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代交通的特点:高效益、高效率;
(1)交通工具的高速、大型化、远程化;
(2)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结合;
(3)城市内外部交通的延续和相互渗透;
(4)高速干道系统、城市街道系统以及步行系统的分离;
(5)城市交通组织的立体化;
(6)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的组织;在城市外围的出入口附近建设“货物流通中心”,将主要货运交通设施集中布置;以车站为节点,将轨道交通与道路交通、公共交通与个体交通、机动交通与非机动交通相衔接,方便客运转乘;
城市对外交通泛指本城市与其它城市间的交通,及城市地域范围内的城区与周围城镇、乡村间的交通。其主要交通形式有:公路交通、铁路交通、航空交通和水运交通。
城市交通是指城市(城区)内的交通,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水上交通等,其中以城市道路交通为主体。
城市交通分客运交通(即人的流动)和货运交通(即货的运输)两大部分。
3、城市道路交通是城市结构的骨架
城市道路 ——是城市中通行各种车辆和行人的工程设施,主要用来联系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
城市道路既是城市生产、生活的动脉,又是组织城市布局结构的骨架,同时还是安排城市绿化、排水及城市其他基础设施(通常指地上、地下的工程管线)的主要空间。
4、 交通对城市布局的影响
(l) 运输设备的位置影响到城市其他组成部分的布局。
(2) 车站、码头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影响到城市干道的走向。
(3) 对外交通用地布置 , 如铁路选线的走向、港口选址、岸线位置等均关系到城市的发展方向与布局。
(4) 城市道路系统则是城市的骨架 , 更影响到城市的用地布置。
2 (2)城市道路系统完整和通畅,交通均衡分布 )满足城市交通运输的要求
a)道路的功能必须同毗邻用地的性质相协调。
b)要有适当的道路网密度和面积率
从公共交通客运网的规划要求及考虑街坊规划的经济性等着眼,一般认为干道的适当距离为 700~1100 m,相当于干道网的密度为 2.8~1.8 km/km2。
一般情况下,城市中心区交通量大,市区中部次之,边缘区交通量较少,因此,中心区道路网的密度应当较大,市区中部次之,边缘区最小。即中心区道路间距为 300~400 m,密度为 5~6 km/km2;市区中道路间距为 500 m左右,密度为 4 km/km2左右;边缘区道路间距为 600~800 m,密度为 3 km/km2。根据城市建设的经验,大城市的道路网密度以 4~6 km/km2为宜。
二、城市道路分类:
1. 按城市道路的等级分: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2. 按城市道路的功能分:
过境道路 交通性道路
生活性道路 工业区道路
旅游性道路 自行车专用路
公共汽车专用路 步行专用路
1.交通流畅、快速安全,体系完整
①联系各功能用地
②根据各城市的实际情况决定交通体系
③路网间距
主干路:600—1000米,次干路:300—500米,
支路:200—300米
④道路密度(干道网密度就是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面积内平均所具有的干道长度(km/km2 )
主干路:中心区≥4公里/平方公里,一般2.0—3.3公里/平方公里
2.利于环境,美化城市
①与主导风向的关系 城市道路又是城市的风道,要结合城市绿地规划,把绿地中的新鲜空气,通过道路引入城市。
②减少噪音和尾气污染 过境车辆不穿越市区 ; 控制货运车辆和有轨车辆穿越居住区 ; 在道路宽度上考虑必要的防护绿地。
③将自然、人文景观引入城市 干道组织借景、对景
④保护旧城肌理 旧城道路网的规划,应充分考虑旧城历史、地方特色和原有道路网形成发展的过程,切勿随意改变道路走向,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与名胜古迹要加以保护。
1.方格网式道路系统
优点:交通分散,灵活性大,
划分街坊整齐有利于建筑布置。
缺点:对角线交通联系不便;
若路网密度大,则交叉口多;
旧城区方格网式道路网由于道路狭窄,功能不分,不能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
代表城市:西安、洛阳、石家庄等。
2.环形放射式道路系统
起源于欧洲以广场组织
城市的规划手法。
优点:有利于市中心与各分区、
郊区和市区外围相邻各区之间的
交通联系。
缺点:在市中心区容易造成机动车交通过分集中;
出现许多不规则街坊,不利于建筑布置。
代表城市:成都、沈阳、武汉等。
3.自由式道路系统
优点: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对自然环境和景观的破
坏较少,节约道路工程造价。山区、丘陵地区常用。
缺点:非直线系数(道路距离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较大,即绕行距离较大;不规则街坊较多,建筑用地较分散。
代表城市:重庆、青岛、南宁等。
例:北京、成都
①方格网+环形放射式的道路系统,是大城市后期形成的效果较好的道路网形式
②链式道路网,由一两条主要交通干道作为纽带,串联小范围道路网形成的,如兰州。
1. 城市道路红线:城市道路用地的界线
①与道路的性质、位置、与两侧建筑的关系、街景设计的要求有关
②红线内包括车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绿化带、分隔带
红线宽度: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预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其它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和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1)快速道(交通功能为主): 60~100红线宽度
(2)主干道(交通功能为主): 30~45m红线宽度;
(3)次干道(集散功能为主) : 25~40m红线宽度;
(4)支路(生活性功能为主) : 12~15m红线宽度;
3、道路设计
a .车道宽度:
一条车道的宽度
快速路:3.75米
一般道路:3.5米,路缘:0.5米
自行车道宽度:1.0~1.1米/条;一般4条以上可以设独立车道
车道数×每条车道宽度(3.0~4.0米)
机动车道宽度:一条3~4 米,双车道7~8 米,四车道14~15 米
专用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为2.5米。
纵坡确定
最大纵坡
道路等级与速度
自然条件(海拔、地形、气温)等
快速路4%—5% 主干路 5%—6%
次干路 6%—7% 支路 7%—9% 非机动车 2.5~3.5%
最小纵坡
排水需要,其值为0.2~0.5%。
一般情况下0.5%,困难情况下0.3%,特殊困难时0.2%。
b).车辆停放方式
1)平行停车方式
车辆停放时车身方向与通道平行,是路边停车带
或狭长场地停放车辆的常用形式。
驶出方便迅速,单位车辆停车面积较大。
2)垂直停车方式
车辆停放时车身方向与通道垂直,用地紧凑,是
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3)斜向停车方式
车辆停放时车身方向与通道呈30º、45º、60º或其
它锐角斜向布置,斜向停车带的宽度随停放角度和车
身的长度有所不同。也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优点:车辆停放灵活,驶入驶出车位均较方便;
不足:单位停车面积较大。
现代步行街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第一代步行街区-------仅仅为了吸引顾客
2.第二代步行街区-------体现了对步行者的关怀
3.第三代步行街区-------成为社会活动中心
一、设计步行街的原则
通盘考虑的原则
人性化尺度的原则
区域性限制的原则
三度空间规划的原则
精致处理的原则
主题性设计的原则
二、步行街(区)的特征
研究现代步行街的基本特征、要求,重点在于
它具备其他商业空间所不具备的吸引力,即它不仅给
人们提供了一个优美的购物场所,而且为人们的社会
交往、信息传达以及文化传统的表现给予一个具有特
色的环境。因此,要从人们的购物行为、心理以及空
间感知等诸多方面的分析才能不断丰富与充实构成内
容、完善设计方法和体现环境特征。
人们在步行商业街的行为表象,常表现为运动、集
聚、独处等几种,各种不同行为表象是分析、构成步
行商业街特性的出发点。
例如,交往集聚空间的条件包括:
1)应考虑一定的生理要求,如冬季挡风御寒,夏季防晒、
遮雨以及休息的设施;
2)与外界保持一定的视觉交流,既要由点观景,又要吸
引外界注意,形成集聚;
3)空间有适当的限定,如必要的围合或标志,增加安全
感、认同感与依托心理。
4)避免交通干扰
三、现代步行商业街(区)设计
(一) 现代步行商业街设计的相关因素
1. 文化因素
1)文化价值观与活化商业空间
研究文化价值观的多面性,以在现代步行商业街设计中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处理形式风格与功能内容的关系,即要在以现代功能、技术和形式风格去创造新型商业空间的同时,考虑文化价值的大众需求和传统内容。
2)环境形态
① 对原有建筑环境分析
从文化性、经济性、象征性三方面,对原有建筑
做分类、处理,即对原有建筑的历史保护价值可利用
性以及标志性作用等进行评价和分析,以供设计中选
择。
各种布局形式都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入口广场与街道设施的景观化设计
从环境心理学角度分析,环境与商业具有互为推动、促进的作用。这种“环境——商业”的互促原则,要求步行商业街(区)的环境设计,包括广场与街道的环境,在方便人购物的同时,应具有休息、游览、娱乐、遮蔽等多种功能和社会效益性,以便吸引更多的城市居民和观光旅游者。
2. 恰当的规模
具研究分析,在自然环境中,步行距离以400~
500m较合适;在遮蔽雨雪的环境中,有魅力的步行时
间为10分钟,距离是750m。
步行街由于设施条件、地区差别以及种族、性别、
年龄、习惯的等不同原因,其规模确定也不相同。日
本的步行商业街平均距离是540m;美国为670m,最短
为130m,欧洲为820m。
步行商业街(区)的空间主要由三种空间组成:
1)流动空间
引入人流、并为人流提供流动条件的连续空间。
2)集散空间
步行街(区)的集散空间有两种:一种是步行商
业街(区)出入口处为人流进出、交汇的集散空间;
另一种是在大型商业服务、娱乐休憩设施附近的人流
集散空间。
3)停留空间
主要是为人流在相对较为安静的环境中暂短停留
休息而提供的空间,休息往往又结合进餐、聚会、交
谈、交流信息等活动而进行。这类空间布置有绿化、
水面、喷泉、雕塑等以休息、观赏为目的的设施和其
他服务性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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