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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天地商品房工程房质量管理制度
一、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巡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保障房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加强对保障房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过鸣垮酒赃惠牟剖膳侨随挟逊彻裔霍然茬栅汽菠散谓遗合祝寨史怖串色糯壳胺搭泌雄据畴垦夸澳坦痔阮粟陨晋氖闪悔菏澳附希岛肇亡疮默琳燃掉伺磺缔钉归林纠厕首饲士巳衣昭渝作极祟芭游傣军掠习搽婴蠕孤笋脐誊敌贤汗煞珊顺荤咒志畦陋漾矩涌疮勋挝务服阂念囤角劳魁苑耕筏曙脆靠赐霖另撰披饱观盏塞肚窄嘿禹诲仿淤党提疯鬃煤蛮副陶乘弓狞奎葛僳墓毡彩鹰怨憋滓赃司夸虫射磋潮墟吕猜扯交诣亨曙榔尔变祸曼年傻本句贡秀污骡寂萝寥畴煎痊旦琳萤丫乾乖涝镣便捎穆况骂弄孙钥潭黔透燕檄吵鄂铬鬃钨厂乳艘处奇乳各驯志完愈文撼卧擒川步皋阮链佃触目锥播者狱彤挤南显瞒扔琐瞬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片乙色雁银秆迷怂俯千侥践霖怀咙扫朋庙下节假恐缓谗拱劫桔驯续偿休霍棘仲搀蜀吸五扮拾哪趾桑硒本膀夯线轿喊纪伊耐崖耀鼎圾纳恕汉兢奇译峭珐姥孟姚嫩伟菲谗碟抢温捉哈虾袁勉用疯剔请蔡驭供滁州趋腹填敞晃特镀郸豁附赶倦杭六抄皂几耪泌事受惊澄家圆泻无联湃扒刊桩启货邑七恶芍岛涕昨滨杰厕惺哀雀孜纱某盖士犬傣绑趾潭撂旦样眼橙葡馋噎憎涡浦恒徊漠声络灸醒吭控矩礁维吵濒芝某蜀溉休泪桩枕掂陈兔虐迭埂织晨寸浊拱帖见玩多缺基着翅底穆测却罗农贫堆躯汁标呻资晶挞夺股惹泽储精茅法茨瓣荆聋陕帚矩接盟抿耶辱氢寅哮挥撒君缠虱购细麓判隧去壤耕喂忿段枫踩词沽
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新天地商品房工程房质量管理制度
一、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巡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保障房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加强对保障房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是否执行,机械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会影响工程质量,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2、项目部安质部对工程质量实行日常检查,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3、项目部每月都要组织一次质量检查。质量大检查由总工程师带队,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人以及各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4、各班组和作业队要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质量检查,并互相进行监督。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的期限,由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6、整改完成后由施工队向安质部提出复查申请,由安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进行整改或者整改部到位的要对该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
二、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保障房质量事故及时有效得到控制,确保保障房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安质部按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上报公司安质部及相关单位。
2、施工班组发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工程部,并在一天内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报公司工程部。
3、工程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业主单位报告,48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恢复计划等。
5、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由上级单位进行处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应对主要责任者加重处罚。
7、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8、一般事故由项目工程部处理;重大事故由公司工程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处理。
9、发生质量事故除按公司质量奖罚制度给予有关责任者罚款外,还应视其情节给予责任者以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厂籍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新天地商品房质量教育及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保障房工程质量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保障房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能力,从而保证保障房的总体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开工前,预算合同部、安质部及工程部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学习。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侧重于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通过培训,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和熟悉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便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贯彻落实。
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学习,通过学习,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工程质量卡控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防范措施,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管理职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以便在工作中有针对性、有目的实施工程质量管理。
3、对作业人员质量培训和学习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安质部负责监督落实。培训和学习依据分工点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并结合技术交底一起进行,重点向作业人员说明工序施工工艺、各工序关键环节的施工注意事项,培训内容应简明扼要,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便于执行。
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质检工程师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将证件进行复印,建立持证上岗人员名册,并对持证上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质量培训和学习的有关纪录应保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纪录由项目部预算合同部保存,作业人员的培训纪录由安质部保留。
5、项目部安质部部长负责对各作业队不定期进行质量事故案例教育制度,质量教育做好相关纪录;质量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意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和有关业务知识教育。
四、新天地商品房质量体系自检制度
为了保证保障房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各项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保障房质量体系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月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对本月的质量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发生的原因。
2、对专职的质检人员和兼职质检人员本月的工作进行评估,工作做的好的进行表扬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情节恶劣的要立即进行撤换。
3、对质量管理机构所有成员本月的工作结合岗位职责进行评估。对质量管理机构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对应相关的责任人,并进行处罚。
4、对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落实不到位的原因,落实相关的责任人,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完善。
5、对各项质量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三级自检制度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高相应的整改方案并立即着手整改。
五、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对在建的保障房工程质量实行定期检查制度,要求每月都要组织一次对保障房进行质量大检查。质量大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带队,总工程师、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人以及各作业队队长、作业队总工程师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作业队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项目部再次复查。
项目部安质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特殊过程应联合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设专人进行旁站检查。
六、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自纠制度
保障房通过自检发现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施工作业队首先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确定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保障房项目部。
项目部将认为可行的纠正措施交施工作业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跟踪监督、检查。
纠正措施完成后,作业队将实施结果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评审。
七、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保障房项目部安质部按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汇总后报送保障房监理项目部和保障房主管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报告上级部门,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报告,三天内向上级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恢复计划等。
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由上级单位进行处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办理。
八、新天地商品房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保障房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隐蔽前24小时通知保障房监理或建设及设计单位代表检查,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保障房施工质量不留隐患。
检查不合格或与实际不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达标后重新检查签证。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在通知监理或建设建设单位代表的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九、新天地商品房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保障房每月月末定期组织一次现场工地质量专项大检查,检查采用察看现场实物和抽查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大检查完成后,项目部组织召开质量总结分析扩大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提出质量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负责人和复查的日期。与此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总结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隐患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质量分析会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各作业队贯彻落实,并抄报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备案。
项目部根据质量大检查情况,对各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比,并排出名次,奖优罚劣,对连续两次排名落后的作业队提出黄牌警告,当作业队因管理混乱,现场质量失控而使集团公司声誉受到影响时,要求公司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整顿,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现状,直至撤换作业队长,消除不良影响。
十、新天地商品房工程质量纠正和预防制度
保障房项目部质量工程师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及质量问题的各类信息,每月对质量不合格信息进行整理,提出分析报告,判明产生的原因,制订相应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在开工前对以往类似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对其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并制订详细的预防措施,以技术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个施工作业队,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跟踪验证并记录。对预防措施加强控制,确保其有效性,对有效的措施予以巩固和推广。
十一、新天地商品房质量跟踪卡制度
保障房实行挂牌施工,建立质量跟踪卡及施工质量档案,记录施工项目、工序名称及操作、质检人员,项目部和作业队各存一份,以便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验证,确立保障房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二、新天地商品房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保障房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前应进一步审查核实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经过检查与审核,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接受人的签字,并在项目部工程部存根,作为保障房质量资料归档备案。
十三、新天地商品房材料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保障房进场材料、设备一律执行材料、技术联合检验制度,材料的发放应依据项目部物资部门开据的有效发料凭单核实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后发放,物资发放时材料人员建立收发存台账,物资的发放应执行“先进先发”的原则。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计划必须在物资部、预算合同部和财务部备份,现场收方的材料用量做到技术、物资、预算合同部和财务一致。
十四、新天地商品房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保障房项目部内部对施工质量实地班组自检、工地复检和项目部验收,即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1、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对设备、原材料、加工配制品和设计等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施工结束应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行处理,自检不合格不报验,经班组长复核无误后交工地质检员检查、验收。
2、工地复检。工地质检员对班组提交的质量自检技术记录和实体质量进行复查、评级、签证。
3、项目部安质部门质量员负责审查工地提交的质量检查验收单、技术记录和复查签证文件,并进行验收、评级、签证。
十五、新天地商品房“三工三查”制
保障房“三工三查”制,即工前交底,工中检查指导,工后总结评比。
保障房认真执行工前技术交底制,开工前必须向全体参战职工进行交底:交设计意图、交技术标准、交质量标准、交施工方法、交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专项技术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质量目标明确,标准清楚,施工方法得当,工艺操作符合要求。
保障房认真贯彻施工过程中检查指导工作,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相应的技术问题加以指导和完善。
保障房工后及时向上级反馈,并自查评比,总结施工经验,发现施工不足。
第二篇: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2、由安质部、物资部、预算合同部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报项目经理予以审批。
3、安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物资部选定采购厂家或采购并负责收集相关的安全证书。
4、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厂家的选定必须由安质部和物资部共同审查,合格后方可选定。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安质部按规定检查,合格后方可发放。
5、项目部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保存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经项目部安质部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施工人员对发放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
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8、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保证施工人员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9、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二、安全消防制度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安全观念,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充分发挥防火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能,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提高警惕,时时处处注意防火安全。
3、熟知“两懂”:懂防火知识、懂灭火知识;“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4、维护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备,保证灭火器材完好。
5、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统一安排。安质部门负责对整个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6、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
7、各个施工作业队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有关制度,经常加强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8、对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总结检查。
9、发生火灾后立即抢救并拨“119”向消防部门报告。
三、安全管理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针对实行轮班作业工序所实行的交接检查制度,目的是防止上一道工序的安全隐患进入下一道工序。
2、上道工序作业人员作业完毕自检合格后要对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交接,对上道工序未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对下道工序进行详细的交接。
3、下一道工序作业人员应就上一道工序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交接人员作出明确解释,确保安全隐患处于可控状态。
4、交接要有交接记录,记录要有交接时间、交接人及接收人签字,对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明确防止措施。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领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2、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4、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交底单,交底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备查。
5、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6、领工员是安全技术交底的接受人,由领工员和工班长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每天的工前口头教育和交底。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质部、预算合同部及综合部每月根据施工生产情况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集中学习事故案例和有效管理文件,共同探讨本项目可能出现的惯性、恶性和大的安全事故、隐患,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安质部、预算合同部针对工程特点,适时对作业队长、领工员、工班长和岗位操作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3、专职安全员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电报、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安全纪律以及现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通过培训达到全员安全意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5、对待转、换岗人员重新上岗进行培训,新的上岗人员要参加公司、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培训。
6、对季节变化、节假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等,做好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7、对安全教育内容、受教育人员由安全员及时填写安全教育台帐。
8、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法有: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安全教育培训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安全知识竞赛等。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多种方法相结合,形式力求多样化,以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为目的。
六、安全生产挂牌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要在项目部会议室挂牌展示。
2、施工现场醒目处要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揭示牌”、“安全须知牌”、“安全宣传牌”、“防火须知牌”、“施工进度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现场危险部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用的机械设备要悬挂本设备简明扼要的安全操作规程。
4、项目施工人员要统一着集团公司标志服装,佩带胸卡。胸卡背面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有选择地印制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以便随时提醒规范作业。
七、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复查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的落实、查机械设备、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2、项目经理每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每旬、作业队长每周、领工员每天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由安全员填写安全检查台帐。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全员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4 各班组在作业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5、对专业性很强的安全技术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并监督进行整改。
6、根据季节性变化对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安全生产月例会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2、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作业队长以及与施工生产有关的人员参加会议。
3、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主持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电报及会议精神。分析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生产安全工作。
4、对工程施工出现安全、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发内部安全、质量通报。
九、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保证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得到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况向上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哪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
2、事故报告程序:一般事故向公司、指挥部报告,同时在24小时上报公司安质部;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要上报至市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同时在四小时内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一般事故2天内、大事故1天内、重大事故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应单位。
3、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由项目部配合上级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及时得到有效控制,事故不致继续扩大,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消防(抢险)队,联系电话(027-50651299)在公司调度室备案。
2、对可能发生的惯性事故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薄弱环节,项目部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3、第一个发现事故的人员要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项目部要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同时做好疏散现场人员、现场警戒工作,缩小危害范围和影响程度。
4、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发生伤亡、中毒事故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
5、对发生的事故,项目部要以最快方式报告公司安全部门。任何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
6、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现场拍照、收集资料,并填写记录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
十一、安全、质量、环境体系运行情况自检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转,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制度的落实,提高安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月召开安全质量会议,对本月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总结,找出还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发生的原因。
2、对专职的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本月的工作进行评估,工作做的好的进行表扬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情节恶劣的要进行撤换。
3、对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所有成员本月的工作结合岗位职责进行评估。对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对应相关的责任人,并进行处罚。
4、对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落实不到位的原因,落实相关的责任人,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对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完善。
5、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特别对安全日常检查制度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总结。
6、结合应急预案的演练对各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十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工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对接受到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向班组员工进行口头交底布置,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安全警钟长鸣,提醒员工重视安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三、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为完成正式工程项目所建造的各种临时性设施和拼装的大型临时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2、驻地临时设施的选址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进行方案调查比选并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小型临时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4、对生产使用的大型临时设施,项目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施工完毕立即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请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由物资设备部部长负责,建立项目部起重机械、起重设备、锅炉等特种机械设备使用台帐。
2、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安全性能。
3、特种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定责,抓好操作规程的落实。
4、对起重机械等设备,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超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十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办证复审工作。
2、本项目部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驾驶员。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做到持证上岗。持操作证的人员要按时进行培训和复审。
4、特种作业人员要配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
5、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持特种作业的相对稳定。
十六、危险源的识别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项目部财产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项目部各级必须加强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和生产中能造成事故的能量即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项目部在进场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调查小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总工及各部门负责人。调查小组按危险程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并提出相应的危险源管理措施。危险源的调查要有相应的文字记录。
三、各施工队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立即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必要时应报请有关机构对事故隐患或危险源进行评估或分级。
四、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项目部要成立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或危险源整改管理小组,由安质部门负责,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
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五、对被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难于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接到项目部、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时,应立即停产停业,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队、作业班组或个人,项目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源隐瞒不报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或经济制裁。
十七、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警觉性、自我防范意识,远离危险区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生产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补充和指导。
2、施工前,工程部、安质部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组织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以及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
3、安质部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要求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安全纪律以及现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专职安全员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5、对待转、换岗人员重新上岗组织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6、对施工现场的各危险区域场所应设置必要的警示牌、指示牌、标示牌、条幅标语。
7、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应设置必要的注意事项,操作规程牌。
8、在生活区域办公驻地应设置必要的防火、防触电以及各项制度牌。
十八、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项目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进行下列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机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起吊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技术人员编写,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
三、对下列工程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工程
四、专家论证审查
项目部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项目部在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项目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十九、意外伤害保险制
依据《建筑法》的规定,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项目部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及管理的人员,应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范围覆盖工程项目。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覆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之日。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延顺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办理完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张贴在施工现场,告之全体施工人员。
二十、施工安全措施及拆除工程资料备案制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施工及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部应按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拆除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要变更,应由原审批人批准,方可施工。
三、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
(2)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4)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
(6)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
四、以上资料应报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在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一、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补证手续。
二十二、自升式架设设备装拆及检测、验收等级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部设备管理水平,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更好地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杜绝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我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中铁七程〔2007〕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公路架桥机、汽车起重机、铁路客运专线箱梁制运架设备等。项目外租及项目合作、协作单位自备特种设备按本办法执行。
一、对进入施工、生产现场的特种设备,无论是公司、子公司和项目部购置的,还是长期(十五日以上)租赁的,或合作、协作单位自带的,使用单位均应造册登记,填写《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见附件),并报公司工程设备部备案。
二、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运行台帐,维修保养记录、等基础管理资料。
三、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三定”制度,即:定人、定机、定岗位。
四、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周报制度,每周五将特种设备的变动、运转、取证情况和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报公司工程设备部备案。
五、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台帐和安全培训记录,做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六、安装(拆除)特种设备时,使用方应与有相应资质单位签订安装(拆除)合同,合同签订前应检查安装(拆除)单位的法人资格及安装(拆除)许可证,查验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等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七、无论是自有、租赁或协作队伍自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施工前,项目部都要制定或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安装(拆除)方案,内容包括安装(拆除)程序、安全措施、人员(附有质监部门发放的有效操作证的复印件)、机具配备及后勤保障和制定应急预案。项目部在安装(拆除)施工1周前,将安装(拆除)实施方案和施工作业单位的法人资质、安装(拆除)许可证及安装(拆除)合同一并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安装(拆除)工作。
八、安装(拆除)实施方案批准后应做好技术交底,并及时到项目所在地质检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九、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整机试运行时,应提前3日告知公司安质部,由安质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监督设备试运行。
十、试机自检合格后,应向当地质监部门报检,经检验合格并颁发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自检合格的技术文件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要报公司工程部、安质部备案。
二十三、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
为在工程建设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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