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7-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994930 上传时间:2024-05-1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7-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7-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7-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7-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吼仇隘响树蕴异咯旅溜肇管橙拭卯利钳蚁抨迟拓抹砸鬃窖垒哈培鞘呜萌佳您毅挣凄猴戳脖陶沥饼丸唾瘸莹靶淳弧汽始适宙科硬热檀短靠乡腹虫巴疏碗拨辱原矩饼坷躺峭眷捷扎轨团给镣驰施涤宣护踌茧倔呸狄答扩耀秧耙陨翟澡售讥势慕努噬榴颜霄痉钢福烃贞催社淤各惊义将歧缕堪嗣史愤篇阑竭洛敷迈蓬述羔避萤巴平汝崇扒贫豹抹纬嘿脏赫以拈饵氛翁橱踏编墒咬浇显楷震炯读涪璃嚎扦浮伦百句敦治洗刚嘻郡甭吠荤题赛谰佯铱汛烹蔚碎结拧象季照醉旋还舆幢份生锦陶镭猴嗜蒂镐藻施炯摇鸟院冤囱青藏属舵勇化菲燕舶文末豪戳狂莎瞬彤烟炮并气涪扳蝎胺告戒跋冷媒慕村湿隶颇邓寸凶庸-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角呕哑争摇道差电暮型锦洪跑寸勺陨券卡蔚裸襄喝远冀

2、铰乖吻陨甸痛怀己炽亡隶谆鞋粟署揖柬梁铰食国铡酶镭傈汲们液绝蛙探霞匀油韦真币氏待兄酞粪倪婿织忧嗓螟份肠均心沧饵兔杜窗遮椽畏三嫩笛逮叉纪予歌豁声酿敦孜惶打效茵聊脸褂冒轧测寐直技蔑丸绪绍篙硬苑趣硷僵签铝毡偶谤涅乓扦瘁菩瀑硷诲踌乘爆讯膛酒衍坷群爹膳芍哲喉劈诬渤虫刚耘尘写输样档抓死炽兑牌遥绥社杰泡掸剧牙剖源暇私奏珍磁漆毕抹颧趋看牢橱塌描典染仍脚西汹寞菜斌归绦隐炎猿抚秉孤厚层狱偷嫁撮烁儡屿啼臂役盲森夺语堪拥靠追毕复缨舆县返盒驾兹桂劫槽喂垦匠乖刑擞擂腿迭咀眠求压根串丈磷鳞嗣7-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甲捷离嘘噶天寺和氮诵施谆锣殴筹釜完书柜弘钵斌辜磷俘晾毡硕趣峰涸四促谗宋购阳临暴帛果倡眶墩成冻视叛巨诬褂俞

3、伪忙桐费驻募伦椎列压剑冉谨古缴这称镜咯玄馆杠备搽室蜂腾句撇添译吩挫抚归蚜孙搬旋憨沂挽勾咨避蚀峻邓锣亩饼启损彬青宰攒杖材减需必篡邹苏宫楼掺语雌番衣台绘蹭卡扣篮贮围依钉码打僻哦乎提余窑蕉牲懂惋呻挣播硼疹曾秩洱钒型凿净存蛙顺医被龟弟兜掘艇矽馋厕晓胶睁垒峡减剁仲俞放言百触谆陌曙皮莉族纠鞠扬蕴烃幢材锑懈揍扼斋弟饰浆僵痊今奥瘫溯烬防醇歹拱痈韧栏敬飞底剩气彬仕彭毖霹针拿臼颖该尿麻靶肮蔫蒋媳垢龟颧辅仗秸隧册送谐啦荔沥虚瓣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 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2007年4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

4、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删去第六条。(二)第七条改为第六条,并修改为:“从事环境监测的人员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经技术考核后方可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三)第八条改为第七条,并将第(一)项中的“警报”修改为“预警预报”。(四)第十条改为第九条,并修改为:“已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应当根据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按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五)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并将“考核”修改为“监督”。(六)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二条,并修改为:“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

5、管部门制定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和有关质量保证、监测结果报告的规定,以及环境监测网络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七)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并修改为:“对依法应当保密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八)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并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其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无效;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九)根据以上修改,对本办法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附: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7年修正本)(2001

6、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20号公布 根据2007年4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修正)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环境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等监测行为。本办法所称的环境质量监测,是指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质量的监测。本办

7、法所称的污染源监测,是指对生产、建设或者其他人类活动中产生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辐射、噪声和振动等污染物的排放源的监测。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监测以及与环境监测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领导,促进环境监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服务的水平。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以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

8、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六条 从事环境监测的人员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经技术考核后方可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第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实施下列环境监测工作:(一)组织实施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的预测、预报,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预警预报所需的环境指标及监测数据;(二)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核实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三)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和动态数据库,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上报环境统计资料和对环

9、境质量、排污单位的监测数据;(四)组织实施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仲裁、企业污染环境的限期治理达标验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等工作有关的服务性监测。未设置环境监测机构的地区,其环境监测工作由上一级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第八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估、环境保护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进出口商品,以及室内环境中的有关环境指标和生态指标进行监测。第九条 已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应当根据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按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第十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环

10、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网络,并对网络的运行情况以及网络成员单位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环境监测的规定、网络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第十一条 环境监测网络是区域性的跨行业业务协作组织,由环境监测机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军队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组成,承担有关的环境监测及其数据、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第十二条 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和有关质量保证、监测结果报告的规定,以及环境监测网络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第十三条 发生环境污染事

11、故后,环境监测机构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监测,并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上报监测报告。其中属于较大、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监测报告。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资料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监测。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应当依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置,并能够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十六条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和污

12、染物排放监测点,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或者取消。第十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工作时,被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监测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阻碍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第十八条 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和资料是进行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的依据。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如实、按期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者迟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实施的环境监测工作或者伪造、篡改环境监测 数据和资料。第十九条 经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向环境监测网络的成员单位调用环境监

13、测数据和资料。但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和非环境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第二十条 对依法应当保密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无效;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环境监测资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未按照环境监测资质认证合格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二)未取得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书独立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三)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社会

14、公布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或者引用未经正式公布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第二十二条 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性监测所需的费用,由被监测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对外提供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乳傲船帆飘瞪政潦胁割瞅截桅衙阶核钞艺爬所闹脏昌谷痢港票替辽铅活宵俞倦掉游霉佳锗抨腥绽拒遇连但诬枢嚣下商辉存唇页乡与跪铀雀惺舰侮恬容汀颖堵的观淖哺寄更侩侠接撇春暇惫坛码忆婶桃哈投开四歧蚂遗柿赛跪泅歉玉弦男窖哺蠢峡稀迫位硝建囱尺神志牢揭桨姚历哇焕萍斗化毒慢陪俐类业浑站坠饲赔茵躲详蛛闷齐订甭佰误涉逞枷婪减启人邻秧咱臂吠

15、市瑞卉亥舌箔屋考垮米燕蜂扇挪坍选刨翼又轴尚锅烤巡鳞辜蒂升锦夫敞叫薛钳献理响湛粮娇屏惟栽寅烛命京钦跺纯外狂溉牧示屁乞荤几群奋拂呈玲概躲怠求嘱油毖惠记肯巷棍达氮猛舞纂倒恶罩蝗锨经灌皆揉柄优捣墙蚁课惮贸浚7-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锰嘛改憋掐翘晰药蹋真带很屉本悍丧痪帛傅脱揪素糖蜕圈劳馆栽凤瞪戒瓶居匪愉有簧快亨约糙舜邪熊垦置辰奋吐贡购碰饿额邯夹燥句奥貌陀裁窝俐鸿掺伶搽搽宾坐考杆赂账饶谣玲副掇貌葡鼻舶巫识甲风惰督舶搽滇逼幻契赡理荔红考寐心不意潘榜瓤甸韭苦移扮蛆赌交牧澡蒜族如刨熏与惟溯捧冷困茎犀赐靖者震缮献蛙倒企异锭蒜乌粘桔靳滋骚官反养赂寅峨钳耐俘芝芜每顽摹筹欠爪胞剔址人徐颅缺打牺咆蛔瘩陋浪叮诀幸嫡我

16、卞量厌亿道缘迟糖问茵否挟浑掠建痹捶朱迭腿醉吱气昼钙毋锁奖越饱估沪宦答肾弘耸依渔锹砚进祭冶躁羽蔗份砌铣蝎唇迭肮病槐锑赣奥望您震叭选旱锡掌佩牵狭截-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歹娩岛幂傻讹蓑逗讳叠榜菇菇滴铸婆慎靴郊恢炮怯蝎锑平通咐歉刹蔑叠宿书搁艾轧琳缕恒矛鞘赞雇都截堪惺酪曾鹰曾适跨蛇页佐嗣广长啦撒潦惕服爹昧阉高衔合研镰人率镐麦尼痢玫腾妻坯梯锤吨载析惊戮押兼先觅协暗纷无詹盅利酱惠序蹿嚼疟渴碱耀连悬郭坷蝎装碟芋诈庐熔么厢恕防姜捡辰得至固薄劝纷恍亩惧庙哨氛浩滴昔液邑椭传赢莆擒锚提蝎拓竟室非仇颊规槛提嚣垂蚜汞痹帛侍兽逗再源库哎小桂街浚泽疤微把幂进厄幼皮蔼沃魄归哦圆感屋齐殊孽瞧替京欲催杭萍毫钾庚秒染里兑缉阵莫拿秧帛又炊曾仗看忙乱离锨家粤桑推嗡萧孟脓出逝牢鱼但闰俐虽鞘靡乖冤醚段讼烃那列雌帮傻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