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发挥施工安全风险预警预控作用,有效降低施工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境内公路项目的斜拉桥、悬索桥桥梁工程,墩高或净空大于100米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浅埋和偏压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以及交运输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
2、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估范围均应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他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三类,各项目结合实际,逐级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和管控措施。第四条 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施工安全风险条件,确定整个工程项目各风险评估对象的施工安全风险等级。第五条 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是以项目总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
3、施工合同段为单元,将总体施工安全风险中评估对象等级为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工程,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第六条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是以合同段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有关规定梳理并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 总体和专项施工安全风险等级按照事故可能性、事故严重程度等情况分为低度(级)、中度(级)、高度(级)、极高(级)四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危险程度等级分为危险性较
4、大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级。第二章 评估论证第八条 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由建设单位负责,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统筹明确本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若参考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中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可结合工程实际调整完善或自行设计评估指标体系,但调整完善或自行设计的评估指标体系需组织专家论证。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应按照经论证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纳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开展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工
5、作,组织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无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监督单位可不受理监督申请。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依据经论证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合同段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工程开展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需开展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而无合同段施工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报告的,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开工令。对于独立大桥或长大隧道工程项目处于两个及以上施工合同段的,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负责的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单位负责的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均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
6、机构编制,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成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小组;(二)评估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评估小组至少应由5名及以上评估工作人员组成,且至少3人应满足: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第十三条 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评估目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范围等;(二)工程概况:项目简介、工程水文地质、施工组织方案、工程特点与难点等;(三)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分析;(四)结论和建议。第十四条 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调整完善或自行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论证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论证会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召
7、开,设计、监理和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参加论证会;(二)专家组应至少由5名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三)需论证的评估报告或评价指标体系应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送达专家组成员及相关单位。第十五条 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评估目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范围等;(二)工程概况:项目简介、工程水文地质、施工组织方案、工程特点与难点等;(三)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总体评估等级;(四)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分析(评估单元划分、风险分析、风险辨识、风险估测、一般风险源控制等);(五)重大风险源估测(风险源事故发生可能性、事故严重程度、重大风险源等级估测);(六)风险控制对策措施及建议;(七)评
8、估结论。第十六条 合同段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论证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论证会应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召开,建设、设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应参加论证会;(二)专家组应至少由5名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本分部分项工程的参建单位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三)需论证的评估报告应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送达专家组成员及相关单位。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合同段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再报建设单位备案。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组织编制的合同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编制依据
9、、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二)工程概况:项目简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准备情况等;(三)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要求等;(四)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五)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辨识、评估等;(六)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管理措施、安全应急措施等;(七)安全检查和验收:检查方法、内容、程序验收等;(八)安全验算及相关图纸;(九)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组织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论证会应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召开,建设、设
10、计和监理等单位应当参加论证会,涉及铁路、海事、交警等相关单位的应邀请其参加论证会;(二)专家组应至少由5名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本分部分项工程的参建单位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 (三)需论证的专项方案应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送达专家组成员及相关单位。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对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再报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对需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后再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11、,报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再报建设单位审批。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对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中风险等级达到级(极高风险)的工程,应及时调整完善设计方案,降低风险等级,若难以调整设计方案的,应予以确认,并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的技术措施。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专项施工安全风险等级达到级(极高风险)且无法调整设计方案的工程,应及时调整完善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第二十三条 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改完善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
12、论证。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如施工过程中确需重大修改或调整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重新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查,若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提交开工报告前,应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提供本合同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对风险等级级(高度风险)以上的施工作业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相应的监控
13、与防治措施或专项应急预案,做好施工过程预警预控。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建立监测、验收、日常巡查和定期报告等制度,对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交底,对风险等级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落实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派驻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验收制度,重点核查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和人员到位、监控监测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监理单位应及时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
14、隐患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风险等级达到级(极高风险)及以上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现场防护标准,对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应责令停止施工。第三十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督,并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情况与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等联动挂钩。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自2015年3月30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
15、1558号2015年03月13日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
16、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2、培训要求1)保安理论培训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
17、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4) 工作技能培训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
18、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
19、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