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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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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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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证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有效辨识工作中的危险源,评价和控制风险,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活动、设备和服务,包括生产活动、服务、交通、设施、设备、检维修、消防、供应商和承包商的服务和设备。
3 定义
3.1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受伤或疾病等伤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他们的组合。
3.2 危险源辨识:认识存在的危险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 风险:危险事件发生或暴露的可能性与由该事件或暴露导致的伤害或残病的严重程度的组合。
3.4 风险评价:评价来自危险的风险、考虑现有控制的适当性和决定该风险是否可接受的过程。
4 权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审核与批准。
4.2 行政部负责指导各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并汇总辨识和评价结果。
4.3 行政部负责对本公司办公楼或办公场所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排查。
4.4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排查。
4.5 公司所属各部门负责对本公司范围内的施工、生产及办公活动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排查。
5 参考文件
无
6 程序
6.1 危险源的分类:
6.1.1 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详见GB/T13816-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险源分类与代码》的规定。
危险因素包括六大类:
第一类: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第二类: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第三类: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第四类: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第五类: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第六类:其它
6.1.2 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详见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和卫生部、总工会、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共分16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6.2 选择和确定辨识与评价范围和对象
6.2.1 辨识和评价对象包括:
6.2.1.1 日常生产活动及紧急情况;
6.2.1.2 人员(包括相关方人员)的活动;
6.2.1.3 设备运行及维修活动。
6.2.1.4 包括改扩建、工艺设备变更、新装置设备投用、检维修等都必须充分得到识别。
6.2.2 辨识与评价范围划分:
6.2.2.1 按生产流程的各阶段;
6.2.2.2 按地理区域或部门;
6.2.2.3 按设备、设施;
6.2.2.4 按具体作业任务。
6.3 选择危险源识别方法
6.3.1 常用识别方法的选择
评价人员应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参考询问和交流;现场观察; 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作业任务分析等方法。
6.3.2 在进行危害识别时要考虑以下问题:
6.3.2.1 存在什么危害(危险源);
6.3.2.2 谁(什么)会受到伤害;
6.3.2.3 危害如何发生;
6.3.2.4 是否符合法规或合同的要求。
6.4 识别危险源的危害因素、根源和性质
6.4.1评价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及所收集的资料,对所确定的评价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实际和潜在的危害和环境因素,应考虑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生理性、心理性、行为性以及其他七个方面,同时也应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包括:
6.4.1.1 物(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设施的缺陷;
6.4.1.2 人的不安全行动,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误动作、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为(制造危险状态);
6.4.1.3 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射),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6.4.1.4 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等的管理。
6.4.2 在进行危害因素识别时,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
6.4.2.1 火灾和爆炸;
6.4.2.2 冲击与撞击;
6.4.2.3 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
6.4.2.4 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6.4.2.5 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等);
6.4.2.6 设备的腐蚀;
6.4.2.7 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6.4.3 识别后果和影响,危险产生的后果,包括:
6.4.3.1 人身伤害、死亡(包括割伤、挫伤、擦伤、肢体损伤等);
6.4.3.2 疾病(如头痛、呼吸困难、失明、皮肤病、癌症、肢体不能正常动作等);
6.4.3.3 财产损失;
6.4.3.4 工作环境破坏。
6.4.4 行政部将《危险源识别及评价表》下发至各部门,由各部门进行辨识,然后上报行政部审查。
6.4.5 行政部在各部门辨识的基础上进行汇总,组织审核,确定全厂的危险源。
6.6 评价风险和影响
6.6.1 各部门评价人员应对所识别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潜在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忍的程度,具体步骤包括:
6.6.1.1 对一般危险源的危害因素、较易判断的行为性违章违规因素,采取直接是非判断法评价,评价结果分“轻微、可接受、不可接受”三种程度。
6.6.1.2 对其他情况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危险源,即:
a)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评价(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评价(E)
分数值
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c) 发生事故后产生的后果评价(C)
分数值
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40
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7
严重,重伤,或较少的财产
3
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d) 危险等级划分(D) D=L×E×C 用列表法计算
分数值
危险程度
危险级别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A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B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C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D
<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E
6.6.2 评价为“不可接受”风险和D=L×E×C≥160分的属重大危险源。
下列情况不可接受,直接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6.6.2.1 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6.6.2.2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6.6.2.3 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无合理控制措施;
6.6.2.4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安全事故隐患,且无适当控制措施。
6.6.3 各部门对危险源识别评价应进行汇总,并列出《危险源识别及评价表》上交行政部。
6.6.4 行政部汇总各部门资料,对可容忍风险以及重大风险进行重新确认,并形成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报管理者代表确认后下发至各部门。
6.7 风险控制
6.7.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是公司制定目标及风险控制策划的基础及依据,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危险源的危害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编制《危险源识别及评价表》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控制,消除、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6.7.2 风险控制的管理措施:
6.7.2.1 制定、完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
6.7.2.2 制定、落实风险监控管理措施;
6.7.2.3 制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7.2.4 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7.2.5 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保证其按期按时到位。
6.8 风险控制措施的检查,行政部定期组织各部门对危害因素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具体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9 更新危害及风险信息
6.9.1 在下列情形下危害记录应及时更新:
6.9.1.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6.9.1.2 操作有变化或工艺改变;
6.9.1.3 有新产品、生产过程或产品改变;
6.9.1.4 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来源的新认识理解。
6.9.2 如果没有以上所描述的变化,也应至少一年内进行一次评审或检查危害识别结果。
7 相关记录
《危险源识别及评价表》 HB-QP-37-F01 保存期3年
《重大危险源清单》 HB-QP-37-F02 保存期3年
8 流程图
9 附录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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