务部门是工程招标工作的参与及支持部门,对于各公司开发项目,其主要职责:
1.审计部:根据集团要求对招标过程进行审计与监督。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环节的招标工作。
2.财务部:协助审查投标单位资信情况,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支付条款出具意见。
3.规划设计与研究中心:协助各公司办理招标所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件。为招标工作提供图纸、新材料和新工艺等技术咨询。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和室内精装修、室外装修、消防和弱电工程等投标人提供深化设计的评审工作。
4.项目管理部:负责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关于技术规范部分的编制;.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资格审查、现场勘察和工程技术方面的答疑以及技术标的评审等工作。
第三章 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第八条 各公司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承包、工程监理、材料设备供应、造价咨询等,依据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法律法规以及集团规定属于招标范围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 各公司选择承包人应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直接发包等四种方式。各种方式对应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
(一)公开招标
施工、监理、大型设备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的工程项目符合以下规模和标准的应进行公开招标。
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
施工、监理、大型设备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的工程项目符合以下规模和标准的,应进行邀请招标。
1.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至2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之间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5万至3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
(三)竞争性谈判
对于符合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金额符合下列标准、相对招标成本过高的,可以在集团合格承包人信息库中或与我司合作情况较好的承包人中选择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三家以上单位,采取货比三家、竞争谈判、合理低价的原则,按照程序审批后确定承包单位:
1.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零星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四)直接发包
施工、监理、大型设备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的工程项目符合以下规模和标准的,可以向集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谈判直接发包:
1.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2.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有效投标或投标人不足3人,重新招标后仍不足3人的;
4.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5.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项目设计可以不招标;
6.特殊行业的工程;
7.经集团批准的工程。
第十条 各公司应在项目总体招标方案中明确各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并报集团备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报集团单项审批。
第十一条 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将按照以上标准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或议标。
第十二条 战略采购
集团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将建立战略采购的招标方式,即由集团总部统一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洽谈,在合格承包人信息库中筛选投标候选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第四章 招标程序
第十三条 对于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应在项目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和采购的,应该严格按照当地建筑市场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及备案。
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对于公开招标,招标人应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或者本市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在同等条件下,应优选集团合格承包人信息库中的成员。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招标工作导引》)
1.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2.发布招标公告
3.资格预审
4.发售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勘察
6.组织答疑会或发补遗文件
7.接标
8.开标
9.评标
10.定标
第十五条 对于经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应按照第三章的规模标准,执行集团内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直接发包的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邀请招标一般工作程序
对于邀请招标,招标人应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拟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是集团合格承包人信息库成员,或者经资格审查符合集团合格承包人标准的单位。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2.资格预审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现场勘察
5.组织答疑会或发补遗文件
6.接标
7.开标
8.评标
9.定标
第十七条 竞争性谈判的一般工作程序
1.至少由集团或各公司两个职能部门推荐三家以上候选的承包人,填写“承包候选人名单”,拟写申请;
2.各公司的招标主管领导组织资格审查;
3.各公司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议定入围的承包人;
4.各公司招标主办部门组织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评审、比价和谈判等工作,推荐承包人;
5.各公司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评审、比价和谈判的情况,议定最终的承包人。
第十八条 直接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
1.至少由集团或各公司两个职能部门推荐候选的承包人,填写“承包候选人名单”,拟写申请;
2.各公司的招标主管领导组织资格审查;
3.各公司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议定承包人;
4.各公司招标主办部门组织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评审、价格谈判等工作;
5.各公司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评审、谈判的情况,确定最终的承包人。
第五章 招标管理
第十九条 编制招标方案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各公司在项目招标之前应统筹安排,合理策划,根据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好招标方案(详见《招标工作导引》第二章“招标前期工作”)。招标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招标条件落实状况
(二)合同规划
(三)招标方式(公开/邀请/直接发包)
(四)招标组织方式(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五)资质要求
(六)资格审查方式
(七)总体招标工作计划和单项工程招标工作计划
(八)目标成本
(九)工程项目技术指标(具体内容参见总包管理办法)
(十)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招标方案的申报、备案和审批
(一)各公司应在招标之前将项目招标方案上报集团。
(二)集团造价总监组织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成本管理部、采购中心、项目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对各公司项目的招标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或建议,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三)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或审批各公司的总体招标方案,并根据每个单项工程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金额,结合各项目的工程内容、开发建设计划、营销方案确定每个项目中应属于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的单项工程。审议结果及时向各公司反馈。
(四)各公司应根据经审批的招标方案全过程指导项目的招标工作。
对于被列为重大或重点工程的单项项目,各公司应将单项工程的招标计划报集团审批。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招标方案,应报集团审批或备案。
(五)集团各业务部门落实总经理办公会的意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招标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重大或重点工程招标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招标工作导引》“。
第二十二条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各公司应依据建设部等九部委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等文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总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各类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并定期修订,上报集团。
集团对各公司各类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完善和修订,形成不同类别的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库。
第二十三条 各公司应依据集团和各公司同类工程的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并在发标前组织招标准备会和评审会,确定有关招标的重要事项,按照各公司内部的职责划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十四条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和格式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审查办法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项目建设概况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基本内容和格式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评标办法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工程量清单
(六)图纸
(七)技术标准和要求
(八)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十六条 招标过程重点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对于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项目,集团将依据单项工程的招标计划,针对以下关键环节进行管理与控制。各公司应积极配合,提前上报有关资料。
(一)资格审查:集团造价总监组织各业务部门作为监标人参与投标候选人的考察及资格评审工作;并向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资格审查情况。
(二)招标文件与标底:集团造价总监组织各业务部门审核招标文件和标底;并向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招标文件和标底审核情况。
(三)开标和评标:集团造价总监组织各业务部门或审计部作为监标人参与开标或评标,并向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开标和评标情况。
第二十七条 招投标资料的归档和备案
招标工作结束后,各公司应按照组卷和分类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编写招标工作总结,报集团成本管理部或采购中心。招投标资料的分类、归档和备案的要求详见附表。
第二十八条 监督与检查
(一)集团成本管理部或采购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公司的招标程序及招标方案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集团分阶段根据检查情况对招标工作进行分析和研究,向各公司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合格承包人信息库
集团组织各公司,针对工程承包、工程监理、材料设备供应、造价咨询等单位,逐步建立健全合格承包人信息库。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集团进行战略采购招标以及各公司进行工程招标时,均应在合格承包人信息库中选择投标候选人;如投标候选人不属于信息库中的成员企业,应报集团审批。关于合格承包人信息库的入库条件、评估方法等内容详见《工程招标工作导引》第四章“合格承包人的选择“。
第三十条 招标禁止
集团和各公司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与投标单位有不正当的接触,不得收受任何贿赂,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集团和各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如触犯法律、法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其他
集团和各公司的招标主办部门或人员应积极与项目所在地招标方面的行政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以便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应与《工程招标工作导引》配套使用。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览表
附件2:工程项目招标方案一览表
附件3: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料归档和备案一栏表
附件1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览表
招标项目
规模标准及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
单项合同估算价
>200万元
50万元<A≤200万元
≤50万元
或者建筑面积
>2000m2
/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
>100万元
10万元<A≤100万元
≤10万元
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
>30万元
5万元<A≤30万元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
>50万元
10万元<A≤50万元
≤10万元
低于以上标准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3000万元
/
/
附件2 工程项目招标方案一览表(例表)
科目代码
成本科目
拟招标项目或拟签订合同名称
招标方案
工程
范围
合同
形式
估算
金额
目标成本
资质
要求
招标方式
时间要求
1.02
工程直接费
/
/
/
/
/
01.02.01
前期及其他费用
/
/
/
/
/
(监理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
01.02.02
勘察规划设计费
…
/
/
/
/
/
01.02.03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
/
(总承包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
(材料设备采购工程)
01.02.04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
/
/
01.02.05
市政场站工程费
…
/
/
/
/
/
01.02.06
环境工程及景观工程费
…
/
/
/
/
/
01.02.07
公共配套设施建安费
…
/
/
/
/
/
01.02.08
其他工程费
…
/
/
/
/
/
01.02.09
工程移交后维修改造费
…
/
/
/
/
/
附表3 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归档和备案一栏表
招标阶段
文件名称
各公司备案
集团备案
招标
准备阶段
项目招标方案
备案
备案
招标工作计划
备案
备案
招标公告或信息发布单(施工/监理/材料设备)
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
备案
备案
招标文件
备案
备案
招标类文件评审单(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备案
投标报名和资格
审查阶段
投标候选人名单
备案
投标人名单
备案
备案
招标人拟派资格预审评审代表资格条件登记表
备案
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
备案
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
备案
备案
招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
备案
发标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备案
现场踏勘与答疑
投标疑问
备案
补遗文件
备案
招标答疑会签到表
备案
考察工程项目登记表/评分表/汇总表
备案
答辩评分表/评价汇总表
备案
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备案
投标文件
备案
备案
开标记录表(工程/监理/材料)
备案
备案
评标
评委候选人名单/评委名单
备案
备案
评标费申请报告
备案
评标专家费用领取表
备案
评标会议签到表
备案
评标专家声明书
备案
资格后审评委评分表/汇总表
备案
暗标对号表
备案
技术标评分表/技术表评分汇总表
备案
经济标评分表
备案
报价对比分析表
备案
综合评分表
备案
备案
评标报告
备案
备案
定标
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备案
中标通知书
备案
未中标通知书
备案
中标审批单
备案
招标总结
招标总结及招标情况汇总表
备案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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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建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3
第三章 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6
第四章 招标程序 8
第五章 招标管理 10
第六章 附则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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