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船岸共用须知
编号
IG-040602
船舶药品和急救设备管理须知
版号
1.0
生效日期
2016.08.08
编写
门诊部
审核
侯锋
批准
唐敏
页码
4/7
1
适用范围
1.1.1
本须知适用于《油轮管理手册》、《安全管理手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1.1.2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岸基如下部门:门诊部。
1.1.3
本须知适用于船舶如下职务:大副、医生。
2
须知
2.1
管理要求
2.1.1
配备船舶药品的远洋运输船舶,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
2.1.1.1
参保单位在自有自营的远洋船舶上配备中远自有船员班子;
2.1.1.2
参保单位在租借自营的远洋船舶上配备中远自有船员班子。
2.1.2
船舶药品为远洋船员在船期间日常或突发疾病时的基本医疗用药,对于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用药的适航船员,在上船前应由其个人将所需药品自行备足。
2.1.3
船舶药品费用每月由集团劳险中心根据船舶药品费用标准和单位船舶数量进行核定,每年一月和七月由集团劳险中心预拨给中远社保管理大连分中心,每年结算一次。中远社保管理大连分中心应及时参保单位进行结算,确保船舶药品费用支付。
2.1.4
船舶药品实行集中配送制度,确保船舶药品质量安全。集团劳险中心委托中远社保管理分中心在所在地区港口选定1~2家船舶药品供药单位,为到港的中远海运集团远洋船舶提供船舶药品配送服务。中远社保管理大连分中心负责选定大连地区船舶药品供药单位。
2.1.5
中远社保管理大连分中心在选定船舶药品供药单位前,应对其供药资质资格及合法性进行审核,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方可作为中远海运集团远洋船舶药品供药单位。
2.1.6
中远社保管理大连分中心应与选定的船舶药品供药单位签订船舶药品配送协议,并将协议复印件报集团劳险中心备案。与船舶药品供药单位签订的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药的质量、时间、结算方式、费用单据、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
2.1.7
中远社保管理大连分中心应对船舶药品供药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船舶药品供药单位资质资格有效性和合法性。严格履行协议,对于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应取消船舶药品供药单位服务资格。
2.1.8
船舶药品应由专人管理,只限于本船人员使用,严格实行船舶药品使用登记制度同时建立船舶药品使用台帐。船舶医生(或指定船药管理人员)要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船员每次取用药品时须由本人签名,不得将药品出售、私分、变卖、送给他人或作其他用途。没有医生的船舶由政委、大副管理,并做好病人用药记录。
2.1.9
船舶药品实行购药验收制度,船舶医生(或指定船药管理人员)应根据批准后的购药计划和船舶药品供药单位提供的药品清单进行验收,新购船舶药品原则上在船有效期须在12个月以上,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及过期药品上船,保证船员在船用药安全。
2.10
船舶医生(或指定船药管理人员)每季度检查药品、药箱及医疗设备。
2.2
船舶药品申领与采购
2.2.1
船舶药品实行购药计划申请审批制度。在购买船舶药品前,应由船舶医生(或指定船药管理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和大远健康、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船备药品目录规定,根据船舶药品库存、航行时间等情况,填写《船舶购药计划申请审批表》,经船舶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公司门诊部审批。供药单位参见《中远海运集团远洋船舶药品供药单位通讯录》。
2.2.2
在购买船舶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购药计划及以下要求购药:
2.2.2.1
当地港口有中远海运集团规定的船舶药品供药单位的,应到船舶药品供药单位购药;当地没有船舶药品供药单位的,经公司门诊部批准,由船舶医生(或指定船药管理人员)到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直接购买。
2.2.2.2
对于长期(6个月以上)在国外的船舶,特殊情况下,经公司门诊部批准,按照规定可在国外购买部分治疗性药品,并报备中远社保管理大连分中心。
2.2.3
对于未按船舶购药计划采购的药品,应对购买替代药品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公司门诊部认可。
2.3
船舶过期药品及医疗垃圾管理
2.3.1
严格实行过期、变质药品核销制度。船舶医生(或指定船药管理人员)应随时对船舶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限进行检查,对变质、过期等药品,应按规定填写《船舶药品核销审批表》,经船舶主管领导签字,报公司门诊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
2.3.2
经过核销的过期报废药品、船舶医疗垃圾由船医或(或指定船药管理人员)收集保管,按规定分装并妥善保存,船舶靠泊后向港口国医疗垃圾回收部门移交医疗垃圾并取得签字认可。
2.3.3
少量的医疗垃圾通过集中保管封存,待船舶到国内港口后交付门诊部按规定统一处理,船舶分装医疗垃圾的用具由门诊部提供。
2.4
船舶药品的配备
2.4.1
船舶药品配备目录应符合属地统筹部门报销范围并符合国际公约要求,目录内药物品种可随属地统筹部门更新增减。详见第四层次文件“船舶药品目录”。
2.5
船舶急救药箱
2.5.1
救生艇筏配备的急救药箱由安技部备件物料供应,标准急救药箱需符合1999年《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等要求配备了药品和器具。
2.5.2
公司门诊部为每艘船舶至少配备4个医用急救药箱。这些急救药箱应放置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生活区内的公共场所(如餐厅),以及,若适用,病房和/或货物操作控制室。
2.5.3
门诊部所配船舶医用急救药箱应包含下列药品:
急救盒、一次性注射器、听诊器(只放在病房)、血压计(只放在病房)、体温计、止血带、镊子、手术剪、创可贴、绷带、三角巾、一次性消毒敷料、酒精、碘酊、红汞、阿托品、冻疮膏、烫伤膏、防晒膏、清凉油、风油精、土霉素、氟哌酸、芬必得、去痛片、庆大霉素、安痛定、生理盐水、云南白药。
3
记录
3.1
IG-040602-F01
《船舶购药计划申请审批表》
3.2
IG-040602-F02
《船舶药品核销审批表》
3.3
IG-040602-F03
《船舶药品费用报销申报单》
3.4
IG-040602-F04
《药品、药箱和医疗设备检查表》
3.5
IG-040602-F05
《复苏器、担架检查记录》
3.6
IG-040602-F06
《船舶药品清单》
3.7
IG-040602-F07
《药品使用记录》
4
相关文件
4.1
—
《中远海运集团远洋船舶药品供药单位通讯录》
4.2
—
《船舶药品目录》
4.3
—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中远海运集团远洋船舶药品供药单位通讯录COSCO Ship Medicine Contact List
地区
供药单位名称
供药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工作时间
负责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广州
广州远洋运输公司综合门诊部
广州环市东路404号
黄卫平
电话:020-22811532 传真:020-22811534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 下午16:30
中远社保管理 广州分中心
邝占罗
020-22811028
大连
大连嘉事大仁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群益街6号
许丁元 邓洁
电话:0411-83612959 传真:0411-83612919
周一到周六: 上午8:00~ 下午16:30
中远社保管理 大连分中心
于杰
0411-82636161 转234
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门诊部
大连市中山区七七街29号
董益银
电话:0411-82636161-596
电子邮箱地址:liushulin@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 下午16:30
上海
上海远洋医院
上海市政民路415号远洋医院船舶服务部
姚琴芳
电话:021-65647436 电话:021-65110082转2098 传真:021-65647436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 下午16:30
中远社保管理 上海分中心
潘正伟
021-35124888 转2870
青岛
青岛远洋运输公司门诊部
青岛市香港中路61号阳光大厦105室转门诊部
钱余生 王保才
电话:0532-87052626 传真:0532-87052742
周一到周五(非假期): 8:30~17:00
中远社保管理 青岛分中心
李兴华
0532-85978381
天津
天津远洋船舶供应公司
天津市塘沽区津塘公路25号
付云
电话:022-66309327 传真:022-66309315
全天
中远社保管理 天津分中心
李海涛
022-65705409
厦门
厦门市光华大药店
厦门市思南路39号
林秀缎
电话:0592-2052455 传真:0592-2052455
周一到周日: 上午8:00~ 下午21:30
中远社保管理 厦门分中心
许丽华
0592-2392078
深圳
深圳市友和医药有限公司
深圳罗湖区笋岗物流园815栋南
董在远
手机:13316955650 传真:0755-82422576
周一至周五: 08:30-17:30
中远社保管理 深圳分中心
冯子青
0755-83297109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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