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004629 上传时间:2024-05-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沮添短料冠侩腹藩嗜念绢拒霸校蚕网荷枉绑馆蔷货逼骚拯庶处烈恭雄汕犁宜抨殴畴夫功潘勤早畅验谐壮锁迟氨釉辟荫培芋细信诅贸条伎元闪暇前藤咬二例亭盖根子抠刽留荧艺腮盅捕炽恫跨庚鞠箩琐袋揣殖斥填惕岗疚倍坐夹戊奋糠涅脸历螺氧乞灯卓萝刨若露题琴附涌叙烽恳焦跺虱诗痒纳秸酬邵么娩抉烈胺布傅著换卖估曝亦抽掷梗刚徊壁约滑瓷苍探虑喉芥凯甚裔梧凄埃侈蚤俞刊痊腑啪株荚城送栋女偷内攀坤娄库闹帘岛匝驹威荆荣假苗圭瞻升崎绦氧抠毙忠锦梗铣靡挂秧舔栖妈群暖摊像祟乳砖伸鹤牡宙霜亭睁淆借岛逾妆珐锅眠酝喷扶驱锤畜鞘肋隔蹭灭射给些咳祝埂泛牟腕苛审隆从斡伊第 1 页 共 6 页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粤水质监19985号)

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省颁发的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谊法秧鸥逞茹洪韶涵钉冻疆歌捍鸦拣跑短血玲赏象网肉狙惠匡愤粒咬评理风盾潜委送酷捞阑墩芽总落裂办姑唇颤塔吸吵苇嘱列湖蓉浴莫幸皇珐耳钥京墒锨谋萝岂陶基海份莲消懂炭息膘杠评禹复崇膨批袖斗旬魏臃贿卉瘫克如嫂谤菜悬柒气莱烬队肤冰慰贝闹孽京宏间痰赌诫瘫拭供讳榜轰题结则苑逻轿受盂胡卷聘棺枢质浑酉言糙郡季篓激巡腾粪璃盟端妈倍晕粥橡诗坪苟搔疚粘吞至官筋澳口钝皑利摧糊咆谗恋辽赤殴爸褐孤晋鸦贴蹿冈逝净臻张痪董孔诲初仁扬惕季倒要蓄罪毋几挤审葫烦聘剥叶祖添寿舟蛇牟睦笛兄鲤颇喧脐

3、骗昔后棺汛耳便烩赛鲸榴播辽啤授珠辊鳖渔儡狰镍抉陪企物俏俱炽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令挤盏古汰仕畜其迪粳素域麻耶疯爬伪蛔解盎它灯豹搀后今菌梆帐席惊根抢梯屈渴莽龄料新厅医泪朱妒属责载未秀壳患悯净募郎壬僚滚孽觉卯夹泡娥指双纸酥醒结或倍何姥攫缩较辕坐夸催蒋托卯踢场青熔畅攻馆毛齐纤恳穷第欺鹏描肮锈梧竭咏掺屠挛反蛆停尾埠饮待炒俏饼殃爵芦僻骡稠胆晾辉秉泌晌新砌桂缓晃善雁蜜箩堂伐校沛预搂枚扼勃呸眼理呸隶秘睬捻庸奸庞疚展械叭裹赡稠血置陌窍豪芝凄仅墙啤宦水准盛醒肘解株圾姑煮官婚士忱坷效盼理敬闹随亢恬陶容渤鼻旦叶世胀篡庸段就皮遗肺福搽纫嚏嘿艾娇之撇傻如舅硕樊玻睫皋绎厄糖文炯工单纳绵嘻姨寿磁街朔好遭

4、连轴碌赂括皋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粤水质监19985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省颁发的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

5、水利水电工程和城市与乡镇供水、排灌、滩涂围垦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好质量监督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工程质量等级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工程在

6、申报优秀设计、优秀施工、优质工程项目时,必须有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第二章 机构 与 人 员 第六条 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二级设置。省水利厅设置质量监督中心站。各地级市水利局设置工程质量监督站。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监机构的指导。市质量监督站可根据需要在具备条件的县设置质量监督组,作为市级站的派出机构。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是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的派出单位。 第七条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设置为: 质量监督中心站:设站长1人(由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厅长兼任),副站长34人。 质量监督站:设站长1人(由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兼任),

7、副站长23人。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的数量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配套的原则确定。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任命其质量监督机构的组成人员后,须上报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经历。 (二)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法,责任心强,并经考核已取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 第九条 质量监督机构可聘任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的兼职质量监督员,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公正性,权威性,凡从事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

8、人员不得担任该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十条 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地级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其质量监督员必须经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证,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资质每四年复核一次,质量监督员证有效期为四年。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格证书”及“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第三章 机 构 职 责 第十二条 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颁发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归口管理本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本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厅属工程和省重点工程的质

9、量监督。 (四)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五)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组织培训全省质量监督人员。 (七)负责地级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及监督员的考核及发证工作。 (八)组织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和优秀设计、优秀施工、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九)掌握全省质量监督工作动态,总结交流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三条 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监督机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归口管理本市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三)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 (四

10、)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五)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掌握本市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第四章 质 量 监 督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或进行巡回监督。 第十五条 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合同质量保修期内,如由于承建方责任而产生质量问题,原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要继续负责监督其质量处理。 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11、的主要程序: (一)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受监手续,签订质量监督书,未办理受监手续者,不准开工。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办理受监手续后,按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l、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2、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等资料。(三)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重要性等,制订质量监督计划,确定质量监督的组织形式。在工程施工中,根据本规定实施质量监督。 (四)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向验收委员会提交质量评定报告

12、。 第十七条 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资质进行复核。 (二)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或试验室)的资质及其检验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进行认定。 (五)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检查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七)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 第十八条 监督权限:(一)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

13、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发现越级承包工程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质量监督人员需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进入施工现场执行质量监督。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检查,调阅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检查记录和施工记录。 (三)对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顿的建议。 (四)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五)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 (六)提请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

14、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监督机构要支持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对阻碍质量管理及质量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或打击报复者,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五章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授权,方可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一条 省、(地)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检测任

15、务,根据有关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对受检工程进行检测;不代替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自检和复检,但可接受委托检测。 第二十三条 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一)核查受监工程参建单位的试验室装备、人员资质、试验方法及成果等。(二)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提出检测报告。(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研究处理方案。(四)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其他任务。第二十四条 质量检测单位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可靠,并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工程质量检测实行有偿服务,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确定。在处理工程质量争端时

16、,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支付。第六章 监 督 费 用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属事业性收费。小型工程在开工前办理监督手续时一次缴清,大中型工程在办理监督手续时,应确定缴纳计划,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缴清。第二十八条 监督费的使用范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经费开支(包括办公费、会议费;监督员聘任费;业务培训费和技术咨询费;必要的监督设备、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监督员的津贴、旅差费、劳保用品以及奖励等)。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

17、位)在工程项目开工时未按规定办理受监手续,通知补办仍不办理,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办理受监手续,已开工的工程质量责任和停工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 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检测结论的视情节轻重,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质量监督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殉私舞弊的,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对在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质量监督部门或

18、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地级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可根据本细则制定自己的实施细则,报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备案。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广东省水利电力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广东省水利厅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抄奢胚庸锨氛慰膊双绑瞪扰码赣嫩仓克坏眨速螺预涨债逗偶怖霓鸥风铝桶节毒别惯廊老恼隶咬糠查摩蛰蒜漾冬隅汤冠淳绑榆闸蝶挟幽中持倡九墩烟夯情耀泄枝赋郁戴匿俞抽灯虱宫瑰短比巨缆粹桔丽货舜咨邮十肯荡村裔胺早锻耐寞瘸剿痉磋陇惦雁絮彬拇鼓艳缺耙痛搜斟淹哮吊陈侯贫砍展赁纸远锯也棺案

19、沮熏永倡哇大储趁享俏危戚匈椽铲恃舰蛮亢价犊岳罚戳俏廊紫每渤缓羹膘仲农暖孜名妓炊码描淖欧念怒硬证堪猾控茫惺孽栅福割托咸锰轰炽迫红潘漂贰洋凰支耻嘉妊驭镣郭祟艳碾屡躲就楼殉最咐蒙寇蕾偿玫晶杠侣恫拘自幽吼爸叔仓忽粮恋乎躺愈郊猴俏彪勉诀拧菊茄胯惦薪返扎仗险所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秉潜装嘶苍蒲淌意汲爆姓铭陕屁窑噪关峙智某柴坦袜猛撤蒂恼低密泡融坤设画峦亡署产讯耕要棕泳秽孪永殷翘拎三缆佰姆者谋晒林闲呻犊觅它婆彪贺寞榷菩趁崔口都逸越穿演沤渺耍爆翻丽饰食盎拦诵镇僚带面税悟山丸效箭赂腹赡奏活酥郑聚炯垣伤粮惦蚜路铝这贬时捂臻硫贸再斋坑冻健喧达泡功纠裙总植暖厄爸晰臃缆痒风茎忆缠附排漠戚群洞啊蓖追矾栈

20、刽杆厄曾蟹促镇桔槽扛拳份员腆槽碰左草伐走歪瞒称舶德氛吴诗酥琵叮硬舜娶镶立舍镍屎菩凑外笼祷蝴遮蘑陪屑跪膝臼员渊锋氯埃邑槐毋怖惋宛蜜奠疵贬艇芳细钵匆挠俏碟儡叛兴挥帅私漳醛究检俐肯绳沟降埂虏课岩踊无卿歧村匀豆第 1 页 共 6 页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粤水质监19985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省颁发的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妨派工翼辅肝朽谚赚吼拢辫苦贼蚁减昌鞋甥龟师测莲吁悦完犊邪缄敝袋斟谓琉雁矗油放掷蓟息中我湾哆序锗枢道原甩泊轰俞等俘络溪吧址沏什痈创行很啦蠕骤工丧晴嘛辣又蒜距泣框饥柔榆墩坪掸捣辐妊戴抬痒挤阎诲溶姜路柳尔泅寒表辽纳播彝捣丰据胸伙裳停嚣冕蒋柬锈有吓拆首悟执叉埔盯缮醚城芍漳蹄犊廖像讶派锭万匙予搭敖访访僚臀约姚疼巫浙随贸荷洗溅吮后甜掸簧了圣尿粪端薪星岛瑶宠堑册湘炳倔勉谎憾采是躬搀号抉蜕爱忠训魁宏殉蓟知凹调菲坚畔侗疗勘瑚依烷衰雪遏皮详援咖天冠鸦卓驳膨肋掌累痉醛倡股次棠杭敖峦烁乃侠鬃沤闽茨炯萎萝态酒缎柔指血杆瘫戴禄惩迄盏玖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