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汇 编
XXXXXXXXXXXXXXXXXXXX
目 录
前 言 - 1 -
一、管理制度 - 1 -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 -
1.总则 - 1 -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 - 1 -
3.施工、维护作业安全管理 - 3 -
4.交通安全管理 - 4 -
5.消防安全管理 - 4 -
6.设备安全管理 - 5 -
7.劳保用品管理 - 6 -
8.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 6 -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6 -
10.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 - 7 -
11.处罚和奖励 - 8 -
(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 10 -
1.奖励 - 10 -
2.惩处 - 10 -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 12 -
1.总则 - 12 -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 12 -
3.持证上岗要求 - 13 -
4.工器具的使用 - 13 -
5.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与置放 - 16 -
6.施工车辆 - 16 -
7.作业安全 - 16 -
8.行为举止 - 17 -
9.班组安全管理 - 17 -
10.现场文件和记录要求 - 18 -
11.处罚原则 - 18 -
12.处罚细则 - 19 -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 21 -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部门 - 21 -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 - 21 -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 - 21 -
4.培训时间要求 - 23 -
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要求 - 23 -
(五)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 23 -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 23 -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 24 -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 25 -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26 -
1.交底组织 - 26 -
2.交底重点 - 26 -
3.生产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 26 -
4.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 - 26 -
5.施工员交底 - 27 -
6.交底方法 - 27 -
(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 27 -
1、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 27 -
2 、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 27 -
3 、赔偿办法 - 28 -
(八)设备维修、检查制度 - 28 -
(九)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29 -
(十)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 31 -
二、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 33 -
1、总经理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 33 -
2、总工程师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 33 -
3、工程、网络及维护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 33 -
4、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 34 -
5、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 34 -
6、技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 35 -
7、仓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 36 -
8、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 36 -
9、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36 -
三、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37 -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37 -
2、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37 -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 38 -
4、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 38 -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39 -
6、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 39 -
7、工程、网络、维护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39 -
8、计划财务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 40 -
9、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 40 -
10、技质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41 -
11、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1 -
12、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41 -
13、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42 -
14、部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2 -
15、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2 -
16、采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3 -
17、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3 -
18、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3 -
19、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4 -
20、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 44 -
四、应急预案 - 45 -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45 -
1.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 45 -
2.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准备 - 45 -
3.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 46 -
4.潜在危险源的应急准备和响应(事故)事件 - 48 -
5.机械伤害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 49 -
6.触电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 50 -
7.高空坠落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 53 -
8.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 54 -
9.食物中毒、传染疾病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 55 -
(二)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 56 -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 56 -
2.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 56 -
3.应急预案的组织和职责 - 57 -
4.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 59 -
5.应急知识培训 - 59 -
6.事故报告 - 59 -
7.应急预案措施的演练 - 59 -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抓好本公司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安全利益,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以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一、 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1.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
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2.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2.1.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总结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2.1.3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2.1.4调查处理全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1.5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表彰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分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火安全三个领导小组,由公司各部门领导组成。并确定各小组责任制。
2.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2.2.1.1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2.2.1.2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对解决不了或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委会做出书面报告,在根本上消除隐患;
2.2.1.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听取安全员对班组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2.2.1.4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具体落实对员工安全考核和奖惩。
2.2.2防火安全小组责任制
2.2.2.1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及各项防火规定;
2.2.2.2制订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责任制。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2.2.2.3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开展消防活动,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2.2.2.4制订灭火方案,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完善消防设施;
2.2.2.5施工部门进场前要确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并对员工进行教育;
2.2.2.6派人现场监护,危险物品专人保管。
2.2.3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
2.2.3.1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根据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办法;
2.2.3.2负责本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参加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配合交管部门做好车辆年审和驾驶员换证工作;
2.2.3.3负责制订车辆管理制度,检查并考核相关部门、单位执行制度情况;
2.2.3.4组织开展行车安全竟赛活动,落实奖惩考核。
2.3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责任制
2.3.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3.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3.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3.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3.6对各班组、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2.3.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2.3.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2.3.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资讯反馈工作。
2.4部门班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4.1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2.4.2要经常检查、督促部门、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2.4.3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2.4.4做好安全生产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5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
2.5.1部门第一把手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及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2.5.2各岗位人员必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在本职范围内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施工、维护作业安全管理
3.1施工、维护作业部门,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维护作业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度;
3.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必须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制度》要求;
3.4施工和维护作业,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要求;
3.5施工、维护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安全上岗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施工、维护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6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有毒有害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3.7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在道路或居住小区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3.8各施工、维护单位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工具、仪器、仪表,准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9根据公司要求,各施工、维护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共保协议,参加全年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3.10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公司施工队同步,必须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
4.交通安全管理
4.1车辆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安全事故的处理,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4.2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5.消防安全管理
5.1用电安全管理
5.1.1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
5.1.2施工作业现场及公司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具;
5.1.3严禁非电力专业人员擅自带电更换电源保险,插座等操作。
5.2、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5.2.1物资和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物资存储的性能,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时垛距、墙距、柱距、梁距均不少于50公分,通道不得堵塞;
5.2.2库房周围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严格控制火源,严禁火种入内,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5.2.3仓库内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
5.2.4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周围的纸箱、木材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保管员要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5.2.5仓库区域内未经许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5.3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5.3.1施工单位进场前要确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并对员工进行教育;
5.3.2施工中不准乱接乱拉电线,完工后要切断电源,动用明火要办理动火证,并派人现场监护,危险物品专人保管;
5.3.3不准在严禁吸烟的部位吸烟,不准在工作场所使用电热器具,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场所, 动用明火施工时,要勤观察、勤检查,及时清理工余料、废料。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5.3.4发现火警,应立即奋力扑救,并及时向领导、消防部门报警。
5.4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应符合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专库保管,分类存放。
5.5消防器材、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5.5.1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5.5.2应爱护消防器材设施,不损坏或挪作他用,定期清洁检查,保持良好状态。应定期更换药液、充气,确保灭火器完好;
5.5.3消防栓周围严禁堆物,不能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消防栓上的部件要保持良好,做到无漏水、无锈蚀、开启方便,操作灵活。
6.设备安全管理
6.1新购的设备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设备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6.2办理新购设备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收部门有关设备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6.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4设备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设备安全使用合格证;
6.5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6.6负责管理设备的部门,必须按设备维修检查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各种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案;
6.7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设备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7.劳保用品管理
7.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7.2努力做好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7.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委会,及时治疗或疗养,并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7.4劳保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参照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执行。
8.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8.1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8.2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拒绝办理投保手续;
8.3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8.4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8.5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8.6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协助工程部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9.2对新职工、试用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生产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9.3对从事电气、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资格)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9.4具体规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执行。
10.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10.1目标要求
10.1.1安全检查的目标是:依靠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采取安全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行为和不良条件,达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要求;
10.1.2各级安全员都应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尽职尽责,为安全生产的检查努力工作。专职安全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定期检查,深入基层检查的时间要充足,检查要做细致记录。各单位应该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配合监督检查人员工作。
10.2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10.2.1检查的形式: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季不少于3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4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10.2.2检查的方法:问:询问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听:听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反映;查:生产现场的情况;看: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使用安全监测仪器进行现场检测。
10.3检查的内容
10.3.1安全生产管理
l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l 各部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l 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员;
l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l 安全生产资料、数据是否记录、齐全;
l 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l 安全生产自查、互查、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
l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等);
l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和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情况。10.3.2劳动安全
l 线路施工、维护是否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l 是否执行岗位安全制度和准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 生产组织者和操作人员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l 机驾人员安全行车情况;
l 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10.3.3劳动卫生
l 生产场所有无有毒有害物质,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无防护措施;
l 防暑、防寒措施是否落实;
l 食品卫生及从事该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l 执行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条例”落实情况;
l 依法合理安排员工作业时间、休息时间和节假日休假情况。
10.3.4消防安全
l 消防措施情况;
l 重点部位的消防警示标志是否明显;
l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能够正常作用;
l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
10.3.5文明生产
l 环境污染和施工机械噪音控制情况;
l 施工现场设施布置是否合理、整洁;
11.处罚和奖励
11.1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对事故部门负责人给予扣发考核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10%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考核工资的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
11.1.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11.1.2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1.1.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11.1.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11.1.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1.1.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11.1.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安全漫不经心的。
11.1.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11.1.9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11.1.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1.1.11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
11.1.12违反国家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的。
11.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11.2.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条件
11.2.1.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1.2.1.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到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11.2.1.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11.2.1.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11.2.1.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11.2.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1.2.2.1能够很好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全年无违规行为;
11.2.2.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11.2.2.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2.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3.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惩处违章人员,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奖励
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消除安全隐患有显著成绩。
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敢于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作斗争,成绩显著。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的评比和表彰。
2.惩处
2.1生产安全考核细则:
2.1.1各部门、单位应 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会议记录齐全。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扣200元。
2.1.2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承包、工资奖金挂钩,应考核严格,奖惩分明。考核不落实扣200元。
2.1.3新职工需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才能上岗作业,未经培训上岗作业,扣200元(每人)。
2.1.4安全员应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频次为每月二次以上,并做好记录。未达到检查频次,每次扣100元。发现违章违纪现象不处理,扣100元。
2.1.5设备、工程管理安全和劳动保护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应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主管部门与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严格工程安全方案的会审和工程验收制度。有章不循,制度实施不落实扣200元。
2.1.6合理组织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保障职工劳逸结合。按规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安排不当,职工有事实反映的扣100元。
2.1.7自查或被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的,扣200元。
2.1.8发生工伤、交通事故,必须迅速向公司安委会报告,重伤二小时、轻伤八小时内,超过时限以隐瞒论处,扣200元。
发生责任性工伤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者,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轻伤事故扣500—1000元;重伤事故扣1000—3000元;死亡事故扣2000—5000元。
2.1.9发生事故苗子后,应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执行不力,扣200元;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扣500元。
2.2治安、消防、保密安全考核细则
2.2.1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工余拆旧等材料处1000—10000元罚款。
2.2.2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扣1000—5000元。
2.2.3灭火器材保管不良,损坏一只扣200元;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火炉、油炉、电热器等扣200元,并没收器具;违反禁烟规定,扣200元;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保管不妥扣200元;
2.2.4财务现金、票证管理制度不落实扣200元;办公桌、铁皮柜不得存放现金,发生失窃案件扣200元。 集体宿舍、橱房、仓库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扣200元。
2.2.5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扣500元;聚众赌博扣500元。
2.2.6保密文件、图纸保管不妥,发生泄漏密级信息扣500元。
2.3.交通安全考核细则
2.3.1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50元;车辆应做到“二不缺、三净、四不漏”,车容整结,坚固良好,零件齐全有效。不合格扣200元。
2.3.2发生责任性交通事故,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轻伤事故: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扣责任人200—500元;重伤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扣500—1000元,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扣1000—2000元;死亡事故:经济损失5000以上,扣1000—3000元。
2.3.3要做到文明开车,发生有理由申告扣100元;擅自开私车或动用他人车辆扣200元;夜间车辆统一规定停放,违反停放规定,扣100元。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确化,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维护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江苏省三维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2应用范围
本规范作为公司《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基础,是阐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要求的文件,具有强制性,各生产单位(含合作供方单位)、各项目部和全体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项目部等各级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及处罚。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更新等情况的监督及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2.1硬件安装人员、线路施工人员和维护人员应统一穿着公司发放的防护服装。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应穿着防寒服装。
2.2工作鞋的穿着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符合GB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的绝缘鞋。特别是设备操作涉电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采购的绝缘胶鞋。客户有进入机房穿鞋套要求时,应按客户规定执行。
2.3防护手套的使用
线路施工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从事物体搬运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按规定佩带防护手套(布质或沙质手套)或防寒手套。
2.4安全帽的使用
从事线路施工人员、室外设备安装人员和维护登高、上杆抢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当按规定周期佩戴符合GB2811-1989标准的盔式、复合衬塑料安全帽。帽衬与帽壳内应保持25-50MM空间,扣好下颏,戴正安全帽。
施工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员应当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是否完好,当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以保持安全帽符合规定要求。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两年半时间。
2.5安全带的使用
登高作业人员在上杆、登塔等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安全带的带体上应有合格证等标志。安全带的使用要求是:安全带应作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牢固闭合的构件上;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上;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抽验一次;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的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6独杆塔保险扣的使用
移动基站独杆塔须配备独杆塔保险扣时,应属独杆塔专用保险扣。保险扣不用时,应妥善保管和保养。
2.7电焊面罩的使用
使用电焊机烧焊时,应配备和使用电焊面罩,以防电焊弧光灼伤眼睛,
3.持证上岗要求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持证上岗。如有遗失应及时补领。
3.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应统一佩戴公司印制的施工证件,《施工证》应由施工人员姓名、照片、工号和公司钢印,并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挪用他人证件。允许施工人员佩带业主或客户发放的《通行证》、《施工证》或《临时出入证》。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施工过程中,应随身携带和保管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登高证、电工证、电焊证)的复印件,以备检查。
3.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擅自制作本公司施工证件或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3.4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和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佩带公司印制的检查证件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监督。
4.工器具的使用
4.1梯子的使用
使用竹梯时,竹梯应牢固可靠,高度适宜。竹梯下部应绑扎防滑和绝缘橡皮,并不得破损。竹梯应当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作为安全警示。使用时,立梯角度以75度正负5度为宜。当梯子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50厘米。施工人员在梯子上操纵时需要有人扶梯,防止竹梯摇晃、打滑;上下梯子不能携带笨重的工具和器材。使用铝合金绝缘人字梯和专用凳子时,铝合金人字梯应当牢固可靠,高度适宜。使用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度正负5度,应锁扣牢固,防止滑动。人字梯展开使用时,转轴应当向下,方向不能相反,梯脚底部应当有防滑和绝缘橡胶包裹,并不得破损。梯子上不准有两人同时上下作业,严禁垫高使用和作业人员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不得使用木制或简易的梯子,梯底不稳及打滑的梯子禁用。梯子不用时,应随时放倒,不准放在露天日晒雨淋,以防损坏。
4.2大小绳的使用
大绳的材质宜是尼龙带棉,不宜使用白棕绳的材质。应经常检查大小绳的外观,若发现有破损时,应及时更换。
4.3工具和工具包(箱)的使用
各类起子、扳手等工具应作好绝缘。起子绝缘要求:除起子口裸露的金属部分其他部分都须及时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裸露部分不应超过1厘米,绝缘部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需及时重新绝缘;扳手绝缘要求:除扳手的扳口外金属部分需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平时不用的扳手端口也需绝缘完整。
工具箱应完好无损,保持清洁。应将常用和必用的工具分类放在包(箱)内,暂时不用的工具可另外存放,每天开工前和当天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工具。
帆布工具包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需检查工具包的完好,包带是否牢靠等;工具包内切勿将测量仪表等和带锋口的工具放在一起;上塔、上杆作业时,随身携带工器具的总重量不准超过5公斤,操作中不用的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包内,以免不小心掉下伤人。
4.4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搬运带的使用
搬运时,要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上楼梯及拐弯处要慢行,前后的人要相互照应,多人合作时应按身高、体力妥善安排位置,负重均匀,有利于安全。手搬、肩扛设备时应搬、扛设备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布线、盒盖、零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搬运蓄电池组时,应使用搬运带进行搬运。
4.5脚扣与滑板的使用
脚扣需经常检查是否完好,勿使过于滑钝和锋利,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固。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用而把口窝大或窝小,以防折断。水泥杆脚扣上的胶垫根,应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胶里线时应予更换。搭脚板的钩、绳、板,必须确保完好方可使用。在使用前需作试验后方可使用(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厘米左右电杆上,一脚悬起,一脚用最大力量猛踩)。
滑板应经常注油,保持良好,如有损坏迹象或缺少零件不应使用;使用滑车拉起或放下任何重物时,切勿骤然动作。
4.6滑轮的使用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轮轴、颊板、钓钩等有无裂缝或损伤,滑板转动是否灵活,润滑是否良好;使用时,应按其标定的允许载荷使用,严禁超载使用;滑轮使用前后都应刷洗干净,经常保养,严防锈蚀和磨损。
4.7接线盘的使用
(LBD-B/50米)使用于380V以下。使用前小检查电源插头不得损坏、胶套软电缆不得破损;使用时首先合上漏电保护器开关(不带保护器无此程序),然后打开电源,电源指示灯亮;圆形红色指示灯为故障指示灯。
4.8喷灯的使用
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应用规定的油类和专用铁桶,加油不可太满,应使用漏斗加油;气压不可过高,禁止将喷灯放在火炉上加热;不准在任何易燃物品附近点燃和修理喷灯。燃着的喷灯不许加油,在加油时必须将喷灯火焰熄灭,喷灯用完后要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避免喷油嘴堵塞。禁止用喷灯烧饭、取暖。
4.9电烙铁的使用
新电烙铁在使用前先要检查手柄、导线、插头是否完好,同时要用万用表阻挡检查一下插头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阻值,万用表的指针应该不动,否则应该彻底检查。电烙铁使用中,不能用力敲击防止跌落;烙铁头上焊锡过多时可用布擦掉,不可滥甩以防烫伤他人。暂时停用应放在支架上,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拔下电源插头。冷却后再将电烙铁放回工具箱。严禁不切断电源和不妥善放置,施工人员就离开操作现场。
4.10切割机的使用
禁止在室内使用切割机;使用前,应清理切割机周围杂物,防止火花点燃物品;应当将切割件紧固;严禁用切割机打磨缺口的飞边毛刺;换砂轮片前,应关闭切割机的电源,以防误操作发生意外;应将螺栓安装牢固,装好后进行试转,以防砂轮片切割时脱落伤人;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推出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