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大会计制度设计04任务-0017一、辨析题1、溢价发行股票的股本应当按实收金额核算,发放内部职工股的现金股利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溢价发行股票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作为确认的时点。按股票面 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记入股本账户,溢价部分(即超出股票面值的 部分)扣除委托证券代理商发行股票而支付的手续费、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后的数额 登记资本公积账户。发放内部职工股的现金股利应通过应付股利进行核算。2、债务重组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非常损失等都属于营业外支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出的核算范围,因此,可以设计同样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虽然这 些业务
2、都是通过“营业外支出”账户来核算,但由于不同业务有着差异化的控制方式, 因此在会计制度设计上是存在差异的。二、论述题(共2道试题,共40分。)1、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实收资本仅有80万元,这试分析这种做法合乎公司成立有关实收资本的法律规定吗?注册资本就是实收资本吗?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有什么关系?答: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定公司所需的资本额的规定,即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 定的强制性要求。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也就是说实收资本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所以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
3、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当然他们各有其特点。 注册资本 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钱”,我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我国公司法 也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公司法对各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实收资本 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此外, 还有一点
5、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 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 的数额。例如本题中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实收资本仅有80万元,这种做法是符合公司成立有关实收资本的法律规定的。2、某单位采购员王强出差回来到会计部报销差旅费。他出差前向单位预借差旅费10000元,并按规定办理了有关借款手续。现在,他凭有关发票账单报销9000元,并交回未用余额1000元,会计员唐勇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后,将王强的原借款单退回给王强,表示单位与王强之间结清
6、了债权债务关系。试分析唐勇这样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为什么?答:唐勇这样处理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第二节第四十八条(六)规定,职工的公出借款单(如预借采购资金、预借差旅费的借款收据),必须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将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款单副联),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指借款记账联)。唐勇这样处理,表明企业对王强出差前的借款业务,没有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既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不利于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作品题某企业准备发行股票筹资,请结合证券法以及股本业务内部控制和核算方法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出该项业务的会计管理制度。答:该企业准备发行股票筹资的会计管理制度包括(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等于实收资本总额,注册资本总额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2)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合同、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各种出资方式的比例必须符合规定。(3)能够将发行股票的面值与超面值缴入部分分别列示。(3)公司必须按照规定设置股本备查簿,登记股本总额、股份总额、每股面值等。 (4)股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必须按不同类别分别列示。(5)国有企业改制中是否存在有将国有支持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无偿分给个人的情况。(7)股本增减变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