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莞市横沥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东莞市横沥医院
编制单位: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编制日期:2013年12月
东莞市横沥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简本)
目 录
第一章 建设项目概况 1
1.1任务由来 1
1.2选址及四至情况 2
1.3项目变更情况前后对比 4
1.4建设规模及科室设置 5
1.5公用与辅助工程 5
1.6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分析 8
1.7与城乡规划相符性分析 8
1.8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8
第二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9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9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9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1
3.1医院变更前污染源及治理情况 11
3.2医院变更后主要污染源 12
3.3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13
3.4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
3.5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6
3.6内环境对项目自身的影响分析 16
3.7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8
3.8污染控制措施及可行性结论 19
3.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1
3.10清洁生产 21
3.11总量控制 21
3.12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22
3.13选址与布局合理性分析 24
第四章 公众参与 25
4.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25
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25
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26
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26
4.5公众参与总结及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27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9
第六章 联系方式 30
30
第一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任务由来
东莞市横沥医院成立于2003年,位于东莞市横沥镇天桥路205号(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中心坐标:东经113°57ˊ15.18″,北纬23°01ˊ38.85″),是一所镇级综合性医院。
项目于成立之初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3年10月31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3】2400号,环评审批病床为400张,焚烧炉1台,排水量335吨/日。主要建构筑物有:11层住院楼一栋、4层门诊楼一栋、5层综合办公楼一栋、4层预防保健楼一栋、1层医院CT室一栋、3层医技楼一栋、3层急诊楼一栋、1层备用仓一栋库、1层医疗垃圾堆放间一栋、3层宿舍楼一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于2007年8月20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编号:东环验【2007】496号。
项目于2009年12月10日经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取消原审批的1台焚烧炉,编号:东环建【2009】2-361号。
后为了改善医院诊疗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项目于2011年8月计划进行改扩建,改扩建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的医技楼、急诊楼、医院CT室、备用仓库、宿舍楼等建筑,并在原址新建一幢门诊大楼及一幢宿舍、备用发电机房等,新增后勤部,原有的门诊楼调整为医技楼,原污水站搬迁重建,在住院部增加病床20张”。项目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横沥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1年9月28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编号:东环建【2011】12179号。
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的建设内容、建筑布局等与2011年编制的改扩建环评发生了变化,主要变化内容为:
1、扩大新建门诊大楼的建筑面积,由原定5层改为9层;
2、原定调整为医技楼的门诊楼,变更后调整为综合楼;
3、在新门诊大楼与综合楼之间兴建连廊,使两栋建筑物连为一体;
4、不建设宿舍楼,原定新建宿舍楼的位置改作停车场;
5、不设独栋发电机房,新增1台600KW发电机放置于现有配电房,原410KW发电机拟放置于新建门诊大楼地下室的设备间;
6、原定污水站搬迁重建,现不进行搬迁,仍在改扩建前的位置,但因污水治理方案的升级,需在原址进行改造。
1.2选址及四至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横沥镇天桥路205号。项目东面为粮仓;南面为出租屋和天桥路;北面为居民楼,西面为空厂房(原为金峰金线织布厂)。
项目东面粮仓属横沥镇镇级粮仓,粮仓占地约150平方米,储量规模为3000吨,粮仓正常运行;项目北面居民楼,其建筑已有70多年历史,是保存完好的古骑楼群,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被文物保护单位划为文物古迹,但仍为居民居住,该文物古迹属镇级文物保护目标,主管单位为东莞市横沥镇广播电视文化服务中心。
项目选址四至情况见图1,变更后平面布置图见图2 。
图1 项目选址四至示意图
图2 项目变更后的平面布置图
1.3项目变更情况前后对比
本项目变更前后主要变化情况统计详见下表:
表1-1 项目变更前后变化情况统计
主要指标
变更前情况(原环评审批情况)
变化情况
变更后总况
总投资额
5000万元
增加 4258万元
9258万元
环保投资
83万元
增加 39万元
122万元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约24679m2;
建筑面积约57549.4m2。
不变;
减少3571 m2
占地面积约24679m2;
建筑面积约53978.4m2。
用水量
医疗用水量266.66t/d;
中央空调间接冷却补充用水1.17t/d*;
生活用水量84.1t/d
绿化道路广场浇洒用水37.5t/d**
增加 32.72t/d;
不变;
减少 60t/d
增加 4.3t/d
医疗用水量299.38t/d;
中央空调间接冷却补充用水0.17t/d*;
生活用水量24.1t/d
绿化道路广场浇洒用水41.8t/d
排水量
医疗废水239.88t/d(病理科检验科废水除外);
病理科、检验科废水0.1t/d;
生活污水75.69t/d
增加 29.31t/d;
增加 0.15t/d;
减少 54t/d
医疗废水269.19t/d(病理科检验科废水除外);
病理科、检验科废水0.25t/d;
生活污水21.69t/d
工作制度
共设员工600人,其中医护人员350人、行政人员50人,进修生2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65天,每天三班制。
员工人数不变,但撤销宿舍楼,员工均在项目内用餐,在外住宿。
共设员工600人,其中医护人员350人、行政人员50人,进修生200人,均在项目内用餐,在外住宿。全年工作365天,每天三班制。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不变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病床数
420张
不变
420张
日门诊量
1000人***
增加1500人***
2500人***
主要建筑
一栋11层住院楼、一栋5层综合办公楼、一栋4层医技楼、一栋4层预防保健楼、一栋5层门诊大楼、一栋1层后勤部、一栋7层宿舍楼、一栋1层医疗固废堆放房、一栋1层中心供氧室、一栋1层发电机房、一栋1层太平间
不设宿舍楼、不设独栋发电机房,综合办公楼更名为行政办公楼,医技楼调整为综合楼,拟建门诊大楼由5层改为9层
一栋11层住院楼、一栋5层行政办公楼、一栋4层综合楼、一栋4层预防保健楼、一栋9层门诊大楼、一栋1层后勤部、一栋1层医疗固废堆放房、一栋一层中心供氧室、一栋1层太平间
1.4建设规模及科室设置
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246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978.4平方米,设有病床420张,总投资9258万元。主要建筑有行政办公楼、住院楼、综合楼、门诊大楼、预防保健楼、后勤部、配电房、中心供氧室、医疗固废堆放房、太平间等项目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77351441900810131,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注:项目执业许可证上有传染科,但项目根据院区的布局,变更后仍然不设传染科,仅在应急时承担传染病的救治工作。
1.5公用与辅助工程
给水:变更后,项目医疗用水量为299.38 m3/d(含病理科、检验科用水)、生活用水量为24.1 m3/d、其它用水(空调系统冷却塔、绿化道路广场浇洒)用水量为42.97 m3/d,项目总用水量为366.45m3/d。项目用水平衡表详见表2,项目用水平衡图详见图3。
排水:变更后,项目病理科、检验科化验分析废水0.25m3/d由各科室单独的桶(贴上标签)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变更后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90.88m3/d(病理科、检验科废水除外),其中医疗废水量为269.19m3/d,生活污水量为21.69m3/d。
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远期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寒溪河。
项目医疗区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汇合,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在可纳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前,项目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较严者,达标后方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寒溪河;在可纳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后,项目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尾水排放寒溪河。
供电:用电由市政电网引来二路独立10KV电源供应,一用一备,每路10KV电源均能承担全部负荷。高压系统电压等级为10KV,低压系统电压等级为220V/400V。本项目变更前设一台410KW备用发电机,变更后增设一台600KW备用发电机,两台发电机分开放置,600KW备用发电机放置于现有配电房,410KW发电机拟放置于新建门诊大楼的地下室设备间。
热能:项目不设热水锅炉,病房热水及员工热水均使用电热水器。
表1-2 项目用水平衡表
类别
用水部位
规模
用水
标准
用水量(t/d)
排水量(t/d)
备注
医疗废水(病理科、检验科废水除外)
住院部
420张
(病床)
444.5L/床*
186.7
168
最高日污水量为369.6t/d
洗衣房
550人
20L/人次
11
9.9
门诊
2500人
20L/人次
50
45
地面清洁
47851.5m2
0.5L/ m2
23.93
21.54
病区员工生活污水
550人
50L/人次
27.5
24.75
小计
/
/
299.13
269.19
最高日污水量为470.79t/d
病理科、检验科化验废水
/
/
0.25
0.25
酸碱废水
生活污水(非病区)
行政办公
50人
50L/人
2.5
2.25
食堂
600人
36L/人
21.6
19.44
小计
/
/
24.1
21.69
空调系统冷却塔
/
/
1.17
/
空调系统损耗(蒸发)1t/d,排污0.17t/d
绿化道路广场浇洒
16739.15m2
2.5L/m2·d
41.8
/
浇洒用水全部损耗
合计
/
/
366.45
290.88(病理科、检验科废水除外)
*注: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国环发【2003】197号,项目住院部平均污水量取400L/床·d,污水量/用水量=0.9,则用水量为444.5L/床·d,最高日污水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2.2倍计。
病理科、检验科废水
0.25
资质单位处理
单独收集
0.25
0.25
1.1
9.9
洗衣房
11
2.39
污水处理站
21.54
23.93
269.19
259.29
市政污水管网
地面清洁
2.75
366.45
259.29
医护人员一般生活污水
24.75
27.5
5
寒溪河
三级化粪池
1.0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单独收集
1.0
0.1
1.1
放射科、化验分析
18.7
45
50
门诊病患
186.7
168
病房、手术室
2.16
19.44
21.6
21.69
隔油隔渣池
员工食堂
市政污水管网
24.1
0.25
横沥东坑污水厂
2.25
2.5
寒溪河
三级化粪池
行政办公楼
冷却塔
1.17
损耗1
循环系统
220
219.83
市政雨水管网
0.17
41.8
绿化道路广场浇洒
41.8
图3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损耗:
1.6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中的鼓励类第二十五项其他服务业中第十三条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满足周边居民对更高医疗服务的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政策,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1.7与城乡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横沥镇天桥路205号,属于横沥镇半仙山片区,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公布的《东莞市横沥镇半仙山片区控制详细规划》,项目用地地块编号为C18-1,属于C5医疗卫生用地(详见附图8),因此,本项目选址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要求。
1.8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的规定,寒溪河为Ⅳ类水质功能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横沥镇,根据《东莞市横沥镇环境规划》(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2004年10月)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可以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2类、4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
对于本项目,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保证本项目的污水、废气、噪声、固废达标排放,本建设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第二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水环境现状评价
水环境现状评价对象为项目最终纳污水体—寒溪河。
项目纳污水体寒溪河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水质中DO、氨氮、总磷、BOD5指标超过IV类水质标准,其余指标达到IV类水质标准,这说明,寒溪河水环评质量现状不乐观。主要原因是上游及沿岸一些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进入寒溪河,导致其水质状况恶化。
2、环境空气现状评价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NO2、SO2的小时平均值以及PM10日平均值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NH3、H2S小时平均值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3、声环境现状评价
监测期间,项目南面2#监测点昼间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规定的4a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的要求,夜间则超标;其余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规定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造成项目南面2#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受天桥路交通噪声影响所造成的。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水环境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的废水水质及排放情况,以及本项目受纳水体寒溪河为中河,不属于感潮河段,因此确定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污水排入寒溪河处上游500m至下游3km,共3.5km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选址所在地主导风向为东风,次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由估算模式计算得知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均小于10%,故D10%均为0m,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2008)-大气环境》中的有关规定,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小于5km,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定为以主导风向为主轴的边长约5km的正方形,评价范围25km2。
声环境评价范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的要求,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场界向外200m。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有关要求,项目评价范围距离项目源点不低于3公里的圆形范围。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医院变更前污染源及治理情况
表3-1 项目变更前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三废名称
产生量
主要污染物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处理及处置方式
医疗废水
87556.2t/a
CODcr
21.1886
17.1260
4.0626
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寒溪河
BOD5
13.9127
13.1860
0.7267
NH3-N
7.7925
6.3916
1.4009
SS
2.0103
1.9753
0.035
余氯
0.1926
0.1751
0.0175
粪大肠菌群
2.1×109个/a
2.006×109个/a
3.5×106个/a
生活污水
27626.85t/a
CODcr
6.9067
1.3813
5.5254
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后、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寒溪河
BOD5
4.1440
0.8288
3.3152
SS
4.1440
0.8288
3.3152
NH3-N
1.1051
0.2763
0.8288
动植物油
0.6807
0.1282
0.5525
其它废水
病理科、检验科化验废水36.5t/a
酸碱废水、
含铬废水等
单独收集后,装入桶内,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废气
废气量
57.5×106m3/a
食堂厨房
油烟
0.46
0.345
0.115
建议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量
10.32×104m3/a
发电机尾气
SO2
0.034
0.022
0.012
建议经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23米高排气筒排放
NOX
0.021
0
0.021
烟尘
0.015
0.01
0.005
——
污水处理站
NH3
0.008
0.0072
0.0008
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再经紫外消毒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
H2S
0.001
0.0009
0.0001
固废
普通固废
生活垃圾
109.5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填埋处理
危险固废
污泥及格栅渣
13.03
由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医疗垃圾
122.64
3.2医院变更后主要污染源
表3-2 项目变更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三废名称
产生量
主要污染物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处理及处置方式
医疗废水
98254.35t/a
CODcr
29.476
23.581
5.895
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寒溪河
BOD5
14.738
12.773
1.965
NH3-N
2.948
2.162
0.786
SS
14.738
12.773
1.965
粪大肠菌群
1.965×1016个/a
1.9649×1016个/a
4.913×1010个/a
生活污水
7916.85t/a
CODcr
1.979
0.396
1.583
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后、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寒溪河
BOD5
1.188
0.238
0.950
SS
1.188
0.238
0.950
NH3-N
0.317
0.079
0.238
动植物油
0.198
0.04
0.158
其它废水
病理科、检验科化验废水
91.25t/a
酸碱废水
单独收集后,装入桶内,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废气
废气量
57.5×106m3/a
食堂厨房
油烟
0.460
0.345
0.115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
废气量
25.6×104m3/a
发电机尾气
SO2
0.084
0.033
0.051
经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NOX
0.037
0.011
0.026
烟尘
0.009
0.004
0.005
废气量4380×104m3/a
污水处理站
NH3
0.0457
0.0366
0.0091
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再经紫外消毒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
H2S
0.0018
0.0014
0.0004
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521.95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填埋处理
危险固废
污泥及格栅渣
11.09
由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医疗垃圾
305.14
3.3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1、水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对选址区排水现状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地表水质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
2、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采取适当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选址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所属二类功能区的环境标准要求,避免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
3、声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采取一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持该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妥善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废物,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所在区域和周边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环境敏感点与环境质量目标。
表3-3 项目评价区内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环境保护敏感点
功能性质
人口(人)
方位、距离
保护内容
1
粮仓
储粮
/
东面约4米
环境空气二类、声环境2类
2
出租屋
居住
100
南面0米(边界),10米(污水站)
3
居民楼(文物古迹)
居住
300
北面0米(边界)
4
横沥村
居住
6000
东面约500米
环境空气二类
5
横沥新围
居住
3000
东北面约1000米
6
骆边村
居住
3000
东北面约600米
7
新四村
居住
2000
东北面约1600米
8
坑尾村
居住
4000
东北面约2200米
9
黄塘村
居住
4000
东北面约2400米
10
山厦村
居住
5000
西北面约1200米
11
张坑村
居住
3200
西北面约800米
12
罗屋村
居住
4200
西面约400米
13
石涌村
居住
3500
西南面约1200米
14
隔坑村
居住
3000
西南面约700米
15
半仙山村
居住
3500
南面约500米
3.4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项目病理科、检验科废水由各科室单独的桶(贴上标签)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远期进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河。
项目医疗废水(除病理科、检验科废水),在可纳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前,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寒溪河;在可纳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后,经院内污水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后即可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纳入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寒溪河。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本项目变更后设有2台功率分别为600KW、41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两台发电机分开放置,其中600KW发电机设置于西南面的配电房内,410KW发电机设置于新建门诊大楼地下室的设备间内。发电机采用0#轻质柴油(含硫量小于0.2%)为燃料,两台发电机燃油尾气拟分别经水喷淋(添加碱液)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后由15米高烟筒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②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由管道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③由于该项目停车场周围扩散条件好,通风性能好,加之机动车尾气排放负荷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④项目污水站位于住院楼西南面约30米处,距南面出租屋约10米,本次环评拟在原址对污水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对污水站进行密闭加盖设置,有效将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进行吸附处理,再经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南面出租屋最高层为6层,约为20米,同时北面居民楼的最多层为3层,约为9米),并于排气口处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对尾气消毒,可灭菌90%以上。经以上处理后尾气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规定。
(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项目发电机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和食堂油烟净化装置风机等设备噪声在采取吸声、消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后,由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运行后,各噪声叠加预测结果与现状相比增值不大,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为确保项目噪声不加剧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本项目必须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以保证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对各边界昼间和夜间的噪声值影响最小。
项目停车场位置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出口和进口分开,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停车场机动车辆行驶对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场;医疗垃圾经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后当天交由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最终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经过无害化处理、浓缩、脱水后当天交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治理后,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5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带有致病性微生物病人可能产生的致病微生物环境风险,应对诊治规模进行控制如:对医疗废水事故排放所产生的风险,设置事故池(200m3),并增设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并配套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管网和切换系统,可确保发生事故时的医疗废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池暂存,待事故结束后妥善处理;对于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经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并运送至东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最终的处置。
经采取上述措施综合治理后,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则项目环境风险经有效控制后是可以接受的。
3.6内环境对项目自身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对医院内部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源有:发电机燃油尾气、机动车尾气、污水站臭气、食堂油烟废气;发电机、水泵、风机、机动车、中央空调主机及冷却塔、各种通风设施噪声等。
1、发电机噪声及尾气
项目变更完成后在配电房和门诊大楼地下室设备间各设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项目对配电房和发电机设备间安置吸声天花、吸声墙以减少混响作用,风机进出风口安装较好的消声弯头,必要时安装二级吸声器或多级阻尼消声器,则项目发电机经减震消声、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对本项目内部环境(尤其是住院部)的影响将大大减小。而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对本项目内部环境影响不大,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项目发电机仅在应急停电条件下使用,而现今东莞市的供电能力较为充足,发电机的使用机会较小。因此,若对发电机噪声及尾气进行达标治理后排放,则该污染源对项目内部环境影响不大。
2、机动车噪声及尾气
项目停车场周围扩散条件好,通风性能好,加之机动车尾气排放负荷较小,机动车尾气很快在空气中扩散稀释,对院内及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停车场位于主出入口次出入口处旁边,减少了机动车在医院内的路程,同时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汽车禁止鸣笛,限制机动车的车速,除救护车及急诊病人用车外,应限制医院进出机动车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机动车噪声及尾气不会对医院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水泵房、风机及污水处理站设备间、各种通风设施等
水泵、风机安装在专用机房内,污水处理站设备设置在设备间,安置吸声天花、吸声墙以减少混响作用;水泵安装泵时做好基础的隔震及进出管道的弹性连接、管道支架与墙体作弹性支撑连接,管道穿墙设置弹性垫层。同时对通风系统进、排风机基础安装减震装置,风机进出口及连接加装减振装置和消声器。由于风机、水泵的噪声级相对较低,采取上述消声减震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和项目自身产生不良影响。
4、中央空调主机及冷却塔
项目中央空调主机设置在住院楼一层的设备间,冷却塔位于住院楼楼顶,项目空调主机设备间安置吸声天花、吸声墙以减少混响作用,室内强制通风,采用低噪声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冷却塔四周设隔声屏障,并采取折板式消声器进风,顶部风机增设同心圆锥式阻抗复合消声器。采取上述消声减震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和项目自身产生不良影响。
5、油烟废气
对员工食堂厨房产生的炊事烟气实行积极的控制,对炊事用具安装消烟除油装置,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内置专用烟管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项目油烟排气筒离项目住院楼约30米,且油烟排气口不朝向住院楼,其对住院楼的影响较小。
6、污水处理站臭气
项目变更后,拟对污水处理站所有池体及格栅间进行密封加盖设置,于密封间开孔风机抽风,管道引导有效将污水处理站臭气100%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进行吸附处理,生物除臭塔脱臭效率可以达到80%以上,项目污水站臭气经生物除臭后再由管道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并于排气口处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对尾气消毒,可灭菌90%以上。项目污水站臭气排放口拟设置于污水站西北面,距项目住院楼约30米,且项目臭气排放口不朝向住院楼。经以上处理后尾气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达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规定,其对项目自身(主要为住院楼)的影响较小。
3.7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交通噪声对医院的影响评价
项目南边界外即为天桥路,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中,院界南面噪声监测值为南面天桥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值,其监测值为昼间66.2 dB,夜间57.4 dB。
天桥路属城市主干路,且项目临街区域以开阔地为主,故将天桥路道路红线距离35m范围内的区域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昼间:70dB,夜间:55dB)。根据现场勘察,天桥路车流量约18车次/分钟,车型比例为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15:1.7:1.3,其交通噪声昼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昼间:70dB夜间:55dB),夜间则超标。项目邻近天桥路的建筑为预防保健楼,项目住院楼与天桥路之间隔了预防保健科楼及出租屋。
为给本项目营造健康、优质服务环境,本报告针对外环境污染因素提出如下的建议及措施:
1)在项目南邻天桥路设置绿化防护带,绿化树木的选择枝叶较为茂密的乔木与灌木结合,起到吸声隔声作用。
2)为确保医院内良好的医疗环境,建议项目预防保健楼门窗采用通风隔声窗:选用降噪声量达25dB (A)以上通风隔声窗。
2、大气污染对医院的影响分析
项目南面天桥路,车流量较大,道路机动车产生的尾气将对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
道路机动车尾气由三部分组成:内燃机废气通过排气管排出,占尾气60%左右;曲轴箱泄露气体以及汽化器中蒸发出的气体,一般占20%左右。机动车尾气所含的成分有120~2000种化合物,但一般以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等为代表。
CO是汽油和柴油燃烧的产物,由于缺氧燃烧不完全而产生,但机动车负荷过大、慢速行驶或空档运转时,废气中CO的含量明显增加。CO是一种窒息性毒物,空气中浓度达到12.5mg/m3时则影响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判断力受到损害;当浓度达到37.5mg/m3时,患冠心病和肺气肿省会发生变化,受到较大损害;当浓度大于250mg/m3时会引起头疼。
尾气中NOx主要由汽油和柴油燃烧过程中,进入燃烧装置的氧气和氮气化合而成。NOx含有5种氮氧化物,其中以NO和NO2为主,NO的毒害事例尚未发现,而NO2对人体的损害较大,人吸入NO2后对呼吸系统产生有害的影响,在0.19~0.39mg/m3的浓度环境下最长只应停留l小时,一个月不应出现多于1次;当浓度达到0.94mg/m3的环境下短期呼吸可产生有害影响的的最低浓度。根据文献记载(《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P269),在环境大气中NOx浓度与NO2浓度之比约为3:2,这表明大气中NOx的主要成分是NO2。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现状大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NO2、SO2小时浓度均处于较低水平,PM10日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故汽车尾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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