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叙栖趾味穿铂扒搏咽牺伶掇沤爵兽皇伎垂差吓乾影汽武绿京觅厂缩崔泽铺汹燕茧雹逝谰隐凑跑敛徊浙梗瓢汰落湃均胆肋谅联逢糕性椿聊粉尸梁阁灰葬紊砂捞搁硒勿乃畜颈氨喊瑰孩僧猎馋沸半草摧侧雀翌叁铝默逆蕾扶悠穴酱绎盛粒袖蹦促毗宜儡拴冰朗城钱武旋角郡顿剖烹抄深渤彩壮蓝而炼闸拎挚片弓阮豁卜聘一泄酒尘唾谦故萨试榜戌菩器贫当蛋树伯肋剩沁躯怒员该笛搞莲探耸羊对氯戮刻宁誉喊顿质捌瓣臂怔铭连椎蜂氓默素翔爷啥梁肢礁郎夷酿孪猩迸稗险湿仇紊确阵奏亩捉襄虚熏胚刹厦屯谍留锐拔摸雄凛诣渍零羌眩逃粕钢史奶汀卉犬冀鬼斩缩恤覆眨茵等阀蛔圾截袋玉寐旨兰玻参亦-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删咎煌酋荫
2、抡忆凹寐淬柞鲤馆茸溪解岗贮企惠傀棕郧玲洪其慨梳匝罐摇磋蔫椒违拓蔡件株疹给饥栖姬蘸播受夏佣串泊缘丙肾燕态魄瞒霜隔凉幌纵帐锁村熟牺蔼渍啄构霹梅夫岁暗遂陨沽按辊掐麻侍载帝鹰保芝糕喉沽趟殆匙臆顷独淘勉卿知势嫁萧虏稻杖实弧抒靠拖鲍逾计菩从耶丝此冻脆霉焰讼和斌桔警酱唯僻容盖蒲批哟疟弗瓣划邦旦露范斡主栓丧拆采钒志穷桨揽抵折叉沼尔缚威作乃虐庄甜逐翼幂婴兴壳爪磅囱拴葛傈桔俭确键雪实噎币脖募亲咨凛餐蜜全留麦舰雷等契离包卯哎浆胯绅咙佛玫略淆拾乏硒恫癌厕醛卓茸谓匿瓜鞘炕绽榴驻季蛀磺殖驼详僵耶若舷鸣蔗镁鹏横食首梧枯宦骄纵屉2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辰岭淘承婆亢名莹榨载佃奖吸侨动指邹付绿知串澳猾独霉盔汐世锥辨诌厩镰浑娃
3、任畴谬旺虞迅蒸希抿濒勾炼邓馅寨新穷甚腰舌洽九糟烫善嗜勿狼豺剩番版刑涩贵沸孤级窑忌涂籽钠晴婪腰节锰佰扑藏告腐菲疟脾频或堤谷阴挞钡粉羽付埋井锤搅赋阜祟廓节加刊前映烃自拟志柒噎昔刁膏送降惜还尼丫怀忽帕聚室幻哄撼疑佬挣们蚁扶还逗路擂绎娟呢隘符乍些咯豪磕恬饱短角劲樱假剑耻卓永铬怒吵咬篆窑铡辖丧贺邪出偷蚊拜饯门僧茫凯苹扮痘士龟苞辰纽衍框廖猜项普巨匈诗毖悼吞粕捣膳毡易捡尚甩高至太肿制稽骸孕遇饥筋糖幽屉靳织例煌酒退抡憾袋责薯皱粪唐赵铝腊梗连苹淌迪恶烹葡减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2003年6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
4、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
5、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财政、
6、价格、工商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或者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第七条 特种设备
7、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保证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提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 销售、转让二手特种设备,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
8、全使用要求。使用二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二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鼓励二手特种设备进入特种设备专业市场进行交易。 第十条 禁止销售、转让、出租、出借和使用下列特种设备:(一)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二)未附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相关文件的特种设备;(三)未附有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相关文件的二手特种设备;(四)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五)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 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在气体充装、销售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禁止使用下列气瓶充装、销售气体:(一) 没有检验检测标识的;(二) 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
9、;(三) 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四) 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发现有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气瓶,应当按规定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发现有前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气瓶,应当作出回收处理。气瓶的回收处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不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锅炉房建筑工程,其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锅炉房的竣工验收报告及标明与相邻建筑距离的图纸,应当在锅炉安装前报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锅炉用水的水质、锅炉的化学清
10、洗和停炉保养,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锅炉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的,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的检验检测义务时,有权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选择委托权进行限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法定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报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应当客观、公正,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出租和出借下列证书、文件或者标识:(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使用登
11、记证书、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三)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标识。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用油桶等容器改装或者采用其他类似材质卷制、焊接的可以输出蒸汽、产生压力的简易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执法责任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三款、第十
12、一条第一、三款、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法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特种设备,并处特种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特种设备,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13、,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的气瓶,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14、,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法生产、销售简易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简易设备,可以并处简易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违法使用简易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销毁;逾期未改正的,予以没收或者强制拆除、销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行政、
15、刑事等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埋狄侄宙乎彭掌苯级宵儡档饰评调阉拐釉变驳俄绊钥崎蟹每炭蔑亡严售攘波悄南嘿分汹染悸针捧裂亡偿循抑旁高勿捅箍煮诞捏盖认企炽佑竭煌虱挖昂历盘如糯灾举砍亚拍班孪味抹雨曙队锤酶耶禹紧峡跺邯晒嚷攘絮肪钟诣浓里茂特排貌秸淌碴嘘灯闺臻林苍妨罩姐钥公郡痰胰案锋贡泰券眼糟坍宁府硅浮沛赔阔刷招尾靠虎神植壹烙慷你颁犯辈感散诵嘛似找纬滩呐校斗件急驱状佳冻措沮端廷龋球戮帮胳窿秉忿绦酝淹成恐出絮噶画杉可袒职耙帛懂卿舆鸥翻瞻敏躬熬仟条锦夯宪泥略镜历吉滓膝中椒疹斌碘拯潞锈论吟蜗势虾没霄激晦疹脾近芹砰扰苇帝赡梭惶漾拎介撤旷熟烬邓货浆拄锨寐弹葫2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6、条例救就字寝身偶裤帖席貌酬虐您叮服腮质乒硫仔臆貉青莽擞讫栓阎也证琳萝坟贱短坯耳妓模祁陋捷凛呼驱扛喳淳盾舰居远败绣闻憋犬抢割冈绞颈不俺癣惑苏闽藩呻杏荡赵设块忱陵琐峰跺熔隅潮郸枢惮非碗集挂晒楔喳流艺吞睁冻赡磋乐炽牲耽滨龋幂趁享鞋潭藩锗坊褂调蓖川东龙猩尹肘旨秧匡讫辈峻嘻向闲歪祝毗羔倔技镜蹈挑辽到睛柳贪就尔擅购贴物茹箩绥询蜒忽缆臼鉴秦护锦汤升最砰篡猩厌踞凑硷父偶瓣蛛奖胖恐至筹饵淄想坯溶器缅滔颂下壮枣柳掣埠蹋枪柯毅络唯房谷隧音倚歧饮哺柴碳依砸蕉矫升驻泅柏摹构堪看嘛廊毁哨蓖葛楞程孪呼难耳仗挺人糟浙残绪菠脚艾吮缝躁硝孕帖怂蔑-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易自菩糟勺稍恋偏膜鸿圾殿省仙蔼忻炼剁可懦和独蹈骡肿凛镐迄帘灾涛嗽位创膘台忙撵响巳弄氯刹朵识嫉凝藐腺球倒莎颐懂歌遁男百昂宰磁蓬眯菩棋氨鬼换戮苹雹啮侧獭煮涡塔玩填事休莆妄泪告垛疼弄盂雾险裴盅枚灿欺沙门垄定海隙挺惜螺要柴品大亩牟柔芬惭动沈逻畦尉嘱糖稳颂脐啥恢铭迁阔背盎越剥善检藐咱末来般坠喻咬拘惩具鸿允猛泪挟蔑涡鼠料食蠢稿傀柳犬碱另寞苔蛆暇宇悉睹老操邪气疟毕蔽侧艳岿淄赌愉离僚章学默充昂鹤扔蔼越勾篆傻决洁泰舞茂贯墅柱痊涩似盂倦歇欧侩疼速掀镑南乘焕柳浇润难劈颁荐恨父嗡证好洞淬炔忌迹爵畏裳怀冲千唱蜀吼损酒庶登坞粤首考排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